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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社會文化司崔世安司長出席在布魯塞爾舉行的“澳門世界遺產—澳門歷史城區”圖片展
九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崔世安司長出席“澳門世界遺產—澳門歷史城區”圖片展及酒會,並在此活動上致詞。出席該活動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比利時王國章啟月大使,歐洲議會副主席Manual António dos Santos,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歐洲聯盟使團關呈遠大使,以及協助此次展覽舉辦的歐洲議會成員Fausto Correia,澳門駐布魯塞爾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羅立文主任,承辦此次活動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局長安棟樑等,當晚出席活動的有歐洲議會議員及各專責小組負責人近100人。 崔世安司長致詞時強調,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5年澳門歷史城區成功申請成為世界文化遺產,這進一步推動和鼓勵全澳巿民保護文物的意識,呼籲巿民珍惜這來之不易的成果。澳門特區政府正展開相關法例的修改,培養青年一代之文物保護意識。澳門具有獨特的文化歷史財富,文化旅遊有巨大的發展潛力和空間,希望通過舉辦此項活動能加深歐盟成員國各代表對澳門的認識和了解,增加歐洲旅客訪澳的數量,以加強國際客源巿場的比重,將澳門的文化特色發揚光大,突出澳門文化之都的形象。 協助此次活動的歐洲議會成員Fausto Correia在致詞時強調,此次展覽圖文並茂,將歐洲與澳門的距離拉近,圖片推介了澳門中西文化交流融合的和諧發展進程,澳門特有文化的吸引力,反射了澳葡的友誼和友好合作,是一個難得的感受澳門的機會。 “澳門世界遺產—澳門歷史城區”圖片展於九月十七日至二十日在布魯塞爾歐洲議會Espace Rdch Couloir零層舉行,這裡是27個歐盟成員國的辦公地點,是每日各成員及各類型會議與會者的必經之地,在這裡宣傳澳門能達到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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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公佈《關於工作場所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 僱主對僱員活動監察的指引》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於2007年9月20日公佈《關於工作場所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 僱主對僱員活動監察的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引》針對現時僱主對僱員活動進行監察時所涉及的個人資料收集及處理作出指引,當中包括電話、電郵、瀏覽互聯網及攝錄監察。制定《指引》的目的是為了有效實施第8/2005號法律 (《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個人資料,並指引僱主在訂定相關政策時作出詳細考慮,避免觸犯法律。《指引》共分五個部份,解釋了一些法律知識、僱主應作的事先評估、對僱員進行監察應遵循的原則、制定《收集個人資料聲明》的注意事項及其他注意事項,並提供了三個《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樣本供各界參考。 有關《指引》由即日起可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網站下載 (網址:www.gpdp.gov.mo),而稍后亦可於政府入口網站下載 (網址:www.gov.mo)。另外,該辦公室亦印刷了一批相關《指引》文本的小冊子,巿民稍後可於該辦公室及法務局法律訊息站免費索取。 為使各界對《指引》有更深入的認識及了解,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將於十月份舉行五場講解會,歡迎各公私營機構及團體報名參加,詳情可留意報章或查閱該辦公室網站之公佈,或聯絡該辦公室職員歐先生 (電話:2871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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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再增萬一個電單車泊位
政府今年持續透過多種措施增加公共電單車泊位的數量,由本年六月一日至今已新增的公共道路電單車泊位近二千七百個,預期年底前,將再有超過一萬個公共電單車泊位供公眾使用。 為進一步紓緩公共電單車泊位需求,政府在善用土地資源的同時又能盡量兼顧各方權益的前提下,按輕重緩急逐步地在有條件的公共道路闢設電單車泊位。僅由今年六月一日至今,新增的公共電單車泊位接近二千七百個。而透過跨部門的協作機制,政府爭取在今年年底前,公共道路電單車泊位再增加約八千個。 除了選擇合適的道路設置適當數量的電單車位外,政府亦從興建公共停車場方面著手。繼之前已投入使用的祐漢公園停車場以及藝園停車場,擁有五百五十個電單車泊位的何賢公園停車場預計於年內啟用,連同將會分階段開放使用的亞馬喇前地地下停車場近一千九百電單車泊位,預計至今年年底,將再有二千五百個公共停車場電單車泊位投入運作。 因此,由現時至年底前,將新增一萬零五百多個公共電單車泊位供公眾使用,並令今年下半年所增加的公共電單車泊位數增至一萬三千多個。 為求可逐步紓解泊車問題,政府積極嘗試推出不同的可行性措施。如盡量善用不同地區的道路資源,及不影響晚間正常道路的行車,尤其是不妨礙緊急車輛的情況下,陸續在一些條件許可的道路增設夜間泊車區,紓緩區內泊車問題。繼目前已使用的高士德大馬路、及其周邊的美副將馬路、俾利喇街和雅廉訪馬路的“夜間泊車區”後,亦將會在新口岸新填海區設“夜間泊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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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家雄:全力加速勞工稽查章程修訂工作
