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最少在借用場地日期前15個工作天遞交申請表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
1. 活動中心場地租借申請表009/DACRARP/DACREC(表格可在綜合服務中心、各巿民服務中心及其分站免費索取或於市政署網頁www.iam.gov.mo下載);
2. 社團在政府立案登記章程;
3. 活動程表及相關資料。
是否支持代辦
否
費用
營地活動中心禮堂及活動室、下環活動中心禮堂、筷子基活動中心禮堂、沙梨頭活動中心禮堂、青洲坊活動中心禮堂及石排灣活動中心禮堂,獲批准借場的收費:
活動舉行期間 : 首1小時澳門元300元; 往後每小時澳門元200元
綵排 : 首一小時澳門元200元; 往後每小時澳門元100元
祐漢活動中心禮堂,獲批准借場的收費:
首3小時每小時:澳門元100元
第4小時開始:澳門元150元
(不設彩排)
申請費用:無須繳付申請費用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15個工作天批覆 (註:三個月內之場地申請)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申請表必須由申請社團/機構負責人簽署及蓋上社團印章;
最少在借用場地日期前15個工作天遞交申請;
申請獲批准後,須於借用場地日期前5個工作天內,持回覆公函到綜合服務中心、各區市民服務中心及其分站繳交租金;
各申請機構需遵守所借用場地之租用須知。
相關規範或要求
不適用
進度查詢方式
電話:(853) 8591 2301/ (853) 8591 2302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郵寄回覆信函或經由商社通系統通知繳費
是否支持代領
否
是否支持文件櫃
是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上
1、商社通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 762-804 號中華廣場 2 樓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三盞燈 5 及 7 號三盞燈綜合大樓 3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4.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 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5.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
詳細資訊: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 6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至 5 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預約:否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