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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建築工地環境管理研討會
本地建築業近年隨著澳門經濟的起飛而蓬勃發展,為本澳的城市建設作出了一定的貢獻。澳門現正處於建築業高度發展的關鍵時期,由於在建設施工過程中,或多或少會對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在現階段有需要儘早推廣並普及環保建築理念,讓自然資源得到更好的利用,使澳門的環境得到持續的保護。 環保建築內容包括了對建築的規劃、設計、施工、運行管理及拆除等建築物生命週期全過程的環保考慮。如建築材料的選擇;可持續建築場地的設計;採光設計;供暖、空調、供電、供水系統和室內環境質量的考量;訂定環境建造的準則;建築運行、維護、清潔和管理措施以及三廢的資源化和再利用等,強調人類與自然的和諧共存。 為提高建築業界對地盤環保施工的認知,並促進環保施工經驗、方法及技術之交流,環境委員會、澳門工程師學會、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及澳門建造商會於2007年10月25日下午3時假世界貿易中心五樓蓮花廳共同主辦了「建築工地環境管理研討會」,並由運輸工務司劉仕堯司長主禮。研討會亦得到土地工務運輸局、房屋局、民政總署、建設發展辦公室、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澳門電訊有限公司以及澳門建築機械工程商會作為協辦單位。 大會邀請了五位來自本地及香港的主講嘉賓,包括香港建築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鄭嘉麗主講「環保建築」、金門建築有限公司高級項目經理甄乾貞主講「上蓋建築工地環境管理」、項目經理溫穎倫主講「地基建築工地環境管理」、澳門工程師學會周子鍵工程師主講「澳門打樁設備的效益與環境分析」以及奧雅納工程顧問董事蔡培生主講「香港建築工地環境管理經驗」。 大約200位來自多個政府部門、建築相關團體、建築機構及工程承建商的代表參與了是次研討會,體現出各界對建築工地環境管理的重視和支持。而大會籌委會期望透過舉辦是次研討會,能引起業界及公眾關注建築施工過程中環境管理的重要性,從而鼓勵更多業界實踐環保施工,共同營造可持續的生活環境。 出席研討會的主辦單位代表有環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主席梁維特、執行委員會代主席黃蔓葒、澳門工程師學會會長梁文耀、理事長張國基、澳門建築置業商會理事長劉永誠、澳門建造商會會員大會主席梁蔭冲、理事長羅啟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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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關注教師壓力和待遇問題
行政長官何厚鏵今(24)日表示,特區政府一貫重視及支持本澳的教育事業,近幾年特別在政策和資源上盡全力推動教育發展;對於教師的待遇和壓力問題,政府會作出特別考慮,以較進取的政策解決相關問題,讓教師可全心全意做好教育工作。 行政長官今日訪問本澳三間學校,瞭解校務及聽取教職員意見。他在座談會上指出,要提升本澳的教育水平,以及改善教師隊伍遇到的困難,政府必須詳細聽取意見,因此,除特別透過教育委員會收集教師意見外,亦會再開通一、兩個諮詢渠道,廣泛讓教師提出建議。 他表示,特區政府近年來全力推動本澳教育發展,例如推行15年免費教育,務求教育事業不論在質與量方面,均能逐步以至盡快提升水平。政府不單止對學校的教學條件予以援助,亦必須針對教師隊伍加強輔助性政策,紓緩其工作壓力及改善待遇,在資源和人力方面提供協助,以減輕教師的兼任職務,專心從事教學工作;教育暨青年局正就此作出研究。 針對教師待遇方面,行政長官認為,教育事業並未如其他行業般,因應對人力資源的需求而促使薪酬“水漲船高”;因此,要改善教師的待遇,只能從政府政策作出特殊考慮。 他認為,在社會不斷發展和變化的過程中,作為社會一份子,包括教師在內的任何人,都會看到發展帶來的良好一面,但亦不免出現不適應和壓力,這不僅來自工作方面,亦可能源於家庭或周邊朋友的變化而對自己造成的影響。事實上,人們並不易對同一份工作由始至終,但政府的重點是盡量創造條件,讓願意留在崗位上,做好教育工作的老師們,工作得愉快滿意,並感受到作為教師的尊嚴,以及從物質上及社會認同上得到肯定;因此,他認為必須在教師職程上加緊考慮,並重點將有關意見合理反映於職程中。 他表示,教育事業的提升,可以從改善硬件、課程改革的科學化,以及師生比例漸趨正常健康等方面著手,但畢竟關鍵還是要依靠教師。隨著社會進步發展,任何工作崗位,包括教師都須不斷提升自己,以適應社會變化,而政府會為他們創造條件,增加吸引力,好讓教師可全心全意去自我提升,不要感受到額外的壓力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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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文化司司長與教育團體會面
