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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共有1038人捐血

2008年12月份總捐血人數合共有1038人,當中包括:在捐血中心捐血者有769人,佔12月份捐血人數74%;以及流動血液收集隊的捐血者有269人,佔12月份捐血人數 26%。 多年來積極支持無償獻血活動的粵華中學師生,於12月15至16日在校方的安排下一連兩日在校內以及在12月17日接學生回中心捐血,並由徐贊源主任安排學生分批到來捐血,兩天内共有121人登記捐血。 12月5日,科技大學義工團邀請捐血中心醫生在科技大學舉行了一場捐血講座,為大學生們講解血液及捐血知識。捐血活動在12月11至12日於澳門科技大學宿舍大堂舉行,兩天共139人登記捐血。 12月26日,澳門青年聯合會一行在立法會議員陳明金先生帶領下到訪捐血中心,9人進行了捐血活動。 另外,捐血中心網頁將於2009年2月1日以新面貌與市民見面。新的網頁更加清晰、易搜尋及美觀悅目。部份內容亦已更新,網址名稱不變,仍然是http://www.ssm.gov.mo/cts/,歡迎市民瀏覽。


社會工作局、衛生局與民間機構緊密合作協助長者預防低溫症 24小時支援熱線農曆年三十開通

為協助有需要的市民,尤其是獨居長者在寒冷天氣期間預防低溫症的發生,社會工作局、衞生局與多個民間機構自去年12月開始合作開展系列工作計劃。其中,由澳門街坊總會負責的24小時「預防低溫症支援熱線」,電話28992222將於1月25日(農曆年三十)開通,為居民提供服務。 鑑於近月本澳氣溫下降,溫差變化較大,衞生局於去年12月開始在仁伯爵綜合醫院成人急診室和兒科急科室開展了來診病人體溫監測,每日統計低溫症的個案數目以作預警。監測結果顯示,不論氣溫高低,幾乎每日都有低溫症個案,而在寒冷的日子個案則會較多。自2009年1月1日至22日共錄得78宗個案(平均每日3.5個),全屬輕度(攝氏32至35度),未有中度或重度個案。而為更有效協助患上低溫症的離院獨居長者,社會工作局和衞生局與多個民間機構,包括澳門明愛、澳門仁慈堂、澳門工聯總會及澳門街坊總會屬下的長者服務單位緊密協作,設立了低溫症個案支援計劃,視乎獨居長者的健康狀況及服務需要,在他們離開醫院之前預先安排關懷探訪、家居照顧或臨時院護等跟進服務,以便在他們離院之後適時提供支援,避免再次出現低溫症或其他的問題。 針對農曆新年期間將會出現的寒流問題,社會工作局將與澳門街坊總會合作,由後者開設24小時運作的「預防低溫症支援熱線」,就低溫症問題為有需要的市民,特別是獨居長者提供所需資訊,回答查詢問題,給予預防指導,轉介所需服務及安排支援工作。該熱線的電話號碼為28992222,將於1月25日即農曆年三十開通,歡迎有需要的市民使用。此外,澳門明愛、澳門工聯總會及澳門街坊總會屬下的各支家居照顧與支援服務隊伍,將在農曆新年的長假期中繼續為有需要的獨居長者提供服務及緊急支援。而由17個長者服務單位與社會工作局合作推行的「冬日送暖義工探訪計劃」的工作人員在此期間亦會通過電話慰問及家訪活動,為有需要的獨居長者提供關顧。 除了上述的各項工作外,社會工作局亦已進行多項計劃,協助有需要的市民預防低溫症。其中包括適時開放避寒中心、發出預防低溫症指引、呼籲市民關心獨居親友、為長者服務單位人員提供培訓、印發預防低溫症小冊子及推行社區教育等工作。 基於氣象局預測在農曆新年期間本澳氣溫將會下降至攝氏8度,社會工作局再次呼籲市民採取適當的預寒措施,同時注意關心獨居的親友及鄰居,主動協助他們預防低溫症的發生。市民如欲知悉更多預防低溫症的資料,歡迎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 或致電澳門街坊總會24小時「預防低溫症支援熱線」,電話28992222查詢。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旅客入境數目