勞工事務局局長孫家雄表示,雖然《勞工稽查章程》的修改仍存有某些法律技術層面問題,但當局會繼續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全力加速有關的修訂工作。 孫家雄在回應立法議員梁玉華書面質詢時表示,勞工事務局在2003年已致力修訂《勞工稽查章程》,並聽取了勞工督察工會的意見。隨後在2004至2006年期間,勞工局亦曾多次徵詢法務局和檢察院對修訂草案的法律意見,並經分析和研究後,就該兩部門的回覆建議對《勞工稽查章程》的條文反覆進行修改。 孫家雄指出,《勞工稽查章程》的部分規定屬刑事範疇,已非行政法規可處理,故當局在進行修訂時,會將章程內的某些條文繼續保留以行政法規的形式作出,但某些條文則須改為以法律形式作出。 另外,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雪萬龍回覆議員容永恩的質詢時表示,預計規範角子機經營的法規草案將於今年內完成。對於開設角子機場所的申請,場所選址是審批程序中的重要考慮因素;自博彩業開放後,獲許可開設的角子機場所皆位於酒店或遊客流量高的區域內。此外,按照法律規定,除獲許可或在執行職務者外,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包括保安部隊及治安部門人員禁止進入角子機場所。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編號349/III/ 2007,44 /III/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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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致力保障長者生活及扶助貧困人士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強調,特區政府致力保障長者生活及扶助貧困弱勢群體;同時,政府正全面檢討現行社會保障體系,以完善有關制度及配合未來發展。 陳麗敏回覆議員梁慶庭的書面質詢時表示,面對本澳社會結構邁向老齡化,特區政府將設立長者事務委員會,以及就保障長者生活擬訂法規制度;建構社會老齡化指標體系,並進行各項需要的政策研究與服務評估計劃。 她表示,目前在「社會保障」的經濟援助範疇中,社工局為收入少於最低維生指數的長者、其家庭提供「一般性經濟援助」,協助長者獲得基本的生活保障。若該等長者屬於長期病患或殘疾人士並符合「弱勢家庭特別補助規章」所訂的資格條件,則可同時獲發「護理補助」或「殘疾補助」。同時,政府於2007年7月調升敬老金金額;社工局亦會因應領取經濟援助長者的特別情況,考慮透過偶發性經濟援助方式,提供額外支援。 特區政府經多年與民間機構的努力,已為長者建立了一個涵蓋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社會福利、公共房屋及持續教育等服務範疇的長者服務體系。同時,社工局將根據評估研究,逐步採取一系列的長短期措施,加強對長者服務的資源投放與服務效益。 對於議員吳國昌的質詢,陳麗敏在回覆中指出,特區政府致力扶助貧困弱勢群體,有關政策基本體現在各執行部門為居民提供的不同福利服務措施。當中,本澳醫療福利保障了大多數人口,免費教育擴大了涵蓋面,減輕居民教育費用的支出,社會房屋為部份貧困家庭提供了低廉租金的住房服務。 她表示,政府為貧困人士提供的多元化和多層面服務,對有關家庭來說都是一種隱性收入,其實際收入並非單從援助金金額可以顯示。同時,考慮到本地消費物價的增長情況,政府已於2007年4月起調整社工局沿用的最低維生指數,並繼續施行對三類貧困弱勢家庭的特別生活津貼計劃,以及因應通脹為貧乏家庭提供特別補助。 對於居民因業主加租而遭迫遷的問題,社工局在既有的援助金制度內,會再對受困擾家庭提供特別協助,以解燃眉之急。回覆亦提及,符合條件的社工局援助金受益長者,返回內地生活可繼續領取援助金。 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馮炳權分別回覆議員吳國昌和關翠杏的三份質詢時表示,社會保障體系諮詢文本預計於今年第四季公佈,向社會各界諮詢和收集意見,當中,對特定條件人士的養老金領取年齡下調至60歲,以及社保基金供款與領取養老金掛鉤等問題均屬檢討範圍之列。 他表示,根據統計暨普查局今年第2季度的就業調查推算資料顯示, 60至64歲的勞動人口有7,252人,當中就業人口7,103人。此外,若按現時供款水平為每月45澳門元計算,每年供款收入約佔社保基金總收入的1%;於2005年收到政府來自博彩稅收的撥款約佔收入的55%。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 );
編號624/III/ 2006、625/III/ 2006、5/III/ 2007、56/III/2007、174/III/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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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年底諮詢「修改《私人公證員通則》草案」
