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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打擊非法旅館初見成效
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今(10)日表示,《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生效將近一個月,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在打擊非法旅館的成效得到居民肯定,現正檢討首階段工作,爲第二階段工作展開部署。 張裕出席公開場合被記者問及打擊非法旅館工作成效時表示,《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生效後,跨部門工作小組已積極部署及投入工作。而根據社會及受非法旅館滋擾的居民反映,相關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對於社會有意見認爲本澳是否有需要增設「民宿」滿足旅客需求,張裕指出,借鑒外地的經驗,「民宿」多爲單棟獨立樓房,因此,澳門不具備條件設立。但他強調,假如社會對「民宿」有需求,政府將會審慎考慮和聽取各界意見,制訂有利於本澳旅遊業以及方便遊客的政策和措施。 另外,法務局在本澳各個口岸積極向旅客宣傳新法律,目前已經派出20多萬份宣傳單張。張裕亦希望未來可以加強新法的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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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警局舉行督察、副督察就職及實習刑事偵查員簽約儀式
本年9月9日,司法警察局舉行督察及副督察就職儀式;9月10日,舉行第14屆實習刑事偵查員簽約儀式。 督察及副督察就職儀式在本局司法警察學校演講廳舉行,在黃少澤局長主禮及監誓、張玉英和周偉光兩位副局長以及各部門主管的見證下,徐一平、黃炳貴及Porfírio Zeferino de Souza等三人宣誓就任本局二等督察,岑錦榮、李家和、陳煥文、張海、鄭泰燊、譚桂靈及謝潤芳等七人宣誓就任本局副督察。 面對日趨組織化、複雜化、隱蔽化和跨域化的罪案,本局一方面積極拓寬情報網絡,加強與周邊地區的警務交流合作;另一方面不斷優化本局軟、硬件的配置,致力提升綜合警力和執法水平,並透過定期培訓執法人員,嚴格考核擇優晉升,以充實刑偵領導力量。上述十名刑偵人員長期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表現出色,分別接受並通過了為期六個月的二等督察及副督察培訓課程,並於今年三月獲派赴瀋陽市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接受為期一星期的警務和刑偵範疇領導、指揮等專業培訓,深化其警務領導及執法指揮的知識和技巧。 獲晉升為二等督察的徐一平法學碩士,1988年加入司法警察司,歷任三等警員、二等偵查員、一等偵查員及首席偵查員,1999年晉升為副督察,並自2006年7月起出任本局刑事資料暨技術科職務主管,現時兼任本局新聞發言人。徐一平先後獲得兩次個人嘉獎及12次集體嘉獎。 獲晉升為二等督察的黃炳貴法學士,1988年加入司法警察司擔任助理警員,2003年晉升為副督察,現職於本局侵犯財物罪案調查科。黃炳貴先後獲得兩次卓越功績獎、兩次個人嘉獎以及18次集體嘉獎,並於1999年獲授予專業功績勳章。 獲晉升為二等督察的Porfírio Zeferino de Souza副督察,1983年加入司法警察司擔任二等助理警員,1999年晉升為副督察,現職於本局侵犯人身罪案調查科。Porfírio Zeferino de Souza先後獲得一次卓越功績獎、兩次個人嘉獎以及十次集體嘉獎。 獲晉升為副督察的岑錦榮、李家和、陳煥文、張海、鄭泰燊、譚桂靈及謝潤芳等七位首席刑事偵查員現時任職於刑偵、情報及國際刑警澳門支局等不同部門,其中六位具有法學士學位,各人分別擁有13至17年的執法經驗,均曾獲頒授個人及集體嘉獎,其中李家和及謝潤芳更分別獲得卓越功績獎。 另外,第14屆實習刑事偵查員簽約儀式於9月10日舉行,在黃少澤局長主持、張玉英和周偉光兩位副局長以及各部門主管見證下,55名“第14屆實習刑事偵查員培訓課程”的學員簽約成為實習刑事偵查員,隨後被分配到本局各刑事偵查部門展開為期一年的實習。 為了有效充實本局刑事偵查力量,本局在今年2月至7月期間開辦“第14屆實習刑事偵查員培訓課程”,邀請了本澳的司法官、法醫、相關部門的專家、司法警察局相關部門的主管和資深人員,以及內地和香港的專家擔任導師。獲錄取進入本屆培訓課程的55名學員,在為期五個月的基礎理論培訓階段中,修讀了有關刑事法律、刑事偵查技巧、刑事科學勘驗、職業道德、武器及射擊等方面共23個科目,並出席了19次專業培訓講座,總課時為666小時。全體學員均完成了課程,通過了嚴謹的考核後成為實習刑事偵查員,並會被分派到多個刑事偵查部門參與執法工作。根據規定,實習刑事偵查員須在一年的實習期中,具體掌握實際工作知識和經驗,並且需要通過兩次專業面試,成績及格方能成為正式的刑事偵查員,按上級指示執行各項預防和調查犯罪的工作。 是次人員晉升及履新實習,分別強化了本局刑偵的領導和指揮力量及反罪惡的整體警力。本局期望新晉督察和副督察能以身作則,在防罪滅罪工作上充分發揮作用,以更好地行使法律所賦予的刑事警察當局之權限,領導工作團隊敢於執法、精於執法和高效執法,為維護澳門社會繁榮安定作出承擔;同時亦期望實習刑事偵查員在實習期內認真學習、吸收經驗,勇於面對各種挑戰,力爭成為合格的執法人員,以充實本局的刑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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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聖保祿學院遺址考古工作取得豐碩成果
