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即時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申請方式
- 僅屬遺失入境證件情況
- 香港居民
遺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回港證/香港簽證身份書/香港特區護照/香港特區旅行證,或其他香港旅遊證件之香港居民,可直接親往港珠澳大橋出入境事務站一併辦理報失及離境手續,如持有有效3小時內離境船票,可直接親往外港碼頭出入境事務站或氹仔碼頭出入境事務站一併辦理報失及離境手續,否則必須親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一併辦理報失手續及申辦《遺失證件聲明書》。 - 內地居民
遺失《往來港澳通行證》且沒有其他旅行證件之內地居民,除可直接親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一併辦理報失手續及申辦「離境證件」,隨後前往「澳門中國旅行社」申請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證》在有效期內自行選擇時間及出入境事務站離境外,也可直接到關閘出境大廳罰款室申請緊急返回內地。
【註:對於在關閘出境大廳罰款室回境的內地失證居民,必須未逾期逗留及沒有觸犯違法行為,同時具備緊急及充份理由,而報失的證件將被註銷而不能再使用。】 - 其他人士
遺失入境時所使用證件(或連同《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俗稱藍卡)之人士,可直接親往出入境事務大樓一併辦理報失手續及申辦「離境證件」。
- 香港居民
- 僅屬遺失入境證件情況
- 涉及刑事(如:證件被偷竊或搶劫等),或報失其他證件及財物的情況
- 香港居民
需先親往警務機關報案,在取得《報案證明》或《檢舉憑據》後,可親往港珠澳大橋出入境事務站辦理離境手續,如持有有效3小時內離境船票,可親往外港碼頭出入境事務站或氹仔碼頭出入境事務站辦理離境手續,否則必須親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申辦《遺失證件聲明書》。 - 其他人士
需先親往警務機關報案,在取得《報案證明》或《檢舉憑據》後, 再親臨出入境事務大樓申辦「離境證件」。
- 香港居民
- 必須遞交文件
- 已適當填寫有關失證資料之聲明書;
【註:可到受理部門索取或於治安警察局網頁下載有關《聲明書》表格】 - 由警務機關發出之《報案證明》或《檢舉憑據》(若涉及刑事情況);
- 證明失證者身份之其他證明/文件(倘有)。
- 已適當填寫有關失證資料之聲明書;
- 表格下載
- 附件文檔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治安警察局 – 出入境管制廳及居留及逗留事務廳
地址
- 居留及逗留事務廳逗留分處及出入境管制廳調查及遣送警司處:氹仔北安碼頭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
- 出入境管制廳外港碼頭出入境事務站:澳門海港前地外港客運碼頭
- 出入境管制廳氹仔碼頭出入境事務站:澳門氹仔北安大馬路
- 出入境管制廳關閘出入境事務站:澳門關閘廣場
- 出入境管制廳港珠澳大橋出入境事務站: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
辦公時間
- 逗留分處: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週六、日及澳門政府假期休息) - 倘需於非辦公時間內向調查及遣送警司處申辦有關手續者,請先致電 (853) 2872 5488。
費用
全免
審批所需時間 (輪候時間不計算在內)
- 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簽發《遺失證件聲明書》:
- 經香港權限當局核實身份 – 3小時<服務承諾>
- 經本局指紋系統核實身份* – 1小時<服務承諾>
- 其他人士:即日
(自服務單位接獲且確認文件齊備無誤後起計)
*經本局指紋系統核實指為已登記使用本澳自助過關通道之香港居民
備註 / 申請須知
- 取得「離境證件」後之手續
- 香港居民
應在「離境證件」之有效期內憑該證離境。 - 其他人士
- 為確保能順利入境原國家/地區,尚應在憑「離境證件」離澳前到原國家/地區駐本澳之使領館或外交代表處,或離澳後到原國家/地區駐香港或中國內地之使領館或外交代表處申請補發護照或簽發一次性旅遊證件(下稱「回境證件」);
- 在本澳申辦「回境證件」
- 失證者需在其「離境證件」之有效期內到有關機關申請「回境證件」,如:
> 中國護照 – 中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區特派員公署
> 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 – 澳門中國旅行社
> 台灣地區旅行證件 – 澳門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 菲律賓護照 – 菲律賓駐澳門領事館 - 倘其能在「離境證件」之有效期內獲發「回境證件」,則應在該兩證件之有效期屆滿前(以較早屆滿者為先)離境;否則,需返回受理單位延長其「離境證件」之有效期,直至獲發「回境證件」及離境為止;
【註: 凡逾「離境證件」有效期才離澳或前來辦理延長該證有效期手續者,視為逾期逗留。】 - 離境時,需同時出示「離境證件」及「回境證件」。
- 失證者需在其「離境證件」之有效期內到有關機關申請「回境證件」,如:
- 需往香港或中國內地申辦「回境證件」
- 應在「離境證件」有效期內離境,並前往駐香港或中國內地的使領館/外交代表處申辦「回境證件」,否則會視為逾期逗留;
- 前赴香港或中國內地前,應預先聯絡有關使領館並確定辦證日期,否則可能遭受拒絕入境;
【註: 若辦證日期超逾「離境證件」之有效期,則需到受理單位延長該證期限。】 - 辦證當日能領取「回境證件」且需返澳乘搭航班者,入境本澳時應出示其「回境證件」及原「離境證件」,當局會按「回境證件」之期限給予適當期限之「逗留許可」,以便安排離境。返澳後需再次前往領證者,則需到受理單位憑有關的辦證收據延長原「離境證件」之期限。
- 香港居民
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