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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

職業介紹所業務准照

服務簡介:

對職業介紹所業務准照的申請(如准照及分所准照的發出、續期、補發、中止、註銷)提供諮詢服務;接收申請及作出分析,並就該等申請發表意見。


服務對象:

擬從事職業介紹所業務的私人實體


申請資格:

  • ​具行為能力的本澳居民,或依法成立的公司、社團或財團,且法人住所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 擬使用的營業場所符合法律要求;
  • 已履行倘有的稅務義務;
  • 具有執業的適當品行;
  • 具有技術及組織的能力;
  • 如屬從事收費職業介紹所業務者,已提供有效的擔保;
  • 不處於禁止從事職業介紹所業務的附加處罰期間內。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勞工事務局- 勞動監察廳

通訊地址: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 221 – 279 號先進廣場勞工事務局一樓

電話:(+853)2872 1928

傳真:(+853)2852 6345

電郵:dsaldit@dsal.gov.mo

職業介紹所業務准照諮詢預約服務


資料提供:勞工事務局(DSAL)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28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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