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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12人因違反立法會選舉法被初級法院判決罪名成立
今年9月,初級法院審理了13宗涉嫌違反立法會選舉法的案件,除1人罪名不成立外,其餘12人被判決罪名成立。 12名嫌犯中,11人因未經選管會事先批准,在投票站範圍內使用電子通信和拍攝器材,觸犯了《立法會選舉制度》第58條第3款、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第11/CAEAL/2013號指引及《刑法典》第312條第2款所規定及處罰的一項"加重違令罪"。10人因認罪,被判處罰金;1人因拒不認罪,在庭上毫無悔意,被判處3個月徒刑,暫緩2年執行。 12名嫌犯中的另1人因投票日穿著印有競選組別標誌的T恤投票,觸犯了《立法會選舉制度》第160條第2款、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第11/CAEAL/2013號指引,構成1項"在選舉日的宣傳罪",被判處3個月徒刑,準以90日罰金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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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澳蓮運針對特區政府提起之保全程序被判敗訴
2013年11月19日,行政法院就維澳蓮運公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交通事務局所提起的勒令作出某一行為的保全程序一案進行了審理。 在該案中,聲請人主要請求法院勒令澳門特別行政區於15日內支付聲請人自2012年6月12日至2013年4月30日按批給合同初期確定的總價格與行政長官確定的於2012年6月12日開始生效的總價格之間的差數所發出的帳單,合共36,595,900.28澳門元,並支付其於上述期間後按新價格計算的服務費用且勒令行政長官及交通事務局對支付該差額帳單作出必要的行為等。 法院就本判決之爭議點"遲延風險"這一法定要件充分聽取了雙方之陳述,此外綜合聲請人所提起之破產程序、司法程序之遲緩等方面作出全面的分析。 法院認為單純因司法判決的緩慢不代表該判決完全失去效用,另外,沒有證據顯示因聲請人的財政困難而導致其將承受收不到該款項的風險,判決結果只是影響是否遲延支付而已。其次,由於聲請人的財政狀況所取決的因素甚多,而聲請人既沒有提出也沒有證明該責任全因被聲請人的遲延支付所引致,故不能得出因被聲請人的遲延履行會對聲請人利益及權利造成嚴重及難以修補損失的結論。 綜上所述,行政法院認為不存在"遲延風險"這一法定要件,而鑒於勒令作出某一行為的前提是需符合相關條文所有的法定要件,缺乏任一要件足以導致該請求不能成立,故不必分析其餘要件。因此,法院裁定此勒令作出某一行為的保全程序不成立,駁回針對被聲請人之請求。 參閱行政法院第85/13-IC號案(可從法院網站www.court.gov.mo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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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醫院因醫療事故案上訴獲終院判勝訴
終審法院日前對一宗涉及私立醫院的醫療事故案件進行了審理。 案情顯示,一名受害者因於2004年到澳門一家私立醫院外科接受下肢靜脈造影術而死亡,死者的太太及其二名兒子因認為受害者的死亡是由於醫療過失所致而向第一審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判處該醫院支付其有權獲得的財產及非財產損害賠償共計1,695,620澳門元連同法定利息。第一審法院駁回了該請求。三名原告不服,上訴至中級法院。中院撤銷第一審法院的部分判決,判處被告向三名原告支付一筆共計1,300,000澳門元的賠償金連同法定利息。被告醫院不服中級法院的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 上訴人認為鑒於醫學存在一定的失敗率,因此,在醫療責任方面,醫護人員僅有義務以謹慎及認真的方式去實施醫療行為以取得某一特定效果,並按照醫生的職業準則行事。但並沒有義務保證取得治愈的結果或在過程中不存在風險,而且幾名原告根本未能證明醫生行為的不法性和員工的過錯。 終審法院合議庭首先綜合分析眾多的司法見解及理論學說,尤其是可能適用的合同民事責任與非合同民事責任之異同,指出本案中適用非合同民事責任制度,亦即由原告負責證明存在醫療過失。