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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七月份為社保供款月 市民可利用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繳納供款
七月份為繳納社會保障制度本年第二季供款的供款月,社會保障基金提醒所有與他人建立勞動關係的僱主須按法律規定履行供款責任,在七月份內為其本地僱員繳納第二季強制性制度供款;倘有聘用外地僱員,則須同時繳納外聘費。同時,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須於七月底前向社保基金繳納供款。 在七月份供款月期間,各僱主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P區的社會保障及就業專區的服務櫃檯,以現金及銀行支票/本票(抬頭為"社會保障基金")方式繳納供款。 而大樓的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此外,僱主亦可選擇到社保基金總部、皇朝區中土辦事處,或其他指定服務點及銀行(僅限於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無變動下),以現金及銀行支票/本票方式繳納供款,任意性制度受益人更可透過使用指定銀行的自動轉帳服務、網上理財或者中銀e道自助服務機等電子化供款渠道繳納供款。 市民如想查詢更多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的資訊,可於辦公時間致電社會保障基金2853 2850、政府綜合服務大樓2845 1515、或透過社會保障基金24小時語音熱線2823 8238進行查詢,亦可瀏覽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www.csraem.gov.mo或社會保障基金網頁www.fs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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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中介人須於7月11前 提交中介法生效日前已訂立之房地產中介協議清單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於7月1日起生效,屆時僅具備有效准照之房地產經紀及房地產中介人才可經營或從事有關業務。本年7月1日之前已達成的房地產中介協議仍然有效,目前持有有效准照的房地產中介人必須於7月11日前,往俾利喇街望賢樓地下之辦事處向房屋局提交所有於本年7月1日前已訂立且仍有效的房地產中介協議清單並應儘快於法律生效起6個月內與對方以書面方式重新訂立房地產中介合同。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目的是讓業界朝向更專業,及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於2013年7月1日起僅持有有效准照之房地產中介人及經紀才能從事相關業務。而在2013年7月1日起向客戶提供房地產中介業務的服務前須先與客戶簽訂房地產中介合同。 於2013年7月1日之前已達成的房地產中介協議仍然有效,即有業主委託中介人將其不動產放售/租,或客戶委託中介人尋找不動產以購買或租賃等,不論有關的協議是以任何形式(如口頭或書面方式)達成。 而目前持有有效的房地產中介人臨時准照的房地產中介人必須於7月11日前,於辦公時間內往俾利喇街望賢樓地下之辦事處向房屋局提交所有於本年7月1日前已訂立的房地產中介協議清單,主要內容需載有客戶名稱、擬促成的法律行為(出售、購買、租賃等)、不動產的識別資料(地址、類型、用途)、協議訂立日期。 為此,於房屋局網頁下載區內提供"房地產中介協議清單"之填寫範例供業界參考(見附件);同時,房地產中介人提供的資料均屬實無訛,並清楚知道倘作虛假或所遞交之文件為偽造,將負上倘有之民事或刑事責任。 為了保障合同雙方的權利或義務,房屋局呼籲所有的房地產中介人及消費者應儘快於法律生效起6個月內與對方以書面方式重新訂立房地產中介合同。房屋局作為具房地產中介業務範疇的主管實體將會根據《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的相關規定履行監察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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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度現金分享計劃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為與民共享經濟發展成果而推出的「2013年度現金分享計劃」已透過第11/2013號行政法規公佈,並於5月14日生效。計劃將於本年7月正式實施,分別向特區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派發澳門幣8,000元及澳門幣4,800元。 發放安排概要如下:
