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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市政署轄下場地及設施

租借活動中心禮堂及活動室的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最少在借用場地日期前15個工作天遞交申請表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

1. 活動中心場地租借申請表009/DACRARP/DACREC(表格可在綜合服務中心、各巿民服務中心及其分站免費索取或於市政署網頁www.iam.gov.mo下載);

2. 社團在政府立案登記章程;

3. 活動程表及相關資料。

是否支持代辦

否

費用

營地活動中心禮堂及活動室、下環活動中心禮堂、筷子基活動中心禮堂、沙梨頭活動中心禮堂、青洲坊活動中心禮堂及石排灣活動中心禮堂,獲批准借場的收費:

活動舉行期間 : 首1小時澳門元300元; 往後每小時澳門元200元

綵排 : 首一小時澳門元200元; 往後每小時澳門元100元

祐漢活動中心禮堂,獲批准借場的收費:

首3小時每小時:澳門元100元

第4小時開始:澳門元150元

(不設彩排)


申請費用:無須繳付申請費用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15個工作天批覆 (註:三個月內之場地申請)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申請表必須由申請社團/機構負責人簽署及蓋上社團印章;

最少在借用場地日期前15個工作天遞交申請;

申請獲批准後,須於借用場地日期前5個工作天內,持回覆公函到綜合服務中心、各區市民服務中心及其分站繳交租金;

各申請機構需遵守所借用場地之租用須知。

相關規範或要求

不適用

進度查詢方式

電話:(853) 8591 2301/ (853) 8591 2302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郵寄回覆信函或經由商社通系統通知繳費

是否支持代領

否

是否支持文件櫃

是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上

1、商社通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 762-804 號中華廣場 2 樓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三盞燈 5 及 7 號三盞燈綜合大樓 3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4.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 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5.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

詳細資訊: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 6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至 5 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預約:否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06 10:11

城市環境 環境衛生、綠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