社會文化司崔世安司長、社會文化司辦公室譚俊榮主任、教育暨青年局蘇朝暉局長等官員,日前分別與李沛霖會長、何少金理事長、尤端陽監事長等中華教育會代表,以及孔智剛會長、龐秉輝理事長、鄭文玲監事長等天主教學校聯會代表會面。兩次會面都在坦誠和認真的氣氛下進行,達到了促進溝通、增進共識的目的。
崔世安司長在會面中指出,特區政府一直通過各種渠道與教育界保持著密切溝通,就彼此共同關心的教育議題,聽取各方的意見,並根據本澳的實際情況以及取得的共識積極予以落實。崔世安司長和蘇朝暉局長均強調加強溝通的重要性,並表示特區政府重視各界所給予的意見,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定當盡力做到最好,同時也希望社團和教育界同心協力,共同為提升澳門特區的教育素質作出貢獻。
會面過程中,教育暨青年局蘇朝暉局長、梁勵代副局長及各相關負責人,就特區政府近年來在非高等教育領域的資源投放情況向與會者作了報告。特區政府成立以來堅持重視教育的發展,加大非高等教育方面的財政投入,不斷完善免費教育津貼制度和其他津貼的發放,尤其是加大對不牟利私立教育機構、私校教學人員以及學生方面的投入。教師津貼亦有所提升,師生比和班師比則得到持續優化。為使教育的投入更具穩定性和發展性,特區政府更設立了教育發展基金。崔世安司長表示,特區政府在未來的財政預算中將繼續加大投入,以保證非高等教育的穩步發展。
兩會負責人在會面過程中均表示肯定特區政府近年來在推動非高等教育發展上所作出的努力,以及相關的政策和措施,並表示大家所處位置雖不同,但目標卻一致,都是為辦好教育而各盡本份。希望繼續通過這種緊密的溝通和對話,使目前的溝通機制發揮得更好。其他與會代表也就各自關心的教育議題提出了一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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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悼念崔德祺先生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發出唁電,悼念今(二十四)日逝世的崔德祺先生,並向崔德祺夫人何麗貞女士及家屬表示慰問。 唁電全文如下: 「何麗貞女士並列位家屬: 驚悉崔德祺先生不幸逝世,深感悲痛,本人謹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並以本人名義,向 您們致以深切的哀悼和誠摯的慰問。 崔老先生一生愛國愛澳,在澳門回歸祖國的進程,特別是在《澳門基本法》的起草及諮詢過程中,殫精竭慮,勞苦功高;特區成立以來,崔老先生又全力支持特區政府施政,為“一國兩制”的落實出謀獻策。作為一個傑出的社會活動家,崔老先生對澳門的慈善、文化、教育、體育事業均貢獻良多,其愛國愛澳情懷和傑出貢獻,實在堪稱楷模,值得我們懷念和學習。 崔老先生的卓越成就和高尚情操將永存我們心中。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何厚鏵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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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協助解決澳門大廈管理委員會糾紛
關於澳門大廈原管理委員會與臨時管理委員會近日發生的糾紛,房屋局將於今晚〈24號〉協助該大廈舉行大會,選舉新一屆的管理委員會,以解決原管理委員會與臨時管理委員會的爭議。 由於原管理委員會在任期結束(2007年10月6日)前明確表示不作召集大會選舉新一屆管理委員會,故在房屋局的協助下,由擁有十分一樓宇業權價值的小業主進行召集,主要目的為選舉新一屆的管理委員會。基於澳門大廈由管理委員會自管,過渡期間由小業主代表組成臨時管理委員會暫時維持樓宇基本的正常運作。 澳門大廈自去年年中開始,大廈的管理工作由管理委員會自管,包括保安、清潔、設施維修等工作,房屋局一直依法進行監管,當巡查時發現位於管理處及機房的滅火筒過期時,已先後多次透過書函要求管理委員會須依法履行責任處理,並透過通告使全體小業主知悉,以便共同關注;並申明本局得對違法的管理實體依法予以處罰。 臨時管理委員會另要求房屋局協調原管理委員會及臨時管理委員會的帳目及資料交接,在協調會議上雙方已曾共識在選出新一屆的管理委員會後才作移交,而房屋局亦提醒了原管理委員會作出帳目的準備,以便新一屆的管理委員會產生後移交。 為確保樓宇共同部份的管理運作,小業主應履行義務按時繳交管理費,並與管理委員會共同監督大廈的管理工作,在管理委員會自管大廈的情況時,亦應符合法例規定維持大廈的管理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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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南灣樹起城市文化新地標 原法院大樓將建新中央圖書館