一. 受惠對象
1. 所有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均可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
2.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滿五歲,屬第8/2002號法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非強制性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情況者,只要領取上項所指身份證明文件,亦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
3. 現居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外並持有可續期澳門居民身份證人士,只要證明因長期臥床、全身或半身癱瘓而未能換領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亦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倘已遞交該等文件且去年亦領取了現金分享款項的居民,社工局獲授權可豁免該等人士再遞交有關證明,並根據受惠人去年遞交相關文件分析,經斷定無須遞交新證據後,受惠人可領取本年度現金分享款項。
4. 凡符合發放條件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倘因死亡而未能領取現金分享款項者,可按《民法典》第一千九百一十七條規定,在清算及分割遺產前由負責管理的待分割財產管理人申請領取。 二. 發放方式 1. 銀行轉帳發放
透過銀行轉帳方式向以下人士發放款項:
- 領取社會工作局援助金人士及領取敬老金人士;
- 領取直接津貼的教職人員及領取助學金的專上學生;
- 領取退休及撫卹金人士;
- 公共行政部門人員。 2. 郵寄劃線支票
其餘合資格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則通過郵寄方式寄送劃線支票。其中:
- 年滿十八歲受益人所收到的支票抬頭為受益人姓名;
- 十八歲以下未成年受益人所收到的支票抬頭則會列示如下:
受益人姓名、父親姓名及母親姓名(支票可存入受益人、受益人父親或母親的帳戶)。
劃線支票以平郵方式寄出,使受益人以最簡單的方法收到支票。同時,由於支票為劃線支票,只可將支票存入抬頭人的帳戶,因此,即使其他人取得支票,亦無法兌現。 3. 特殊情況
上述第一點第3項所指人士、未獲確定監護權的未成年人、其他無行為能力人,以及被處以保安處分和剝奪自由措施或接受刑罰的人士,將由社會工作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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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在囚人士攝影比賽得獎作品揭曉

為喚起市民對在囚人士的關注及支持,早前澳門監獄在澳門攝影學會的協助下舉辦了「一個微笑‧一分鼓勵‧為在囚人士給力」攝影比賽,是次比賽共收到162份參賽作品,並已於6月19日完成對參賽作品的評審工作。 比賽邀請到新聞局陳致平局長、澳門攝影學會張耀棠理事長會同澳門監獄李錦昌獄長擔任評審,各評判根據參賽作品的切題性、美感及拍攝技術,經過3輪篩選及評比,在公開組選出冠、亞、季各一名,優異獎五名及入圍獎十名,而校園組選出冠、亞、季各一名及優異獎五名。 公開組的得獎結果:冠軍鄧俊成:歡顏;亞軍鄧啟倫:征服黑暗;季軍吳海祺:山區的小孩;五名優異獎排名不分先後,分別為:鄧俊成:愛心天使;鄧啟倫:送你一個微笑;陸偉強:真善美的笑容;陸偉強:純真的笑;張美順:笑迎春。獲得入圍獎者有十名,排名不分先後,分別為:黎俊明:哈哈哈;黎俊明:笑住衝;林漢儒:微笑小天使;吳海祺:兩姊弟;林壽華:童樂;林壽華:家庭樂遊;林國強:喜獲新生;陳光忠:歡樂的笑容;陳光忠:歡樂的童年;韓炳瑜:漁家樂。 校園組的得獎結果:冠軍蕭曦晴:培植;亞軍李奇鋒:向前;季軍何汝桐:"笑"男;五名優異獎排名不分先後,分別為:施婉清:"笑笑";陳瑋姍:鼓勵支持;蕭曦晴:可愛小孩子;詹建洋:微笑.擁抱;郭海寧:稚笑。 比賽之頒獎儀式將於本年7月4日,假澳門綜藝館舉行之「2013年澳門監獄在囚人士手工藝品展銷會」開幕禮中進行,屆時並會展出獲獎之參賽作品。此外,有關得獎作品亦會上載到澳門監獄網頁(www.epm.gov.mo)及澳門攝影學會網頁(www.psm.org),得獎者將會由專人通知有關領獎事宜。如有查詢,歡迎致電8896 1280或8896 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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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破壞結構樑柱致大幅鋼筋外露 工務局對一豪宅單位發禁止施工令

