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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中心、仁伯爵綜合醫院等13個地點設立電子煙棄置點 便利居民妥善棄置電子煙
電子煙棄置箱
為落實特區政府“三五”規劃及《健康澳門藍圖》的目標,貫徹經第10/2026號法律修改的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衛生局因應自2027年7月1日起,任何人(包括居民及旅客)在居所以外地點消費或管有電子煙可被科處1,500澳門元罰款的規定,於2026年10月26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間,在塔石衛生中心、筷子基衛生中心、黑沙環衛生中心、青洲衛生中心、海傍衛生中心、下環衛生中心、海洋花園衛生中心、湖畔嘉模衛生中心、石排灣衛生中心、新城A區衛生站、路環衛生站、仁伯爵綜合醫院及防控煙酒辦公室共13個地點擺放電子煙棄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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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 至 12月31日
4月29日 至 12月31日
4月1日 至 12月31日
4月29日 至 12月31日
展期:
26.07-1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