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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第三季人口統計

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2012年9月30日澳門人口為576,700人,較6月底增加8,000人,增幅為1.4%。 2012年第3季有1,973名新生嬰兒,按季增加19.2%;新生男嬰有1,036名,嬰兒性別比為110.6,即每100名女嬰對110.6名男嬰。今年首三季新生嬰兒共5,206名,按年增加27.0%。 第3季死亡個案有399宗,按季減少15.5%;首三位根本死因分別為腫瘤(130宗)、循環系統疾病(85宗)及呼吸系統疾病(65宗)。今年首三季死亡個案共1,388宗,按年減少0.6%。 第3季末外地僱員共109,038人,按季增加6,481人;同季准許居留人士錄得淨移入262人。 第3季中國大陸移民有1,477人,按季增加484人;被遣返的內地非法入境者有308人,按季增加28人。 今年第3季的結婚登記有819宗,按季減少8.2%;首三季結婚登記共2,801宗,按年增加12.1%。


「安全駕駛獎勵計劃2013」接受報名

「安全駕駛獎勵計劃2013」即日起接受報名。為鼓勵更多駕駛者參與,發揚守法有禮的駕駛態度,今年得奬名額擴大至1724名,並增設五年終極大抽奬,只要連續五年參與這活動,且在五年指定時間內,沒有因交通違規而被檢控,便有機會贏取豐富奬品。有興趣參加的人士可前往指定地點索取章程及報名表格,填妥後交回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亦可登入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報名,截止日期為12月31日。
得獎額增至1724名 設五年終極大抽獎
交通事務局、治安警察局、法務局及民政總署今年續合辦「交通安全推廣月」系列活動之「安全駕駛獎勵計劃2013」,今年口號為"安全駕駛 全城和應",旨在鼓勵駕駛者自覺養成良好駕駛習慣,宣揚優質有禮的駕駛風氣。為吸引更多駕駛者參與,和應安全出行的目的,今年得奬名額由以往的1424名擴大至1724名,同時,為鼓勵駕駛者將遵守法規的良好習慣持之以恆,增設五年終極大奬,只要連續五年參與這活動,並於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間,沒有因交通違規而被檢控,便可自動參加終極大抽奬,嬴取更多豐富奬品。
歡迎網上報名 12月31日截止
是次活動由即日至12月31日接受報名,有意參加的人士,只需前往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中華廣場二樓)、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士多鳥拜斯大馬路交通廳大樓)、北區市民服務中心(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黑橋街平民新村75K號);民政總署中區服務站(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樓)、下環服務站(李加祿街下環街市市政綜合大樓四樓)、台山服務站(台山巴坡沙大馬路127號),或登入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下載/索取章程及報名表格,填妥後,於辦公時間內交回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或中華廣場服務專區。另外,駕駛者亦可登入上述網頁報名參加。每名參加者只可報名一次,並只需登記一部機動車輛。每部機動車輛最多可登記兩次,包括車主及一位獲授權的駕駛者。如機動車輛在活動期間有任何交通違例情況,該兩名參加者均會喪失得獎資格。 參加者及其登記之機動車輛只須於20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沒有因交通違規而被檢控,便符合資格參加大抽獎。得獎名額共1,724個,頭獎1名可獲現金30,000元,二獎3名可獲現金15,000元,三獎5名可獲現金8,000元,四獎15名可獲油券1,000元,五獎400名可獲油券500元,六獎1,000名可獲油券300元及安慰奬300名可獲面值澳門幣100元的電子貨幣儲值卡乙張。凡參加者均可獲贈小禮品乙份。網上報名人士可於完成手續翌個工作天,前往報名地點(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向工作人員報上姓名及駕駛執照編號即可領取小禮品,數量有限,送完即止。 公眾如對是次活動有任何疑問,歡迎於辦公時間內致電交通事務專線8866 6363查詢。


