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公積金共同計劃

基金管理實體新增投放項目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親臨或委託他人帶同以下文件到社會保障基金辦理手續,表格可於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索取或於社會保障基金網頁下載:

  1. 基金管理實體新增投放項目申請表(表格A2)(填表樣本)
  2. 新增投放項目的退休基金管理規章(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影印本);
  3. 退休基金最近一期的季度報告;
  4. 退休基金最近一年度的財務報表。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或由他人代交

社會保障基金總部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249-263號中土大廈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視乎個案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如基金管理實體基本資料或收取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由帳戶擁有人申請轉出)的銀行帳戶資料有更新,請填寫“表格A3”。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可致電(853)2853 2850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公函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


資料提供:社會保障基金(FSS)

最後更新時間:2023-09-28 16:15

社會保障 退休保障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