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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二零一零年第二季私人建築及不動產交易
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今年第2季繳納物業轉移印花稅的樓宇單位共8,575個,成交金額合計167.9億元(澳門元,下同),較第1季分別上升34.3%及67.5%。住宅單位有5,372個,金額為137.8億元,按季升幅分別為38.3%及73.5%;當中屬中間移轉的住宅單位買賣有1,773個,成交金額共84.3億元,按季分別大幅增加123.9%及124.8%。 100萬以上至200萬元的住宅單位有1,609個,而100萬元或以下的有1,361個。按建成年份統計,2000年及之後建成的有2,212個,1990年至1999年建成的有1,940個,而1989年及之前建成的則有1,220個。按單位面積統計,以50至99.9平方米的住宅單位買賣較多,有2,635個,佔總數49.1%。 在住宅單位平均成交價方面,由於在第2季有大型樓盤推出,路環的住宅單位平均成交價按季大幅飆升1.3倍,每平方米(實用面積)達59,509元,導致整體住宅單位平均成交價錄得19.3%的按季升幅,為每平方米32,026元。此外,澳門半島住宅單位的平均成交價(每平方米27,603元)上升3.5%,而氹仔(每平方米28,372元)亦錄得3.8%的升幅。屬中間移轉的住宅單位平均成交價為每平方米48,093元,按季上升7.2%。辦公室的平均成交價為每平方米22,169元,按季下跌6.6%;而工業單位為6,712元,上升2.9%。 今年第2季訂立的不動產買賣契約共3,353宗,成交單位4,572個,交易金額合共64.4億元,成交單位數目及金額按季分別增加6.2%及29.4%。同季的不動產按揭貸款總額為451.9億元,按季增加4.6倍。 今年第2季新動工樓宇的總建築面積共5,840平方米,落成後可提供41個單位(其中33個為住宅單位),按季分別減少95.3%及91.9%。同季建成樓宇的建築面積為609,154平方米,共提供1,869個單位(其中住宅單位1,801個),按季分別大幅增加8.4倍及11.5倍;建成的汽車停車位與電單車泊位分別有2,307個及379個,季度升幅高達14.8倍及1.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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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採購諮詢標設資料庫社會工作局邀供應商加入
為使公共採購更公平及公開,社會工作局將於今年10月實施“公共採購諮詢標系統化制度”,即日起接受本澳各類物品及服務供應商申請加入有關制度的供應商資料庫,以便日後有機會成為詢價對象之一。 社會工作局“公共採購諮詢標系統化制度”僅適用於一般情況下、估價低於或等於澳門幣75萬元之物品及服務採購的直接磋商邀請標(向3間或以上本地供應商進行物品及服務直接詢價,進行採購之情況),透過電腦抽籤從供應商資料庫中抽出詢價對象,以公函或傳真方式通知有關供應商提供報價。有意申請加入的供應商,被確認合符資格後將被登錄於供應商資料庫中,成為社會工作局物品及服務採購的備用詢價對象。 有意申請加入社會工作局“公共採購諮詢標系統化制度”供應商資料庫的供應商,可於即日起填寫申請表格,連同其他所須文件交回澳門西墳馬路6號社會工作局總部(不接受郵寄),所有資料絕對保密,且僅作為“公共採購諮詢標系統化制度”之用途,並不另發還。有關申請不設截止日期,每季的申請評審結果會於當季最後3天上載至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 有關制度的章程及申請表格,可於社會工作局總部及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公共行政大樓及政府資訊中心、民政總署轄下北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財政局大樓及轄下氹仔接待中心索取,亦可於社會工作局網頁下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8399 7183/8399 7404/8399 7103與朱先生、鄭先生或趙先生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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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事務諮詢委員會認同當局立法打擊家庭暴力犯罪