然而,終審法院認為被告醫院的醫生不但已履行了提供資訊的謹慎義務,而病人也在瞭解相關風險的情況下作出了同意,因此並未能證明醫生行為的不法性;此外,幾名原告亦未能證明醫護人員在進行術前的過敏測試的行為上存在過失。基於此,裁定被告醫院的上訴勝訴。 本裁判對正在立法會審議的相關法案具一定的參考價值。 參閱終院第34/2013號上訴案之合議庭裁判(可從法院網站www.court.gov.mo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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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局大樓停車場設銀聯閃付咭付費系統提升泊車便利性

交通事務局大樓停車場即日起接受銀聯閃付咭付費,即駕駛者可利用閃付咭拍卡出入交通事務局大樓停車場,泊車費會直接在閃付咭中扣取,無須另行到收費處付費。交通事務局將密切留意有關付款系統的運作成效,並研究於更多公共停車場引入相關付費系統,提升駕駛者使用公共停車場的便利性。 是次推出的銀聯閃付咭付費系統是繼澳門通電子付費系統後,另一個引入公共停車場使用的電子付費系統,交通事務局運輸管理處處長盧毅華、中國工商銀行(澳門)(下簡稱"工銀")銀行卡業務部總經理張治華、副總經理余春寬等今日(29日)於交通事務局大樓停車場介紹有關付費系統的開發和使用詳情。 為提升駕駛者使用公共停車場的便利性,交通事務局正著力為各公共停車場增設電子收費系統,因應具備小額快速支付功能的銀聯閃付咭已逐漸在內地、香港等地區廣泛應用,而本澳金融機構亦已相繼發行此類閃付咭,故交通事務局經與工銀澳門及相關收費及閘機系統供應商萬訊行合作,將先進金融產品引入交通支付這一民生領域,以為市民出行提供更多便利服務。 是次於交通事務局大樓停車場引入的銀聯閃付咭付費系統以PBOC 2.0標準開發,可以受理本澳、香港、國內外各家銀行及其他機構發行的銀聯閃付卡,避免封閉和壟斷,工銀為現時試驗階段的收單機構,而其他相關機構亦將陸續開通電子付費系統。市民只要持有各金融機構發行的閃付(QuickPass)標識的卡片並提前向卡內電子錢包充值就可以進行快捷支付,持有此類銀聯閃付咭的駕駛者只需在進入停車場時在閘機提示處拍一下卡,出場時在閘機提示處拍同一張卡,即可完成自動快速扣費,無須另行到收費處付費,系統並會提示收費金額與卡內餘額,及可選擇是否列印憑條;本澳已有包括工銀在內的數家金融機構發行銀聯閃付咭;目前澳門地區已有閃付消費機具近2,000台,內地及香港已超過100萬台。 為解決充值問題,交通事務局大樓停車場收費處已設置相關充值工具。交通事務局及相關金融機構亦將積極收集用家意見,完善相關系統,逐步推廣至其他公共停車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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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國際馬拉松周日舉行 西灣大橋氹仔往澳門方向短暫封閉
配合體育發展局舉辦澳門國際馬拉松賽事,本澳多處道路周日(1日)實施多項臨時交通措施。其中西灣大橋氹仔往澳門方向當日凌晨4時至上午8時30分臨時封閉,期間,氹仔往澳門的車輛需取道友誼大橋行駛,西灣大橋由氹仔往澳門之電單車專道措施亦會暫停使用,交通事務局呼籲駕駛者留意。 由體育發展局舉辦的國際馬拉松將於周日(1日)舉行,配合賽事需要,澳門半島及氹仔多處道路將實施臨時交通措施。其中,西灣大橋氹仔往澳門方向橋面,周日(1日)凌晨4時至上午8時30分全面封閉,所有由氹仔往澳門的車輛需要取道友誼大橋行駛,而西灣湖廣場地下車行道及介乎西灣湖廣場與科學館圓形地之間的一段孫逸仙大馬路亦於當日凌晨4時至上午8時15分封閉靠海一側車行道,即該路段只能作單向行車,車輛僅可由西灣湖廣場往科學館圓形地方向行駛。與此同時,東亞運大馬路地下車行道、東亞運大馬路、氹仔運動場道、學院路、體育路、排角路、介乎路氹城大馬路與蓮花圓形地之間一段路氹連貫公路靠向喜來登酒店一側車行道、介乎蓮花圓形地與路環電廠圓形地之間一段蓮花路靠向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一側車行道、介乎路環電廠圓形地與霍英東博士大馬路之間一段機場大馬路靠向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一側車行道、介乎奧林匹克游泳館圓形地與望德聖母灣街之間一段望德聖母灣大馬路、路氹城大馬路靠向路氹城邊檢大樓一側車行道及介乎奧林匹克游泳館圓形地與西堤圓形地之間一段蓮花海濱大馬路靠海一側車行道亦會作封閉交通。 