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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胡正躍特派員元旦賀辭

以下元旦賀辭代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發放: 值此辭舊迎新之際,我謹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全體同仁,向特區政府及澳門同胞致以新年祝福!向關心和支持公署工作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謝! 2013年是中國發展進程中不平凡的一年。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團結帶領全國人民,為實現兩個百年目標和民族復興的中國夢奮力開拓,各項事業全面推進。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三中全會就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總體部署,展現了中國未來的光明前景。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在外交上不斷採取新舉措,推出新理念,展示新氣象。中國更加堅定地走和平發展道路,更加積極地構建健康穩定的大國關係,更加鮮明地把周邊作為中國外交優先方向,更加廣泛地加強同發展中國家的傳統友誼,更加主動地在熱點問題上發揮負責任大國作用。新時期的中國外交更具全球視野、更富進取意識、更有開創精神。
2013年,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行政長官崔世安先生為首的澳門特區政府堅持依法施政,順利完成第五屆立法會選舉,積極推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成功舉辦第二屆世界旅遊經濟論壇和第四屆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部長級會議。特區經濟穩健發展,社會和諧安定,民生持續改善,對外交往與合作不斷擴大。
過去一年來,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大力協助特區政府開展對外交往,堅決防範外部勢力干預特區內部事務,全力維護澳門同胞在海外的合法權益,努力為澳門特區穩定發展創造有利的外部環境。
2014年迎來了澳門回歸祖國十五周年,也是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成立十五周年,澳門特區還將承辦APEC旅遊部長會議等重要國際活動。外交公署將一如既往積極協助特區政府擴大對外交流與合作,全力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繼續增進同特區各界的廣泛交流,為促進澳門特區長期繁榮穩定而努力工作。
祝願偉大祖國繁榮昌盛,國泰民安!祝願澳門同胞幸福安康,萬事如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 胡正躍


行政長官崔世安2014年元旦獻辭

藉著二零一四年伊始,我謹代表特區政府,向全體市民致以衷心的節日問候和新年祝願! 回首剛過去的二零一三年,在中央政府一貫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廣大居民共同努力下,特區政府審慎應對複雜多變的外部環境,澳門經濟社會保持穩定和持續發展。我們繼續務實推進"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始終重視居民的福祉,為此有序開展教育、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屋四大長效機制的構建,輔以短期扶助和惠民措施的有機結合,力求社會得以共建共享發展成果。我們常懷謙虛之心,保持與社會團體和居民溝通對話,聽取意見和建議。這讓特區政府與廣大居民能夠同心同德,克服內部和外部的挑戰,共建繁榮和諧、穩定發展的澳門。我謹懷感恩之心,誠摯向熱愛我們的共同家園,支持和愛護特區政府的全澳居民致意! 展望二零一四年,特區政府將繼續秉持"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以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為施政重點,透過在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教育、住屋、交通、環保等領域制訂長遠規劃,致力提升民生綜合水平。特區政府將於建設四大長效機制的基礎上,啟動人才培養長效機制,為實現澳門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培養多元人才。我們明白,社會存在不同的問題和訴求,特區政府施政當有改善之處,我深信,我們定能包容共濟,克服困難和挑戰,在新的一年更好建設澳門。 在中央政府有力支持下,我們將堅定貫徹"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我們相信,在國家推動改革開放走向更好的發展方式,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事業的新里程中,澳門將取得新的發展。我們要繼續弘揚愛國愛澳的優良傳統,深化與祖國内地的經貿關係和不同領域的交流合作,提升區域合作的層次,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著力提高本澳的競爭力。 在此,我謹向在節日期間緊守工作崗位,努力為市民服務的公務人員和各界人士,致以親切的問候和衷心的感謝! 最後,我衷心祝願廣大居民新年快樂,身體健康,事業進步,家庭幸福!


