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

新聞

顯示模式: 網格 列表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現正收受本年第二季度社保供款

本月為社會保障制度2014年第二季供款的供款月,所有與他人建立勞動關係的僱主均須於七月份內為其本地僱員繳納2014年第二季強制性制度供款,以履行法律規定的供款責任;倘有聘用外地僱員,則須同時繳納外聘費。此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須於七月底前向社會保障基金繳納供款。 各僱主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可於七月份供款月期間的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親臨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P區的社會保障及就業專區的服務櫃檯,以現金及銀行支票/本票(抬頭為"社會保障基金")方式繳納供款。 此外,僱主亦可選擇到社保基金總部、皇朝區中土辦事處,或民政總署轄下的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指定銀行(僅限於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無變動下),以現金及銀行支票/本票(如到民政總署轄下的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及中區市民服務中心繳款抬頭需為"民政總署")方式繳納供款,任意性制度受益人更可透過使用指定銀行的自動轉帳服務、網上理財或者中銀e道自助服務機等電子化供款渠道繳納供款。 市民如想查詢更多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的資訊,可透過社會保障基金24小時語音熱線2823 8238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 2850、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2845 1515查詢。亦可瀏覽社會保障基金網頁www.fss.gov.mo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www.csraem.gov.mo。


兩巴士站周三(2日)起臨時遷移

因鋪設電信管道,介乎美華大廈與青草街之間的一段連勝街,及介乎飛南第街與科英布拉街之的一段宋玉生廣場,由7月2日(周三)上午10時起實施有限度通車。 工程期間,"連勝/鏡湖醫院"巴士站將往白鴿巢方向遷移約40米,乘坐8A、17、18、18A、19及26(往筷子基)路線的乘客可使用該站上落;"捐血中心"巴士站則往何賢公園方向遷移約50米,乘坐3A(往司打口)、8(往青洲)、10A(往媽閣)、12(往順景廣場)及23路線的乘客則可使用該站上落,上述調整為期約15日。 交通事務局提醒乘坐上述路線的乘客留意有關巴士站點遷移。如欲了解詳情,可登入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或致電交通事務專線8866 6363。


社會房屋每月總收入上限及總資產淨值限額調升

特區政府今(30)日於特區政府公報中刊登第167/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調升社會房屋家團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限額,兩個限額的平均升幅為4.7%,生效日期為2014年7月1日。 為貫徹特區政府關心弱勢社群的施政理念,房屋局經參考最低維生指數及統計暨普查局分區統計之平均租金等,計算社會房屋家團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限額變量之變動,決定調升社會房屋家團每月總收入上限及總資產限額,而兩個限額的平均升幅為4.7%(詳見附表),生效日期為2014年7月1日。 請看附件! 另外,曾參加刊登於2013年5月22日第21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通告所指的於2013年5月22日至2013年8月21日期間開展分配社會房屋的一般性申請的申請人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限額,仍適用經2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17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的社屋家團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


葡語國家指派新任副秘書長韋尚德開始履行職務

中葡論壇(澳門)常設秘書處謹通佈, 葡語國家指派新任副秘書長韋尚德先生於本年7月1日開始履行職務。 韋尚德先生是繼幾內亞比紹藉副秘書長馬塞羅先生離任後,以輪值方式擔任相同職務,任期三年。 新任副秘書長為外交官,迄今為莫桑比克共和國外交及合作部亞大司副司長,他自中葡論壇2003年成立至今一直跟進相關工作,致力中國與葡語國家發展事務。


“葡語國家經濟全球化部級官員研討班”代表團訪問澳門

由中國商務部國際商務官員研修學院舉辦的"葡語國家經濟全球化部級官員研討班"於七月一日至四日訪問澳門。 代表團由各葡語國家部長、部長級官員和司長組成。 部級官員代表團將與經濟財政司譚伯源司長會晤並對共同感興趣的事宜交流意見。在此重要的會面後,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和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亦將相繼分別接見代表團。代表團同時還會到訪貿易投資促進局和經濟局等政府公共部門,屆時相關部門將介紹澳門的經濟狀況以及促進貿易投資的相關政策。 此外,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將設宴招待"葡語國家經濟全球化部級官員研討班"代表團,期間會介紹澳門的平台作用。 訪澳期間旅遊局將協助安排參觀澳門世界文化遺產系列景點。而代表團將於七月四日赴北京繼續研討交流。