至於介乎蓮花圓形地與路環電廠圓形地之間一段蓮花路靠山一側車行道、介乎路環電廠圓形地與霍英東博士大馬路之間一段機場大馬路靠海一側車行道、介乎西堤圓形地與路氹城圓形地之間一段路氹城大馬路靠向威尼斯人酒店一側車行道及介乎奧林匹克游泳館圓形地與西堤圓形地之間一段蓮花海濱大馬路靠向澳門銀河酒店一側車行道周日凌晨4時起臨時改作雙向行車;介乎海洋大馬路與西灣大橋引橋 (氹仔往澳門方向)之間一段東亞運圓形地靠向西灣大橋一側之路段則於當日上午8時至10時30分改作反方向行車;賽道附近一帶路段亦將臨時實施有限度通車;氹仔東亞運大馬路、望德聖母灣大馬路、體育路、學院路、路氹城大馬路及蓮花海濱大馬路等部分咪錶泊車位、電單車泊車位及上落客貨位亦會由周六(30日)上午9時至翌日上午11時暫停使用。 另外,賽事期間,3A、8、10A、12、22F、25、25X、26、26A、35、37U、MT1、MT2、MT3、MT4及N2將改道行駛,直至周日上午10時30分才逐漸恢復正常。 為盡量減低馬拉松賽事對交通的影響,交通事務局與體育發展局將保持密切聯繫,配合賽事舉行進度提前恢復部份實施臨時交通路段的交通。局方提醒駕駛者留意有關交通改動,並應遵守路上所設置的臨時交通標誌及服從交通警員指揮。如欲了解是次臨時交通改動詳情,可登入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或交通地理資訊網traffic.gi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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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勝斜路增減速帶提升行人過路安全
交通事務局周日(1日)上午9時至下午1時,於得勝斜路增設減速帶,以提示駕駛者該處會有行人橫過馬路,注意減慢車速,提升行人的過路安全。施工期間,該路段將實施封閉交通,禁止車輛駛入,"得勝斜巷"巴士站亦會暫停使用,途經之巴士路線需改道行駛,呼籲公眾留意。 6A路線沿線至南灣大馬路,改道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松山隧道、得勝馬路後按原線行駛,暫不停靠"加思欄馬路"及"得勝斜巷"巴士站,乘客可使用"八角亭"或"東望洋新街"巴士站上落;28C(往關閘方向)沿線至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改道南灣大馬路、水坑尾街、荷蘭園大馬路後按原線行駛,期間,暫不停靠"賈羅布/葡京"、 "加思欄馬路"、"得勝斜巷"及"東望洋斜巷"巴士站,乘客可使用"教育暨青年局"或"水坑尾街"巴士站上落;H1路線沿線至加思欄馬路,改道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松山隧道、得勝馬路後按原線行駛,暫不停靠 "得勝斜巷"巴士站,乘客可使用 "東望洋新街"巴士站上落。 交通事務局提醒公眾留意上述交通及巴士路線改動。如欲了解詳情,可登入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或致電交通事務專線8866 6363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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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本周六續在祐漢街市辦活動 為該會“仲裁中心”推廣月尾場園遊會
消費者委員會於本周六(30日)下午三時至五時,在祐漢街市公園舉辦《澳門消費爭議仲裁中心規章》及"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服務推廣月最後一場的園遊會,該會邀請市民屆時參與有關活動。 消委會定於11月份為"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推廣月,已先後在本澳各區及氹仔辦園遊會推廣《澳門消費爭議仲裁中心規章》及"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服務,推廣月最後一場園遊會於本周六(30日)下午三時至五時在祐漢街市公園舉行,消委會邀請市民屆時參與,園遊會設有攤位遊戲、有獎問答環節,現場回應市民對消費權益的諮詢服務,以及《澳門消費爭議仲裁中心規章》專題展覽。 消委會查詢電話號碼:8988-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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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補種計劃常見問題與答案
1. 問: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補種計劃的對象是誰?符合資格的兒童可到哪裡補種?