2012年首三季澳門罪案狀況

保安司司長張國華今(9)日表示,保安當局將繼續針對犯罪趨勢,密切監控有關情況及加強情報搜集,並會針對各類型犯罪活動的最新案發特點,制定有效的預防及打擊策略,致力改善本澳治安環境。 張國華在公佈2012年首三季罪案數字時指,今年1至9月的整體犯罪活動與去年同期比較輕微上1.9%,其升幅已由今年第一季的12.3%及上半年的5%持續回落,反映今年1至9月的治安狀況逐步改善,這主要是警方針對犯罪採取了有效的預防及打擊措施、市民及旅客亦加強了提防。 2012年1至9月的整體犯罪活動共錄得9,359宗,暴力犯罪上升1%(+5宗) 共482宗,其中「謀殺案」共錄得3宗。另外,在今年1至9月的警務行動和偵查行動期間,共有3,025人被拘捕及送交檢察院處理。 「侵犯人身罪」共錄得1,838宗,同比上升1.6%。其中涉及「普通傷人」的案件1,264宗,同比下降1.3%; 「嚴重傷人」下降37.5%。「恐嚇」及「侮辱」分別上升39.6及22%。 「侵犯財產罪」共錄得5,361宗,同比上升5.5%(+281宗),其中盜竊案總數為3,038宗,同比下降8.2%、搶劫案錄得130宗,同比下降12.8%。另外「勒索」及「高利貸」亦下降40及27.8%。「詐騙」同比上升31.9%。 在「妨害社會生活罪」的組別中錄得罪案共有524宗,同比輕微上升1.4 %(+7宗),其中「偽造文件」上升25.5%;「縱火」下降48.3%。 「妨害本地區罪」共錄得608宗,同比下降18.1%(-134宗),其中「違令」共錄得432宗,同比下降12.2%;「作虛假聲明」亦下降22.7%。 「未納入其他組別的罪案」共有1,028宗,同比下降0.5%(-5宗)。該組別主要是涉及「引誘、協助、收容、僱用非法入境者」的案件,共錄得314宗,同比下降20.9%(-83宗);「吸毒」上升45.3%。 今年首三季涉及青少年犯罪的案件共68宗,同比下降10.5%(-8宗),涉及的未成年人共 106人。 首三季的非法入境者及逾期逗留人士共有28,074名,其中來自內地的非法入境者有875人(-124人)、持個人遊簽注的逾期逗留人士有3,444人(+196人),持其他內地證件或簽注的逾期逗留人士有21,433人(+3,635人),而逾期逗留的外籍人士有2,322人(-44人)。


行政會完成討論《訂定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法律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訂定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法律草案。 根據經第19/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的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七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設在橫琴島的澳門大學新校區實施管轄的決定》,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下稱"澳門大學新校區")啟用之日起,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為此,特區政府草擬了《訂定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法案。
法案建議,為適用本法律的規定,澳門大學新校區是指由第218/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的地籍圖所劃定的範圍,而該地籍圖是按照經第43/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的《國務院關於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界址範圍的批覆》所確定的界址而制定的。此外,法案還建議,澳門大學新校區的啟用日期由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為具體落實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對澳門大學新校區實施管轄的規定,法案建議自澳門大學新校區啟用之日起至以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為止,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適用於澳門大學新校區。 為避免對上述規定的具體內涵產生不同的理解,法案建議為着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適用於澳門大學新校區的效力,該校區視同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內的地域。此外,如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針對不同區域而訂定不同的規定,則澳門大學新校區視同位於氹仔島以內的地域。 法案還明確了法律上的行為的效力範圍,規定自澳門大學新校區啟用之日起至以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為止,仍具效力的司法裁判、行政行為、行政合同、私法上的合同或其他法律上的行為所適用的地域範圍視為包括澳門大學新校區,不論該等行為是在澳門大學新校區啟用日之前或之後作出;但當中明確訂定所適用的地域範圍不包括澳門大學新校區或僅限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內的特定區域的情況除外。


希臘郵政服務

鑑於希臘受當地公營機構及機場人員罷工影響,澳門郵政宣布,由本澳至希臘的所有郵件派遞服務(包括信件、印刷品、小郵包、包裹及特快專遞)將會有所延誤,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敬希垂注。


泰國郵政服務

鑑於泰國受水浸影響,澳門郵政宣布,由本澳寄往當地,尤其是郵區編號為以下開首數字地區的郵件派遞服務(包括信件、印刷品、小郵包、包裹及特快專遞)將會有所延誤,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郵區編號開首數字
73 敬希垂注。