土地工務運輸局稽查人員日前發現一個位於東北區的豪宅單位存在大面積非法工程,有人在裝修時將單位內屬於結構樑、柱及主力牆的混凝土進行破壞及開鑿,以此增加使用空間,導致鋼筋外露,情況嚴重,影響大廈結構安全。局方對有關自私行為予以譴責,已向該單位發出"禁止施工令",會優先處理該個案,除要求工程擁有人聘請註冊工程師進行修復外,亦會依照法律規定追究有關人士的責任。 罔顧公眾利益情況嚴重且罕見
不少市民在購置物業後均會進行大小不等的裝修工程,政府近年已推出多項便民措施,包括可以在免除申報的情況下進行家居內部裝修,但要遵守某些規定,例如不能影響樓宇結構或在沒有工程准照的情況下更改供排水系統等。大部分業主及裝修工人都遵守有關規定,然而,仍有業主心存僥倖,罔顧法律要求及公眾利益,進行非法工程。最終由政府勒令停工及復原,往往得不償失。 土地工務運輸局稽查人員日前(6月24日)發現,位於東北區的君悅灣,一個正進行裝修的高層豪宅單位存在非法工程,有人破壞及開鑿結構樑、結構柱及主力牆等,將混凝土刨開到一定深度,露出大面積鋼筋,以此增加使用面積。 由於情況嚴重且較罕見,以免情況惡化並進一步影響住宅結構安全,稽查人員立即發出暫停工程令,隨後於周五(6月28日)張貼禁止施工令,一旦有人違反禁令繼續施工,局方將聯同警方封鎖有關單位。小業主應盡快聘請註冊工程師,遞交結構修復計劃,經局方核准後再進行修復工程。局方亦將追究相關人士包括小業主、工程承包人及工人的法律責任。 工程各方應遵守法律避免違法
土地工務運輸局會嚴肅且優先處理上述個案,並對有關自私及罔顧公眾利益的行為予以譴責,結構樑、柱及主力牆不但屬於大廈共同部分,且屬承重構件,任意改動更會影響大廈結構安全,令其他小業主蒙受損失。 鑑於將有不少樓宇陸續落成入伙,局方呼籲,小業主、裝修工程承包人及工人應依照法律相關規定進行裝修,為確保樓宇結構安全,裝修工程若涉及變更單位用途、面積或樓宇結構,更改單位出入口、外牆式樣或外牆門窗、供水或排水網的工程,或涉及大廈其它共同部分,必須按現行程序向局方申請核准工程計劃,獲發工程准照才可施工。 另一方面,按照法律規定,一旦發現非法工程,除了小業主外,裝修工程承包人及工人亦須負上法律責任,局方希望大廈管理單位能夠配合,採取較嚴格的門禁制度,對裝修工人發出臨時出入證及作出登記,以便發生問題時可以追查,而小業主亦應盡責對裝修工作作出監督,避免違法。有疑問可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服務中心查詢,電話:8590 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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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基金會派員參加UNESCO文獻遺產會議 探討發展目標並交流“澳門記憶”項目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世界記憶工程"之"國際諮詢委員會第十一屆會議"於2013年6月18至21日在韓國光州舉辦,澳門基金會代表楊開荊及陳思恩應邀以觀察員身份列席會議,冀增加澳門與國際的交流合作。 會議開幕式由韓國光州市長姜雲太、UNESCO行政委員會主席 Alissandra Cummins、高級項目專家Joie Springer, 以及韓國國家文化遺產官員等主持,UNESCO國際諮詢委員會委員及觀察員合共30多人出席。一連四天的內部會議主要回顧世界性的文獻保育及推廣工作,並訂定未來十年內的發展目標、經費預算,以及通過了成立針對文獻申報、教育培養、科技等範疇之小組委員會,會議亦評審了入選《世界記憶名錄》的文獻遺產。 2010年澳門基金會與 UNESCO世界記憶工程亞太區委員會合辦了第四屆會議,並通過了澳門教區檔案文獻列入亞太區《世界記憶名錄》;2012年與UNESCO世界記憶工程國際諮詢委員會之教育與研究工作組、澳門文獻信息學會合辦了"世界記憶研學與澳門——文獻遺產新視野"國際論壇,一直致力推動保育人類記憶、傳承文化的工作,有關活動引起國際關注。澳門基金會代表藉此會議引介"澳門記憶"項目及澳門文獻保育工作的情況。 "教育與培養"為未來主要目標
委員會就目前至2021年的發展計劃進行了詳細認真的討論,並訂定各項發展目標及具體政策,其發展重點在於推動全球對文獻遺產的普及教育和知識推廣,尤其是對青年人的培養。因此,委員會明確未來的發展目標為:提升對世界文獻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知;針對數字化及保育工作開發教育與培訓計劃;推動世界記憶工程的網絡化發展;制定具凝聚力、理念,及務實的管理和保存記錄信息的數位化戰略等。同時,委員會因應未來發展目標訂定了相關的措施、活動範疇,以及具體工作內容等等。毋庸置疑,教育和培養青年人以及推動大眾參與世界記憶工程,是委員會成員討論較多的議題。 宣傳推廣澳門
