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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郵政局繼續推行「代收交通事務局車輛使用牌照稅」服務(更新)
郵政局將會繼續與交通事務局合作,推行「代收交通事務局車輛使用牌照稅」服務。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起,市民可攜帶有效之車輛登記摺,前往以下指定地點的郵局繳交相關車輛使用牌照稅。 * 請參閱附件! 查詢請電:(853)83968813 與郵政局商業廳-櫃檯網絡範圍聯絡。 電郵地址E-mail: reb@macaupost.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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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舉辦首場政制發展座談會
為配合行政長官於2月初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是否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報告,特區政府本月共舉辦8場政制發展座談會,在過去的基礎上進一步收集各界對政制發展的意見;首場座談會今(4)晚於理工學院舉行。 行政長官崔世安出席了首場座談會,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首先就聽取政制發展意見的相關安排作出介紹。出席的官員還包括行政公職局局長朱偉幹、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朱琳琳、法務局局長張永春及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趙向陽。 首場座談會的與會人士包括: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澳區全國政協委員、立法會議員、法官委員會、檢察官委員會、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及澳門仁協之友聯誼會代表等共50名人士出席。 第二場座談會將於明(5)晚舉行,聽取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意見。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解釋的規定,作為啟動政制發展的第一步,行政長官將於2月初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相關報告。為做好撰寫報告的工作,特區政府希望廣大居民和社會各界於1月31日前,就以下問題,向特區政府踴躍提交意見: 一、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 二、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那麼,修改應堅持什麼原則?怎樣修改? 除座談會外,公眾亦可於1月31日前,透過政府網站(www.cdm.gov.mo)、郵寄至行政公職局或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以及傳真(89870789、89871017)等方式向政府提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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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舉辦首場政制發展座談會
為配合行政長官於2月初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是否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報告,特區政府本月共舉辦8場政制發展座談會,在過去的基礎上進一步收集各界對政制發展的意見;首場座談會今(4)晚於理工學院舉行。 行政長官崔世安出席了首場座談會,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首先就聽取政制發展意見的相關安排作出介紹。出席的官員還包括行政公職局局長朱偉幹、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朱琳琳、法務局局長張永春及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趙向陽。 