就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行政管理及監督之不足 張裕責成教青局檢討並提交報告

關於審計署對《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審計和建議,按照行政長官崔世安的指示,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己責成教育暨青年局就該計劃在行政管理及監督的不足進行檢討並提交報告。
張裕並要求教青局按審計署建議中,能盡快進行調整的地方,安排補正措施,以利完善和確保公帑能在合法、公正和具有效益的情況下被使用。張裕重申《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目標,乃鼓勵和支持居民終身學習,持續提升個人素養和技能,從而促進個人及社會整體的進步和發展。


治安警宣傳防扒交安

本澳多項大型旅遊活動舉行在即,治安警察局除作出相應警務部署外,近日亦積極派員到市內人流集中及交通繁忙點向市民旅客進行防扒及交安宣傳。


關於《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的跟進說明

基於審計署公佈《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後,作為審計對象的教育暨青年局公開回應時指出審計署"誤解"局方審批流程,為此,謹就審計報告的具體內容再作說明,以澄清問題。
審計署認同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有助鼓勵和支持居民終身學習,提升其素養和技能,從而促進社會進步與發展的施政方針。正因如此,該計劃的執行、審批、管理和監督等環節都需要認真處理,確保資源能有效運用,以達到造福大眾的目標。
是次的審計主要是檢查教育暨青年局對第16/2011號行政法規的執行情況,所依據的標準亦是該法規及執行部門所提供的相關指引文件。審計發現的顯著問題如下:
1. 對持續教育課程的申請、評審和批准
 402項超過法定期限的申請因教青局重開系統而獲得批准,當審計署要求提供其中3間機構的開戶收據來核實機構開戶申請的日期時,局方表示"收據"已在文件歸檔時銷毀;
 本地持續教育課程需考慮的9項法定評審因素,其中5項包括場地、師資、收費、機構性質及合作態度,未有按評審規則執行;未經權限實體批准便已使用新版的評審規則;以及在未有正式核准的情況下,放寬評審方式;
 在第一、二、三期最終獲教育暨青年局領導批准的持續教育課程合共14950個,其中1208個於"電子檔"重新輸入評審資料的過程中,曾作出修改,與最初在線上界面作出評審時所得的結果出現差異。其中594個課程修改存在錯誤,導致按評審標準原應被淘汰,卻變成獲得了資助資格,而且過程中沒有資料可反映作出修改的原因;
 評審結果經局方領導批准後便會向外公佈,但發現共有612項課程並非按照獲批准的課程條件(如收費、課時等)向外公佈;亦有課程未有獲批准,但卻對外公佈給市民報讀;同時亦有課程獲得批准,但卻未有向外公佈。
2. 實地巡查
 抽查了截至2012年2月已完成跟進的其中73個機構共1462份"筆錄表",發現對於導師身份的核實、出席表的收集、巡查人員的質量,以及對於巡查過程中所發現的其他異常情況的跟進,均存在不足;
 審計署發現其中275份"筆錄表"並沒有附上出席表副本或所附上的出席表僅能顯示巡查當日的出席情況;
 審查發現所審閱的1462份"筆錄表"當中,其中560份的填寫有欠完整或存在錯誤;
 教育暨青年局自2012年採用"機構分級制"作為往後訂定巡查次數的基礎,但卻對28個機構作出了錯誤的評級,或根本從未進行巡查便直接歸類為"誠信機構"。
3. 保證金制度的執行
 審查發現截至2012年2月,有2143人次因機構未有按指引規定輸入出席完成情況導致保證金款項被凍結,未能讓市民及時使用;
 部分機構就其中24項課程共60名學員所填報的出席情況存在錯誤,而導致出現應扣而未扣保證金的情況。
4. 報讀課程的監管
 3個機構共6個課程存在導師報讀自己任教課程的情況,並已全部成功開課;
 審查發現《計劃》的首8個月共有3330人次使用後備報名方案,但當中的88.8%是因故障或代人報名而使用,有濫用後備方案之嫌。
5. 值得關注的典型個案
 某機構的39個課程均未能達致評審標準的要求,但在缺乏合理原因下仍然獲得批出;
 同一項課程改用另一新成立的機構申請,即因機構性質的轉變而增加學費超過50%,並貼近轉變性質後的收費標準上限。
