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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消委會邀請海關舉辦普法講座 向金業“誠信店”介紹知識產權
為避免“誠信店”因法律常識的不足而抵觸現行保護知識產權的相關法例,消委會邀請海關副關務總長、知識產權廳監檢處殷鎮玄處長為經營黃金鑽飾的“誠信店”舉辦講座,藉此提高業界的維權意識。 隨着本澳零售市場朝國際化發展,當局對維護商品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甚為重視,透過推廣法律活動提升業界的守法意識,避免“誠信店”因法律常識的不足而導致觸犯保護知識產權的相關法例。 消委會與海關合作,先後為“誠信店”不同的行業舉辦講座,介紹本澳保護知識產權的主要法例。早前,消委會邀請到海關副關務總長、知識產權廳監檢處殷鎮玄處長向消委會轄下經營黃金鑽飾的“誠信店”負責人介紹本澳保護知識產權的相關法例,其中重點提醒業界必需恪守第97/99/M的《工業產權法律制度》中關於商標註冊及侵權的規定,主辦講座單位籲請與會的業界人士,要加強法律的知識,否則,一旦出售的商品有侵權情況,不僅損害消費者的權益,商戶還將面對因觸犯現行的知識產權法例而受到處罰。 目前,消委會轄下經營黃金鑽飾的“誠信店”超過一百五十家,消委會提醒“誠信店”在採購商品的過程中亦要嚴格把關;要尊重知識產權,如在過程中有任何疑問,甚至不規矩的情況,可向該會或相關部門查詢,以免因疏忽而違法。 消委會強調,為“誠信店”提供各類專業講座,是保證“誠信店”質素及其維權意識,期望透過嚴格的監管與優質的內部培訓工作雙管齊下,鞏固以及整體提升“誠信店”優良的聲譽,達到保證消費者權益,與促進本澳零售業務持繼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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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份之稅務責任
2016年 1月份之稅務責任 至十五日 職業稅 - 僱主應透過M/B式憑單,把上季(十,十一及十二月)從僱員或散工薪酬內所代扣之稅款,繳予財政局、仔接待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龍成大廈收納處。(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三十二條第四款及第六款) - 獨資商號的東主應把上季(十,十一及十二月)從本身工作報酬名義入賬的款項內扣除之職業稅,繳予財政局、仔接待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龍成大廈收納處。(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 - 獲批准選擇預先繳納制度的僱主,須透過M/B式憑單,向財政局、仔接待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龍成大廈收納處繳納經財政局局長批准所預定之稅款。(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 (根據第9/2014號法律第十七條規定,扣減應繳稅額百分之三十,豁免額訂定為$144,000.00) 全月 旅遊稅 - 所有酒店,公寓式酒店,旅遊綜合體,餐廳(包括咖啡屋,自助餐廳,及同類之場所),舞廳(其中包括夜總會,的士高,舞廳及歌舞廳之場所),酒吧(包括“PUBS”及酒廊之場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應繳納上月份所代收之旅遊稅。(八月十九日第19/96/M號法律第十二條) (根據第9/2014號法律第十五條規定,豁免其所指場所本年度之旅遊稅) 職業稅 - 第一組納稅人(受僱人士)遞交M/5式申報書,載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處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十條第一款)。第九條或特別法例所指豁免職業稅之人士,倘並無從其他工作來源獲得收益,可無須遞交申報書;又第一組納稅人,當其報酬是從唯一的僱主處獲得時,亦可免交申報書。 - 不具備適當編制會計之第二組納稅人(自由或專門職業)遞交M/5式申報書,載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處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十條第一款) - 具備適當編制會計之第二組納稅人(自由或專門職業)遞交M/5式申報書,載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處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 - 根據第三十二條條文,不論有否扣除稅款,僱主須遞交上年度曾支付或發給任何薪酬或收益予散工或僱員的M3/M4式名表及其相應稅務編號。