首場座談會的與會人士包括: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澳區全國政協委員、立法會議員、法官委員會、檢察官委員會、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及澳門仁協之友聯誼會代表等共50名人士出席。 第二場座談會將於明(5)晚舉行,聽取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意見。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解釋的規定,作為啟動政制發展的第一步,行政長官將於2月初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相關報告。為做好撰寫報告的工作,特區政府希望廣大居民和社會各界於1月31日前,就以下問題,向特區政府踴躍提交意見: 一、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 二、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那麼,修改應堅持什麼原則?怎樣修改? 除座談會外,公眾亦可於1月31日前,透過政府網站(www.cdm.gov.mo)、郵寄至行政公職局或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以及傳真(89870789、89871017)等方式向政府提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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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溫顯著下降衛生局呼籲關懷長者和病者預防低溫症
本澳近日氣溫顯著下降,衛生局呼籲市民預防低溫症,注意禦寒保暖,特別呼籲長者和慢性病患者,以及負責照護長者和慢性病患者的人士和機構採取適當的預防和照護措施,保障長者和慢性病患者的健康。 低溫症一般是指人體中心溫度(用肛探或耳探測定)低於攝氏35℃(華氏95℉)出現的症狀。通常因無穿著適當保暖衣物,長時間暴露於寒冷氣溫所致;易發生於11月至3月期間、氣候較溫和但經歷氣溫急降的地區;常見於六十五歲或以上、男性、貧困、獨居、露宿人士。其他危險因素包括:慢性疾病、創傷、感染、使用酒精或某些藥物、物質濫用、濕水等。低溫症可導致中樞神經抑制、心律失常、腎衰竭等併發症而危及病者生命,病死率較高。 為預防低溫症的出現,衛生局呼籲長者、慢性病患者及其照護者和機構應採取以下預防和照護措施: 1) 適當添衣 宜穿足夠的禦寒衣物,質料以乾爽、輕便、舒適、透氣和保暖性能好為佳;不要穿著過份臃腫和緊身的衣物,以免妨礙血液循環和影響行動;若長者有失禁的情況,宜勤於更換已濕的尿片及褲子;應確保頭、頸、手和腳部溫暖。 2) 家居保暖 保持家居環境溫暖及空氣流通,留意門窗及牆壁是否有破損,以致寒風從空隙中吹入屋內;使用電暖爐時必須確保室內空氣流通。電暖爐應遠離門口、通道、或易燃物品;對熱力感覺減退的人士,如糖尿病及脊髓病患者,不宜使用暖水袋及暖身器。 3) 禦寒飲食 多飲用及進食熱量較高和容易消化的熱飲品和食物,如熱奶、熱湯、粥、粉、麵、飯等;每天要攝取足夠的水份;注意均衡營養,避免高脂肪及高膽固醇的食物;避免酗酒。 4) 適當活動 盡量留在室內或有陽光的地方。若必須外出,要適當地穿着保暖禦寒的衣物;避免長時間置身於寒冷的環境或寒風中;維持適量的運動。 5) 保健防疾 按時服用藥物;密切監察病情,發現身體不適時應迅速就醫。遇到緊急情況時,應透過社會支援服務系統和設施及早求助。 6) 留意天氣 密切留意天氣轉變,尤其當溫度在短時間內急劇下降時,更應提高警惕,以防因嚴寒而引致體溫過低。地球物理暨氣象局設24小時查詢天氣服務(電話號碼1311)。 7) 關懷增暖 家人及親友應關懷和協助身邊長者,鼓勵及提醒長者作出恰當的禦寒措施:若認識獨居或患病的長者,請經常致電或探訪問候,多加關懷,讓長者倍感溫暖。 市民若發現任何人士患上低溫症,或出現體溫持續下降、肌肉僵硬,心跳減慢、神智昏亂、甚至出現昏迷等症狀,應盡快將患者送院治理,並可致電:999(報警熱線)或2857 2222(消防局)求助,報警時謹記說明患者當時的情況(低溫症)、年齡、性別、徵狀(清醒、意識混亂、昏迷)、地址,以便救護車盡快前往及有關醫護單位作出適當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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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溫顯著下降衛生局呼籲關懷長者和病者預防低溫症