為透過重塑大三巴區旅遊及文化資源,從而達到改善舊區環境,推動區內多元經濟的目的。政府跨部門小組於今年初正式開展大三巴整體規劃工作,重塑該區的整體性及核心價值。 規劃工作的其中一個重要內容是考古調查及發掘工作。在本年4至6月,文化局邀請了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來澳,在文獻記載聖保祿學院所在範圍的大三巴地區進行第一期考古工作,並取得豐碩成果。在第二期考古工作行將開展之際,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旅遊局、文化局和交通事務局組成的跨部門工作小組聯同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專家於9月10日上午11時假澳門博物館演講廳舉行了“第一期聖保祿學院遺址考古成果發佈會”。 發佈會上展示了考古發掘所得的部分出土遺物,比如深得歐洲王公貴族喜愛的外銷瓷--克拉克瓷。這種在國內極其罕見的青花瓷器, 在17世紀初, 曾於歐洲引起轟動, 連法王亨利四世、英王詹姆斯一世也爭相購買。如此珍貴的瓷器能在聖保祿學院遺址考古發掘中被發現,令人喜出望外。此外,會上還有一件在東南亞地區十分罕見,通常只見於荷蘭一帶的稀有器型。專家指出,第一期考古工作的成果令人振奮,充分體現了澳門獨特的文化內涵,這些發現對研究本澳歷史文化、突出在中西文化交流中的價值饒有意義。 另外,在考古發掘的同時, 中國社會科學院運用科學儀器進行了各項考古分析。這些分析結果在會上首次向公眾進行了披露:據年代檢測結果顯示,出土瓷片年代可追溯到明末,和澳門開埠時間十分貼近。而通過在大三巴地區進行的電法和磁法物理探測,地底考古遺跡的分佈狀況也已被瞭解,對第二期考古工作之進行提供了便利。 會上也介紹了第二期考古工作的計劃,根據第一期的考古成果和判斷, 考古專家將有針對性地對高園街16-18號進行發掘,以全面探明第一期工作發現的古城牆遺址、坑狀遺址之性質,期望能充分發掘大三巴區的文化價值。而對於已完成考古工作的兩幢舊公務員宿舍範圍的使用問題,政府跨部門小組指,為了給第二期考古工作留有空間,不影響發掘工作之進行,高園街20-22號暫時不會考慮用作臨時停車場,而會因應第二期考古工作的成果,按照把大三巴區建設成文化知性區域的構想,制定保護措施和進行空間規劃。 最後, 政府跨部門小組指出,為增加青年對澳門城市發展歷史的瞭解, 加深認識大三巴在中西文化交流歷史核心的演變過程,讓青年有機會學習考古理論知識,又能親身體驗考古現場的發掘過程,從而提升文化保育意識。文化局和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將於稍後聯合舉辦考古青年工作坊,內容包括考古知識講習以及到聖保祿學院遺址考古現場參與發掘工作。9月15日起,將接受本澳16至29歲居民報名,報名者需將報名表及身份證副本交至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或電郵至CHKuan@icm.gov.mo,名額有限,先到先得。具體詳情和報名表可到文化局網站(www.icm.gov.mo)或文化局大樓查閱和索取,如有疑問可致電83996424或83996303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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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馬喇前地行人通道優化工程公開開標
亞馬喇前地行人通道優化工程今日(10日)進行開標,共有15間公司遞交標書文件。經開標程序後,15份標書獲均接納。工程造價由澳門幣6,848,000至9,600,000,工期由111天至120天。 是項工程目的為優化及完善亞馬喇前地行人通道現有不足之處。工程主要於亞馬喇前地地庫一層開闢兩條行人通道,以連接廣場地下之停車場;工程竣工後將有效把所有出入口連接到中心圓形地,同時打通現有四個不同區域,透過增加設置輔助設施方便行人進出。而為改善原有行人通道指示模糊之問題,工程將在現存的4條地下通道的出入口、停車場、廣場區增設有關通行標誌牌;此外,地庫二層、地庫一層和地面中心交匯點亦會設置相關通行指示,以清晰行人通行指示的功能和目的;新設行人通道內將會設置空調系統以提高行人通行舒適度及空氣流通;為保障行人安全,通道亦設置防火系統,以及於通往停車場的行人通道出口處設置行人安全區及金屬防護欄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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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與澳區全國人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座談
