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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的註冊

車輛使用牌照稅-豁免

如何辦理

服務內容 : 為使用中的車輛申請豁免車輛使用牌照稅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 需申請豁免車輛使用牌照稅之實體或車輛所有人

註:根據現行《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第四條及第五條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櫃檯辦理:(須先預約)

  1. 申請信函
  2. 具有豁免理由之證明
  3. 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張
  4. 車輛所有人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確認(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亦可透過一戶通以電子方式出示),非車輛所有人須出示車輛登記摺正本或影印本

辦理時限

車輛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

註:倘每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屆滿但未申請豁免繳納,而車輛被發現當年曾被使用及享用,則車輛所有人可能須承擔欠繳稅款的相應責任。

可以代辦

審批所需時間

3個工作日【註:以收齊文件日起計】

進度查詢方式

網上 (查詢車輛資料)、親臨、電話、電郵、傳真等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 號

電話:(853)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2875 0626

電郵:info@dsat.gov.mo

網址:http://www.dsat.gov.mo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 33 號地下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2.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3.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 樓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是否支持預約:是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是

預約方式:

須先預約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資料提供:交通事務局(DSAT)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13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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