婦女事務諮詢委員會舉行專責委員會會議,聽取社會工作局及法務局介紹有關《打擊家庭暴力犯罪》法案。委員會認同將家庭暴力犯罪由過往的半公罪改為公罪、以及贊成訂定緊急保護令,保護受虐人士及家庭。 會議日前假旅遊活動中心舉行,由婦女事務諮詢委員會秘書長鄧惠蓮主持。社會工作局局長葉炳權、法務局副局長梁葆瑩、社會工作局家庭暨社區服務廳廳長何淑嫻,以及法務局法律草擬廳職務主管何彩盛分別介紹了打擊家庭暴力犯罪的定義、方式、目的、犯罪者的後果及刑罰、保護受害人的措施、權利,以及官民合作開展一些打擊家庭暴力的工作,並聽取了出席委員對法案條文內容提出的意見及建議。 社會工作局局長葉炳權在會上表示,本澳針對防止家庭暴力的專門法案由該局與法務局攜手合作草擬,希望透過該法律訂定預防及遏止家庭暴力犯罪的條文,確立受害人的權利,以及訂定保護和援助受害人的必要措施;目前相關法案已基本完成,將向各界徵詢意見。同時,為配合法律推廣工作,該局將進行一系列宣傳推廣活動,藉以宣傳終止家庭暴力的訊息,鼓勵舉報家庭暴力個案。 法務局副局長梁葆瑩指出,在草擬有關法案前,首先了解家庭暴力在澳門實際遇到的情況及困難,參考了其地國家在這方面的立法經驗,並審視本澳相關法律不足之處。《打擊家庭暴力犯罪》法案的內容主要是訂定家庭暴力獨立犯罪,擴大受保護對象及加強保護措施。 委員們在會上提出應縮短處理程序、向受虐者提供即時的保護措施及應要求施虐者遷離該住所等意見。此外,亦希望了解在受虐者不願控訴的情況下,鄰居或醫護人員的舉報責任、以及執行部門的權責等問題。最後,委員們建議法案推出後應加強宣傳教育,讓受虐婦女了解法律可提供的保障,讓施虐者知悉行為需負上較之前更大的代價,同時讓前線人員清晰家庭暴力舉報的責任。主講嘉賓對委員們的意見逐一作出回應及表示會作出深入探討。 婦女事務諮詢委員會秘書長鄧惠蓮認為座談有助加深委員們對《打擊家庭暴力犯罪》法律草案的認識和了解,秘書處會把委員的意見及建議整合送交相關部門作參考,並且將繼續與當局保持溝通聯繫。 出席是次會議的人員包括有,社會工作局研究暨計劃廳張惠芬廳長及法律技術人員王翠華,以及婦諮會委員林笑雲、招銀英、黃敏兒、尹一橋、江美芬、岑玉霞、周霓、飛廸華、鄭秀明、盧德華及謝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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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晤世衛總幹事陳馮富珍女士

行政長官崔世安今(16日)與來澳門訪問的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陳馮富珍女士進行會晤。
行政長官崔世安在禮賓府會見了來澳門訪問的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陳馮富珍女士。行政長官首先感謝世界衛生組織和陳馮富珍女士長期以來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關心和支持。會面當中,特區政府向陳馮富珍女士介紹了去年至今澳門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疫情防控工作,當中包括各階段的本澳疫情及對應的防控工作。由於政府高度重視,市民積極配合,加上世界衛生組織支持,使甲型H1N1流感的大流行沒有對本澳的社會及醫療機構造成太大影響,並於2010年6月25日調低流感大流行戒備級別。
會面中,也就澳門開展「健康城巿計劃」的工作情況向陳馮富珍女士作出簡介。澳門自2004年開展「健康城巿計劃」並成為世界衛生組織認可的首批「健康城巿聯盟」成員後,成立了健康城市委員會。六年來「健康城市計劃」重點開展的項目包括“學校健康促進”、“健康大廈”、“煙草或健康”及“健康生活模式”等活動。
陳馮富珍女士高度讚揚了澳門特區政府嚴格遵守世衛指引,在疫情防控方面做出的努力和成績,希望世界衛生組織和澳門特區政府繼續保持密切合作。
參加會面的還有行政會秘書長兼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柯嵐、衛生局局長李展潤、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陳秀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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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門工作小組持久掃蕩 加強宣傳 鼓勵舉報
跨部門工作小組會長期打擊非法提供住宿活動及在街上巡查,過程中會因應情況調整策略及部署,持久掃蕩。呼籲市民舉報,並加強宣傳,提醒旅客入住合法住宿場所。 今(16)日行動檢查了23個單位,進入了2個單位,2個均為一般住宅單位。 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8月13日生效至今,累積檢查了96個單位,進入了24個單位,9個為一般住宅單位,封印了15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共帶走73名住宿者,包含2名經營者兼招攬者、1名經營者(一對夫妻共同經營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1名招攬者、1名管理人及1名不合作義務者。 搗破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後,旅遊局已對上述涉及違法的經營者、招攬者及管理人展開制裁程序。根據法律經營者最高可科處澳門幣八十萬元,招攬者最高可科處澳門幣十萬元,管理人最高可科處澳門幣二萬元。不合作義務住宿者可科處澳門幣三千元。 新法律賦予旅遊局有巡查的職權,旅遊局工作人員聯同治安警察,連續四天採取行動,至今出動了14次,檢查了96個單位,對未有進入的單位將跟進調查。而為配合行政機關有效執行該法律,有需要的時候,旅遊局局長可向刑事起訴法官申請發出司法命令狀,批令後有權進入單位調查。 在全力掃蕩之同時,旅遊局及法務局積極向旅客及居民宣傳新法律。稍後將開展新一輪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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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接見裕華大廈居民代表

