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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局2011年第一季職業轉介服務資料

根據勞工事務局就業廳之登記資料顯示,於2011年第一季在就業廳登記的求職者共2,684人,較2010年第四季減少133人,減幅為5%,其中以被解僱或終止合約而登記之求職者佔最多數,佔登記人數52%,其次是為轉換工作環境而求職的人佔29%,剛抵澳的佔11%,尋找第一份工作的佔4%,其他原因佔4%。 在就業廳登記的求職者年齡以45至59歲最多,佔第一季登記人數51%,其次是25至44歲,佔33%,25歲以下佔8%,60歲或以上佔8%。學歷方面,求職者中具中學程度學歷最多,佔54%,小學或以下程度佔33%,專業文憑至大專畢業學歷佔12%,大專以上學歷的求職者佔1%。 在求職登記方面,第一季最多求職者尋求的五種職位依次為地盤雜工、保安/物業管理員、文員、清潔工及賭場工作人員;求職者要求的平均月薪(澳門元,下同)分別為9,942元、7,644元、8,101元、6,158元及10,623元;僱主招聘同類職位之平均月薪分別為7,467元、5,402元、6,481元、5,142元及9,042元。上述五種職位僱主提供之薪酬均低於求職者的要求,當中以“保安/物業管理員”及“地盤雜工”的薪金差距較大,分別相差42%及33%。 在提供招聘登記方面,於第一季獲最多僱主登記招聘的五種職位依次為侍應生、清潔工、廚師、售貨員及電動機械技工/電工;僱主招聘的平均月薪分別為6,148元、5,142元、7,467元、6,110元及11,111元;求職者要求同類職位之平均月薪分別為6,958元、6,158元、9,558元、6,985元及13,813元。上述五種職位招聘之平均薪金與求職者預期要求的薪金存有差距,當中以“廚師”及“電動機械技工/電工”的薪金差距較大,分別相差22%及20%。 本澳居民或企業如有意使用勞工事務局提供之免費職業轉介及招聘服務,可登入勞工事務局網頁:http://www.dsal.gov.mo或致電83999801查詢。 註:勞工事務局屬下之就業拓展處為市民提供之轉介是一項免費及非強制性之服務,故此,上述所提供之數據並不能完全反映本澳之就業市場狀況。


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訪問海南省三亞市

2011年4月5日-8日,常和喜秘書長率領常設秘書處代表團訪問了海南省三亞市。訪問期間,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拜會了三亞市副市長榮麗萍女士,與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貿促會三亞市支會及海棠灣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人進行座談,並出席了葡語國家“酒店與旅遊管理課程”結業典禮。 在拜會三亞市副市長榮麗萍時,常和喜秘書長感謝三亞市政府的周到安排,並簡要介紹了中葡論壇和常設秘書處開展的活動。榮麗萍副市長歡迎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來訪,向代表團介紹了三亞市基本情況和旅遊資源,並表示包括三亞在內的海南全省正在努力推進建設國際旅遊島,並將加快旅遊要素的國際化改造,提升旅遊産業發展質量。希望加強三亞市與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的交流與合作,共同促進三亞、葡語國家和澳門的發展。 在與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座談時,卸任副秘書長羅茂德和葡語國家派駐代表希望海航積極研究與亞非葡語國家開通直航可行性及參與佛得角航空公司私有化專案。在中國貿促會三亞市支會海棠灣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人進行座談時,葡語國家派駐代表與與會企業就開發葡語國家旅遊設施和旅遊資源潛力交換了意見。 在出席葡語國家“酒店與旅遊管理課程”結業典禮時,常和喜秘書長代表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感謝承辦單位-澳門大學和海南協辦單位-海南大學爲此次培訓班所做出的努力,對參加此次培訓班的學員表示祝賀,並表示將進一步鞏固中葡論壇與會國在旅遊和人力資源管理合作,發揮澳門商貿平臺作用,推進中國與葡語國家的經貿合作和共同發展。葡語國家“酒店與旅遊管理課程”是中葡論壇(澳門)培訓中心成立以後首個由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主辦的培訓課程,於2011年3月29日-4月8日在澳門和三亞舉辦,共有來自葡語國家和澳門的29名酒店旅遊管理官員和從業者參加了本次培訓班。 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卸任秘書長羅茂德、行政辦公室主任張傑、聯絡辦公室主任暨幾內亞比紹派駐代表弗羅齊尼亞、安哥拉派駐代表迦瑪、佛得角派駐代表馬里奧、莫桑比克派駐代表伊斯梅爾達和東帝汶派駐代表科爾奈裏奧等參加上述活動。