根據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2008年12月入境旅客總數為2,546,079人次,較2007年同月下跌2.7%,是2003年6月以來首次下跌。中國大陸旅客(1,389,822人次)減少3.9%,而香港(736,651人次)及東南亞旅客(180,001人次)則分別增加1.6%及3.3%。不過夜旅客為1,275,453人次,佔入境旅客總數50.1%。 在本澳各主要客源中,中國大陸旅客佔總數54.6%;其中以個人遊方式來澳的有477,859人次,較2007年同月明顯減少30.4%。香港及東南亞旅客則分別佔總數28.9%及7.1%。 2008年全年入境旅客總數達30,185,740人次,較2007年上升11.8%。中國大陸(17,500,469人次)及東南亞旅客分別增加17.7%及33.3%,香港旅客亦微升0.7%。不過夜旅客為15,944,091人次,佔旅客總數52.8%。 按入境方式統計,2008年全年經海路入境旅客為9,690,248人次,較2007年上升7.9%;經外港客運碼頭入境旅客較2007年減少9.8%(7,659,127人次),經氹仔臨時客運碼頭入境的有1,638,607人次。 與此同時,經陸路入境旅客有18,797,273人次,較2007年上升13.7%。從關閘邊檢站入境旅客共17,833,766人次,增幅為11.1%,中國大陸及香港旅客分別佔80.4%及14.0%。 另外,經空路入境旅客為1,698,219人次,較2007年上升15.2%。其中從澳門國際機場入境旅客為1,663,088人次,增加13.5%;旅客主要來自中國台灣、東南亞及中國大陸,分別佔34.9%、31.2%及21.8%。


文化局各展館新春開放與民歡度佳節

文化局轄下澳門博物館、塔石藝文館、盧家大屋、典當業展示館、觀音蓮花苑、天主教藝術博物館及大炮台迴廊,將於除夕、初一至初三如常開放,與居民歡度佳節。歡迎居民及遊客趁此假期多多參觀,用文化豐富生活。 澳門博物館目前正展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神韻匠心──澳門神像雕刻展》,展品種類豐富,數量逾八十件,包括神像木雕製品,含佛教、道教及中國民間信仰的神像,木雕工具、木料樣本及歷史資料等,展品均由澳門本土製造,讓觀眾深入了解這一具澳門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涵及其人文價值。澳門博物館除了在1月24日及25曰繼續提供公眾導賞服務外,還將在1月28日(年初三)增設導賞服務,上午十一時及下午三時設有兩場粵語導賞;中午十二時及下午四時設有兩場普通話導賞。開館時間為上午十時至下午六時。 位於塔石廣場的塔石藝文館,展出當代裝置藝術家徐凌志、徐昕由綜合纖維材料組成的空間裝置藝術,通過多種裝置藝術的特殊表現形式,把意象空間的營造和時間突破、延伸到有限的物理條件之外,具有強烈的視覺衝擊和吸引力。展覽適合對當代藝術和裝置作品有興趣的觀眾欣賞。開館時間為上午十時至下午七時,免費參觀。 澳門歷史城區內的盧家大屋,除了可欣賞本澳一代富商盧九的舊居特色,更可在這裡一賞民間工藝展演活動,包括徽墨及毛筆製作,而新春期間將增設駐場導賞服務,讓居民更加深入了解盧家大屋的建築風格。開放時間由上午九時至下午七時,全館免費參觀。 此外,天主教藝術博物館開放時間為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觀音蓮花苑由上午十時至下午六時;典當業展示館為上午十時三十分至下午七時;這些展覽館是遊客來澳時常遊覽的文化景點,歡迎居民趁此佳節多加參觀,認識本地文化,豐富生活。有關各場館的詳細資料,可瀏覽文化局網頁www.icm.gov.mo。


社會工作局避寒中心開放

由於天氣寒冷,社會工作局設於青洲大馬路56號的"避寒中心"將於今日(1月23日)下午六時起對外開放。給予露宿者及有需要避寒的人士入住,中心內已備有杯麵及飲品供避寒人士使用。 由於日間氣溫稍為回升,避寒中心明天早上十時會暫時關閘,晚上六時重開。