法務局表示,修改《私人公證員通則》的草案將於年底進行諮詢。 法務局局長張永春回覆議員陳明金和吳在權關於公證服務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目前澳門共有47名私人公證員,其中8人平均每月「簽契」量佔所有私人公證員「簽契」總量的八成,而其餘39人平均每月「簽契」數量不超過30份,當中25人更少於10份。從以上數字可見,私人公證員的「簽契」量尚有相當潛力可以發揮。 他表示,私人公證員雖然是在律師當中挑選,但其工作性質並非是自由職業,他們的身份等同於公共公證員,受政府委任及監管。 從過去十多年的經驗來看,私人公證員確實提高了公證工作的效率,但如何進行有效監管、保障公證行為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十分重要。 回歸後,法務局改革了過往對私人公證員的查核機制,建立了「公證中央資料庫」,同時嚴格執行紀律制度,對違規者依法進行處分,先後共有三名私人公證員因涉嫌違紀而被起訴。 張永春表示,總結近年管理私人公證員的經驗,現行《私人公證員通則》有很多需要修改完善之處,無論是私人公證員的從業資格、權利義務、考核培訓、監察和紀律處分制度等,都需要進行調整。因此,政府將在年底諮詢有關的修改草案,聽取相關部門和業界意見。 另外,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回覆議員吳在權的書面質詢時表示,隨著社會及資訊的急速發展,政府會在現時的基礎上創設條件,完善新聞發佈機制,加強與媒體互動,提高施政透明度,透過傳媒發佈政府資訊,讓社會及公眾了解政府施政,發揮監督作用。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 );
編號160/III/2007及/331III/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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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重視及致力於個人資料保護
當局就立法議員有關個人資料保護及成立社團登記的書面質詢予以回覆。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覆議員高天賜的質詢時表示,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正制定「關於工作場所個人資料保護原則」,該指引性原則公佈後,公共及私營機構須依指引制定「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她指出,政府會謹慎處理錄像監視器所收錄的影像,並依法保護私隱和完全遵守個人資料的用途原則。現時在本澳各邊境站設置的錄像監視器旨在發揮預防功能,並僅用於在紀律效力上當嫌疑人提出要求,例如嫌疑人要求並獲司法當局批准在法院上翻看所錄的影像。另外,為著保安範疇部門的設施及設備的安全,也有需要設置一些錄像監視設備作實時監視,而這些設備只用作輔助負責看守或保護之人員,以便利其工作。警方在調查室設有錄像監視設備,主要用於保護使用者及負責人員的合法性。 回覆中亦提及,如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認為其權利受侵犯,且有關事實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的內容時,有關人員依法有權循行政及司法途徑提出申訴,包括可向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提出告訴,以保障其權利。如工作人員在提出申訴後受迫害或遭解僱,則該人員可因上級對其作出侵害權利的不公正及不合法的任何行為,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相關規定投訴上級。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工作表現評核原則》亦加強了澳門公共行政系統內以特定期限合同受聘人員的保障。根據規定,只有當該等人員獲給予「不滿意」評語時方能被即時終止職務;同時,如工作人員獲給予「優異」或「十分滿意」的評語時,則合同須獲續期,但具適當理由證明對部門工作顯然無需要者除外。如工作人員遭違法解僱,可藉行政申訴及司法上訴等機制維護自身權益。 身份證明局局長黎英杰回覆議員陳明金的質詢時指出,現時擬成立社團的人士,在向該局申領一份沒有與已登記社團的名稱相同或相近證明書時,須提交相關章程草案,目的在於當事人應清楚了解成立社團的重要事項,如擬成立社團的名稱及章程要符合真實性的原則,不能與公共利益及公共秩序相抵觸,社團的宗旨須與名稱相符等。 根據當事人提交的章程草案,該局會就其是否符合《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提出意見,旨在於擬成立的社團進行成立公證程序前,若發現章程草案有不符合法律規定、遺漏或錯誤的地方,能及時作出更正。否則在刊登《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才發現出錯,當事人須對錯誤之處作出更正,重新作公證及刊登,甚至會引致檢察院的介入,這將增加當事人的行政成本。如當事人不提交章程草案,該局不會強制其提交,但會在附註中說明沒有提交章程草案,該局不能提供意見,供公證員參考。 黎英杰強調,社團登記與商業登記的制度不同,所依據的法律亦不同,該局將盡可能在現有的基礎上簡化行政程序,方便市民。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 );
