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 有關申請須於活動舉行前最遲40天提出。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場地及後勤支援申請表及預先通知書 001/DACRARP/DACREC(表格可在文康社群及公共關係處、綜合服務中心、各巿民服務中心及其分站免費索取或於市政署網頁www.iam.gov.mo下載)
2. 必須遞交文件:
– 出示機構在政府立案登記章程
– 活動期間進行臨時售賣環節—提供攤位數量、面積及位置圖、售賣物品種類及聲明收益用途(屬商業/慈善性質)
– 活動涉及佔用公共道路—提供由交通事務局發出的特別交通通告
是否支持代辦
否
費用
申請費用:無須繳付申請費用,如獲批准,根據市政署的費用、收費及價金表第5章第61條進行收費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按個別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有關申請須於活動舉行前最遲40天提出:
1. 場地及後勤支援申請表和預先通知書必須由社團負責人簽署及蓋上有關社團之印章;
2. 所有符合條件的場地申請,本署會於活動舉行前六十日起統一處理,至於實際批覆時間則按個別情況而定;
3. 有關活動若將取消,應最少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如屬因事臨時取消,亦應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
4. 如需更改活動日期或時間必須最少於15天前作出申請;
5. 各申請機構/團體必須遵守場地及後勤支援申請規則及其他相關適用法規;而有關規則已印於場地及後勤支援申請表內。
相關規範或要求
不適用
進度查詢方式
不適用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不適用
是否支持代領
否
是否支持文件櫃
否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文康社群及公共關係處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 (青茂) 辦公大樓十四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 9 時 至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 至 5 時 45 分;週五,上午 9 時 至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 至 5 時 30 分
2.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222號地下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4.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5.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詳細資訊: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6.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預約:否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