基本法攤位遊戲設計比賽將於二月二十日截止報名

為紀念《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十六周年,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法務局、民政總署和教育暨青年局攜手舉辦一系列慶祝活動,其中基本法攤位遊戲設計比賽將於二月二十日截止報名,歡迎本澳市民踴躍組隊參加。 是次基本法攤位遊戲設計比賽分初賽及決賽兩階段,參賽隊伍須為“紀念《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十六周年園遊會”設計一個攤位遊戲。攤位遊戲形式不限,內容須具創意、趣味性及教育意義,並必須配合《澳門基本法》的內容。 初賽作品經評選後,主辦單位將於二月二十七日前以電話或書面方式通知進入決賽的隊伍。決賽隊伍須於三月二十九日舉行的“紀念《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十六周年園遊會”中製作及主持攤位遊戲,並即場評選出各得獎隊伍。 是次比賽設冠、亞、季軍各一名,優異獎三名及入圍獎若干名。冠、亞、季軍及優異獎隊伍除獲頒發獎盃外,亦分別可獲得三千元、二千元、一千二百元及八百元等不同金額的獎金,而入圍各隊則可獲得頒發獎座和五百元獎金。 此外,主辦單位還舉辦了基本法電視動畫廣告創作比賽及基本法電台廣告創作比賽,電視動畫廣告創作比賽的優勝獎可獲一萬元獎金,而電台廣告創作比賽的冠軍則可獲三千元獎金。兩項比賽的截止日期均為本月三十日,有興趣參加者請把握機會。 各項比賽章程及參賽表格可從澳門法律網www.macaolaw.gov.mo/16/下載,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89872319(梁小姐)或89872326(樓先生)查詢。


保安當局回覆兩名議員質詢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傳發表示,救護車被濫用的情況不斷上升, 2006年濫用救護車個案有二百宗,消防局所定義為濫用救護車之個案,均為非常明顯之情況,如牙痛、手指擦傷等,當中還有很多個案,消防局救護員雖然懷疑其為濫用,但因消防局救護隊員非專業醫生,欠缺向病人作詳細檢查之條件,故沒有定義為濫用個案,如肚痛或頭痛等。 黃傳發在回覆立法議員容永恩的書面質詢時強調,濫用救護車會直接影響真正需要的市民,甚至因而造成對市民生命的損害。為此,消防局與社會工作局及多個社團合作,並透過家務助理隊協助分擔了消防局部份非緊急服務,如院社護送服務、因行動不便之接送覆診等二線救護工作,以減少可能影響緊急救援工作之情況。 同時,鑒於濫用救護情況有趨升跡象,2001年消防局已著手針對濫用救護車人士徵收費用的可行性進行資料搜集及探討。 此外,當局經常透過傳媒向市民作出呼籲、宣傳和教育,提醒市民善用救護資源,以免對真正有需要的人士構成影響。另外,消防局即將制作有關的宣傳小冊子,配合消防宣傳車的形式,更靈活和深入地向市民解釋審慎使用救護服務的常識。 另外,黃傳發在回覆立法議員關翠杏的書面質詢時表示,防止非本地勞工離職後逾期逗留的問題,可分為兩種情況,第一,持有外國護照之非本地勞工在辦理取消非本地勞工身份咭或申辦非本地勞工身份咭名單手續後,其原有在本澳工作之逗留許可或臨時逗留許可會即時被廢止。對於喪失非本地勞工身份的人士,警方會給予不多於10天的逗留許可(逗留許可期限之給予受制於其護照或相關身份證明文件之有效期),以使其為離澳前作出妥善安排。有關人士在離澳後,欲想再次進入本澳,可以以旅客身份入境,並按本澳出入境條例而獲取相應的逗留許可。 第二,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非本地勞工,過往,被廢止在澳工作之逗留許可後,仍可在赴澳工作簽註之有效期內自由進出本澳,並於每次入境時獲給予與簽註期限相同的逗留許可。但自2008年11月18日開始,對於喪失非本地勞工身份而被廢止在澳工作逗留許可的中國內地人士(包括完成或取消勞務關係),警方會給予不多於10天的逗留許可,以使其為離澳前作出妥善安排。而當他們離澳後,即使其通行證內之赴澳工作簽註仍然在有效期內,邊境站亦會拒絕他們以此簽註入境的要求。 若有外勞不遵守規定、違反出入境管制條例,警方會視其為逾期逗留及將按照法律規定處以罰款或列入禁止入境名單最少9個月,並於兩年內再不批准在澳擔任勞務工作。 黃傳發又透露,現階段正在研究修改入出境逗留法律,當中主要考慮提高逾期逗留的罰款、引入逾期逗留累犯處罰措施,實施預先獲得入澳簽證等多項方案。當中考慮拒絕在一定時期內曾多於一次逾期逗留的人士入境。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205/III/2007、757/III/2002008。


