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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市政署轄下場地及設施

租借活動中心禮堂及活動室的改動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最少在借用場地日期前15工作天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申請信函。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時間: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巿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郵及網站:

網址:https://www.iam.gov.mo

 

費用

申請費用:

無須繳付申請費用

表格費用:

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

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

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按個別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最少在借用場地日期前15工作天以書面通知

 

相關規範或要求

不適用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進度:

電話:(853) 8591 2301/ (853) 8591 2302

 

領取服務結果

郵寄回覆信函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20 14:48

城市環境 環境衛生、綠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