本澳近日氣溫顯著下降,衛生局呼籲市民預防低溫症,注意禦寒保暖,特別呼籲長者和慢性病患者,以及負責照護長者和慢性病患者的人士和機構採取適當的預防和照護措施,保障長者和慢性病患者的健康。 低溫症一般是指人體中心溫度(用肛探或耳探測定)低於攝氏35℃(華氏95℉)出現的症狀。通常因無穿著適當保暖衣物,長時間暴露於寒冷氣溫所致;易發生於11月至3月期間、氣候較溫和但經歷氣溫急降的地區;常見於六十五歲或以上、男性、貧困、獨居、露宿人士。其他危險因素包括:慢性疾病、創傷、感染、使用酒精或某些藥物、物質濫用、濕水等。低溫症可導致中樞神經抑制、心律失常、腎衰竭等併發症而危及病者生命,病死率較高。 為預防低溫症的出現,衛生局呼籲長者、慢性病患者及其照護者和機構應採取以下預防和照護措施: 1) 適當添衣 宜穿足夠的禦寒衣物,質料以乾爽、輕便、舒適、透氣和保暖性能好為佳;不要穿著過份臃腫和緊身的衣物,以免妨礙血液循環和影響行動;若長者有失禁的情況,宜勤於更換已濕的尿片及褲子;應確保頭、頸、手和腳部溫暖。 2) 家居保暖 保持家居環境溫暖及空氣流通,留意門窗及牆壁是否有破損,以致寒風從空隙中吹入屋內;使用電暖爐時必須確保室內空氣流通。電暖爐應遠離門口、通道、或易燃物品;對熱力感覺減退的人士,如糖尿病及脊髓病患者,不宜使用暖水袋及暖身器。 3) 禦寒飲食 多飲用及進食熱量較高和容易消化的熱飲品和食物,如熱奶、熱湯、粥、粉、麵、飯等;每天要攝取足夠的水份;注意均衡營養,避免高脂肪及高膽固醇的食物;避免酗酒。 4) 適當活動 盡量留在室內或有陽光的地方。若必須外出,要適當地穿着保暖禦寒的衣物;避免長時間置身於寒冷的環境或寒風中;維持適量的運動。 5) 保健防疾 按時服用藥物;密切監察病情,發現身體不適時應迅速就醫。遇到緊急情況時,應透過社會支援服務系統和設施及早求助。 6) 留意天氣 密切留意天氣轉變,尤其當溫度在短時間內急劇下降時,更應提高警惕,以防因嚴寒而引致體溫過低。地球物理暨氣象局設24小時查詢天氣服務(電話號碼1311)。 7) 關懷增暖 家人及親友應關懷和協助身邊長者,鼓勵及提醒長者作出恰當的禦寒措施:若認識獨居或患病的長者,請經常致電或探訪問候,多加關懷,讓長者倍感溫暖。 市民若發現任何人士患上低溫症,或出現體溫持續下降、肌肉僵硬,心跳減慢、神智昏亂、甚至出現昏迷等症狀,應盡快將患者送院治理,並可致電:999(報警熱線)或2857 2222(消防局)求助,報警時謹記說明患者當時的情況(低溫症)、年齡、性別、徵狀(清醒、意識混亂、昏迷)、地址,以便救護車盡快前往及有關醫護單位作出適當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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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續有4人被檢控374間場所接受巡查
從2012年1月3日傍晚6時到1月4日下午5時,繼續有70人次的控煙辦督察及相關人員在澳門半島和離島巡查各類禁煙場所,共374間(18間是被投訴的場所)。其中,共有4 人被檢控,全部為男性;包括2名本澳居民和2名香港遊客,各有1人在食肆場所、的士站、大廈公共地方及碼頭停車場被檢控。行動中又以黑沙環和塔石區所占比例較多。另外,從1月3日傍晚6時到1月4日下午5時,控煙辦共接獲91個電話,其中65宗查詢、26宗投訴,包括投訴工作地點、食肆、大厦公共地方及公園等有人吸煙,也有15名市民提供意見。 衛生局表示,在整個執法過程中,未有遇到與違例者磨擦的情况。而接受巡查的各禁煙場所基本已張貼禁煙標誌及移除所有煙灰缸,而絕大多數客人及場所負責人均自覺守法,並對控煙工作表示支持。 衛生局強調,控煙督察在執法期間亦均會穿著整齊的制服及配帶證件,發出控訴書時不會即時收取罰款,違法者可透過以下方式繳付罰款:
前往下列地點以現金繳付罰款: - 衛生局司庫科 - 各衛生中心 - 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 -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各支行 郵寄支票:支票(抬頭:衛生局)須連同控訴書副本郵寄至澳門郵政信箱3002號,信封面須註明 "衛生局司庫科"; 網上繳付:可於接獲控訴書之日起計5個工作日後登入衛生局網頁內網上繳
付罰款系統,以VISA/MASTER信用卡繳付(網址https://www.ssm.gov.mo/gpct/pa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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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續有4人被檢控374間場所接受巡查