行政長官崔世安於今(9)日與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舉行座談,與會代表和委員踴躍發言,就特區發展和明年的施政報告的起草積極發表了意見和建議。
為打造陽光政府,推進科學決策,行政長官崔世安開始更廣泛聽取澳門各界市民的意見,認真做好2011年施政報告的起草工作,不斷提升特區政府施政成效。今(9)日下午,行政長官與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舉行座談,多位與會代表就房屋、土地、教育、中小企發展、勞工、新聞發言人制度、公眾諮詢制度、簡化行政程序、配合“十二五規劃” 起草等問題,積極發表了意見建議,會議氣氛坦率熱烈。行政長官高度肯定了相關的建議,並表示日後將繼續聽取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的意見,共同推進特區的發展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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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關注打樁工程對環境的影響,修訂噪音法爭取於今年內進入立法程序
關注到近日有居民投訴林茂塘海邊大馬路與船廠巷某一地盤,以傳統撞擊性柴油打樁機施工,污染附近環境。對此,環境保護局亦已派員到現場跟進,提出改善之技術意見,避免影響環境及對居民造成滋擾。另一方面,局方正進行修訂噪音法之工作,積極研究分析社會訴求,爭取今年內進入立法程序。 環保局日前已收到附近居民投訴,並即時派員到現場了解情況。由於該地盤較接近民居,以傳統撞擊性柴油打樁機進行施工,對周邊環境構成一定影響。對此,環保局人員已對承建商提出改善之技術意見, 要求承建商採取適當措施,包括改用其他較環保的打樁設備,以及改善現有打樁設備所引起之污染情況等,盡快降低對周邊環境及居民的影響。環保局人員並向承建商發出《施工工程污染控制指引》。局方會繼續跟進改善情況,並將約見承建商及發展商代表,共同商討改善方案。 由於現行噪音法只有管制打樁工程之施工時間,故此,在新修訂的噪音法文本中,已加強了對打樁工程之管制。環保局在本年2月下旬已展開了為期一個半月的修訂噪音法諮詢工作,共收到近250項意見,當中部分意見亦有就打樁工程的管制提出建議,包括建議禁止使用傳統撞擊性柴油打樁機。環保局對修法工作一直持開放態度,在進行公開諮詢的同時,亦已委託土木工程實驗室按澳門實際情況進行分析研究,作為日後修法的參考數據之一。局方亦會就收集到的意見認真嚴謹地作綜合分析,令日後的修法工作能回應社會訴求,並爭取在今年內進入立法程序。 環保局在完成修法前,必定會繼續密切留意各類打樁工程對環境的影響,更好地保障居民的生活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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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再次呼籲巿民預防流感
衛生局近日接獲1宗新的學校流感樣疾病群集性感染的報告。 發生流感樣疾病群集性感染的是位於外港新填海區倫敦街教業幼稚園幼初甲班,累計8名學生出現發熱及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所有患病學生已到醫療機構診治,其中1名學生因呼吸急促需住院,目前情況良好。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已採集部分患病學生的呼吸道樣本送檢,初步檢驗結果為甲型流感(但非新甲型H1N1流感)。中心已要求上述學校加強清潔消毒及保持室內空氣流通等感染控制措施,並應嚴格執行患病學生不能上學的規定。 本澳近兩周醫院流感樣病人監測顯示,兒科因流感樣疾病就診人次比例佔每138/1000人次,成人則為每189/1000人次,均有所上升。而9月初份分離到的流感病毒,以甲型H3N2流感病毒為主,佔60%,乙型流感病毒佔30%,新甲型H1N1流感則佔10%。 衛生局正密切監測學校和社區內的流感流行情況,並呼籲巿民注意防範。各衛生中心將繼續提供甲型H1N1流感的接種至11月,有需要巿民可於辦公時間到衛生中心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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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呼籲市民預防蜱蟲叮咬
就近日國內河南商城縣多人被蜱蟲叮咬後引致傳染病的報導,雖然暫未清楚病原體和傳播途徑,但衛生局呼籲市民到野外時做好個人防護措施。 根據衛生局的傳染病監測資料顯示,本澳僅於2008年曾錄得一例寇熱(Q fever)個案外,未錄得其他經蜱傳播的傳染病。 蜱蟲、又名壁虱、扁蝨,是一種體形極小的節肢動物。蜱蟲主要棲息在草地、樹林中。蜱蟲活躍在暖和的月份。宿主包括齧齒類動物(鼠類)、鳥類、狗、牛、羊等,大多以吸血液為生,叮咬的同時會造成刺傷處的發炎。蜱蟲常會附著在人體的頭皮、腰部、腋窩、腹股溝及腳踝下方等部位。蜱蟲可感染細菌,病毒或寄生蟲。 人類可透過被受感染的蜱蟲叮咬,而感染多種傳染病,包括斑疹熱、萊姆病、寇熱、科羅拉多蜱熱、野兔病、蜱傳回歸熱等。一些常見於人類的病徴包括:發燒、肌肉酸痛、頭痛、疲倦、關節痛、皮疹等。 衛生局呼籲市民在郊野活動必須採取以下措施,以預防蜱蟲叮咬。