土地工務運輸局接見裕華大廈居民代表時重申,大廈三個疑似興建骨灰龕場所的地舖皆屬非法工程,局方已分別發出禁止施工令。土地工務運輸局會密切跟進有關非法工程,並按既定程序跟進。 裕華大廈居民代表今日(十六日)在議員吳國昌陪同下到土地工務運輸局遞信,了解大廈三個疑似興建骨灰龕場所的地舖是否涉及非法工程,由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建設廳代廳長區炳堅及監察處處長梁俊佳接見。 居民代表在會上反映對大廈三個地舖疑似興建骨灰龕場所的憂慮,並投訴指有人撕毀政府發出的禁止施工令,此是否意味著局方已對有關非法工程批出了工程准照。 土地工務運輸局對居民的憂慮表示理解,並重申所有超過120平方米的商舖裝修,必須事先向局方申請工程准照方可開工。而經局方派員了解後,該三個疑似興建骨灰龕場所的地舖皆從未向局方申請工程准照,故屬非法工程;因此,局方已於日前分別向有關地舖的當事人發出禁止施工令。根據法律要求,有關業權人必須向局方申請工程合法化,待局方審批後,如具備合法施工條件才可獲發准照再次施工,但至今局方未收到任何申請。 至於居民懷疑三個疑似興建骨灰龕場所的地舖屬同一業權人,土地工務運輸局初步了解後指出,三個地舖並非相同業權,也沒跡象顯示有關。 另一方面,局方亦強調,政府在現場貼出的禁止施工令即使被撕毀,並不代表工程已獲批,倘居民有疑問,可向局方查詢了解。按法律規定,凡獲批工程准照和施工准照的私人工程,有關負責人必須將列明工程資料的工程牌放在當眼處。
局方最後表示會密切關注該三個非法工程,並按既定程序跟進,會向投訴方知會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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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法律學生赴內地交流

法務局組織澳門大學及澳門科技大學的法學院學生代表團,於八月十五日啟程,前往內地參與“愛祖國、學法律、創和諧”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動的“港澳與內地青年法律交流周”。 由中國法學會、共青團中央主辦的“愛祖國、學法律、創和諧”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動,得到司法部和教育部支持,是一項旨在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青少年的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的活動。“港澳與內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是其中一項重要內容,目的是加強澳門與內地青年在法律領域的聯繫與交流,讓澳門的優秀法律學生親身感受祖國改革開放三十年來在法治建設上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發展,以及加深其對內地法律制度的瞭解。 “港澳與內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動於八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在上海、南京和杭州舉行。港澳交流團將參觀上海市人大議事廳,聽取有關領導介紹人大如何運作,親身瞭解國內的人大制度及其在中國政治體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參觀上海的著名學府華東政法大學,並參與由其主辦的法律論壇,就論題“法治文化對當代法律人的影響”與國內大學的法律精英同台發言,互相交流;亦會參觀上海世博,見證在中國舉辦的又一世界矚目盛事。 澳門的法律學生交流團共三十五人,由法務局法律推廣廳廳長羅靜萍率領從澳門機場出發,前往上海。同行的成員還包括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的助理教授趙琳琳和澳門大學法學院講師曹錦俊,以及來自澳門大學和澳門科技大學的法學院同學三十人等。 “港澳與內地青年法律交流周”的活動,除了可以讓澳門大學生代表團的成員加深對內地法律制度的瞭解外,同時亦能培養他們的愛國意識,以及增強其民族自豪感和做新時代法律人的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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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灣馬路榕樹街周三(18日)及周六(21日)續短暫封閉
