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提出獲得2021年款項權利的時效為3年,即有關權利將於2024年12月31日屆滿,逾期則失效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帳戶擁有人可親身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表格可於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索取或於社保基金網頁下載:
- 聲明異議(RP)- 2021年款項;(填表樣本)
- 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 由僱主或負責人填寫的僱主外派聲明書(C/3)(填表樣本),須有負責人簽名及蓋章;
- 外地僱主2020年期間由當地政府發出的營業或執業證明文件影印本(如商業登記或稅單等);
- 本地僱主與外地僱主的關係證明影印本;
- 帳戶擁有人於2020年在外地工作期間的勞動合同影印本及發薪紀錄影印本。
*如帳戶擁有人為無行為能力人士,請參閱無行為能力的帳戶擁有人聲明異議手續。
*如帳戶擁有人去世,請參閱由親屬或繼承人代為提出聲明異議手續。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或由他人代交
-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及社會綜合事務服務區)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 P區及地下C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及社會綜合事務服務區)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及E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 市政署轄下五個市民服務中心: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台山分站)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筷子基分站)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三盞燈綜合大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詳細地址]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視乎個案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對 2021年的分配款項名單提出聲明異議,須遞交 2020年度的證明文件。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可前往服務點、瀏覽社會保障基金網頁或致電(853)2853 2850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公函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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