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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申請 (組別G -環境保護局)

取消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取消進出口准照申請書(範本可於環境保護局網頁下載);
  2. 所屬之准照副頁全數。
可以代辦
可以代領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審批所需時間

由齊備文件起計3個工作天內(不包括遞交文件當天)


備註/申請須知

–


相關規範或要求

–


進度查詢方式

可致電本局環保熱線(853)2876 2626 查詢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透過提交收據正本領取申請結果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環境保護局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 32 號至 36 號電力公司大樓一樓

辦公時間 : 週一至週四,上午 9 時至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至 5 時 45 分
週五,上午 9 時至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

是否支持預約:否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資料提供:環境保護局(DSPA)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30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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