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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准照

补发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填妥的MD-10、MF-10 补发准照申请表格
  2. 损毁的准照。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准照处

地址:澳门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3樓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补发准照费用连印花税(合共澳门元330元)[1]。

[1]第11/2026号行政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制度施行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二款:“如申请不获接纳、被拒绝或申请卷宗归档处理,已缴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审批所需时间

药物监督管理局在接获申请齐备文件日起计90日内完成审批。


相关规范及要求

  1. 第12/2025号法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制度》
  2. 第11/2026号行政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制度施行细则》
  3. 第144/2026号行政长官批示 – 核准《医疗器械业务活动及医疗器械注册收费表》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透过致电部门查询申请实时进度(此手续尚未提供网上进度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透过信函通知。


资料提供:药物监督管理局(ISAF)

最后更新时间:2026-06-29 23:15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