米糙巷明起試行設置時限性上落貨區

為回應米糙巷一帶商戶的上落客貨需求,交通事務局將於明日(2014年1月1日)起於米糙巷試行設置時限性上落貨區,允許總重量5.5公噸以下之貨車於晚上9時至翌日上午11時上落貨,為期三個月。 位於營地街市旁的米糙巷一帶商舖林立,考慮到區內商戶對上、落貨設施的需求殷切,並經檢視現場的實際情況,交通事務局將於明日(2014年1月1日)起在相關路段試行設置時限性上落貨區,允許總重量5.5公噸以下之貨車於晚上9時至翌日上午11時在相關區域上落貨,為期三個月。 試行期間,交通事務局將密切留意措施成效,逐步完善相關措施,以平衡商戶及行人的不同需要,並提醒公眾留意有關改動安排。


栢寧停車場明起實施日、夜間不同收費

根據政府公報早前已刊登的新"栢寧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栢寧停車場由明日(2014年1月1日)起實施日、夜間不同收費,日間(早上8時至晚上8時)每小時收費4元,晚間(晚上8時至早上8時)每小時收費2元,藉此加大日間繁忙時段停車場的流轉量。政府將適時檢討有關措施的成效,以考慮逐步將分時收費措施擴展至其他合適的公共停車場。
政府為改善泊車問題,回應公眾對泊車位的需求,近年致力在符合整體交通運輸政策方向及適地適性的原則下,尋求條件完善相關交通配套,包括鼓勵私人樓宇在發展或重建時合理增建泊車位或設置開放予公眾使用的停車場,紓緩泊車壓力,同時,藉由有序設置電單車收費泊車位,提高泊車位的流動性,避免出現車位被長時間佔用的情況;此外,亦訂定以泊車路外化作為目標,並研擬分時分區的不同收費措施,從而更充分利用公共泊車資源。其中以栢寧停車場作為分時收費的試點,於該停車場引入日、夜間分時收費措施,加大日間停車場的流轉量,回應日間繁忙時段公眾對停車場泊位的需求,更充分利用停車場空間。
根據"栢寧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栢寧停車場共設有507個向公眾開放的輕型汽車泊位,近一半為普通票車位,其餘則為非專用月票或專用月票車位。按照新規章,普通票日間(早上8時至晚上8時)每小時收費4元,晚間(晚上8時至早上8時)每小時維持收費2元,非專用月票收費由以往500元調升至800元,專用月票收費則由1000元調升至1500元。新規章於明日(2014年1月1日)起生效,交通事務局將密切留意有關停車場實施分時收費後的使用情況,倘若分時段收費效果理想,政府將考慮逐步擴展到其他合適的公共停車場。


駕駛學校執照及駕駛教練員准照周四起接受續期辦理

2014年度駕駛學校執照及駕駛教練員准照之續期將於2014年1月2日(周四)開始,有需要辦理續期之人士,可於2月28日或之前,逢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辦理。 辦理駕駛教練員准照續期者,需帶同准照正本續期,費用為澳門幣三百三十元正;駕駛學校執照續期者則無須遞交任何文件,但須指出所續期的駕駛學校名稱,費用為澳門幣一千一百元正。如有疑問,可致電交通事務專線8866 6363查詢。


政府盡全力維持巴士服務運作

政府公報今日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轉授權力予交通事務局局長與維澳蓮運公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維澳蓮運)之破產財產簽訂商業企業租賃合同,繼續使用維澳蓮運的資產三個月,特區政府定必竭盡所能把握時間尋找新的營運商或其他可行方法,保障巴士服務的穩定運作及員工的就業權益。 於本月4日,法院就維澳蓮運破產召開債權人會議,會上,主審法官宣告維澳蓮運正式破產,特區代理隨即向法官提出申請,基於公共利益,繼續使用維澳蓮運的人員、車輛及設備,以維持巴士服務的正常運作。經審議後,法院批准特區政府繼續使用維澳蓮運破產的資產三個月,並要與破產管理人簽訂企業租賃合同。 特區政府將好好把握這段時間盡全力尋找各種可行方法,包括尋找新的營運商依法承接維澳蓮運的營運等,穩定巴士服務的運作及員工的就業權益,保障廣大市民繼續使用巴士出行。 政府繼續向員工發放薪酬
為保障員工,在使用維澳蓮運資產期間,特區政府會繼續向員工支付相關的薪酬福利;同時,在尋找新的營運商時,亦會要求新公司讓員工在享有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下過渡,倘若員工自行離職,將要求新公司依法作出補償。因此,希望全體員工繼續努力,緊守崗位,服務市民。


消委會在氹仔區繼續進行12月份超市物價工作

消費者委員會履行6月12日第4/95/ M號法律第10條第2款b)之規定,於12月30日在氹仔區調查了11間超級市場,繼續進行12月份第八次的"超市物價普查"工作。

