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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特區政府舉行2008年度勳章、獎章及獎狀頒授典禮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2008年度勳章、獎章及獎狀頒授典禮」於今(16)日下午4時,在文化中心綜合劇院舉行。行政長官何厚鏵頒授各項勳章、獎章及獎狀予40名社會人士和實體,表揚他們在個人成就、社會貢獻或服務澳門特別行政區方面的傑出表現。 根據勳章、獎章和獎狀提名委員會的建議,行政長官於2008年12月19日簽署行政命令,頒授勳章、獎章和獎狀,以表揚下列人士及實體。 榮譽勳章是表揚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形象、聲譽或發展有重大貢獻的人士或實體。獲授銀蓮花榮譽勳章的人士為潘漢榮。 功績勳章是表揚在專業活動、推動和發展工商業、旅遊業、從事教育事業、發展藝術和文化事業、推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以及體育事業方面有傑出貢獻的人士或實體。獲授功績勳章的人士和實體為:梁文耀(專業功績勳章)、駱偉建(專業功績勳章)、曾志揮(工商功績勳章)、劉藝良(工商功績勳章)、黎振強(工商功績勳章)、李淑英(旅遊功績勳章)、旅遊學院(旅遊功績勳章)、呂綸(教育功績勳章)、施綺蓮(教育功績勳章)、陳達明(教育功績勳章)、林鳳娥(文化功績勳章)、黎勝鍈(文化功績勳章)、澳門土生土語話劇社(文化功績勳章)、何廣凌(仁愛功績勳章)、陳明金(仁愛功績勳章)、鄭秀明(仁愛功績勳章)、鄺達財(仁愛功績勳章)、曾展南(體育功績勳章)、楊長成(體育功績勳章)。 傑出服務獎章分為英勇獎章和勞績獎章,用以獎勵在執行職務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公共實體、機關或工作人員。獲授傑出服務獎章的人士為:仁伯爵綜合醫院赴四川災區醫療救援隊(英勇獎章)、鏡湖醫院赴四川災區醫療救援隊(英勇獎章)、吳愛華(勞績獎章)、姚偉彬(勞績獎章)、廖品賢(勞績獎章)、梁慶球(社會服務獎章)、潘志明(社會服務獎章)、薛國超(社會服務獎章) 獎狀分為榮譽獎狀和功績獎狀,是表揚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發展、聲譽或社會進步有突出貢獻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或其他人士。獲授獎狀的人士和團體為:Joël Daniel Robuchon(榮譽獎狀)、利安琪(功績獎狀)、吳偉豪(功績獎狀)、區均祥(功績獎狀)、梁嘉俊(功績獎狀)、陳耀棠(功績獎狀)、斐保羅(功績獎狀)、關淑賢(功績獎狀)、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功績獎狀)、澳門旅行社協會(功績獎狀)、澳門旅遊商會(功績獎狀)、澳門旅遊業議會(功績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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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宣傳歲晚防罪
為了在歲晚期間宣傳“慎門戶,保安全”的防罪意識,治安警察局於今天(1月16日)下午三時三十分,拜訪了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及進行會議,期間本局贈送了“慎門戶,保安全” 的宣傳海報和小冊子予該商會,目的是透過物業管理範疇的協助,加強市民的防罪意識。席間雙方交換意見並探討了區內的青少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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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對TN27的非法佔地進行清遷
特區政府正加緊推進公共房屋的興建計劃,有序地增加公共房屋供應,協助有實際需要的市民解決住屋問題。而首個由特區政府全資興建的氹仔美副將馬路TN27經屋計劃爭取於今年首季動工,鑑於該地段上有個別非法佔地個案經多次協調後至今未解決,而非法佔用人又一直未能提供持有地土所有權的正式憑證,但TN27的興建進度對有住屋需要之人士、公屋政策的推行以至氹仔區規劃發展等都起到重要影響作用,基於公共利益考慮,政府今日(十六日)已向該土地段內的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佔用人發出最終決定通知,勒令其必須在公告後二十天內遷離現場。 非法佔用要求換地補償