預防措施包括: • 鏟除雜草,減少病媒棲息場所與密度。
• 避免在草叢或樹叢,或潮濕陰暗的地方行走或歇息。
• 個人防護方面,在野外旅遊或工作時,儘量不要進入草叢或樹叢地帶。若要進入,應穿著淺色長袖、長褲、長靴、手套等保護性衣物。
• 在衣服及皮膚暴露處塗佈含DEET的驅蚊劑,可防止病媒叮咬。
• 離開草叢或樹叢地帶後儘快沐浴換洗全部衣物。
• 定期替寵物除蟲,檢視寵物的寢具及除蟲。
• 實施滅鼠工作。
• 若有發燒症狀,應盡快找醫生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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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門工作小組持久打擊 再封印1個單位
跨部門工作小組由昨下午五時至今(9日)下午五時,封印了1幢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的三層高大厦,現場抓獲1名經營者。 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8月13日生效至今,累積檢查了417個單位,封印了54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51個為一般住宅單位,對其餘單位有需要跟進調查。這些被調查的目標單位中,在現場調查時部分已空置或無人居住,對於其他懷疑仍用作非法提供住宿但無人應門單位,旅遊局及警方繼續偵察調查。治安警察局在執行任務時3次發現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並通知旅遊局處理。 為配合行政機關有效執行該法律,有需要的時候,旅遊局局長可向刑事起訴法官申請發出司法命令狀,批令後有權進入單位調查。 行動至今涉及住宿者429人,當中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內的231名住客接受調查,住宿者中有7名逾期逗留人士及6名非法入境者。目前已抓獲11名提供住宿者(經營者)、9名招攬者、9名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單位者(管理人)、2名不合作義務者。 搗破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後,旅遊局已對上述涉及違法的經營者、招攬者及管理人展開制裁程序,並採取臨時措施截斷上述單位的水電供應及封印大門。根據法律經營者及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單位者(管理人)最高可科處澳門幣八十萬元,招攬者最高可科處澳門幣十萬元。不合作義務住宿者可科處澳門幣三千元。歡迎公眾致電2833 3000舉報懷疑單位。 旅遊局及法務局特別提醒旅客,根據《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在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發現的住宿者,負有提供資料合作義務,違反合作義務的住宿者會科處澳門幣三千元,住宿者如提供假資料須負上刑事責任,不按期繳付罰款的旅客,將禁止再次進入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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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門工作小組持久打擊 首次搗破整幢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的大厦 涉嫌經營者利用網上訂房招徠客人
跨部門工作小組今日上午搗破一幢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的三層高大厦,行動中抓獲涉嫌經營者,經營者透過網上訂房形式招徠客人。上述大厦已被封印,2內地住宿者被帶返警局接受調查。 旅遊局稽查處人員聯同治安警察今早10時許採取行動進入大厦調查,發現大厦內有7個房間,當場抓獲經營者,2名住宿者接受調查時指出,他們在網上訂房,雖然訂房前先要入會,但不用繳付會費,入住者只按每日房租付款。 旅遊局稽查處在行動前已搜集資料及部署,並曾經到現場巡視及搜證,直至今早把握時機進入大厦調查,現場環境所見,全屬酒店式服務及設備,包括電腦及日常用品,加上住宿者口供,顯示該幢三層高大厦為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即採取臨時措施截斷上述單位的水電供應及封印大門,並通知跨部門工作小組各成員到場協助處理。 旅遊局過往曾接獲一些關於申請開設公寓的查詢,並向查詢者提供了相關資料;而當遇到一些不清晰的個案時,亦會要求查詢者提供較詳細的資料作分析。旅遊局翻查資料,未收過要求在上述大厦所處地址開設公寓之申請。 按現行法例規定,公寓分為三星級及二星級,其所處之地點必須作為酒店場所之用途。關於開設公寓的技術條件及規定,可參閱第83/96/M號訓令 (http://bo.io.gov.mo/bo/i/96/14/port83_cn.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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