(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 房屋稅 - 出租房屋之納稅人欲享用其房屋維修及保養費用之扣除,須遞交M/7式申報書。(八月十二日第19/78/M號法律第十六條第一款) 機動車輛稅 - 凡從事將新機動車輛出售予消費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機動車輛之自然人或法人在發生應課稅事實後十五日內,遞交M/4格式之申報書及繳納結算之稅款。(第5/2002號法律通過的《機動車輛稅規章》第十七條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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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債權保障制度》明起正式生效
第10/2015號法律《勞動債權保障制度》明日(1月1日)起正式生效。該法律主要保障因勞動關係而產生的債權,並設立勞動債權保障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按照法律規定,如僱員及工作意外或職業病死者的家人,未能透過司法途徑收回全部或部分勞動債權,則可向“基金”提出支付債權的申請,以獲支付有關的款項。 此外,申請人亦可於法定期間內先向“基金”提出“墊支”申請,以獲取不超過受保障債權的一半款項,以便更快捷的得到援助。但若僱主或保險公司已償付債權、或法院最終裁定不存在債權等情況下,申請人需將已獲墊支的款項返還給“基金”。 另一方面,法律亦規定由勞工事務局為“基金”提供技術及行政支援,故有需要的市民需親臨位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的勞工事務局一樓提出有關申請。 若想了解更多有關《勞動債權保障制度》法律的規定,歡迎致電2871-7822查詢;透過電郵info@fgcl.gov.mo或親臨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勞工事務局一樓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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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深切懷緬李成俊先生
《澳門日報》創辦人、董事長,澳門文化傳媒集團董事長,第一、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李成俊先生不幸辭世,行政長官崔世安今(31)日發出唁函,全文如下: 驚悉李成俊先生離世,實在非常懷緬與十分不捨。成俊先生,是澳門傑出的新聞界、文化界領袖,更是澳門愛國愛澳力量的重要骨幹之一。他的逝世,對於他的家人,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都是一個重大損失。我謹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並以個人的名義,向他的家人,致以深切的悼念和最誠摯的慰問,期望他們節哀順變。 李成俊先生一生愛國愛澳,對澳門貢獻良多。年青時,成俊先生即參加廣東人民抗日游擊隊珠江縱隊,後轉至東江縱隊,親自參與抗擊日寇的戰爭。抗戰勝利後返澳,辦書店,賣愛國報刊,一直弘揚愛國主張。1958年同友人創辦《澳門日報》,歷總編輯、社長等,成為澳門新聞界的領軍人物。作為《澳門日報》、澳門文化傳媒集團董事長以及多個文化機構的負責人,更身兼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榮譽委員、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中國新聞社理事、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名譽會長、澳門筆會名譽會長、以及多間學校的董事,他為澳門的新聞、文化、教育發展,盡心盡力,不辭勞苦,成績有目共睹,因此先後獲特區政府頒授金蓮花和大蓮花勳章。 成俊先生一生光明磊落、愛國愛澳精神貫徹始終。不但有奮勇抗敵的熱血經歷,更有 “鐵肩擔道義” 的畢生堅持。他曾任廣東省第七屆人大代表、全國第八、九屆政協委員、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區籌委會委員,第一、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親自參與《澳門基本法》的起草、澳門特區的籌建,並全力支持和參與澳門特區的建設,他始終如一的愛國情懷,是我們的學習楷模。 多年來,成俊先生積極投身愛國愛澳事業,他不但領導報社、文化企業有雄才偉略,個人文化修養十分深湛,時評、散文均予人深刻印象。作為他的忠實讀者,多年我也獲益良多。跟成俊先生相熟的朋友,都知道他博學多才、通曉古今,且不拘一格,風趣幽默,往往在笑語中微言大義,予人啟迪甚深。令人津津樂道的是,成俊先生愛國意識強烈,但持平理性,海納百川,尤要一提的是,他雖資歷厚、輩份高,但待人並無架子,一直扶掖後進,愛護關心年青一代。我們在緬懷他的為人處世之道時,實在需要向他好好學習。 成俊先生在新聞、文化界奠下的基礎將越加穩固;他參與和推動的愛國愛澳事業,必將更多人傳承發展! 成俊先生,我們永遠懷念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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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旅行團及酒店入住率
