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線上申請 (註 : 線上申請僅限於有限公司及一人有限公司委任或解任行政管理機關成員,而該機關成員不設有多層級的架構、任期或組別,且必須同時修改公司章程。)
• 符合使用「股之移轉、解任及委任公司機關成員、修改公司章程」線上服務條件的人士(請參閱備註),可全程使用電子公共服務平台「商社通」網頁版或APP建立及提交登記申請,並於 審批完成後下載該服務的所有電子文件。
• 登入*「商社通」—選擇「商業登記申請」—「公司登記」—「變更公司登記資料」—「股之移轉、解任及委任公司機關成員、修改公司章程」進入服務。
*透過以下任一方式登入服務:
– 公司已開立「商社通」實體帳號,任一股東或行政管理機關成員以實體帳號登入服務;
– 公司任一股東或行政管理機關成員登入服務,並輸入公司的商業登記編號。
申請流程共有四個步驟(請參閱備註):
首名登入服務的股東或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將發起申請(發起人)
- 發起人選擇是否變更“股東及股權”:如需變更,選擇出讓股權的股東、出讓股額及受讓人(新股東需輸入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詳細個人資料);
- 選擇【是】變更“行政管理機關成員”,並選擇留任/解任的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同時可新增行政管理機關成員(輸入姓名、身份證號碼及住所);
- 選擇公司章程的最新完整文本的模板,有兩種:
- 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提供的預設模板;或
- 由發起人上傳自訂的文本(PDF格式)。
– 如使用“預設模板”,需要輸入擬變更的公司登記資料(如商業名稱、法人住所及經營業務等);
– 上述的公司章程應由一名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按以下第4點的方式確認;
4. 填妥及核實資料後,發起人進行【發起簽署】,供全體股東(如有轉股,尚包括新股東)、新任/負責簽署公司章程的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及倘有需作出轉股同意的配偶進行電子身份識別確認申請資料及文件;
- 須自【發起簽署】起計24小時內完成確認及支付登記手續費(所有人完成確認後,進入「商業登記申請」—「查詢申請記錄」—「申請記錄」顯示有「待支付」的申請,支付費用後申請狀態將轉為「已提交」),方視為成功提交申請。
線下申請(親臨辦理)
辦理時限
當委任或解任行政管理機關成員、秘書或監事會成員時,公司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及倘有的秘書均具有於委任或解任之日起計 15天內申請登記的正當性;而當期限過後,任何利害關係人,包括股東在內均具有申請登記的正當性。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遞交:
- 申請書
- 申請須以清晰易讀的方式在A4格式的紙張上作出。
- 申請書內須載明申請人的姓名、婚姻狀況、住所、具備代表公司作出是項申請身份或資格(如為公司的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又或秘書、股東等)、公司的商業名稱及種類、公司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的登記編號、欲申請委任或解任的登記的意思表示等。
- 股東會通過委任或解任的議事錄正本及影印本,或其認證繕本;(議事錄樣本)
- 若為委任,須提交受任人接受委任聲明書、公司行政管理機關成員/秘書/監事會成員的清單,以及新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線上申請
登入「商社通」—選擇「商業登記申請」—「公司登記」—「變更公司登記資料」—「股之移轉、解任及委任公司機關成員、修改公司章程」進入服務。
線下申請(親臨辦理)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 162號公共行政大樓 1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網上資訊服務
網上服務—股之移轉、解任及委任公司機關成員、修改公司章程圖文包
費用
澳門元 50元。
審批所需時間
- 申請新成立公司的商業登記,收到申請並經確認符合申請條件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起計,五個工作天內完成。(服務承諾)
- 申請其他商業登記,收到申請並經確認符合申請條件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完成。(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如屬線上申請:
- 使用「股之移轉、解任及委任公司機關成員、修改公司章程」服務時,尤其包括以下的申請條件:
– 全體股東(如有轉股,則包括新股東)、新任/負責簽署公司章程的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及作出轉股同意的配偶均須年滿十八周歲及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且已開立「一戶通」帳戶;
– 現任股東及行政管理機關成員的最新個人身份資料(包括姓名、婚姻狀況、婚姻財產制度及住所)須與公司登記所載者一致,並須聲明其提供的個人資料等全部屬實(詳情可查看股之移轉、解任及委任公司機關成員、修改公司章程的服務須知)。如兩者資料不一,應先於線下向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提交更新其個人資料的登記申請;
– 新股東的詳細個人資料可選擇由發起人/本人填寫及上傳倘有的證明文件;
– 取得股權的股東(僅適用於特定條件的股東)須填寫「為履行打擊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的預防性義務聲明表」;
– 如同時變更公司的商業名稱或經營業務,須持有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有效的「商業名稱可予登記證明」(查名紙)(紙本版/電子版),且審批結果為「可予登記」。
如屬線下申請:
- 議事錄須依法繕立。若議事錄為簿冊,須經認證;若為獨立文件,則參與會議的股東的簽名須經公證認定。
- 如股東會非全體股東出席,應同時提交寄予缺席股東的股東會召集通知信函、寄信的證明文件,或相關通知信函的簽收證明(缺席股東的簽名得透過向登記局工作人員出示該股東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鑑證本進行認證;倘該股東的身份證明文件不具備簽名式樣,則其應親臨登記局在工作人員面前作出或確認簽名);倘簽署人為法人或公司代表,尚須出示能證明其具有相關資格及足夠權力的文件。
- 登記公證服務的現場輪候情況,可於“登記公證服務現場輪候情況”系統,或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如屬線下申請:
- 網上查詢:進入“登記公證服務辦理進度查詢”系統,輸入申請日期及編號查詢;
- 致電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查詢〈電話:2837 4374〉;
- 電郵查詢〈crcbm@dsaj.gov.mo〉;
- 親臨查詢。
如屬線上申請:除以上方式外,可登入「商社通」—進入「辦事」或—進入「商業登記申請」服務的「查詢申請記錄」查看申請進度。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如屬線下申請:進入商業登記專頁「登記資訊」內的「申請進度查詢及繳費」,又或登記公證服務辦理進度查詢(商業登記)系統,輸入收件編號及驗證碼後,可下載登記副本;
如屬線上申請:登入「商社通」—進入「辦事」或「商業登記申請」服務的「查詢申請記錄」下載登記副本及辦理有關服務的全部電子文件(包括全體股東決議及公司章程的最新完整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