2014年7月份之稅務責任

二零一四年 七月份之稅務責任 至十五日 職業稅 - 僱主應透過非經常性收入之M/B式憑單,把上季(四,五及六月)從僱員或散工薪酬內所代扣之稅款,繳予財政局、仔接待中心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收納處。(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三十二條第四款及第六款) - 獨資商號的東主應把上季(四,五及六月)從本身工作報酬名義入賬的款項內扣除之職業稅,繳予財政局、仔接待中心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收納處。(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 - 獲批准選擇預先繳納制度的僱主,須透過M/B式憑單,向財政局、仔接待中心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收納處繳納經財政局局長批准所預定之稅款。(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 (根據第13/2013號法律第十七條規定,扣減應繳稅額百分之三十,豁免額訂定為$144,000.00) 全月 旅遊稅 - 所有酒店,公寓式酒店,旅遊綜合體,餐廳(包括咖啡屋,自助餐廳,及同類之場所),舞廳(其中包括夜總會,的士高,舞廳及歌舞廳之場所),酒吧(包括"PUBS"及酒廊之場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應繳納上月份所代收之旅遊稅。(八月十九日第19/96/M號法律第十二條) (根據第13/2013號法律第十五條規定,豁免其所指場所本年度之旅遊稅) 房屋稅 - 繳納房屋稅。(八月十二日第19/78/M號法律第九十四條第一款) (根據第13/2013號法律第十九條規定,扣減2013年度房屋稅稅額澳門元$3,500.00,倘納稅主體為法人、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或非本澳居民,稅款之扣減則不適用) 機動車輛稅 - 凡從事將新機動車輛出售予消費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機動車輛之自然人或法人在發生應課稅事實後十五日內,遞交M/4格式之申報書及繳納結算之稅款。(第5/2002號法律通過的《機動車輛稅規章》第十七條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旅遊學院學生着重全人發展 善用課餘閒暇 踴躍參與課外活動

旅遊學院的課程理論與實踐並重,學生必須選擇在本澳或到海外與所修讀專業相關的機構進行為期半年的實習,從而更有效地將課堂上學到的知識應用於實際操作上。學院希望學生於大學生涯期間,透過一年級的實踐課,三年級的實習,以及籌組各項活動等機會,接觸社會及了解更多實際工作的情況及環境,為日後的職業生涯作好準備。除學業外,學院亦經常支持學生參與社會上各類型的活動,如體育、文化、語言、藝術及創意等,使其身心全面發展。 2013/14學年期間,旅遊學院學生參與了不少課外活動,當中有些更取得驕人成績。 在體育項目方面,學院學生取得佳績如下:
- 2013澳門跆拳道公開賽個人女子品勢冠軍及男子搏擊84公斤以上冠軍;
- 第18屆亞洲城市跆拳道金盃賽女子團體品勢季軍;
- 香港跆拳道東龍會第19屆錦標賽男子搏擊84公斤以上冠軍;
- 2013/14全澳大學生羽毛球錦標賽男子單打季軍;
- 2013/14年度全澳大學生劍擊錦標賽女子花劍及女子重劍冠軍;
- 2014年馬來西亞游泳公開賽100米男子蛙泳及4 x 100米混合泳接力季軍 除體育以外的賽事,學院學生亦積極參與其他比賽,如:第二屆澳門大專學生土生菜廚藝比賽、第十四屆校園之聲全澳學生流行歌曲大賽、第十一屆澳門高等院校學生辯論比賽等,同樣取得優異的成績。 另外,學院定期為學生開設多項動靜皆宜的課餘興趣班,如爵士舞、嘻哈舞、肚皮舞、踏板健康舞、龍舟、劍撃、壁球、排球、羽毛球、跆拳道、英語/普通話辯論班、韓語、法語、外籍人士廣東話及普通話班、專業禮儀、水彩畫、電腦Adobe Illustrator、Adobe Photoshop及志願者小組,希望激發學生的潛能,亦讓他們接觸新人新事,擴闊視野和人際網絡,這都是同學們日後成為旅遊業專才必須具備的條件。


2014年5月旅行團及酒店入住率

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今年5月隨團來澳旅客為92.5萬人次,按年增加21%。受惠於勞動節假期,中國大陸(73.4萬人次)團客錄得25%的增幅,其中來自廣東省的有24.0萬人次。台灣(6.2萬人次)團客按年大幅增加50%,香港(3.3萬人次)團客的增幅為3%;大韓民國(2.7萬人次)團客則按年減少2%。2014年首五個月隨團旅客達444.9萬人次,增幅為16%。 2014年5月使用旅行社服務外出的居民為11.6萬人次,按年增加2%;隨團外遊有4.7萬人次,主要目的地為中國大陸(佔總數70%)、台灣(佔8%)及大韓民國(佔7%)。今年首五個月外出居民共58.5萬人次,錄得1%的增幅。 在5月底,全澳99間有營業的酒店及公寓可提供2.8萬間客房,按年減少1%;五星級酒店客房有1.8萬間,佔總數66%。 今年5月酒店及公寓住客為88.6萬人次,按年減少3%,當中香港住客(10.3萬人次)按年減少29%。入住五星級酒店住客佔總數58%;住客平均留宿1.4晚,較去年同期增加0.1晚。平均入住率按年增加7個百分點,為86%,當中以四星級酒店入住率最高,達88%。2014年首五個月酒店住客共443.8萬人次,按年增加2%;平均入住率為86%,按年上升7個百分點。 2014年首五個月入住酒店旅客佔留宿旅客70%,較去年同期減少2個百分點。


