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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及攜帶自衛槍准照

補發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必須出示文件/資料
    有效居民身份證正本;
  2. 必須遞交文件/提供資料
    1. 《申請項目總表》及《補發文件申請表》
    2. 申請人已損毁之《使用及攜帶自衛槍械准照》或於警局辦理報失手續之《報案證明》;
    3. 申請人之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4. 申請人之吋半彩色近照 2 張;
    5. 申請人填寫《身份資料聲明書》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接待單位:槍械及彈藥科
辦理地點及時間:請點擊詳情


費用

全免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1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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