經廣泛社會諮詢和深入調查研究,特區政府最終敲定南灣原法院大樓作為澳門新中央圖書館選址。新館將在保留原法院大樓建築外觀及室內特色空間基礎上,分開兩部分建設,先對其內部進行改建,其後在大樓後部縱深15米範圍內,新建一座海拔約50米高的大樓,與前方原法院文物建築互為銜接呼應,整體作為澳門新中央圖書館,構成澳門新的文化地標。 昨日(24日)上午,特區政府財政局局長劉玉葉正式將政府物業原法院大樓交予文化局,由局長何麗鑽代表接收;之前,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主任鄧寶國與劉玉葉簽署了有關文件,將原法院大樓物業權交回特區政府財政局。 為推動城市文化發展,回應廣大市民對圖書館服務不斷增加的需求,從2002年開始特區政府便提出了“興建一座多設施、多功能的圖書館”的藍圖,經過不斷醞釀,行政長官在2006年的施政方針中,進一步明確提出“決定興建一座綜合性的大型中央圖書館,以回應市民自我增值、提升文化素養和充實閒暇時間的新需求。”文化局為此委託成立了“澳門公共圖書館系統及新中央圖書館研究工作組”,集合本澳圖書館專業人員、城市規劃工程師,以及美國資深的圖書館規劃與信息科技顧問等,就前瞻至2030年的圖書館系統規劃及新館建設展開深入研究。工作組在詳細調查分析本澳現有公共圖書館系統服務及設施狀況後,面向本澳各界召開多場諮詢會收集意見,在歸納各界的建議和期望基礎上,參考海外和內地多間大型圖書館規劃及建設案例,綜合研究提出《澳門公共圖書館系統及新中央館規劃研究報告》,先後並於2006年7月至8月和10月至11月,進行兩輪公開諮詢,加以修改完善。 完成後的《澳門公共圖書館系統及新中央館規劃研究報告》,就與澳門公共圖書館系統的功能和服務相適應的組織架構、佈局規劃,以及新中央圖書館選址要求、設計指標等作出了全面的建議。報告建議儘快興建新中央圖書館,以提高本澳圖書館設施及服務的整體質素,優化整個澳門的公共圖書館系統。報告提出,新中央圖書館應 “以讀者為導向”,選址須有較完善的公交配套設施,接近其他公共服務設施或購物區,方便各區市民前往;能夠按需要設置各種專用區、活動區、特藏區和輔助設施;在新館規模方面,報告建議理想的館藏量書籍為780,000冊,多媒體資料為81,000項,報紙及期刊為1,322份,設計閱覽座位1,125個,並有550個座位設於各個多用途室、會議室、演講廳等活動區內,同時提供281台供公眾使用的電腦。報告還建議政府制定短、中及長期的公共圖書館目標,對現有分散的圖書館系統管理模式進行整合並分級,以善用資源;通過對公共圖書館系統現況的分析,對各分區的圖書館建設,按實際需求進行詳細規劃和建設等(該研究報告摘要版已上載文化局及中央圖書館網頁供公眾參閱)。 根據研究報告的選址要求和公共圖書館系統規劃建議,政府最終選定位於城市心臟區域的南灣原法院大樓興建新中央圖書館。在過去對新中央圖書館選址的討論中,原法院大樓一直是社會期望的幾個熱門地點之一。該大樓名列本澳128項受保護文物之中,屬“具建築藝術價值的建築物”,佔地面積約17,000平方呎,新中央圖書館選址於此,不僅符合市民期待的地處中區、交通便利等要求,而且為圖書館增添了人文精神和文化氛圍。新館的興建和啟用,在有力推動閱讀文化發展的同時,亦將提高本澳文物保護和再利用的良好意識。 新中央圖書館的整體規劃面積約為11萬平方呎,相信可滿足10年內之需求。建築圖則設計預計在2008年內完成,2009年開始進行建設。此外,原法院大樓後方的司警總部大樓地域亦已被規劃作新中央圖書館的日後進一步擴建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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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澳定居生活法律講座
為了協助新來澳定居的人士盡快適應新生活和環境,更容易融入澳門社會,並成為知法守法的澳門居民,法務局計劃在2007年11月1日、11月22日及12月13日舉辦一系列 “來澳定居生活法律講座”,當中分成三個專題,分別為:“初來澳門法律須知”、 “勞資權益與社會福利”,以及 “家在澳門”三場專題講座,內容包括辦證與出入境、教育與醫療、交通常識、公共地方總規章、求助渠道、司法援助、僱員權益、社會保障制度、職業稅、社會援助、租賃制度、經濟房屋及社會房屋等事項。目的是讓新來澳定居的人士瞭解在澳門生活所需的基本法律常識,從而認識自身的權利與義務。