配合氹仔北區未來的發展規劃和居民的住屋需要,政府爭取於今年第一季內正式啟動興建氹仔TN27經屋工程。但目前在該政府土地上有部份地塊被非法佔用,地籍圖的標示分別是:“A1”、“A2”、“B1a”、“B1c”、“B2a”及“B2d”。為處理好被非法佔用的土地,土地工務運輸已於去年進行大量的取證和核證工作,除落現場了解實況外,亦多次與土地佔用人進行口頭聽證,同時,更向多個政府部門進行資料的核實工作。 當中,有兩個佔用人分別在上述個別地段上擺放建築物料及設備,及興建僭建物。根據擺放建築物料及設備的佔用人聲稱,持有上述“A2”和“B1a”地塊的沙紙契,因此,要求政府以“臨時佔用的方式”批出一幅土地以作補償;至於另一個佔用“A1”和“B2a”地塊並建有八個建築物的人士聲稱,其先輩世代均在上述地段及其旁邊的土地內居住,並要求政府必須以同等面積土地來交換其聲稱擁有的土地;此外,土地上現時所有的建築物,政府必須另覓新地點代為重建及無償交付使用。 未能提交擁有業權證明
經土地工務運輸局查證,上述佔用人對聲稱擁有的土地並未能提供任何土地業權的憑證,包括完全所有權(私有土地),或獲得政府的土地批給(長期租借、租賃或臨時佔用)。而根據物業登記局提供的資料證實“A1”、“B1c”及“B2a”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名義登記,而“A2”、“B1a”、及“B2d”的地塊亦屬政府土地。
對聲稱擁有“A2”和“B1a”並持沙紙契的佔地人,其並沒持有上述土完全所有權或其他權利的正式憑證,而根據現行法例規定,聲稱擁有的沙紙契不能成為取得上述土地的私人財產。 至於聲稱擁有“A1”和“B2a”以及周邊地塊物權但現時又不在上址居住的佔用人,經房屋局查核,土地上現有的八個建築物並沒有在該局的登記名單內,故不符合第六/九三/M號法令的規定以予安置補償。 回歸後土地屬國家所有
鑑於TN27經屋計劃工程已進行前期的準備工作,但非法佔用TN27政府土地部份的上述兩名佔用人卻一直未能提供正式的業權憑證,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及《土地法》規定,該等地塊沒有以私人(自然人或法人)業權或任何其他物權,尤其是長期租借或租賃制度批給的名義登記。因此,有關佔用人必須騰空土地,將土地交還特區政府。 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條亦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除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前已依法確認的私有土地外,屬於國家所有,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管理、使用、開發、出租或批給個人、法人使用或開發,其收入全部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支配。” 由於TN27的興建進度對有住屋需要之人士、公屋政策的推行以至氹仔區規劃發展等都起到重要影響作用,政府一直均積極與上述兩當事人進行溝通協調,唯未能達成共識,因此,基於公共利益的考慮,土地工務運輸局已於今日(十六日)正式通知兩位當事人並透過明天(十七日)刊登告示向其他非法佔用TN27土地的佔用人發出最終決定的通知,命令上述非法佔用人必須在通知日起二十天限期內,騰出上述地塊,移走存放的物料及設備,並將該等地塊歸還澳門政府而無權取得任何補償。倘逾期而沒有騰出土地,土地工務運輸局會聯同其他政府部門在治安警察人員的協助下進行清遷行動,但非法佔用土地之人士則須繳付有關費用並有可能被處以罰款。至於棄置在土地的物料及設備,將被存放在路氹城指定地點,並由政府委任的人員看守。由存放日起計的五天後,倘有關物品沒有任何人申請索回,政府會根據第六/九三/M號法令第三十條規定,將視為遺棄物處理,並歸特區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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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27計劃配合氹仔未來發展
