政府發言人譚俊榮今(24)日表示,希望通過加強政府新聞訊息的制度化發佈,推動政務公開,提高施政透明度,令社會公衆對政府的施政加強認識,更好地實現本澳市民對公共事務的參與。 特區政府透過行政長官第41/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政府新聞發言人辦公室,譚俊榮下午首次以政府發言人身份召開新聞發佈會。他指出,行政長官崔世安上任後立即著手推動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建立,目的是進一步加強特區政府與傳媒及廣大市民之間的聯繫、溝通,方便傳媒就社會大衆所關心的公共事務及熱點議題作出採訪和報道,務求在特區政府的各個層面,都可以為傳媒及時、準確、全面地提供資訊的服務。 譚俊榮續說,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將致力推動特區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建立及實施,所有公共部門和實體都必須與發言人辦公室合作,並向發言人辦公室提供各項資料及技術協助。 他強調,政府發言人是一項整體機制,將通過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的統籌、協調和推動,全面增強特區政府的訊息發佈功能。 譚俊榮表示,特區政府的新聞發言人制度,在運作上分成三個層次。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直接隸屬行政長官,政府發言人除了負責訂定特區政府資訊的傳播策略,統籌、協調及推動各施政範疇的信息發佈外,還可以代表特區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和接受採訪。第二個層面是在各主要官員的範疇,包括在各司長辦公室設立新聞暨公共關係協調員,負責統籌、制定及跟進相關信息發佈和推廣計劃。第三個層面,各局級部門設有新聞及公共關係協調員,負責與傳媒聯繫,就傳媒提出的問題盡快取得局方領導的回應,並跟進傳媒的採訪要求,安排合適的官員接受採訪。 譚俊榮重申,隨著新聞發言人制度的推出和實施,特區政府新聞局亦將作出緊密的配合,除了進一步發揮政府新聞發佈的平台作用外,亦會加強協助政府各個層面的新聞發佈,提供必要的專業支援。過去,新聞局致力為本澳及外地傳媒提供各種資訊服務、聯絡安排以及資料查詢等工作,隨著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實施,將會更有效地運作。 譚俊榮回答記者問題時表示,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並非代表各級官員無須接受採訪,相反,此機制將由行政長官親自監督,為著進一步公開政務的理念,各級官員會一如既往與傳媒接觸,再加上發言人制度,政府發佈訊息的工作定會做得更好。 他補充,發言人制度除了公布消息及直接回應記者查詢外,亦可協助安排官員接受傳媒訪問。傳媒可透過不同渠道,如手提電話、辦公室電話及電郵等,全天候與發言人、新聞及公共關係協調員聯繫,特別在突發事件時,發言人制度定能向傳媒提供協助。他又強調,發言人制度對所有傳媒一視同仁。 譚俊榮指出,發言人制度是新舉措,需要時間磨合,政府會持續檢討並作出完善。同時,日後亦會製定相關指引,具體規範相關人員的工作及回應傳媒查詢的要求。 關於傳媒的“獨家新聞”會否因發言人制度而被統一發佈的問題,助理發言人陳致平表示,是否統一發佈會以公眾利益作優先考慮。 出席新聞發佈會的還有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林曉白、法律顧問簡博文和新聞局副局長何慧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