首個專題講座將會安排在11月1日晚上8時於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三樓進行,屆時法務局將派出法律專家,以普通話或廣東話講解關於辦證、出入境、教育、醫療衛生、交通、求助渠道及司法援助等法律常識,並設有生活化案例討論及答問時間,歡迎報名參加。詳情可瀏覽法務局網頁www.dsaj.gov.mo。
有意參加者可於即日起,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中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致電法務局法律推廣廳報名參加,費用全免。每場名額50名,報名從速,報名及查詢電話9873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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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份之稅務責任
至十日 印花稅 -經常性提供宣傳服務的商號,應繳納上月份所徵收之稅款。(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重新公佈第17/88/M號法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b項)
(根據第10/2006號法律第十五條第四款規定,豁免本年度相關印花稅) 至二十日 印花稅 -保險公司應繳納上月份實收保費相應之印花稅。(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重新公佈第17/88/M號法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 (根據第10/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規定,豁免本年度保險單之印花稅) 全月 旅遊稅 -所有酒店,公寓式酒店,旅遊綜合體,餐廳(包括咖啡屋,自助餐廳,及同類之場所),舞廳(其中包括夜總會,的士高,舞廳及歌舞廳之場所),酒吧(包括“PUBS”及酒廊之場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應繳納上月份所代收之旅遊稅。(第19/96/M號法律第十二條)
(根據第10/2006號法律第十四條規定,豁免其所指場所本年度之旅遊稅) 所得補充稅 -繳納第二期之所得補充稅。(第21/78/M號法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款) 機動車輛稅 -凡從事將新機動車輛出售予消費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機動車輛之自然人或法人在發生應課稅事實後十五日內,遞交M/4格式之申報書及繳納結算之稅款。(第5/2002號法律通過的《機動車輛稅規章》第十七條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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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就口岸分流、交通安全及豬肉品質回覆議員質詢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覆議員容永恩的書面質詢時指出,延長通關時間或24小時通關,或會緩解關閘邊境站之壓力,然而相關措施涉及不同層面之問題,非澳門單方面決定,須由特區政府與內地有關部門共同審慎研究,作出客觀而全面的分析、平衡利弊經中央批准方可落實施行。 她指出,路氹城與關閘的邊境站處理旅客通關手續雖然無異,但當局無權干預旅客選擇在哪個口岸進出,亦不能硬性規定某類旅客必須從關閘分流至路氹城。然而,當局可推行一些便民措施,吸引旅客取道該口岸。 陳麗敏表示,為配合路氹城未來發展需要,政府相關部門正逐步完善該區道路網,預計短期內陸續開通予公眾使用。此外,土地工務運輸局已有規劃於路氹城口岸旁興建一大型公共停車場,同時亦會繼續研究其他可行的交通措施,更便利居民及旅客使用該口岸。 就議員李從正的書面質詢,陳麗敏指出,嘉樂庇總督大橋重開後只准許公共運輸車輛及特許車輛行駛,主要是為了配合公交優先政策的實施。因此,該橋在現階段暫不適宜開放予其他車輛同時通行。就有限度開放西灣大橋下層車道予電單車通行的建議,工務局現正與各部門就一系列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及制訂合適的可行方案。 