政府除籍著TN27經屋計劃的落實興建,協助有實際需要的市民解決住屋問題外,亦了解到氹仔社區設施未能配合城市的發展,因而TN27地段會整體規劃,該地段除興建公共房屋還將預留空間發展社會服務設施,回應未來社區人口增加的服務需求,同時,亦興建交通配套設施等,以推動氹仔北區的發展。 TN27經屋計劃落成後,將提供若二千七百個住宅單位。因應區內的交通發展以及配合政府逐步推行公交優先政策,在經屋建築物塔樓地面層建造一個公共巴士轉乘站及總站,可開設三個巴士轉乘站站點和兩至三條以氹仔區為總站的巴士線,並將有條件增加離島區的循環巴士線,接駁至現正籌建的輕軌鐵路沿線站點。在TN27地段將計劃興建一座大型公眾停車場,合共提供近一千七百個停車位。 隨着TN27經屋項目的落成,圍繞地段周邊的新開馬路亦會相繼開通,以進一步完善氹仔北區未來交通道路網絡。若氹仔舊城區建成步行區,周邊需要修建停車場,TN27地段項目將建有行人天橋連接舊城區,讓行人更容易橫過馬路到達舊區。 回應未來社區人口增加的服務需求,該經屋計劃亦分別預留發展空間,提供社會服務設施,包括長者中心或托兒中心等;同時,還會預留空間用作發展商舖及乾貨市場等用途;此外,亦提供平台花園和休憩區,務求為區內市民提供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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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監獄12位警長就職
自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後,澳門監獄第一批獲晉升為警長的人員,昨(16日)於監獄舉行就職儀式。儀式由獄長李錦昌主持。 就職的12位警長,李長宏、劉遠程、梁敏華、林錦秀、黃熾球、李麗容、黃金龍、龔彩儀、林凱澤、鄺彩蓮、葉綠樑、李富安,均按照獄警的晉升制度,接受一系列的培訓課程,當中包括行政程序、公共行政管理、管理實務、統計學、監獄保安策劃、保安情報、應用心理學、談判策劃、認識本地傳媒與記者溝通技巧,與公職人員操守等課程的培訓,並經考核通過。此外,各警長人員在監獄服務的時間平均達20年,對保安看管工作有著豐富的經驗。 長期以來,澳門監獄致力改善獄政管理,當中以加強人員培訓,為改革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環。同時,透過2006年一系列法例的修訂,獄方更重新制定獄警晉升的考核制度,是次的警長晉升,填補了多年來現職獄警隊伍警長職程的空缺,進一步理順獄警職程人員的安排。來年,獄方將會加快獄警招聘,與培訓晉升的程序,以便盡快填補職程上仍有的空缺,使人力資源能作出更大的運用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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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博會《澳門館內部展示方案創意策劃徵集活動》圓滿結束 參選作品獨特創新 反映市民對世博會關注度漸高
《澳門館內部展示方案創意策劃徵集活動》日前舉辦第二次評審會議,選出三名優選作品及十名入圍作品。澳門館“玉兔宮燈”設計者馬若龍建築師認為,參選作品富有創新、水準高、涵蓋面廣闊,反映澳門市民對澳門參與2010世博會的關注度愈來愈高。
會議於本月12日舉行,評審委員會分別聽取了五份候選優選作品的作者,親身演繹其設計概念,再經過充份的討論,最終以投票方式,選出三名優選作品及十名入圍作品(得獎作品名單見下表)。
評委之一的澳門館設計者馬若龍建築師於會後表示,透過舉辦公平、公開、公正的徵集活動,不但能喚起社會各界對澳門參與2010世博會的關注,更能讓市民更了解澳門館“文化交融、和諧體現”的主題及定位。他指出,是次活動反應熱烈,吸引來自不同界別的人士參加,當中除學生外,更有專業會展公司以及設計師等,所提出的方案獨特、創新,各有所長,相信能為澳門館未來的內部展示方案注入新元素。其中,他認為,學生所提交的參選作品,技術上雖然仍有不足之處,但創意十足,部份作品在設計概念中更能同時兼顧環保、教育以及多媒體應用等,反映澳門青年人才輩出,情況令人鼓舞。
主辦單位上海世界博覽會澳門籌備辦公室表示,參選作品內容豐富多樣,各具獨特之處,能將澳門的城市特色融入設計之中,充份體現澳門居民的熱誠;另外,除針對澳門館內部佈置及展示內容所提交的規劃的方案外,亦不乏具創意之商品設計;未來在訂定澳門館內部展示方案的工作上,會參考其的意見,採用合適的建議,務求讓澳門多元文化交融、和諧體現的生活特質展露於國際舞台之上。
《澳門館內部展示方案創意策劃徵集活動》是次徵集活動反應熱烈,共收到31份參選作品,所有作品文件均以編號作代碼,不具備任何能辨識參加者身份的名稱或標記,並由獨立工作小組核對參加者的身份資料。活動不設名次,只設優選獎三名及入圍獎十名,其中優選獎得者可獲獎盃一座、現金獎MOP5,000(澳門幣伍仟圓整)以及價值MOP7,800(澳門幣柒仟捌佰圓整)之上海世博行旅遊券,入圍獎得主則可獲獎盃一座、現金獎MOP2,000(澳門幣貳仟圓整)以及價值MOP4,800(澳門幣肆仟捌佰圓整)之上海世博行旅遊券。
