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進出口監管

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許可

服務簡介

向擬種植、生產、製造、應用、重新包裝、買賣、分銷、進口、出口、轉運、以任何名義持有、使用列入附於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之表一至表四之植物、物質及製劑的自然人或法人發給許可。


服務物件及申請資格

服務對象:

擬種植、生產、製造、應用、重新包裝、買賣、分銷、進口、出口、轉運、以任何名義持有、使用列入附於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之表一至表四之植物、物質及製劑的自然人或法人。

 

申請資格:

  1. 申請許可之活動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需要;
  2. 物質或製劑係用於治療、科學、分析或教學等用途上。

査詢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3樓

電話:(853) 8598 3522

傳真:(853) 2883 1923

電郵:dli@isaf.gov.mo


執行部門及單位

藥物監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廳-准照處


資料提供:藥物監督管理局(ISAF)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15 12:39

創業及營商 進出口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