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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舉行第三十七次全體會議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舉行第三十七次全體會議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於今(27日)舉行第三十七次全體會議,就特區政府本年度法律提案項目的執行情況作總結,以及就明年的立法規劃項目和《行政程序法典》的修改方向進行討論交流,聽取委員的意見及建議。

主持會議的委員會主席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發言時表示,為落實行政長官提出打造“法治澳門”的施政理念,持續推進特區法律體系現代化,今年2月設立了由各司範疇參與的法律統籌工作組,以加強立法統籌和規劃、確定重大立法項目及政策等方面的溝通協調,深化法制建設工作,而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作為協助特區政府制定有關法制建設政策的諮詢機關,就各項立法工作及法律議題提供專業意見和建議,支持和協助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和完善法制建設,期望委員們發揮專業所長,積極向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建言獻策,助力推進特區法律改革工作。

會議上,法務局代表首先介紹本年度法律提案項目的執行情況,並就明年的法律提案項目向各委員作簡介及聽取意見。此外,各委員從行政程序電子化和提升行政效率等多角度就《行政程序法典》的修改工作提出了寶貴意見和建議。

黃少澤司長在總結時感謝各委員給予很多具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對於明年的法律提案,與維護國家安全、促進經濟發展、保障民生福祉、推進澳琴民生融合等有重大關連,特區政府將有序推進各項諮詢及法案草擬工作,一如既往貫徹落實年度立法規劃,按時將法案交立法會審議;就《行政程序法典》的修法工作,特區政府將繼續深入研究,並透過不同渠道積極聽取各方意見,對於建議修法的內容,會從法律的整體性、協調性、預期成效,以至其可行性及相關的實際情況進行考慮,以確定修法方向和內容,於明年完成草擬法案並提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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