為繼續配合土地工務運輸局進行的路環石排灣石礦場土地平整工程,石排灣馬路及榕樹街部分路段續於周三(18日)及周六(21日)上午11時20分至中午12時封閉並禁止泊車,交通事務局呼籲駕駛者留意有關交通改動。 土地工務運輸局現正開展路環石排灣石礦場土地平整工程,期間需要進行多次的爆石工作,為免對駕駛者構成危險,於周三(18日)及周六(21日)上午11時20分至中午12時,介乎和諧圓形地與石排灣圓形地之間的一段石排灣馬路、和諧圓形地與聯生圓形地之間的一段石排灣馬路,以及紅棉路與石排灣馬路之間的一段榕樹街,會繼續實施封閉交通措施並禁止泊車。 交通事務局提醒駕駛者留意有關交通改動,並應遵守路上所設置的臨時交通標誌及服從交通警員指揮。如欲了解是次臨時交通改動詳情,可登入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或交通地理資訊網traffic.gi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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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籲建築業界使用懸空式棚架

對於近年引入本澳的「懸空式棚架」,勞工事務局認為非常適合本澳使用,可作為大廈外牆修葺、冷氣機安裝和喉管維修等高空工作時提供安全的穩固點,能更有效保障工人的施工安全。 按照本澳第44/91/M號法令核准的《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法令規定,對高空工作必須採取適當的措施,確保安全,尤其須加倍留意棚架的搭建、維護和拆卸等。 「懸空式棚架」的組件包括〔如圖示〕:
(1) 竹枝:應無裂縫或破爛,使用前風乾和表面沒有任何瑕疵。
(2) 拉爆螺絲:作錨固和繫穩固定支架之用。
(3) 金屬托架(俗稱狗臂架):常見有“ I ”型及“ T ”型,安裝時必須要有三顆拉爆螺絲固定在結構物上。
搭建「懸空式棚架」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 棚架必須在合資格人士監督下進行搭建或更改;
(2) 工人必須配戴安全帶,配合防墮扣和獨立救生繩使用,救生繩須固定於建築物的穩固點;
(3) 棚架上必須設置穩固的工作平台及上落設備,以讓工作人員進出平台和樓面;
(4) 必須由合資格人士定期檢查和監督下進行棚架維修,每隔三十天作定期檢查一次,在暴風雨過後或超逾十五天未曾使用時亦須檢查,並按第44/91/M號法令規定填寫【表格十三】,由合資格人士簡簽作記錄;
(5) 如發現棚架有任何異狀,應即時停止工作並向主管報告。
拆卸「懸空式棚架」時應注意:
(1) 事先清除棚架上的所有雜物和廢料,方可進行拆卸。
(2) 必須由合資格人士監督下進行拆卸棚架工作。
(3) 必須事前擬定好適當的安全措施才可進行拆卸,並張貼告示和將工作區域隔開,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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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局舉行副局長及刑事調查廳廳長就職儀式

司法警察局於本年8月16日上午11時在路氹分局演講廳舉行副局長及刑事調查廳廳長就職儀式,在黃少澤局長監誓、張玉英副局長及各部門主管的見證下,周偉光一等督察及何浩瀚一等督察分別就任司法警察局副局長及刑事調查廳廳長。 周偉光一等督察於1988年加入司法警察司,歷任司法警察局助理警員、偵查員、副督察、督察、情報處職務主管,2003年出任情報處處長,2004年獲委任為刑事調查廳廳長,亦多年兼任司警局新聞發言人。周督察多年來盡忠職守,認真嚴謹,勇於承擔,並積極進修以提升個人理論素質,在執法和調查工作方面表現出良好的業務能力,回歸後曾多次獲保安司司長及上級分別頒發卓越功績獎、個人嘉獎、集體嘉獎及表揚,並自本年四月起原副局長羅偉業調升為警察總局局長助理後,以代任方式擔任司法警察局副局長一職至今。 何浩瀚一等督察於1988年加入司法警察司,歷任三等警員、二等偵查員、一等偵查員、首席偵查員、副督察、二等督察、一等督察,2004年獲委任為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澳門支局負責人,一直以來工作勤懇盡責,有良好的協調能力,綜合能力強,極具責任感,勇於承擔責任,不計較個人得失,曾獲5個個人嘉獎、11個集體嘉獎和1個表揚,2009年獲保安司司長頒發卓越功績獎,自本年四月起以代任方式擔任司法警察局刑事調查廳廳長。 司法警察局希望經過本次領導及主管的任命,既能傳承本局多年來形成的積極進取的工作作風,亦有利於進一步強化本局的行動協調能力和提高刑偵部門的整體執法水平,提升綜合刑偵警力,以迎接新時代治安形勢的挑戰,為維護社會的安定繁榮作出更大的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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