答:補種計劃以15個月至5歲以下,且未曾接種任何肺炎鏈球菌疫苗或雖曾接種但最後一劑不是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的兒童為對象。衛生局相信這些兒童主要是在2009年10月1日前出生但未過5歲生日,部份是在2011年10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兒童;最後,部份雖不是在上述期間出生,但未能嚴格按照接種程序接種的兒童。
由於5歲後兒童感染肺炎鏈球菌的風險很低,13價疫苗本身亦只適合6周至5歲大兒童使用,所以已過5歲生日的兒童,均不包括在本補種計劃內。而不足15個月齡的兒童,則可按正常接種程序,不需要參加本補種計劃。
對需補種的兒童,家長可帶同兒童及其個人接種手冊,到居住所在地區的衛生中心進行補種,毋須預約,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不休息);或到鏡湖醫院接種站進行補種。 2. 問:家長可如何得知兒童曾否接種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
答:兒童如曾接種衛生局提供的疫苗(包括在鏡湖醫院免費接種者),家長可自行檢查接種記錄中的疫苗批號並和附表一比對,以便確認兒童是否已接種該疫苗。如有疑問,亦可致電衛生局熱線28700800,由本局人員協助查核。
附表一:(*請參閱附件!) 3. 問:肺炎鏈球菌疫苗是否安全?有甚麼副作用?
答:肺炎鏈球菌疫苗是一種相當安全的疫苗。只有少數人在接種後可能發生注射部
位疼痛、紅腫的反應,一般於接種2天內消退。亦有少數人會出現輕微發熱,倦怠等副作用。只在以下幾種情況下才建議不應接種,包括:已知對疫苗任何成分過敏(包括白喉類毒素),或過去注射同種疫苗後曾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者,或經醫生評估不適合接種者。如接種當日有發熱,則應延遲接種時間直至病情好轉。現時,據廣泛認可的研究資料,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對多種血清型等7價疫苗中所針對的肺炎鏈球菌引起的侵襲性感染,總有效率可達71%;而對目前較受關注的3和19A血清型的有效力分別可達66%、70%。另據研究資料顯示,7價疫苗的保護作用至少可維持6.3年後,一般推測13價疫苗將維持和7價疫苗的保護作用,故目前世界衛生組織和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都沒有建議在完成常規接種程序後需再接受加強接種。 4. 問:除接種疫苗外,家長可如何加強預防肺炎鏈球菌感染?