是次活動的評審委員會由上海世界博覽會澳門籌備辦公室主任楊寶儀任主席,成員包括澳門館設計者馬若龍建築師以及澳門會議展覽業協會、澳門展貿協會、澳門歷史文物關注協會、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澳門文化產業促進會、澳門廣告商會等代表。評審準則包括:1.作品的可行性(包括造價、所需時間、技術要求等);2. 與澳門館外觀及內部設計協調性;3. 配合世博會「城市,讓生活更美好」以及澳門館「文化交融和諧體現」的主題;4. 展示內容的創新性及娛樂性;5. 具體吸引的視覺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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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將依法處理樓宇限高問題
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表示,就東望洋斜巷一個高廈地盤的補償問題,特區政府至今仍未有定案,亦未有向發展商作出任何具體補償承諾。特區政府在處理有關訴求時,定必堅守「依法、合理以及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則,並會適時向社會說明。 賈利安在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的書面質詢中指出,鑒於上述樓宇項目中止施工後,涉及多方面的複雜問題,包括法律層面的問題。目前跨部門工作小組正審慎處理有關事宜,並會在尊重業權人的合法權益以及兼顧公眾利益之前提下考量;倘與發展商無法就補償問題透過協商達成共識,不排除訴諸法律處理。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在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的書面質詢中則提及,特區政府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條規定,不會承認「沙紙契」是土地所有權或利用權的有效證明文件;所以,不存在徵用有關土地的利用權的問題。 同時,「《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初步檢討建議諮詢文本」已載明,除了其內所述的八項內容外,「檢討及修訂《土地法》工作小組」亦會對有關法例的其他內容進行研究。 至於換地權證制度,是屬換地制度的內容,而現行《土地法》也有換地制度的規範。 另外,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亦回覆了立法議員區錦新有關人口統計的書面質詢。由2000年至2008年,按國籍分類統計,首次獲發澳門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共135,702人。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 );編號737/III/2008;755/III/2007;483/III/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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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順交通須廣泛聽取社會意見
交通事務局表示,特區政府認同要理順本澳的交通問題,必須把整治的理念、目標、方式、預期效益等資料,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以選擇出最符合本澳實際需要的方案。 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回覆立法議員崔世平的書面質詢時表示,自該局成立以來,已加大了交通研究的資源和力度,並持續委託學術機構開展各種專項研究,亦與居民、社團和運輸業保持緊密的溝通接觸,讓公眾能更清晰地掌握政府的交通政策,並設立專門收集公眾意見和建議的機制。 他指出,特區政府遵循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經整合市民和專家的意見後,於2007年提出了構建以架空輕軌系統為主幹、巴士及的士為基礎、步行系統為輔助,多種公交方式既合理分工、又緊密銜接的「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發展策略。 為落實「公交優先」策略,特區政府在2008年初提出《公共交通優化整治方案二零零八》方案向社會作廣泛諮詢,諮詢方案中提到的「九座位巴士」構思,其目的是回應舊城區居民的交通需求,以「點對點」的運作模式,填補巴士和的士服務較難進入城區狹窄街道的不足。「九座位巴士」的建議具備一定程度的科學和數據分析基礎,鄰近地區也有相同做法。 同時,汪雲在回覆議員區錦新的質詢時指出,考慮到在輕軌未落成前,巴士在公交系統中擔當重要角色,為有效提升其服務質素,及在採取新運作模式營運前確保公交服務之持續,因此,特區政府於2008年10月與兩家巴士公司簽署新的《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批給合同》,對原合同進行多項修訂,包括調整合同期限、加強特區政府對巴士路線的主導權、加強對營運公司的監察、刪除營運公司在未來公開競標新批給的優先權,以及在合同終止時對營運公司員工採取的措施等。 