從2012年1月3日傍晚6時到1月4日下午5時,繼續有70人次的控煙辦督察及相關人員在澳門半島和離島巡查各類禁煙場所,共374間(18間是被投訴的場所)。其中,共有4 人被檢控,全部為男性;包括2名本澳居民和2名香港遊客,各有1人在食肆場所、的士站、大廈公共地方及碼頭停車場被檢控。行動中又以黑沙環和塔石區所占比例較多。另外,從1月3日傍晚6時到1月4日下午5時,控煙辦共接獲91個電話,其中65宗查詢、26宗投訴,包括投訴工作地點、食肆、大厦公共地方及公園等有人吸煙,也有15名市民提供意見。 衛生局表示,在整個執法過程中,未有遇到與違例者磨擦的情况。而接受巡查的各禁煙場所基本已張貼禁煙標誌及移除所有煙灰缸,而絕大多數客人及場所負責人均自覺守法,並對控煙工作表示支持。 衛生局強調,控煙督察在執法期間亦均會穿著整齊的制服及配帶證件,發出控訴書時不會即時收取罰款,違法者可透過以下方式繳付罰款:
前往下列地點以現金繳付罰款: - 衛生局司庫科 - 各衛生中心 - 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 -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各支行 郵寄支票:支票(抬頭:衛生局)須連同控訴書副本郵寄至澳門郵政信箱3002號,信封面須註明 "衛生局司庫科"; 網上繳付:可於接獲控訴書之日起計5個工作日後登入衛生局網頁內網上繳
付罰款系統,以VISA/MASTER信用卡繳付(網址https://www.ssm.gov.mo/gpct/pa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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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會晤《句號報》聽取兩法修訂意見
新聞局負責人今(4)日與《句號報》代表會面,就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事宜收集和交流意見。 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在會上強調,政府對兩法修訂沒有既定立場,但有關業界自我監管組織的成立與否、權限及運作方式,以及新聞工作者專業認證,應由業界自行決定,特區政府非常樂意按傳媒主動提出的要求而提供技術協助。 他表示,當局現階段正收集業界的不同意見,未來亦會積極創造條件讓未有機會發表意見的新聞工作者可向政府充分反映個人意見。待收集意見後,政府會因應所得建議草擬法律諮詢文本,之後再繼續諮詢業界,並可持續討論及修改文本,直至達成共識為止。他重申,政府明白業界非常重視兩法的修訂,故對修法並無規定必須完成的時間表,並希望修訂後的法律可更保障新聞自由及使傳媒達到可持續發展。 《句號報》社長卡樂儀(Isabel Castro)表示,認同澳門葡英傳媒協會對兩法修訂提出的意見,例如可參考比利時設立出版委員會的做法,中葡文傳媒可各自設立出版委員會。她認為政府可就此方案進行可行性研究,但強調兩個中葡文的出版委員會應遵從同一法規及同一準則,並應由業界代表及社會人士組成,不宜有政府代表,以確保委員會的獨立性。 她指出,出版委員會有助於保障傳媒及公眾,並能對傳媒提供協助,確保新聞自由及傳媒接近資訊來源。另外,該報也不反對把出版委員會和廣播委員會合併。 卡樂儀又表示,雖然本澳新聞界暫未出現太大問題,但她贊同業界須制定《新聞工作者通則》,並建議可借鑑葡萄牙傳播業界已實行多年的新聞道德和專業守則。此外,她又提議政府宜搭建平台讓業界共同商討建立記者專業資格認證制度。 她指出,儘管中葡文傳媒對修法持有不同意見,澳門葡英傳媒協會及澳門傳媒工作者組織福利會可邀請中文傳媒商討修法事宜,相信透過多溝通可以達成共識。特區政府必須具政治勇氣使澳門新聞界達至國際水平。 陳致平回應時表示,由於文化的差異,分別設立中葡文兩個出版委員會的建議值得積極探討。新聞局在未來會創造機會讓中葡文傳媒聚首討論,理解彼此間的觀點和論據,他相信在大家都認同新聞自由可貴的大前提下,透過共同探討最終有利形成共識。他又重申,有關《新聞工作者通則》的設立應由業界自行決定,政府樂意提供技術支援,並樂見業界參與更多的專業培訓課程。 他指出,兩法已實施超過二十年,有需要檢討其適時性。他又呼籲業界就修法多表達意見和建議,好讓政府可作參考並作出受業界認受的決定。 出席會面的《句號報》代表還包括龔燕妮(Inês Concalves)、盧桑雅(Sónia Nunes)、祈美娜(Maria João Caetano)及賴秀華(Stephanie Lai) 新聞局副局長何慧卿和新聞廳廳長黃樂宜等一同出席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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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會晤《句號報》聽取兩法修訂意見