以上調查工作的"超級市場物價普查報告表"已上載於消委會(www.consumer.gov.mo)網頁、iPhone及Android智能手機應用程式內的"澳門超市物價情報站"供消費者瀏覽及使用,該報告表亦同時擺放在消委會總辦事處、民政總署轄下的祐漢及營地街市、文化局屬下各圖書館及多個書局供消費者免費索取,而本澳所有流動電話用戶都可以透過其使用的網絡"Wap"隨時隨地查閱消委會最新公佈的"超級市場物價普查報告表"。 消委會根據全澳六個堂區,再考慮超市數量的多寡,將超市調查工作劃分為八個區域進行,每月在全澳八個區域的近一百間超市先後及循環進行超市物價普查工作,此舉,除可更全面檢視本澳超市物價的差距,提供更多的物價數據供消費者參考外,消費者就可以因應居所、上班以至活動地點直接對不同地區的超市數百種貨品進行格價。 消費者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該會熱線8988-9315。


一名警員涉嫌受賄

昨日,本局人員在路氹城某酒店將一名涉嫌滋擾客人的內地女子帶返警區調查,事件中發現該名女子為非法入境者,持有偽證。該名女子表示,較早前曾被本局氹仔警務警司處一名警員截查,當時其以4000港元向該警員行賄後得以放行。經調查後,本局已對涉案的警員進行刑事程序,有關的調查報告已交檢察院作進一步處理。涉案警員姓陳,男性,42歲,1992年入職。 治安警察局向來對轄下人員的紀律操守有嚴格要求,任何人員作出違紀違法行為,必定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處理,絕不姑息。


二零一四年一月份之稅務責任

至十五日 職業稅 -僱主應透過M/B式憑單,把上季(十,十一及十二月)從僱員或散工薪酬內所代扣之稅款,繳予財政局、氹仔接待中心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收納處。(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三十二條第四款及第六款) -獨資商號的東主應把上季(十,十一及十二月)從本身工作報酬名義入賬的款項內扣除之職業稅,繳予財政局、氹仔接待中心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收納處。(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 -獲批准選擇預先繳納制度的僱主,須透過M/B式憑單,向財政局、氹仔接待中心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收納處繳納經財政局局長批准所預定之稅款。(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 (根據第17/2012號法律第十七條規定,扣減應繳稅額百分之三十,豁免額訂定為$144,000.00) 全月 旅遊稅 -所有酒店,公寓式酒店,旅遊綜合體,餐廳(包括咖啡屋,自助餐廳,及同類之場所),舞廳(其中包括夜總會,的士高,舞廳及歌舞廳之場所),酒吧(包括"PUBS"及酒廊之場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應繳納上月份所代收之旅遊稅。(八月十九日第19/96/M號法律第十二條) 根據第17/2012號法律第十五條規定,豁免其所指場所2013年之旅遊稅) 職業稅 -第一組納稅人(受僱人士)遞交M/5式申報書,載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處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十條第一款)。第九條或特別法例所指豁免職業稅之人士,倘並無從其他工作來源獲得收益,可無須遞交申報書;又第一組納稅人,當其報酬是從唯一的僱主處獲得時,亦可免交申報書。 -不具備適當編制會計之第二組納稅人(自由或專門職業)遞交M/5式申報書,載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處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十條第一款) -具備適當編制會計之第二組納稅人(自由或專門職業)遞交M/5式申報書,載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處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 -根據第三十二條條文,不論有否扣除稅款,僱主須遞交上年度曾支付或發給任何薪酬或收益予散工或僱員的M3/M4式名表及其相應稅務編號。(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 房屋稅 -出租房屋之納稅人欲享用其房屋維修及保養費用之扣除,須遞交M/7式申報書。(八月十二日第19/78/M號法律第十六條第一款) 機動車輛稅 - 凡從事將新機動車輛出售予消費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機動車輛之自然人或法人在發生應課稅事實後十五日內,遞交M/4格式之申報書及繳納結算之稅款。(第5/2002號法律通過的《機動車輛稅規章》第十七條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衛生局有關領葬事宜啟事

歐社養,男性,83歲,報住於巴波沙大馬路嘉翠麗第三座7樓712室,於2013年12月21日去世。仁伯爵綜合醫院盼死者家屬見啟事速前往醫院入院科辦理有關領葬事宜。若啟事公布後七天內仍無人前往辦理有關事宜,則視作無人認領的屍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