他表示,隨著公共巴士服務過渡安排落實,特區政府預計在一年內展開巴士服務公開競投程序,並爭取於今年10月中兩巴臨時批給合同檢討前,在一個公開、公平情況下完成巴士服務公開競投的批給工作,希望藉此引入新競爭者,並循序漸進地引入公共巴士服務新運作模式,以增加處理巴士路線的主導權,力求減少路線重疊及迂迴,進一步有效提升整體公共巴士服務質素。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235/III/2008、154/III/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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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研究粵澳跨境交通網絡銜接
為完善粵澳之間的跨境交通網絡,促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繼續就海陸交通的銜接進行探討。 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回覆立法議員陳明金的書面質詢時指出,按照內地有關規劃,相關的鐵路、公路都會預留地方與本澳相銜接。廣東省已有高速公路至珠海,有可能延伸至橫琴及橫琴口岸;至於廣珠城際快速軌道交通,特區政府正與廣東方面進行研究,探討廣珠城際快速軌道交通與本澳輕軌系統的銜接可行性方案。雙方均共識到兩地人員交流將持續增長,需要採取分流措施,並以軌道交通為主要旅客承載系統,以應對拱北關閘口岸再擴建的條件局限。 汪雲提到,澳門內港與珠海灣仔之間增建行人過境通道涉及技術和政策層面較廣,除了主觀意願外,客觀因素必需慎重研究和考量,目前已完成初步研究方案,其中包括不同位置選址、路線、口岸及建築規模等。澳門希望與內地就這一跨境建設項目進行磋商,預計有關的程序較複雜,耗時較長。 另外,汪雲回覆議員梁安琪的書面質詢表示,當局已展開車輛控制措施的研究,內容包括交通出行及道路承載能力等。不過,任何限制私人車輛措施出台前,首先要完善本澳的公共交通系統,為居民提供一個替代私人車輛的合理可行的選擇。政府已推出的車資優惠計劃、重整巴士路線等各項措施,正是要完善公共交通服務。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674/III/2008;237/III/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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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開闢新道路工程科技大學巴士站將停用
鑑於開闢新道路工程進行,由周二(20日)起路氹連貫公路/科技大學巴士站(T333)將暫停使用,原來行經該站的12條巴士路線,將分散於偉龍馬路、路氹連貫公路及望德聖母灣大馬路四個臨時巴士站,供公眾上落車。交通事務局呼籲公眾留意有關改動。 近年隨著路氹城區不斷發展,人流和車流量大幅增加,令區內道路網絡,特別是肩負主幹道功能的路氹連貫公路圓型地承受著不少壓力。為紓緩有關情況,建設發展辦公室將在路氹連貫公路圓型地附近開闢一道路,藉此貫穿附近的交通網,分擔現時路氹連貫公路圓型地的交通壓力。 設四臨時巴士站供公眾上落
配合上述工程施工,位於路氹連貫公路/科技大學巴士站將於本月20日起封閉。為方便公眾乘搭巴士,交通事務局將於路氹連貫公路圓型地附近的偉龍馬路、路氹連貫公路及望德聖母灣大馬路分別設置三個臨時巴士站,同時又將現時望德聖母灣馬路/連貫公路(T367)巴士站往後遷移,屆時原來停經路氹連貫公路/科技大學巴士站的12條巴士路線,將分散於上述四個臨時巴士站,供公眾上落車。 位於科技大學門前的偉龍馬路臨時巴士站,公眾可於該站乘坐21、26號巴士路線往路氹連貫公路方向、乘坐AP1號巴士路線往嘉樂庇總督馬路方向、乘坐MT1、MT2及N2號巴士路線往望德聖母灣大馬路方向;靠近嘉樂庇總督馬路一邊(南光油站附近)的偉龍馬路臨時巴士站,公眾則可於該站乘坐26、MT1、MT2、N2號巴士路線往機場方向。 另外,公眾若要前往路環方向或澳門運動場方向可分別於路氹連貫公路(新濠天地側、澳門威尼斯人度假村正門對面)及望德聖母灣大馬路(澳門威尼斯人度假村西翼附近)的臨時巴士站乘坐15、21、21A、25、26、26A號巴士路線及25、25X、26A、MT1、MT2、MT3號巴士路線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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