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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

職業介紹所業務准照

服務簡介

對職業介紹所業務准照的申請(如准照及分所准照的發出、續期、補發、中止、註銷)提供諮詢服務;接收申請及作出分析,並就該等申請發表意見。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擬從事職業介紹所業務的私人實體

申請資格:

​具行為能力的本澳居民,或依法成立的公司、社團或財團,且法人住所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擬使用的營業場所符合法律要求;

已履行倘有的稅務義務;

具有執業的適當品行;

具有技術及組織的能力;

如屬從事收費職業介紹所業務者,已提供有效的擔保;

不處於禁止從事職業介紹所業務的附加處罰期間內。



査詢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 221 – 279 號先進廣場勞工事務局一樓

電話:(+853)2872 1928

傳真:(+853)2852 6345

電郵:dsaldit@dsal.gov.mo

職業介紹所業務准照諮詢預約服務


執行部門及單位

勞工事務局- 勞動監察廳


資料提供:勞工事務局(DSAL)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06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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