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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中介業務

商業營業場所說明書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房地產中介人擬開設新的商業營業場所、變更商業營業場所的地點或關閉商業營業場所,均須於30日前將有關事實通知房屋局。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可透過商社通辦理或親臨房屋局提交申請。

申請所需文件:

開設新的商業營業場所或變更商業營業場所的地點

1. 已填妥及簽署的商業營業場所說明書申請表(表格三)註1及2

2. 申請人/公司合法代表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註2

關閉商業營業場所

1. 已填妥及簽署的商業營業場所說明書申請表(表格三)註1及2

註:

1. 倘申請人為自然人商業企業主,須按證件式樣簽名;倘申請人為公司,則由公司之合法代表按證件式樣簽名,並加蓋公司印章。於提交申請時,須出示申請人/合法代表具簽名式樣之證件正本或認證繕本。倘證件上沒有簽名式樣,可親臨房屋局簽署;

2. 倘透過商社通作出申請,則無須上傳本文件。

  • 倘透過商社通作出申請,且涉及委託他人代辦或需由多人簽署的情況,則須事先指定一名代表,由其透過商社通作出申請。申請時須上傳已填妥之授權書及被授權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僅在房屋局透過與其他政府部門聯網而獲取申請人資料的情況下,方可豁免遞交該政府部門發出之證明文件;
  • 除上述文件外,房屋局尚可要求申請人作出說明,或提交有助於審查是否具備從業要件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房屋局
地址:澳門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
電話:(853)2859 487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房屋局離島辦事處
地址:澳門氹仔湛江街 66 – 68號湖畔大廈 1樓 D
電話:(853)2859 487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申請人可透過“網上預約系統”或商社通,預約親臨辦理的時間,並在預約時間前10分鐘帶備申請表及所需文件前往已選擇的辦事處提交申請。

網上申請

申請人透過商社通辦理


費用

  • 發出每一商業營業場所說明書-澳門元1,000元

審批所需時間

根據實際情況


相關規範或要求

符合現行《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及《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施行細則》的規範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1. 親臨或致電房屋局查詢

2. 房地產中介業務准照申請進度網上查詢

3. 如申請人透過商社通提交申請,亦可在商社通“辦事”或“房地產中介人准照”專區內的“查看申請記錄”查詢

領取結果的方式:

1. 場所說明書以數碼准照方式發出

2. 申請人收到房屋局發出的驗證碼後,於房屋局網站(https://www.ihm.gov.mo/zh/download-digital-license)輸入相關資料及驗證碼,自行下載數碼准照。有關驗證碼會透過電郵、短訊、公函或商社通發出

3. 如申請人透過商社通提交申請,亦可在商社通“證照”內查看其數碼准照


資料提供:房屋局(IH)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18 08:40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