新聞局負責人今(4)日與《句號報》代表會面,就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事宜收集和交流意見。 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在會上強調,政府對兩法修訂沒有既定立場,但有關業界自我監管組織的成立與否、權限及運作方式,以及新聞工作者專業認證,應由業界自行決定,特區政府非常樂意按傳媒主動提出的要求而提供技術協助。 他表示,當局現階段正收集業界的不同意見,未來亦會積極創造條件讓未有機會發表意見的新聞工作者可向政府充分反映個人意見。待收集意見後,政府會因應所得建議草擬法律諮詢文本,之後再繼續諮詢業界,並可持續討論及修改文本,直至達成共識為止。他重申,政府明白業界非常重視兩法的修訂,故對修法並無規定必須完成的時間表,並希望修訂後的法律可更保障新聞自由及使傳媒達到可持續發展。 《句號報》社長卡樂儀(Isabel Castro)表示,認同澳門葡英傳媒協會對兩法修訂提出的意見,例如可參考比利時設立出版委員會的做法,中葡文傳媒可各自設立出版委員會。她認為政府可就此方案進行可行性研究,但強調兩個中葡文的出版委員會應遵從同一法規及同一準則,並應由業界代表及社會人士組成,不宜有政府代表,以確保委員會的獨立性。 她指出,出版委員會有助於保障傳媒及公眾,並能對傳媒提供協助,確保新聞自由及傳媒接近資訊來源。另外,該報也不反對把出版委員會和廣播委員會合併。 卡樂儀又表示,雖然本澳新聞界暫未出現太大問題,但她贊同業界須制定《新聞工作者通則》,並建議可借鑑葡萄牙傳播業界已實行多年的新聞道德和專業守則。此外,她又提議政府宜搭建平台讓業界共同商討建立記者專業資格認證制度。 她指出,儘管中葡文傳媒對修法持有不同意見,澳門葡英傳媒協會及澳門傳媒工作者組織福利會可邀請中文傳媒商討修法事宜,相信透過多溝通可以達成共識。特區政府必須具政治勇氣使澳門新聞界達至國際水平。 陳致平回應時表示,由於文化的差異,分別設立中葡文兩個出版委員會的建議值得積極探討。新聞局在未來會創造機會讓中葡文傳媒聚首討論,理解彼此間的觀點和論據,他相信在大家都認同新聞自由可貴的大前提下,透過共同探討最終有利形成共識。他又重申,有關《新聞工作者通則》的設立應由業界自行決定,政府樂意提供技術支援,並樂見業界參與更多的專業培訓課程。 他指出,兩法已實施超過二十年,有需要檢討其適時性。他又呼籲業界就修法多表達意見和建議,好讓政府可作參考並作出受業界認受的決定。 出席會面的《句號報》代表還包括龔燕妮(Inês Concalves)、盧桑雅(Sónia Nunes)、祈美娜(Maria João Caetano)及賴秀華(Stephanie Lai) 新聞局副局長何慧卿和新聞廳廳長黃樂宜等一同出席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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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籲多使用自助服務機辦理在生證明
社會保障基金表示,辦理2012年度「在生證明」服務首日(3日)共有5,624人已辦理本年度「在生證明」,其中1,280人透過自助服務機辦理。社保呼籲養老金及殘疾金受益人,多利用分佈在全澳共26個地點的自助服務機辦理「在生證明」。 領取社保基金養老金或殘疾金的受益人須於每年1月辦理「在生證明」,今年需辦理人數為57,400人。於首個工作日,使用9個服務點包括仁慈堂婆仔屋、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民署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共3個地點)及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共3個地點)辦理的共有4,344人;使用設在全澳共26個地點的自助服務機辦理的共有1,280人。 由於辦理期限有一個月,且今年社保在全澳各區,包括衞生中心、出入境口岸、社會工作中心等新增26部在生證明自助服務機,社保基金呼籲有關受益人可於收到通知書後,細閱信件內有關自助服務機及服務點的位置,再選擇到就近的地方辦理有關服務。有關通知書會於本周內全部寄出,預計最遲於下周五收到。 因患嚴重疾病致無法自行活動而未能辦理在生證明的受益人,可由澳門註冊醫生填妥在生證明通知書背頁的證明書,由受託人連同受益人澳門居民身份證正/副本,遞交到各服務點辦理;而長期居住內地或國外而未能回澳辦理在生證明的受益人,除可郵寄或由受託人提交受益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及本澳聯絡人聯繫方式外,還須遞交由內地相關機構發出的證明文件,或由駐當地中國領事館發出的健在確認表或公證書。 市民如想查詢有關「在生證明」服務的資訊,可瀏覽網頁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 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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