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廉政公署公佈一宗懷疑有教育機構以超市購物禮券誘使學員不實報讀,以詐騙“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款項的情況,教青局高度關注有關事件,強調機構及學員必須依法參與“計劃”,“計劃”對機構的義務、導師及學員出席有嚴格的規管及巡查,機構須保障課程質量及記錄出席,學員亦有責任出席課堂。
教青局強烈呼籲參與“計劃”的機構及學員須遵守法紀,學員勿因一時貪念或被誘使作出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必定嚴肅處理,依法追究。
為主動提升監管力度,第六階段“計劃”進一步加強措施,對報讀出席率不佳的學員採取“先支付後申請”,當出席率達70%或以上方可申請發放資助,以保障及監督學員的出席情況。倘居民發現參與“計劃”的機構或學員有涉嫌違反規定的情況,可透過掃瞄“計劃”的全民監察平台二維碼反映,當局會嚴正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