2014年度現金分享計劃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為與民共享經濟發展成果而推出的「2014年度現金分享計劃」已透過第11/2014號行政法規公佈,並於5月27日生效。計劃將於本年7月正式實施,分別向特區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派發澳門幣9,000元及澳門幣5,400元。 發放安排概要如下:
一.受惠對象
1.所有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均可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 2.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滿五歲,屬第8/2002號法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非強制性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情況者,只要領取上項所指身份證明文件,亦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 3.現居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外並持有可續期澳門居民身份證人士,只要證明因長期臥床、全身或半身癱瘓而未能換領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亦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倘已遞交該等文件且去年亦領取了現金分享款項的居民,社工局獲授權可豁免該等人士再遞交有關證明,並根據受惠人去年遞交相關文件分析,經斷定無須遞交新證據後,受惠人可領取本年度現金分享款項。 4.凡符合發放條件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倘因死亡而未能領取現金分享款項者,可按《民法典》第一千九百一十七條規定,在清算及分割遺產前由負責管理的待分割財產管理人申請領取。 二.發放方式 1.銀行轉帳發放
透過銀行轉帳方式向以下人士發放款項:
- 領取社會工作局援助金人士及領取敬老金人士;
- 領取直接津貼的教職人員及領取助學金的專上學生;
- 領取退休及撫卹金人士;
- 公共行政部門人員。 2.郵寄劃線支票
其餘合資格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則通過郵寄方式寄送劃線支票。其中:
-年滿十八歲受益人所收到的支票抬頭為受益人姓名;
-十八歲以下未成年受益人所收到的支票抬頭則會列示如下:
受益人姓名、父親姓名及母親姓名(支票可存入受益人、受益人父親或母親的帳戶)。 劃線支票以平郵方式寄出,使受益人以最簡單的方法收到支票。同時,由於支票為劃線支票,只可將支票存入抬頭人的帳戶,因此,即使其他人取得支票,亦無法兌現。 3.特殊情況
上述第一點第3項所指人士、未獲確定監護權的未成年人、其他無行為能力人,以及被處以保安處分和剝奪自由措施或接受刑罰的人士,將由社會工作局處理。 三.發放時間安排表 請看附件! 四.更新地址作郵寄支票用
身份證明局資料庫中澳門居民身份證持有人的地址是換領特區居民身份證時申報的地址,為確保居民能夠及時收到郵寄支票,住址已變更的居民可通過以下方式更新地址:
1.透過身份證明局網頁(www.dsi.gov.mo)輸入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母親姓名(居民身份證上沒有登載父母姓名),經核實資料後申請更改地址;
2.直接將更改地址的聲明送交身份證明局。 五.設立「現金分享發放輔助中心」
為配合本計劃,設立發放輔助中心,中心設有接待人員及電話查詢熱線處理及解答公眾關於現金分享計劃的疑問,以及協助解決相關問題。中心於七月二日全面投入運作,地點設於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辦公時間:逢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六時正,中午照常運作。熱線電話:2822-5000及傳真:2822-3000。現金分享計劃網頁:www.planocp.gov.mo亦提供最新的發放資訊。市民可透過網頁的查詢系統,經輸入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母親姓名等核實資料後,即可獲知相應款項的發放狀況。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完成初步點票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的投票程序已經完結,共有4,505位代表法人選民的合資格投票人進行投票,總體投票率82.69%。各界別、界別分組的選委候選人得票名單詳見附件。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今(29)晚11時公布初步點票結果,共有4,237張有效票,佔已投選票的94.05%,空白票和廢票則分別為70張和198張。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在完成全部選舉程序的選委會委員選舉日之翌日,總核算委員會將開始對選委會委員選舉日的初步核算結果進行總核算,總核算結果由總核算委員會主席宣布,並隨即在行政公職局辦公設施內以告示公布。 選委會委員選舉結果會在總核算工作完成日之後兩日內,送交終審法院,管委會在收到經終審法院核實的選舉結果副本後三日內,把載有全體選委會委員的名單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由400人組成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其委員界別和界別分組的名額分配,以及選委選舉情況如下: 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名額分配為120人,該界別為「等額」選舉。 第二界別,由文化界、教育界、專業界及體育界4個界別分組組成,名額共有115人:
-文化界名額26人,該界別分組為「等額」選舉;
-教育界名額29人,該界別分組為「超額」選舉,超額2名;
-專業界名額43人,該界別分組為「等額」選舉;
-體育界名額17人,該界別分組為「超額」選舉,超額2名。 第三界別,由勞工界、社會服務界、宗教界3個界別分組組成,名額共有115人:
-勞工界名額59人,該界別分組為「超額」選舉,超額4名;
-社會服務界名額50人,該界別分組為「等額」選舉;
-宗教界:天主教代表名額2人、佛教代表名額2人、基督教代表名額1人、道教代表名額1人,各宗教界代表自行協商。 第四界別,由立法會議員、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及專業界及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組成,名額共有50人:
-立法會議員的代表,22人(自行選舉產生);
-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12人(當然委員);
-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16人(自行選舉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