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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許可

取消許可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向藥物監督管理局遞交以下文件

  1. 填妥的 PN-3 取消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許可申請表格。
  2. 遞交剩餘藥物的清單、處理方法及其支持文件。
可以代辦
可以代領

審批所需時間

藥物監督管理局自接獲申請文件齊備日起計90日內完成審批。

進度查詢方式

致電或親臨查詢。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傳真、郵寄或親臨領取信函。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藥物監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廳-准照處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3樓

電話:8598 3522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預約:否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資料提供:藥物監督管理局(ISAF)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15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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