編號27/III/ 2007、392/III/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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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就內地成年子女來澳團聚、「民宿」 與「非法旅館」回覆議員書面質詢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覆議員吳國昌有關內地成年子女來澳團聚的質詢時重申,根據《基本法》及內地其他法律的相關規定,內地居民來澳定居屬於內地政府相關部門的權限,並須按照內地相關法律規定辦理手續。她指出,有關人力資源規劃、輸入外地勞工等,與澳門居民內地成年子女來澳定居屬不同範疇的問題,宜分別處理。 就議員陳明金質詢有關「民宿」與「非法旅館」的法律法規問題,陳麗敏回覆時指出,旅遊局等部門正研究修改第16/96/M號法令及第83/96/M號訓令,以更清晰經營酒店和同類場所活動的定義。同時,尚須修改《商法典》和《民法典》等相關法律。 她表示,政府正檢討《民法典》中有關租務的整體規定,已關注到一些問題,包括:《民法典》沒有明確規定不動產租賃的最短期限,亦沒有禁止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餐飲、清潔等服務,致使在實際操作上難以區分有關人士究竟是從事旅舍住宿的商業行為,抑或是不動產租賃?這確實對嚴格執法和取證產生一定的困難,故在修訂《民法典》有關部分時,將完善相關規定。 她指出,是否容許「民宿」存在,必先確保其符合澳門整體社會利益。事實上,由於澳門城市人口密度大,在居民住宅區設立「民宿」涉及治安、公共衛生、防火安全、供水、排水等問題,對居民的正常生活將會造成負面影響。 ※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 166/III/2007、137/III/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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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2006年證券投資調查結果
證券投資調查的目的,是為了解本澳居民和實體持有由無關連非居民企業發行的證券投資市值及其地域分佈情況。一如往年,是次調查由澳門金融管理局及統計暨普查局合作進行,現將調查結果摘錄公佈如下: 在2006年12月31日,澳門居民持有 (包括個人、政府及其他法人,但不涵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外匯儲備) 由境外無關連實體發行的證券投資,以當天市場價值計算,為832億元(澳門元,下同),較2005年同期增加25.6% 或169億元;其中股權證券、長期債券及短期債券的投資分別為288億元、488億元及56億元,股權證券和長期債券的投資較2005年度分別顯著增加27.4% 和30.2%,短期債券則減少8.6%。按國家或地區劃分,以投資於香港實體發行的證券佔投資總市值的比重最大,達18.7%;其餘的主要分佈在美國 (11.7%)、中國大陸 (9.8%)、英國 (8.8%)、荷蘭 (6.7%)、澳洲 (6.0%)、德國 (5.2%) 及開曼群島 (4.2%) 等。 在澳門居民的境外證券投資總額中,投資於香港實體發行的證券市值達156億元,較2005年度上升10.2% 或 14 億元;其中投資於股權證券、長期債券及短期債券分別為75億元、69億元及12億元,依次佔相關投資類別總額的26.0%、14.2% 及21.5%。另一方面,投資於中國大陸實體發行的證券市值佔本澳居民境外證券投資的比重持續上升,由2005年度的6.1% 上升至2006年的 9.8%,巿值則上升超過一倍;其中,投資於中國大陸實體發行的股權證券飆升170.4%,佔相關投資類別總額的22.7%。 投資在歐洲證券的份額由2005年度的34.4% 微升至34.9%。由於歐洲主要貨幣兌美元的匯價在調查期內轉強,致使投資於歐洲證券的巿值總額有超過六成的升幅。雖然投資於英國證券的總市值按年下跌11.0% 至73億元, 但英國仍佔歐洲國家或地區投資的最大份額。同時,澳門居民投資於荷蘭實體發行的證券大幅增加146.9%至56億元。 美國仍然是全球債券發行量最大的國家。截至2006年年底,澳門居民投資在美國證券的市值共98億元,較2005年同期上升9.9%﹔其中投資在美國長期債券的市值為85億元,居澳門居民投資於相關境外證券類別總值的首位。 部分受惠於澳洲元的強勢,投資在澳洲證券的市值較2005年回升14.5% 至50億元。大部分的澳洲證券投資集中在債券方面,長期債券較2005年增加14.8% 至39億元,而短期債券亦有8.1% 的增幅至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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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貿易及《服務貿易總協定》研討會」明商務促進中心舉行
澳門特區政府與世界貿易組織共同主辦的「服務貿易及《服務貿易總協定》研討會」將於9月20至21日假澳門商務促進中心舉行。舉辦本次研討會的目的是介紹當今服務貿易的發展概況、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的內容、及在多哈回合談判內開放服務業的最新發展,以便讓政府部門、工商界和專業人士加深對國際服務貿易發展趨勢的了解。特區政府將繼續加強與國際經貿組織的聯繫和合作,促進本地工商業的發展。 研討會將就多個議題進行分析及討論,其中包括《服務貿易總協定》的內容及應用、開放服務業的承諾表、及現時在多哈回合內有關服務貿易的談判情況。世界貿易組織將派專家來澳講授;本地高等院校、研究機構、相關政府部門、服務業團體亦會委派代表參加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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