譚伯源:保障本地居民就業、鞏固營商環境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表示,特區政府認為現階段首要目標是保障本地居民就業,同時,致力鞏固營商環境。 譚伯源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書面質詢時指出,在維護本地居民就業方面,特區政府2009 年將加大公共工程投資力度,同時規定所有預算少於一千萬元的一般性公共工程必須全部僱用本地工人,以增加本地工人就業機會。特區政府還具針對性地推出一系列保障本地居民就業的措施,其中,包括現階段暫不再批准建造業外僱申請;清潔及保安範疇的外僱合約續期時,削減一半外僱數額。此外,從今年l 月l 日起,不再批准娛樂場監場主任級別外僱的續期申請,以讓本地居民有更多晉升機會。 他特別強調,特區政府對於輸入外地僱員一直持謹慎及嚴肅態度,並依法確保本地居民優先就業及勞動權益不會因輸入外地僱員而受到損害;而輸入外地僱員只是補充本澳缺乏或不足的人力資源。 譚伯源表示,為協助中小企業解困,並增強有關企業轉危為機的能力,特區政府現時主要從擴大資金融通、成低經營成本、協助開拓內地及海外市場、刺激市場需求及盤活市場、協助提升管理及技術水平、建立品牌、提供相關支援配套服務等方面著手。 他指出,特區政府2009 年已增撥15 億元預算予工商業發展基金,以加強其協助業界應對經濟波動的能力。同時,將調整《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建議政府的承擔總額上限由3 億元提升至35億元;擴寬適用範圍至營運資金,以及進一步簡化申請審批流程和加快處理時間。此外,《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的免息貸款金額上限亦將建議調升至50萬元,並擴大資金適用範圍至營運資金。 另外,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代主席張祖榮在回覆立法議員關翠杏書面質詢表示,由2007 年4月4日至2008 年11 月7 日接受預約的不動產新申請共683 宗,學目前為止( 2008 年10月31 日 ) ,當中已獲批的個案共930 宗,因此而獲臨時居留許可的人數共2475 人(包持家團成員)。 自2008 年10 月31 日接收完畢所有不動產新申請後,有關申請個案的審批工作仍在進行中,現階段對於申請文件齊備個案基本上預計可在2009 年完成處理工作。至今(2008 年10 月31 日)海止,有關不動產新申請尚待審批的個案共3482 宗,涉及的申請居留人數共9551(包括家團成員)。 他表示,自2007 年4月4日中止以購置不動產作臨居留許可申請後,特區政府一直聽取社會各界對有關政策提供意見及建議,以便進行評估及綜合分析。此外,特區政府早前已表示未有在短期重開不動產申請的打算。至於購置不動產申請作臨時居留許可的法規自1995 年4月1日實施以來,截至2008 年10月31日止,本澳累計引入的資金約179 億元,涉及已獲批准的臨時居留許可人數(包括家團成員)累計共41788 人。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711/III/2008及726/III/2008。