行政長官出席博鰲亞洲論壇2011年年會

應博鰲亞洲論壇邀請,行政長官崔世安將於後(14)日啟程前往海南省瓊海市博鰲鎮,出席15日舉行的「博鰲亞洲論壇2011年年會」開幕式。 博鰲亞洲論壇2011年年會(http://www.boaoforum.org/)於4月14至16日在中國海南博鰲舉行。國家主席胡錦濤將應邀出席年會開幕式並發表主旨演講。博鰲亞洲論壇2011年年會的主題是「包容性發展:共同議程與全新挑戰」,將通過政府、企業、學術界和媒體之間的廣泛對話,進一步探討包容性發展的內涵,為亞洲經濟的適時轉型提供前瞻性的思路和引導。 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巴西總統羅塞芙、南非總統祖馬、韓國總理金滉植、西班牙首相薩派特羅、烏克蘭總理阿紮羅夫和新西蘭副總理英格利希等七位外國領導人亦將出席年會開幕式。 今年是論壇成立10周年,年會總體規格高於以往。總體日程中共50場活動,40個國家、地區近1400位人士確認與會,相關數量和質量均大大超過以往歷屆年會。同時,論壇共邀請了140位各國政要、企業領袖、經濟學家和媒體代表,作為主持人和討論嘉賓參與各議題活動。 隨同行政長官出訪的還有: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行政會秘書長兼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柯嵐、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馮少榮和高展鴻。 行政長官離澳期間,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國際法工作坊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將於4月14日和15日下午6:15~8:15時,在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6樓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演講廳,舉辦兩個有關國際法的工作坊。 工作坊屬第二期歐盟與澳門在法律範疇合作項目之一,將由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首席專家易顯河教授任主講嘉賓。 工作坊以英語進行,輔以廣東話同聲傳譯。工作坊的主題為: 1、 歐洲共同體法院“卡迪”案和國際法在歐盟法律制度和各國法律制度中的地位 a) 在卡迪案中,歐洲法院裁定參照歐共體法律的基本權利的標準,歐共體有權進行司法審查,甚至優先於歐共體/歐盟的措施而執行聯合國安理會具有約束力的決議,此裁定的意義和影響引起了重大關注。本講題旨在將卡迪案放在更寬廣的法律和政策範圍內討論,論述國際法在包括歐盟制度在內的國家或法律制度下的地位,並探討歐洲法院判決呈現的強大政權(或國家自主權)。 2、 籌備工作在國際法院“拉格朗”案中的第四項功能 b) 按照《維也納公約條約法》所指的國際習慣法,公約籌備工作的功能包括:(1)確認法條意義,(2)消除歧義,或(3)消除荒謬的解釋結果,這三項功能都源於法律解釋的一般規則。本講題旨在從國際法院拉格朗案的判決,深入淺出公約籌備工作的第四項功能,亦即研究運用法律解釋一般規則而得出的“非排除”解釋,強調第四項功能對從事公約工作及公約草擬人員的含義。 包括是次研討會在內的第二期歐盟與澳門在法律範疇的合作項目以“鞏固澳門的法律制度”為目標,將持續至2012年12月。 合作項目的執行和協調工作由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負責,主辦活動的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不同部門,包括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法務局、經濟局、財政局以及歐洲研究學會。


何厚鏵出席第29屆洛陽牡丹文化節開幕式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何厚鏵日前應邀出席第29屆洛陽牡丹文化節開幕式,並與河南省省委書記盧展工、省長郭庚茂會面。 何厚鏵表示,洛陽牡丹文化節已成功舉辦了28屆,成為國家的品牌,今年更得到文化部首次參與,將進一步提升層次,有利帶動洛陽文化旅遊產業。 第29屆洛陽牡丹文化節開幕式4月10日晚上在洛陽體育場舉行。在洛陽期間,何厚鏵曾往中國國花園觀賞牡丹花、參觀洛陽博物館及關林。


本澳環境伽傌輻射最新監測情況

從氣象局大潭山站過去24小時(4月11日10:01時至4月12日10:00時)的伽傌輻射監測資料顯示,伽傌射線之每分鐘吸收劑量率介乎0.1178μGy/h(微格雷/小時)至0.1291μGy/h之間,遠低於0.35μGy/h的預警水平。 氣象局將繼續密切關注本澳輻射水平,如發現有任何異常變化,將即時向外界發放有關信息,通報相關政府部門採取相對應變措施。