澳門基金會代表楊開荊獲邀在會議上介紹澳門情況,她引介了該會啟動"澳門記憶"項目的進展,以及向澳門理工學院學生推行"世界記憶研學"計劃的經驗,並分享了學生挖掘整理的記憶項目。委員會主席Helena R. Asamoah-Hass及不少委員對於澳門基金會推動社會人士參與,並通過課堂組織學生學習"記憶工程"等成績表示肯定並感到很大興趣,更期望"澳門記憶'能順利推出,同時培養更多青年參與文獻保育、信息管理的行列,令青年人認識和了解保護文化的重要意義。 評選《世界記憶名錄》項目
世界級的文獻遺產名錄申報每兩年一次,本屆全球共有84個項目進入最後評審階段,經委員嚴格分析及投票,結果有54項獲列入世界級的《世界記憶名錄》,包括中國的"中國元朝西藏官方紀錄 1304年至1367年"(共22份文件)、"僑批檔案:海外華僑銀信"(去年五月剛列入亞太區《名錄》);還有來自韓國、比利時、伊朗等地的文獻項目。目前全世界列入該《名錄》的項目增至299項,當中包括9項來自中國的文獻,如《本草綱目》、《黃帝內經》等彌足珍貴的中華文化遺產。 澳門基金會代表認為此行收獲豐富,有關的經驗值得澳門借鑑,同時為澳門文獻日後申報世界級的文獻遺產名錄作參考,亦對該領域的未來發展加深了認知,更藉此機會向國際組織宣傳了澳門的文化底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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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逾2800人參與交通安全活動

為提倡社會大眾的守法守規意識,自覺養成良好的出行習慣,交通事務局今年繼續主動深入學校和社區進行交通安全講座或工作坊。今年上半年已先後到訪31間學校、長者中心及機構,2,820人參與了相關活動。下半年將繼續深化推廣形式和教學內容,將正確的交通安全訊息在學校和社區不斷散播。 交通安全推廣和教育是交通事務局重點及長期的工作之一。除恆常宣傳途徑和推廣活動外,為更好地針對不同對象開展交通安全的推廣和教育,交通事務局今年繼續開展「交通知識校園互動」、「交通安全齊認知識 精叻耆英都要識」及「交通安全知識講座」三項活動計劃,部份計劃得到了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和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鼎力支持和參與,豐富了推廣形式和教學的內涵。 「交通知識校園互動」以小學及幼稚園學生為對象,透過輕鬆互動的教學模式向學生灌溉正確的交通安全訊息,讓學生從小養成良好的交通出行習慣。活動分為「專題展覽」及「互動工作坊」兩部分,於工作坊前會以「專題展覽」形式進行,透過圖畫及簡單文字向學生介紹本澳的行人橫過馬路設施及交通條例等,增加學生們對交通事務的瞭解和興趣;「互動工作坊」則透過遊戲和模擬劇場方式帶出遵守交通規則和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喚起學生對交通問題的關注。 「交通安全齊認知識 精叻耆英都要識」的服務對象為長者,透過講解、話劇及有奬問答遊戲等方式,讓長者意識到交通狀況隨著社會發展已經不斷變遷,長者出行更須多加注意道路環境,同時收集長者對本澳交通問題意見,適時作出跟進處理。 「交通安全知識講座」則以中學、大學及職業司機為推廣對象,透過互動交流從資訊分享至個案分析,由淺入深讓與會者知悉交通資訊、執法情況和法律依據。為讓職業司機有正確的駕駛習慣,除警方外,講座亦邀請了交通運輸業總工會派出駕駛教練員從駕駛技術層面,講解相關的駕駛技術知識,務求從不同層面的講解強化駕駛者的交通安全概念。 上述活動計劃推行以來,得到學校、團體和機構的支持,參與人數不斷增加。交通事務局下半年會在現行基礎下,適時更新和豐富教學內容;同時,亦會加強與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合作,不定期派員前往交通黑點進行聯合宣傳和打擊違規行動,期望透過上述不同形式的活動,多方位向市民灌輸正確的交通安全知識及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最終達致減少嚴重交通傷亡事故的目標。上述活動歡迎學校、團體或機構預約,如有疑問,可致電交通事務局梁小姐(8866 6514)或李小姐(8866 6507)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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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意識」-行人守法篇