審計發現其中一項重點是教育暨青年局在多項評審標準的制訂、修訂、增減、執行彈性及適用期間等方面,均缺乏清晰及統一的審批程序。為具體說明情況,審計報告第30頁綜合六項主要審批問題,就其涉及的課程數目及相應金額進行整體量化,在不將課程重複計算的前提下,在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期間,因程序的錯誤處理而批出的課程總金額達108,506,785.50澳門元,只要有居民報讀這些課程,特區政府仍將承擔這筆費用。而截至今年5月審計工作完成時,教育暨青年局已支付的實際金額為22,021,283.00澳門元。該六項審批問題包括:
1. "已過了法定申請期限,但仍接納了部分項目的申請";
2. "部分獲批課程無法符合場地要求";
3. "部分獲批課程未能符合導師要求";
4. "部分獲批課程的機構性質,與所舉辦的課程性質不符";
5. "部分獲批課程的收費未能符合評審規則的要求";
6. "原本按評審標準於線上評審介面已被拒絕的課程,於匯總過程中被錯誤接納"。
報告所指出的審批流程問題,主要是希望部門注意對既定程序的遵守,同時避免出現以口頭指示代替成文指引,以及未經有權限實體批准而放寬標準的情況。
審計報告是根據教育暨青年局所制定的程序審視問題。在取證期間,審計人員透過審閱教育暨青年局提供的文件、與局方領導及主管多次進行會議、與工作人員面談等審計程序全面了解情況,所有審計發現皆有充足證據作為立論基礎,而報告的初稿在本年8月亦以"觀察報告"的形式供教育暨青年局作資料核對。
然而,是次審計出現一個異常情況是,對於一些審批課程的標準,教育暨青年局在審計期間的不同時期會作出不同的說法,以課程費用是否合理的雜費標準為例,審計報告是按照該局延續教育處處長了解所得,並經向實務進行評審工作的所有評審人員確認於過程中確切採用,才以有關評分標準作為審視準則,但教育暨青年局在收到觀察報告後才補充表示超過100元者,初審人員預設為0分,再交本地項目審批小組組長及職務主管跟進分析。審計署認為此項事後解說的做法缺乏成文標準及容許彈性處理,容易因相關人員的主觀判斷影響評審結果,無法確保以統一及公平的方式對課程進行評審,故維持有關的審計發現和意見,並把有關說法作為審計發現的一部份披露於審計報告第19頁內。審計署重申,審計工作是按部門既定的評分標準審視其執行情況,絕對不會在部門提供的標準外另加標準,而對於偏離既定標準的行政行為,審計署必定會秉公處理,如實反映在審計報告內,並無任何"誤解"的空間。
在今次審計過程中,審計署與審計對象就各項問題曾進行多次討論,雙方的觀點都刊載於審計報告第63頁至81頁的附件一。 審計署是根據《基本法》規定獨立工作的監察部門,職責是依法審計公共部門的資源運用情況,並協助部門發現問題、防錯糾弊、完善管理,並且就減低資源流失的風險制定對策。
鑑於持續進修計劃涉及的金額巨大,截至本年8月,該計劃已有超過七萬三千名本地居民參加。為確保投入該計劃的公共資源得以合理運用,促請有關部門妥善監督課程的質量,保障參加者的利益,審計署適時公佈《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期望相關執行部門正視審計發現的執行、審批、管理和監督等問題,認真檢討,落實改進,履行作為公共行政部門善用資源的職責。


衛生局呼籲勿服用一款摻雜西藥成份的產品

根據香港衛生署的公告,產品「酷秀靶向減肥丸」被摻雜有西藥成份「西布曲明」(sibutramine)及「酚酞」(phenolphthalein),基於此,該署呼籲市民不要購買及服食上述產品。據紀錄,衛生局並沒有批准過上述產品進口及投放本澳市場。 「西布曲明」具有壓抑食慾的效用,鑑於此西藥成份會增加服用者患心血管疾病的機會,衛生局已禁止使用含西布曲明的藥物;「酚酞」則具有緩瀉作用,若連續長期服用可能會引起發疹、過敏反應、腸炎、皮炎及出血傾向,亦可能致癌。 為保障公眾健康,衛生局除密切留意有關產品在本澳流通的情況外,亦呼籲市民不要購買並停止服食上述產品。倘若市民已購買上述產品,應立即停止服用並送往衛生局藥物事務廳處理(地址: 士多鳥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二樓)。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66833329或於辦公時間致電85983520向衛生局藥物事務廳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