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欲申請其他車輛類別考試者。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與首次申請相同,另須遞交有效澳門駕駛執照清晰影印本1張 (申請其他駕駛考試者)。
必須出示文件:與首次申請相同,另須出示有效澳門駕駛執照正本。
備註/申請須知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其中一項:
1. 投考人已持有有效之澳門駕駛執照,而申請其他駕駛考試者 (可豁免理論測驗)。
2. 投考人只完成理論測驗並取得合格,且必須於合格日起計 2 年內提出有關申請者。
3. 投考輕型/重型摩托車人士應在發出學習駕駛執照時,同時遞交已購買第三者保險之證明文件。
4. 學員必須在駕駛實習或駕駛技術教學等每一類教學,獲所規定授課方可接受考試。
5.倘申請人有個人身份資料更改,需先行辦妥資料更新手續,然後再提交所需之項目申請。
相關規範或要求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 33 號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電郵 : info@dsat.gov.mo
是否支持預約:否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