答:除接種疫苗外,家長亦應教導兒童注意個人衛生和環境衛生,有呼吸道等病徵時應及時就診,並按醫生建議使用抗生素等藥物。另一方面,大多數細菌性呼吸道感染均是病毒呼吸道感染繼發的,為此,衛生局亦再次強調接種流感疫苗是十分重要的。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可以和其他疫苗同時接種於不同部位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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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溫下降衛生局呼籲關懷長者和病者預防低溫症
根據地球物理暨氣象局預測本澳今日及明日(11月29及30日)最低氣溫將降至12℃,衛生局呼籲市民預防低溫症,注意禦寒保暖,特別呼籲長者和慢性病患者,以及負責照護長者、慢性病患者的人士和機構採取適當的預防及照護措施,保障長者和慢性病患者的健康。 低溫症一般是指人體中心溫度(用肛探或耳探測定)低於攝氏35℃(華氏95℉)出現的症狀。通常因無穿著適當保暖衣物,長時間暴露於寒冷氣溫所致;易發生於11月至3月期間、氣候較溫和但經歷氣溫急降的地區;常見於65歲或以上、男性、貧困、獨居、露宿人士。其他危險因素包括:慢性疾病、創傷、感染、使用酒精或某些藥物、物質濫用、濕水等。低溫症可導致中樞神經抑制、心律失常、腎衰竭等併發症而危及病者生命,病死率較高。 為預防低溫症的出現,衛生局呼籲長者、慢性病患者及其照護者和機構應採取以下預防和照護措施: 1) 適當添衣 宜穿足夠的禦寒衣物,質料以乾爽、輕便、舒適、透氣和保暖性能好為佳;不要穿著過份臃腫和緊身的衣物,以免妨礙血液循環和影響行動;若長者有失禁的情況,宜勤於更換已濕的尿片及褲子;應確保頭、頸、手和腳部溫暖。 2) 家居保暖 保持家居環境溫暖及空氣流通,留意門窗及牆壁是否有破損,以致寒風從空隙中吹入屋內;使用電暖爐時必須確保室內空氣流通。電暖爐應遠離門口、通道、或易燃物品;對熱力感覺減退的人士,如糖尿病及脊髓病患者,不宜使用暖水袋、暖身器、電熱毯等。 3) 禦寒飲食 多飲用及進食熱量較高和容易消化的熱飲和食物,如熱奶、熱湯、粥、粉、麵、飯等;每天要攝取足夠的水份;注意均衡營養,避免高脂肪及高膽固醇的食物;避免酗酒;不要誤信飲酒可取暖,由於酒精能令血管擴張,在飲酒後會即時感到溫暖,但之後卻加速身體熱量的流失,絕非保暖良方。 4) 適當活動 盡量留在室內或有陽光的地方。若必須外出,要適當地穿着保暖禦寒的衣物;避免長時間置身於寒冷的環境或寒風中;維持適量運動可使身體產生熱能,幫助維持體溫,亦可以保持關節靈活、增強血液循環。 5) 保健防疾 按時服用藥物;密切監察病情,發現身體不適時應迅速就醫。遇到緊急情況時,應透過社會支援服務系統和設施及早求助。 6) 留意天氣 密切留意天氣轉變,尤其當溫度在短時間內急劇下降時,更應提高警惕,以防因嚴寒而引致體溫過低。地球物理暨氣象局設24小時查詢天氣服務(電話號碼1311)。 7) 關懷增暖 家人及親友應關懷和協助長者,鼓勵及提醒長者作出恰當的禦寒措施;獨居或患病長者的鄰居請經常致電或探訪關懷這些長者,減少長者發生意外的機會。 市民若發現任何人士患上低溫症,或出現體溫持續下降、肌肉僵硬,心跳減慢、神智昏亂、甚至出現昏迷等症狀,應盡快將患者送院治理,並可致電:999(報警熱線)或2857 2222(消防局)求助,報警時謹記說明患者當時的情況(低溫症)、年齡、性別、徵狀(清醒、意識混亂、昏迷)、地址,以便救護車盡快前往及有關醫護單位作出適當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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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政府赴港慰問和協助澳門傷者

澳門海事及水務局和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的人員今早赴港,瞭解客船意外事故中受傷的澳門居民情況,並聯同船公司代表到醫院探望傷者。澳門特區政府人員向兩名留院的澳門居民致以慰問,並與船公司代表協調跟進傷者情況和後續安排。 在客船意外事故受傷的16名澳門居民中,14名輕傷人士已出院並陸續在船公司安排下返澳,兩名現正留院的澳門居民,分別為51歲膝蓋骨裂的女傷者以及34歲右腳和頸部受傷的男傷者。目前兩人情況穏定,正在香港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留醫,並由家屬陪同照料,兩名傷者均希望在條件許可下返澳接受治療,特區政府人員將會繼續與船公司及院方協調,按實際情況適時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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