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今年11月參團旅客有76.9萬人次,按年減少26.6%,按月亦下跌6.9%。中國內地團客(62.2萬人次)較去年同月下跌28.0%,來自韓國(2.9萬人次)、香港(1.8萬人次)及台灣地區團客(3.7萬人次)亦分別錄得19.2%、27.5%及39.7%的減幅,日本團客(1.7萬人次)則增加27.1%。隨團入境旅客有72.7萬人次,按年減少17.5%,在本地參團的旅客更大幅下跌74.8%至4.2萬人次。首十一個月參團旅客共905.4萬人次,按年減幅為10.2%,其中隨團入境旅客(784.2萬人次)減少5.8%。 11月份使用旅行社服務外出的居民有11.9萬人次,按年減少9.6%;隨團外遊的居民下跌1.3%至4.9萬人次,主要目的地為中國內地(佔總數72.9%),其次為韓國(4.5%)及台灣地區(8.0%)。首十一個月使用旅行社服務外出的居民共137.8萬人次,按年減少1.5%。 11月底全澳104間有營業的酒店及公寓可提供3.2萬間客房,較去年同月增加13.4%;五星級酒店房間有2.0萬間,佔總數63.1%。 今年11月酒店及公寓住客共93.2萬人次,按年增加3.3%;中國內地住客有58.1萬人次,按年減少1.6%,香港住客(13.2萬人次)則錄得33.8%增幅。住客平均留宿1.5晚,較去年同月增加0.1晚。酒店及公寓的平均入住率為84.6%,按年下跌5.7個百分點;四星級酒店入住率最高,為86.2%,按年減少5.8個百分點。首十一個月酒店及公寓住客共943.2萬人次,平均入住率為80.2%,較去年同期分別下跌4.0%及6.4個百分點。入住酒店的旅客佔留宿旅客68.2%,按年減少0.4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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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澳門文學作品選》徵稿
為總結年度文學創作成果,保存澳門文學資料,過去五年,澳門基金會及文化局攜手合作出版《年度澳門文學作品選》,受到文學作者的廣泛關注。故此,為推動澳門文學發展,現計劃推出《2015年度澳門文學作品選》,並公開徵集二零一五年間發表的澳門小說、散文、新詩與舊體詩詞,歡迎有興趣的本地作者由即日起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止遞交作品。 作品選將邀請澳門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進行選編,以精選為原則,選編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由澳門作者(持永久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撰寫,並於本地或外地報章期刊上發表之中文作品,文體包括小說、散文、新詩與舊體詩詞,恕不接受未刊稿、僅於網上發表或已結集出版之作品,或任何公開比賽的獲獎作品。來稿字數不限,每人每種類別限投最多三篇作品,並須以發表時的內容為準。 有興趣的作者可於澳門基金會網頁(www.fmac.org.mo)及文化局網頁(www.icm.gov.mo)下載相關表格,亦可於辦公時間到澳門基金會研究所(南灣時代商業中心十三樓)、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及澳門筆會(慕拉士大馬路二百一十八A號澳門日報大樓十一樓C座)索取。投稿時請將填妥的投稿資料表、聲明書,連同作品的原刊稿電子檔案(Word檔)及原刊稿副本,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前郵寄或送交至澳門筆會,或電郵至penofmacau@gmail.com提交。提交資料的封面或電郵標題請註明“《2015年度澳門文學作品選》徵稿”及投稿類別。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二八七二零一五零澳門筆會馮小姐或八七九七八五二零澳門基金會羅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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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至11月就業調查
