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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薈澳戶外藝術裝置與領事館展覽異彩紛呈

為期半年的“藝文薈澳”(Art Macao)已正式啟動,共計41項在48個地點舉行,透過多元媒界與藝術平台,突破空間概念的限制,向世界呈獻一個嶄新的澳門文化旅遊品牌。多件分別由澳門及外地藝術家創作的大型戶外藝術裝置、以及多個外國駐港澳領事館舉辦的展覽陸續在澳展示,讓一眾藝文同好者全天候感受藝術的迷人氛圍,藝文氣氛遍佈全城。


消委會公佈本月第4次超市物價普查報告

消費者委員會履行6月12日第4/95/M號法律第10條第2款b)項之規定,於13日在花王堂區10間超市完成6月份第4次的超市物價普查工作,消費者可登入消委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澳門超市物價情報站”應用程式或微信帳號的“物價查詢”等途徑瀏覽及使用該物價普查報告表。


消委會與巴西消費者保護協會(PROTESTE)共商合作

消費者委員會早前派員前往巴西里約熱內盧,與巴西消費者保護協會(PROTESTE )商討建立業務長效交流機制,獲巴西消費者保護協會理事會副主席Maria Inês Dolci及執行幹事Pedro Moreira熱情招待,並同意兩會透過簽署合作協議落實有關機制。


前股東追討永利澳門82億案被判敗訴

被永利開除出董事局並贖回相關股份的永利前股東岡田和生聯同兩間受其控制的公司(以下稱三者為原告)針對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利澳門)、STEPHEN ALAN WYNN等共五名被告,向初級法院提起通常訴訟程序宣告之訴。原告指於2005年至2008年期間,永利澳門及STEPHEN ALAN WYNN為了獲得一幅位於路氹區面積超過200,000.00平方米的土地批給,以迂迴方式向一間公司支付了一筆為數三千五百萬美元的款項,原告認為該筆款項的支付並沒有合理理由,屬明顯違反法律、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以及有違公司所營事業。除此,原告認為永利澳門承諾於十年期間內,向澳門大學發展基金合共捐款一億三千五百萬美元欠缺合理理由,有損公司股東的利益。故原告根據《商法典》第315條第1款f項和i項的規定請求宣告解散永利澳門。另外,原告指永利澳門在違反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下向一調查機構乙提供了他們的資料,以撰寫一份記載了他們進行不適當活動的報告。永利澳門在2012年2月18日召開特別董事會議,以上述報告作為理據決議強制贖回岡田於永利澳門內持有的股份,直接導致岡田失去在永利澳門內的股東資格以及因持股而帶來的經濟利益。原告因此請求各被告以連帶方式合共支付近80億澳門元的財產損害賠償及2億澳門元的非財產損害賠償。


市政署對市售穀類及薯類製品抽樣檢測 結果未見異常

為瞭解本澳市售穀類及薯類製品的食用安全情況,市政署食品安全廳於市面抽查穀類及薯類製品合共六十個樣本,進行真菌毒素及食品添加劑調查,結果顯示所有樣本均未見異常。



社保 “積金橡果”巡迴社區宣傳央積金資訊

社會保障基金為增加社區居民對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的認識,特別製作戶外宣傳品“積金橡果”,以巡迴形式展示於澳門及氹仔不同地點。即日起至2019年8月10日,“積金橡果”會於友誼廣場、永寧廣場休憩區和宋玉生公園與居民見面,今期主要介紹參與非強制央積金的好處。


澳門理工學院辦研討會總結“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融入國家發展

為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週年及澳門特區成立二十週年,澳門理工學院舉辦“總結‘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經驗,積極主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學術研討會,邀請來自內地及澳門二十多位專家學者,就“一國兩制”在澳門的成功實踐、澳門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發展思考,以及特區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定位等論題進行深入探討,為推動澳門“一國兩制”發展開啟新時代、踏上新征程,貢獻智慧和力量。


蓮莖巷周一起實施臨時交通安排

配合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鋪設電纜及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維修水管,6月17日(周一)至7月16日(周二)高士德蓮莖巷及周邊道路實施臨時交通安排,詳情請參閱附表。交通事務局呼籲公眾留意。


民航局公佈新進近程序,大大地提升了於16號跑道降落的營運安全和效率

民航局公佈了新的航機進近程序,並已審批了本地航空企業使用新程序的運行申請。於今天起(6月13日),經民航局審批後,航空企業可透過優化的導航技術和進近程序,在使用16號跑道(由北向南)降落時減少由氣象因素所導致的復飛或轉飛的情況,大大地提高了使用16號跑道的營運安全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