本澳周邊水域水質沒有受輻射污染

鑑於日本政府近日發現褔島核電站附近海水受輻射污染,衛生局正密切監測對本澳周邊水域水質可能產生的影響。根據今日(即4月11日)對本澳沿岸水域11個地點收集到的樣本檢測顯示,本澳周邊水域的水質沒有受到輻射污染。 另外,消防局和衛生局於機場口岸和仁伯爵綜合醫院設置輻射檢測站,繼續向有需要人士提供輻射檢測服務。過去一周(即4月4日至4月10日)共為33名從日本抵澳人士自願接受輻射檢測,測量結果均顯示正常,過程順利,當中並沒有人需要作身體檢查。至於仁伯爵綜合醫院方面,過去一周並沒有人自願接受輻射檢測。 為保障公眾健康,衛生局會密切留意日本福島事故同污染範圍嘅變化,並繼續向有需要人士提供輻射檢測服務。如市民有任何疑問,可致電疾病預防控制熱線:28-561-122查詢。


跨部門工作小組持久打擊 目前已封一百二十一個單位 再有三名經營者各科處罰款二十萬

跨部門工作小組由4月5日至4月11日下午5時,封印了2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的單位,抓獲1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 。同時,再多三名經營者各科處罰款二十萬。 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8月13日生效至今,跨部門工作小組已封印了121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目前未有受封單位被批准解封。旅遊局人員持續巡查受封單位,確保有關單位保持封閉及斷水斷電狀況。旅遊局強調,破壞封印及擅自恢復水電屬刑事罪行,一經發現將由司法機關處理。 跨部門工作小組共檢查1,372個次單位,涉及單位904個,當中封印了121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另143個為一般住宅單位,254個屬勞工宿舍、空置及商用單位等,旅遊局及警方繼續跟進調查其餘單位。警方在執行任務時發現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即通知旅遊局處理,旅遊局已對22個單位提起實況筆錄。 跨部門工作小組在執行調查中向在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內的550名住客調查取證,住宿者中有32名逾期逗留人士、25名非法入境者,已交警方處理。此外,已抓獲22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14名招攬者、20名控制有關單位者(管理人)、11名不合作義務住宿者及對一地產公司提起不合作義務的實況筆錄。 旅遊局共開立了121個制裁卷宗,並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對16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各科處罰款澳門幣二十萬元。其餘卷宗已進入制裁程序的不同階段。 若違反者在法定期滿未繳罰款,將由財政局執行強制徵收。同時,11名不合作義務住宿者各被處罰款澳門幣三千元,4人已繳納罰款,而未在法定期限繳款者,旅遊局會通知財政局對其執行強制徵收,並知會治安警察局,當事人如非本澳居民將被禁止進入澳門。


社屋租金調整7月1日生效 九成租戶租金不變或下調

特區政府今(11)日於特區政府公報中刊登第74/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新的社會房屋租金計算方式,其中分為四個級別,社屋租金調整自本年7月1日起生效。按現時社屋租戶的收入情況,以新的租金計算方式,基本上九成租戶的租金不變或下調;而新方案不設租金上限,可令超出收入上限的高收入家團需負擔較高租金,配合富戶退場機制,更能體現公共房屋資源的合理運用。 房屋局本周起陸續發函通知全部租戶按新法調整之租金,並告知在新法生效日開始繳交之新租金金額;稍後將在網上設置計算程式,以便租戶輸入家團人數及每月總收入以得知新租金;若租戶在法例公佈日至生效日期間更新資料,仍須以原有法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249/98/M號訓令,下同)計算租金,但會告知其於新法生效後之新租金。同時,房屋局呼籲租戶於收到公函後,若出現每月收入或家團成員人數變更時,租戶應在發生變更事實後一個月內到房屋局辦理更新資料。 新的社屋租金計算方式已於2008年向社會諮詢,並於2009年與《社會房屋的分配、租賃及管理》行政法規一併討論,經調整的方案亦於本年初向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作介紹,並聽取委員們的意見。 考慮到原有第249/98/M號訓令規定之社屋租金計算方式,未有完全參照最低維生指數;同時亦存在因收入增加須提高計租級別,引致租金出現不合理之增幅的問題。而且原有法例的租金上限,亦無法令高收入家團相應負擔更高的租金,故政府調整了計算方式。 新方案不設租金上限 新方案以累進方式計算,將社屋家團每月收入依據以下四個級別作計算:
(一)處於維持生計開支(維持生計開支是參照最低維生指數)或以下,以該部分收入之2.5%計算;
(二)處於維持生計開支至社屋申請收入上限之間的部分,以該 部分收入之17.5%計算;
(三)處於超出社屋收入上限一倍以內的部分,以該部分收入之20%計算;
(四)超出社屋收入上限一倍以上,以該部分收入之22%計算。社屋租金為月收入所處範圍內各部分之和且不設最高租金上限。 計算公式 請看附件 Rd為應支付租金級別;
n為家團人數;
Rn為n人家團每月總收入;
LRn為批示第一款表一所指的n人家團每月總收入上限(詳見表一、表二);
DSn為批示第三款所指的n人家團維持生計的開支(表三)。 在新法下大部分社屋租金是得到下調,以1人家團之月收入5,000元為例,原有法例下需付租金為600元,但在新法下則為425元,租金有一定程度之下調。 月收入為5,000元在新法下租金之計算如下:
公式:一人家團維持生計開支X 2.5% +(1人家團月收入-1人家團維持生計的開支)X 17.5%
3,000元X 2.5%+(5,000元-3,000元)X17.5%=425元。 新的社屋租金計算方式的特點,主要設定收入低於或等於維持生計的開支的租金,是以收入固定比率2.5%計算,可保障收取經濟援助之家團最低租金負擔;新方案的計算基數(最低維生指數)操作簡易,清楚易明,使租金修訂能適時配合當時的社會環境;而累進方式計算,可免除因家團收入超出某一收入界線,將引至租金與收入不協調的狀況,更好體現公平原則;同時,取消租金上限,令高收入家團需負擔市場甚至更高的租金,冀可誘導該等社屋家團退回所租住之社屋單位,配合社屋富戶退場機制的落實。 以1人家團月收入8,000元為例,超出收入上限制(6,000元),按原有租金計算為600元;按新法計算,其需付之租金為1,000元。 其計算如下:
以1人家團月收入8,000元為例:
公式:1人家團維持生計的開支X2.5%+(1人家團月收入上限-1人家團維持生計的開支)X17.5%+(1人家團月收入-1人家團收入上限)X20%
即3,000元X 2.5%+(6,000-3,000元)X17.5%+(8,000元-6,000元)X20%=1,000元 為使社會資源落實到有需要的人士,2009年8月公布的《社會房屋的分配、租賃及管理》設立了富戶退場機制,社屋家團的每月總收入金額連續3年超出上限,或連續2年超出上限的一倍,房屋局可在合同首次期限屆滿或所續期屆滿時單方終止合同。 附表請看附件


