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為懷疑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提供智力、學習能力、溝通、動作、社會適應及情緒行為等全面性的評估服務,以給予適切的教育安置建議,確保兒童享有發揮潛能及適合其身心發展的教育機會。
服務對象和申請資格:
為7至21歲就讀正規教育,身體機能出現障礙、學習困難或具長期且持續性的情緒行為問題,以致學習上出現重大困難,或是有醫療證明顯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而設。當家長或教師懷疑兒童有特殊教育需要或需要轉換教育安置時,可由兒童的監護人自行申請或由學校轉介至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跟進。
服務結果:
為兒童建議適切的教育安置及學習輔助。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通訊地址:澳門美麗街31號2樓
電話:(853) 84905242
傳真:(853) 28355210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