她強調,警方一向注重防止重型車輛超速及不安全運載貨物的問題,並經常巡查,倘發現違例情況,會依法檢控。另外,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已與運輸業工會及重型車司機協會舉行溝通會議,反映及商討有關重型車輛超速行駛、超車、強行切線及運載貨物不安全等違例之問題,勸喻其所屬會員駕駛時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之規定,顧及其他公共道路使用者之安全。 另外,陳麗敏在回覆議員高天賜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現時所有入口本澳的豬隻,均來自受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轄下有關部門監管的註冊場。所有入口豬隻除進口時須經檢驗檢疫外,在進入本澳後亦須作疫病監察。就近期生豬出現瘀血點,民政總署經過一個月的全方位蒐集資料,並與內地有關方面加強溝通,及邀請國內專家來澳調查,已排除豬隻感染疫症的可能。 ※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 );
編號 391/III/2007、321/III/2007、375/III/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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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積極構建完整公共民生服務網絡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分區“市民服務中心”及“政府資訊中心”的設立,結合網上電子服務的提供,再加上民政領域各區服務站的功能配合和互動,將逐步構建完整的公共民生服務網絡。 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的書面質詢時指出,民政總署近年不斷致力優化跨部門轉介機制,強化各部門間的合作。當遇到影響民生的複雜個案時,如樓宇內渠道淤塞和環境衛生等問題,該署除與衛生局、土地工務運輸局等政府部門合作處理外,亦會與社團、坊會、大廈業主委員會和居民一起尋求解決方案,透過結合民間及政府力量,達至有效利用不同資源,共同改善社區環境的目標,並藉此鼓勵居民主動關心社區情況,加強社區內的團結及合作。 她表示,2007年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中提出,特區政府將推動政府服務向地點分區化、服務集中化的跨部門“一站式”方向發展,落實“政府資訊中心”,及分區“市民服務中心”的設立。 分區“市民服務中心”,將負責執行跨部門及跨範疇的一站式綜合服務體系,逐步把涉及民生及經濟領域的公共服務有機整合,向市民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政府資訊中心”的設立,將加強部門間在處理投訴上的溝通合作及協調作用,使繁複個案或跨部門投訴個案等能更有效地處理和跟進,並主動分析一些普遍性問題和提出方案,有需要時將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跟進和逐步完善相關問題。 此外,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回覆議員陳明金的質詢時表示,澳門特區政府現設置的委員會主要包括履行政府內部協調及統籌功能的組織、及發揮公共政策諮詢功能的組織兩種。直至2007年9月,上述發揮公共政策諮詢功能的組織共有28個,當中有92人同時擔任兩個或兩個以上諮詢組織的委員職務,其中,政府人員為33人,社會人士為59人。 有關組織的委員由政府人員及社會人士組成,出任及甄選方面,政府人員主要為相關部門的當然代表(通常為局長)或派出的代表;社會人士包括個人代表及社團代表,前者主要為“公認的”、“在相關領域享有聲譽的”或“有功績的”等之專業人士和相關業界人士,並主要由相關政府部門推薦或行政長官直接遴選。至於社團代表的委任則以社團為委任單位,其代表主要由社團內部協商方式產生。 特區政府透過委任同一委員參與不同諮詢組織,以期提高政策的宏觀和跨範疇思考,亦有助不同諮詢組織意見的交流互動。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283/III/2007、256/III/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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