媽閣交通樞紐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說明活動完滿結束

為期一個月的媽閣交通樞紐公眾說明活動完滿結束,跨部門組成的「媽閣交通樞紐規劃協調小組」透過舉辦公眾說明會、拜訪介紹活動,以及收集問卷意見等方式,向居民和各界介紹媽閣交通樞紐的規劃,以便協調小組收集可行性意見作為依據,優化交通樞紐的細部設計。 由運輸基建辦公室、交通事務局、土地工務運輸局、文化局、旅遊局、港務局及建設發展辦公室,共七個政府部門代表組成的協調小組,完成了過去一個月的公眾說明工作後,將會仔細分析收集所得的建議和意見,加緊推進預料於今年第四季完成的媽閣交通樞紐細部設計,並於明年上半年啟動招標程序。媽閣交通樞紐建設期大概需要三年時間,爭取與澳門輕軌系統一期同步竣工。協調小組將兼持以人為本、區域融合、文物保護、公交優先和提高生活素質五大原則,落實交通樞紐「多方連接」的規劃設計核心,在設計上高度整合輕軌、巴士、的士和步行系統,使居民和旅客便捷地在交通樞紐內,換乘各種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本澳或區域各處,發揮媽閣交通樞紐在交通對接上「匯通南北」和「接連東西」的功能,有效疏導地區性人流集散的需求。 協調小組在3月11日至4月10日期間,就媽閣交通樞紐的規劃設計,向公眾展開一連串的說明方案活動,包括舉辦了兩場公眾說明會,分別向本澳團體代表,以及媽閣、下環街、司打口、南西灣及中區一帶的居民介紹規劃內容,聽取居民對優化細部設計的建議,並向上述地區的住戶和商戶派發28,000張宣傳小冊子。此外,協調小組向相關政府部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和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等介紹了交通樞紐設計,並拜訪了多個街坊會地區組織,運輸、工程技術、建築、城市規劃專業團體,歷史文化、景觀保育團體,以及交通運輸和旅遊業運輸等團體,收集各界在不同專業領域的意見。 為了讓當區居民更具體了解交通樞紐規劃,協調小組先後在媽閣廟前地和司打口休憩區設置了展示亭,展示交通樞紐的分層設計實體模型、模擬動畫短片和展板資料,現場並設有意見收集箱讓居民投入意見,同時,設置了媽閣交通樞紐專題網頁,方便居民透過互聯網了解詳情和提供意見。 協調小組特別委託了社會機構,就今次媽閣交通樞紐規劃方案進行街頭問卷意見收集,連同互聯網、展示亭意見收集箱、公眾說明會活動等多方渠道收集所得,目前共收集超過700份意見。協調小組隨即展開有關意見的分析,將技術上可行的意見納入細部設計考慮中,以優化交通樞紐的建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