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房地產中介業務

通知(公司合同或章程變更、變更機關據位人、增設網址或變更勞動關係)


如何辦理

  • 親臨房屋局申請──須同時提交所有申請文件。
  • 網上申請──申請人須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個人)/(實體)帳戶上載所有文件之電子檔或影像檔。

 

辦理時限

視乎通知類型 (詳細情況參閱以下通知辦理手續內的溫馨提示)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公司合同或章程變更
    1. 已填妥及簽署的一般事項申請表-通知(表格五(I))註1及2
    2. 會議錄影印本;
    3. 最新的公司合同或章程影印本;
    4.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之收據影印本。
    溫馨提示:
    根據經第7/2014號法律修改的第16/2012號法律《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第22條(2)項的規定,如屬公司,當公司合同、章程或公司機關據位人有變更時,須自發生變更之日起10日內通知房屋局。因此,房地產中介人須於簽署會議錄或公司章程之日起計10日內提交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 機關據位人變更通知(委任職務)
    1. 已填妥及簽署的一般事項申請表-通知(表格五(I))註1及2
    2.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之收據影印本;
    3. 獲委任的機關據位人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4. 公司發出的聲明書,以聲明公司機關據位人未被宣告破產或無償還能力;註2及3
    5. 公司的行政管理機關成員、董事或經理發出的聲明書,以聲明其不曾為導致宣告破產的行爲而負責(只須獲委任的機關據位人);註3
    6. 獲委任的機關據位人刑事紀錄證明書;(用途為“申請房地產中介人准照") 註4
    7. 會議錄/接受委任聲明影印本。
    溫馨提示:
    根據經第7/2014號法律修改的第16/2012號法律《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第22條(2)項的規定,如屬公司,當公司合同、章程或公司機關據位人有變更時,須自發生變更之日起10日內通知房屋局。因此,房地產中介人須於簽署會議錄或接受職務聲明之日起計10日內提交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 機關據位人變更通知(終止職務)

1.已填妥及簽署的一般事項申請表-通知(表格五(I))註1及2

2.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之收據影印本;

3.會議錄/放棄委任聲明影印本。

溫馨提示:

根據經第7/2014號法律修改的第16/2012號法律《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第22條(2)項的規定,如屬公司,當公司合同、章程或公司機關據位人有變更時,須自發生變更之日起10日內通知房屋局。因此,房地產中介人須於簽署會議錄或放棄委任聲明之日起計10日內提交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 增設網址
    1. 已填妥及簽署的一般事項申請表-通知(表格五(I))註1及2
    溫馨提示:
    根據經第17/201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4/2013號行政法規《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款的規定,如房地產中介人設立互聯網網頁,須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將有關網頁的網址通知房屋局。
  • 變更勞動關係
    1. 已填妥及簽署的一般事項申請表-通知(表格五(I))註1及2
    溫馨提示:
    根據經第7/2014號法律修改的第16/2012號法律《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第22條(1)項(3)分項的規定,僱用房地產經紀及終止其勞務聯繫的事實,須自發生之日起10日內通知房屋局。

註1:倘申請人為自然人商業企業主,須按證件式樣簽名;倘申請人為公司,則由公司之合法代表按證件式樣簽名,並加蓋公司印章。於提交申請時,須出示申請人/合法代表具簽名式樣之證件正本或認證繕本。倘證件上沒有簽名式樣,可親臨房屋局簽署。
註2:倘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實體)作出申請,則無須上傳本文件。
註3:倘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實體)作出申請,且行政管理機關成員透過其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個人)作出簽署,無須上傳聲明書;否則,必須提交按證件式樣簽署之聲明書。
註4:倘申請人在申請刑事紀錄證明書時選擇由身份證明局郵寄予房屋局,則須提交由身份證明局發出之收據或相關文件影印本(須出示正本以供核對)予房屋局,而在收到該刑事紀錄證明書後方開展審核工作;申請人亦可提供刑事紀錄證明書的電子證明又或對應的二維碼(QR Code)並自行輸入文件分享碼,以作核實。

  • 所有影印本需以A4紙影印,並須出示正本以供核對。如為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需以A4紙影印,且正、背面同頁。
  • 除上述文件外,房屋局尚可要求申請人作出說明,或提交有助於審查是否具備從業要件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房屋局
地址:澳門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舖
電話:(853)2859 487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房屋局離島辦事處
地址:澳門氹仔湛江街 66 – 68號湖畔大廈 1樓 D舖
電話:(853)2859 487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網上預約

房屋局 – 網上預約系統(適用於預約親臨辦理的時間)

可預約辦理以下服務

  1. 房地產中介業務申請

適用於所有申請類型,包括房地產經紀准照、房地產中介人准照、商業營業場所說明書、補發准照 / 說明書、房地產中介業務(一般事項)及准照續發的申請。

於預約完成後,請攜帶預約憑單,並在預約時間前 10分鐘帶備所需文件到達已選擇的辦事處(房屋局青葱辦事處 / 離島辦事處)按序提交申請表及所需文件。

2. 提交文件或取得數碼證照列印本

可透過網上預約系統預約提交文件或取得數碼證照列印本的時間,並於預約時間前10分鐘親臨已選擇的辦事處(房屋局青葱辦事處/離島辦事處)提交文件或取得數碼證照列印本。

網上申請

房地產中介業務准照網上申請系統(適用於具備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個人)/(實體)之申請人)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根據實際情況


相關規範或要求

沒有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1. 親臨或致電房屋局查詢
  2. 房地產中介業務准照申請進度網上查詢

領取結果的方式:按申請人選擇之方式接收通知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不適用


資料提供:房屋局(IH)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05 16:19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