統計暨普查局就業調查結果顯示,今年9月至11月失業率為1.9%,與上一期(8月至10月)持平;就業不足率為0.6%,上升0.1個百分點。 今期勞動人口共40.09萬人,勞動力參與率為73.2%;其中就業人數為39.34萬人,較上一期減少1,100人。按行業統計,博彩及博彩中介業就業人數較上一期減少,酒店業則有所增加。 失業人數為7,400人,較上一期微減100人,尋找第一份工的新增勞動力佔總失業人口11.7%,下降0.2個百分點。 與去年同期比較,勞動力參與率下降1.2個百分點,失業率和就業不足率均上升0.2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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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今晨破獲兩宗偷渡案
今日(30日)清晨時份,海關先後破獲兩宗偷渡案,拘捕四男兩女非法入境者。 首宗發生在凌晨三時五十分,沿岸巡邏關員在友誼大橋澳門橋頭發現一名男子從一艘機動木船登岸,立即上前拘捕該名30歲陝西男子,巡邏快艇同時追截涉案木船,但最終被其逃脫。 次宗發生在清晨五時二十分,沿岸巡邏關員發現一艘木船靠近黑沙環海一居對開岸邊,數人上岸後木船迅速駛往珠海水域,巡邏快艇追截未果,木船逃進珠海水域。海關隨即通報內地邊防部門協助追截。在岸上,關員展開搜索,成功拘捕三男二女,年齡介乎28至52歲的非法入境者。經調查後,確定一男一女為偷渡來澳的非法入境者,另二男一女為企圖離澳的非法入境者,當中,更揭發一名來自浙江的女性非法入境者被當局禁止入境澳門,海關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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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輸澳之危化品明年起改經水路運輸
為配合內地全面加強危險化學物品的陸路運輸措施,由2016年1月1日起,內地的石油氣、煙花爆竹、開山炸藥等特別危險化學物品將改由水路輸入澳門,而有關措施亦會逐步延伸至所有由內地進入澳門的危險化學物品。 因應國家有關危險化學物品管理的相關指示,珠海市政府將由2016年起會全面加強經陸路運輸危險化學物品的管理。有見及此,交通事務局、海事及水務局、經濟局、海關、旅遊局、燃料安全委員會、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多個部門早前與珠海市政府就內地供澳之危險化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運輸及通關事宜舉行會議,珠海市交通運輸局及拱北海關分別通報了供澳危險化學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及通關情況。 會上,珠澳雙方同意由2016年1月1日起,內地的石油氣、煙花爆竹、開山炸藥等一類輸往澳門的特別危險化學物品,由原來經陸路運輸改為經水路進入澳門,而其他危險化學物品如醫院用氧氣、發電廠用的氨水等也會逐步改由水路進入澳門。此外,雙方亦同意一旦澳門發生突發事件導致危化品供應短缺,珠海市將參照《粵澳緊急醫療和消防救援合作機制》向澳門提供應急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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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有獎遊戲行人篇得獎名單揭曉
最後一期的「出行小智識 判別有得益」行人篇─交通安全有獎遊戲結束,共收到4,132份參加表格,當中3,595份符合抽獎資格,局方經隨機抽出50名得獎者,各得特別版電子貨幣儲值咭一張,稍後將通知各得獎者領獎安排。 為提升市民大眾對交通安全的認識,交通事務局分別於5月份、7月份及11月份推出公共交通篇、駕駛者篇及行人篇的「出行小智識 判別有得益」交通安全有獎遊戲,通過簡單易玩,判別圖片所指的交通安全訊息及相關資訊,向參與者宣揚正確的交通安全行為,提高對交通意識的認知和重視,共建交通安全城市。 「出行小智識 判別有得益」交通安全有獎遊戲舉辦以來,參加者反應踴躍。而最後一期的交通安全有獎遊戲行人篇已於11月28日截止,交通事務局共收到4,132份參加表格,扣除答錯及重覆參加的537份,符合抽獎資格共有3,595份,經電腦隨機抽出50名得獎者,每人均可獲內附一百元的特別版電子貨幣儲值咭一張。正確答案及得獎名單已上載於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歡迎瀏覽。如有疑問,可致電交通事務局專線88666363查詢。 * 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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