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向藥物監督管理局遞交以下文件
- 填妥的 PN-3 取消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許可申請表格。
- 遞交剩餘藥物的清單、處理方法及其支持文件。
審批所需時間
藥物監督管理局自接獲申請文件齊備日起計90日內完成審批。
進度查詢方式
致電或親臨查詢。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傳真、郵寄或親臨領取信函。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藥物監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廳-准照處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3樓
電話:8598 3522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預約:否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創業及營商
進出口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