本局一向重視對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並持續進行多種類型的宣傳活動,包括舉辦交通安全講座、擺放宣傳展板、分發宣傳單張及播放宣傳短片,提醒市民過馬路需要遵循的規則,包括在綠燈閃動時不應開始過馬路,如已開始過馬路則應加快腳步以避免交通意外等。同時本局亦製作道路安全守則的宣傳小冊子不僅列出各種交通違規的行為,還詳細講解交通安全的常識。 本局針對近期社會關注之駕駛者於斑馬線不讓行人優先通行之情況,除安排前線巡邏警員於繁忙路段之斑馬線指揮交通外,亦部署特別行動於每日不同時段不同地點檢控於斑馬線不讓行人之駕駛者。希望透過相關行動,以及不同渠道之宣傳教育工作,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識。現時行動已經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會持之以恆繼續相關工作。根據統計資料顯示,今年頭至6月26日,對於斑馬線不讓行人之駕駛者共發出720宗檢控,當中11宗因累犯而需轉交司法機關跟進禁止駕駛之處罰。在行人方面,今年頭五個月因違規過馬路而被檢控的個案有62宗,而涉及行人的交通意外總數為282宗,較去年同期跌近15.8%,而交通意外之行人以長者居多。本局將嚴厲執法,包括即時票控亂過馬路或觸犯其他違例事項的行人,亦會對違規的駕駛者作出檢控。而行人通常違反的規則包括不遵守交通燈訊號、不使用五十公尺範圍內的斑馬線、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等設施橫過馬路,以及攀越路邊圍欄或穿過車行道的中央分道帶等,將被科處罰款澳門幣300元。行人亂過馬路除危及自身安全外,亦對路面上的駕駛者造成危險,累己害人。 本局希望藉著宣傳、教育及檢控等三個方面,以減低涉及行人,特別是長者及學童的交通意外。除了檢控及口頭警告外,本局交通廳亦會向多個運輸業界團體、長者團體及學校機構舉辦交通安全講座,加強駕駛者及行人對道路安全的意識。本局呼籲行人及駕駛者都應遵守交通規則,尤其是帶同學童的家長更應以身作則,過馬路時應使用斑馬線或其他行人設施,以教導子女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另在交通繁忙出現車龍的情況,市民亦不應胡亂於車與車間的空隙中亂過馬路。以達致「交通安全你我有責,零意外,齊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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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業界關注房地產中介合同之問題
就有業界關注房地產中介合同之問題,房屋局重申已多次向業界及商會解釋房地產中介合同(俗稱"放盤紙"或"睇樓紙"),只須符合《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第19條第3款所規定的事項,即包括:房地產中介人的名稱、准照編號及商業營業場所地址;客戶的名稱、聯絡方法及其他識別資料;擬促成的法律行為的標的物;佣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以及其支付方式和條件;不動產的識別資料、法律狀況及其他特徵說明,如合同旨在推介客戶的不動產。 在符合本法律及其他法律的情況下,房地產中介人亦可自行採用其合適之版本。 另外,關於市民的個人私隱的問題,則未經客戶同意之情況下,房地產中介人不可將客戶的個人資料向他人透露,更須保護客戶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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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舉辦青葱大廈經濟房屋樓宇管理講解會
房屋局今(29)日舉辦青葱大廈經濟房屋樓宇管理講解會,繼續透過多個政府部門代表向該大廈的準業主介紹入伙後之裝修安排,泥頭處理,經濟房屋的裝修工程說明,相關建築條例,燃氣設備安裝要求,公眾停車場及周邊交通安排,以及職業安全健康知識等多方面的資訊。 青葱大廈經濟房屋樓宇管理講解會由房屋局主辦,並邀請交通事務局、勞工事務局、青葱大廈燃氣設施營運商以及管理公司作介紹,土地工務運輸局、燃料安全委員會、發展商及承建商亦派代表出席。 房屋局一直密切跟進各經濟房屋項目之預配及預約買賣合同之辦理工作,萬九公屋單位中,截至6月15日,已出售及預配的經濟房屋單位7,004個,其中,5,903多個單位預約買受人已辦理預約買賣合同,同時,4,401個住戶領取單位鎖匙,入伙情況順利。而房屋局亦擬於下月初開始,根據簽署買賣預約合同的次序,安排青葱大廈準業主辦理上樓手續,每月安排約300戶辦理相關手續。 為使預約買受人能充分了解管理公司所提供的管理服務內容,尤其是因應大批住戶同期入伙與裝修,配合有關管理的安排與措施的執行,房屋局今(29)日在局內舉辦青葱大廈經濟房屋樓宇管理講解會,並按照簽署買賣預約合同之順序作通知,逾百名業主出席了講解會,以了解相關樓宇管理之安排。 會上,有與會者查詢辦理上樓手續之相關安排,房屋局代表表示,房屋局會繼續沿用經濟房屋之上樓安排,向青葱大廈經濟房屋小業主提供一站式的便民服務,小業主在支付樓款及領取單位鎖匙後,可即場辦理管理合約,並繳付相關費用,包括管理按金、準備金(維修基金)及泥頭費等費用,並同時辦理水電錶及燃氣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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