多項公共工程首季內陸續動工

為紓緩金融海嘯對本澳經濟影響,政府去年底開始加快推出公共工程,為本地工人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有關工作正有序落實,去年十二月推出的十八項中小型工程近八成完成招標,並已於去年十二月和今年一月陸續動工。此外,今年上半年,土地工務運輸局和建設發展辦公室除按原計劃積極落實六十四項中小型公共工程(包括原計劃和新增)外,亦會對十一項大型工程進行招標或啟動興建。為數九十三項的大中小公共工程的總預算五十一億澳門元,創造約九千個就業機會。 土地工務運輸局與建設發展辦公室今天(廿二日)舉行聯合新聞發佈會,介紹由去年十二月至本年上半年總數九十三項的大小中型公共工程開展進度。記者會由土地工務運輸局代副局長劉振滄、建設發展辦公室代副主任周惠民、土地工務運輸局公共建築廳代廳長黃昭文、基礎建築廳代廳長朱惠明主持。 政府代表指出,因應金融海嘯對本澳建造業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政府已迅速調整策略,將部份公共工程尤其是中小型工程提前啟動,讓本地中小型建築公司和工人受惠,因此,兩工務部門去年十二月公佈政府將會推出的七十七項中小型公共工程。當中,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的十八項中小公共工程中,有十四項按時間表開完成招,執行率近八成,完成招標公共工程已於去年十二月和將於今年第一季內陸續動工,屆時,中小型公共工程對紓緩本澳建造業衝擊所起到的作用會相對到位。至於餘下四項未完成招標的將在年第一季度內進行。 至於今年於上半年進行招標的中小型公共工程,兩工務部門因應本澳實際情況再作調整,由早前公佈的四十項增至六十四項,為確保推出的中小型公共工程能真正惠及本地建築工人,在招標要求中明確規定須優先聘用本地工人,若承建商被發現僱用黑工,將被暫時中止其參與公共工程的競投資格。 除中小型公共工程外,政府亦加快對部份大型公共工程的推進,因此,今年上半年會完成或進行招標的大型公共工程共有十一項。氹仔成都街地下停車場及公園建造工程(即‘中央公園’)、延長及加固友誼大橋航道護橋欄建造工程、消防局路環緊急救援中心暨行動站、路環新監獄(第一期)、氹仔TN27地段經濟房屋設計連建造承包工程、氹仔新碼頭擴建工程、及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下層行車通道等。 政府強調,大型公共工程一般涉及較高技術和較大資金要求,但為求盡量令本澳更多中小型建築公司能直接參與建造工程,在具操作性而又對社會民生影響不大的重要前提下,政府對個別大型公共工程分成多個中小型項目分別招標。經充分評估和深入研究其影響性後,政府計劃對“路環新監獄”和“土地工務運輸局大樓裝修工程”分拆成多個階段工程分別招標。 由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上半年推出的公共工程,包括已進行招標或正在編制計劃書即將展開招標的工程共九十三項,當中一千萬以下的中、小型公共工程佔八成以上,包括裝修、街道美化、政府建築物修葺、道路整治等工程,可提供約三千八百個就業機會;其餘一成多為一千萬以上的大型公共工程,包括有公共房屋、大型社會設施、碼頭擴建、交通基建等,共創造約五千三百多個就業機會。 為令工程盡早施工,政府會在符合法律的要求下簡化行政程序,加快工程審批;同時做好協調工作,避免工程過度集中,以減少工程期間交通和民生的影響。此外,為了讓工程設計更符合社會的需求,政府對部份較受社會關注的工程加強前期的諮詢工作,在招標前會先進行公眾諮詢,廣納民意,如正進行招標的成都街停車場及公園項目(中央公園),以及經諮詢公眾後正進行圖則修改的氹仔松樹尾公共停車場。 雖然不少小型工程涉及的金額較小、規模較細,例如翻新建築物外牆的街道美化工程,但政府仍會在施工前與市民做好溝通工作,以便工程推出後能獲得社會的認同。


金管局加緊進行“雷曼”投訴個案的專項調查工作

金融管理局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有關雷曼事件投訴個案的書面質詢時表示,金管局正加緊進行有關的專項調查工作,爭取早日得出調查結果;如結果表明個別機構確有不當銷售情況發生,金管局必將按《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的相關規定作出處罰。如法律允許,金管局不排除將有關的處罰結果予以適當公布。 金管局行政委員會主席丁連星在回覆中指出,事件發生後,金管局一直努力跟進,開展了多方面的工作。首先,金管局在確保相關應急處理機制順利運作後,對各分銷機構的相關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及法規遵守機制進行了專項審查,有關審查的發現現正逐一覆核。其次,金管局要求各分銷機構就有關業務作出全面自查,現正審核各分銷機構提交的自查報告。第三,截至本月6日,金管局共收到關於雷曼事件的查詢391宗、投訴386宗,該局現逐一對個案進行分析,並跟進處理進度,截至1月8日,已解決了95宗個案。第四,金管局已開始檢討相關的監管要求,在向業界尋求意見或建議的同時,也與鄰近地區的監管機構保持緊密溝通。 同時,分銷機構正努力加快對有關投訴的跟進處理,具體安排分為三個層面:一、繼續跟進由香港方面提出的回購方案;二、逐一核查個案,以確定是否存在不當銷售或其他特別情況,並作相應處理;三、對於金管局轉介的“表證成立”個案,進行優先處理。 關於質詢中提及設置仲裁機制的問題,丁連星表示,金管局不具相關職權,同時也存在明顯的角色衝突,因為起訴的對象可能是受金管局直接監管的機構。同時,亦因上述原因,金管局不能設置協助索償機制以協助投訴人之訴訟。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834/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