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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有團體指控治安警察局干預集會活動

有團體透過網絡社交平台及召開記招,指控治安警察局濫權及干預本年8月8日該團體在議事亭前地進行之集會活動,局方回應如下: 有團體擬於昨日(8日)下午五時在議事亭前地舉行集會活動,惟沒有按照第2/93/M號法律第五條第一、二款的規定以法定的足夠工作日數提前向民政總署作出預告。治安警察局於8月5日接獲民政總署通知,其已書面通知該團體,有關集會預告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 昨日下午約五時,該團體無視民政總署的通知,到議事亭前地擺放木枱、橫額、揚聲器、投影機及銀幕等物品,並播放音樂及燃點爉燭進行集會活動。由於是次集會的預告未有依法進行,且現場擺放之集會物品及設備嚴重阻礙居民及遊客通行,警方遂作出多次勸喻及警告有關人士,需立即移走集會物品並結束未有依法預告之集會活動,否則將觸犯加重違令罪,惟有關人士不予理會,繼續進行集會活動直至晚上七時四十分才離開現場,整個過程擾攘近兩小時。由於上述人士之行為已觸犯第2/93/M號法律第十四條(加重違令罪),因此治安警察局將過程所發生之違法事宜全數記錄,並移交檢察院作適當處理。 維持公共秩序及確保公共安全乃治安警察局的職責,對於有關團體的不實指控,當局深表遺憾。治安警察局重申,局方向來尊重市民集會示威的權利,但有關權利必須在合法及安全的情況下行使,呼籲任何人士在表達訴求的同時,必須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


回應有團體指控治安警察局干預集會活動

有團體透過網絡社交平台及召開記招,指控治安警察局濫權及干預本年8月8日該團體在議事亭前地進行之集會活動,局方回應如下: 有團體擬於昨日(8日)下午五時在議事亭前地舉行集會活動,惟沒有按照第2/93/M號法律第五條第一、二款的規定以法定的足夠工作日數提前向民政總署作出預告。治安警察局於8月5日接獲民政總署通知,其已書面通知該團體,有關集會預告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 昨日下午約五時,該團體無視民政總署的通知,到議事亭前地擺放木枱、橫額、揚聲器、投影機及銀幕等物品,並播放音樂及燃點爉燭進行集會活動。由於是次集會的預告未有依法進行,且現場擺放之集會物品及設備嚴重阻礙居民及遊客通行,警方遂作出多次勸喻及警告有關人士,需立即移走集會物品並結束未有依法預告之集會活動,否則將觸犯加重違令罪,惟有關人士不予理會,繼續進行集會活動直至晚上七時四十分才離開現場,整個過程擾攘近兩小時。由於上述人士之行為已觸犯第2/93/M號法律第十四條(加重違令罪),因此治安警察局將過程所發生之違法事宜全數記錄,並移交檢察院作適當處理。 維持公共秩序及確保公共安全乃治安警察局的職責,對於有關團體的不實指控,當局深表遺憾。治安警察局重申,局方向來尊重市民集會示威的權利,但有關權利必須在合法及安全的情況下行使,呼籲任何人士在表達訴求的同時,必須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


仁伯爵綜合醫院火警疏散演習

為加強消防局與仁伯爵綜合醫院於發生火警事故時的應變能力及溝通機制,於本年8月9日下午,消防局聯同仁伯爵綜合醫院於兒科及新生嬰兒科舉行了一次火警疏散演習。 演習模擬新生嬰兒科一間設備房因機件故障引致火警發生,醫院即時啓動緊急應變方案疏散病人及通知消防局。消防局接報後立即派遣6部緊急車輛,及25名隊員趕赴現場按既定預案展開救援行動,並與仁伯爵綜合醫院代表成立聯合指揮中心指揮救援工作,最後成功撲滅火勢,期間順利疏散了18名人員,演習過程歷時約30分鐘。 是次演習,消防局與仁伯爵綜合醫院合共80名人員參與,主要目的是測試發生緊急狀況時的應變能力及溝通機制;演習期間雙方溝通良好、過程順利,達到預期目的及效果。


仁伯爵綜合醫院火警疏散演習

為加強消防局與仁伯爵綜合醫院於發生火警事故時的應變能力及溝通機制,於本年8月9日下午,消防局聯同仁伯爵綜合醫院於兒科及新生嬰兒科舉行了一次火警疏散演習。 演習模擬新生嬰兒科一間設備房因機件故障引致火警發生,醫院即時啓動緊急應變方案疏散病人及通知消防局。消防局接報後立即派遣6部緊急車輛,及25名隊員趕赴現場按既定預案展開救援行動,並與仁伯爵綜合醫院代表成立聯合指揮中心指揮救援工作,最後成功撲滅火勢,期間順利疏散了18名人員,演習過程歷時約30分鐘。 是次演習,消防局與仁伯爵綜合醫院合共80名人員參與,主要目的是測試發生緊急狀況時的應變能力及溝通機制;演習期間雙方溝通良好、過程順利,達到預期目的及效果。


棄置子彈案 治安警查獲一男

就8月5日治安警察局接獲的一宗陳舊子彈被棄置案件,經調查後,局方鎖定一名本澳男子,並於8月8日下午約4時成功邀請有關人士前來治安警察局協助調查。其承認有關子彈屬其擁有,並自90年代起,一直存放於西環民國馬路一單位內,及後已遺忘仍存有有關子彈一事。 其聲稱曾擔任娛樂場保安員,且承認曾合法擁有槍械,但已註銷;而於持有槍械期間,曾於同一槍店數次購買有關子彈,並遺忘了存放於上述單位內。直至有關單位因重新裝修,才發現這些陳舊物品,被認為無用而棄置。 經治安警察局槍械暨彈藥科鑑定,上述合共1244枚子彈擁有彈頭、彈殼、火藥及底火,已確實為彈藥。鑑於上述所發現之子彈數量眾多,且屬受法例所管制之物品,若有關子彈被不法使用,將會危害公眾安危,而有關人士並沒有按合法程序處理,其行為涉嫌觸犯《澳門刑法典》第262條【 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 】罪。因此,治安警察局將依法移送檢察院處理。嫌犯資料:姓陳,男性,六十多歲,無業,本澳居民。 治安警察局自上周五接報上述案件後,隨即對外公佈並作出呼籲。有市民成功透過新聞報導得悉事件,並應局方呼籲,於8月8日上午10時許,主動將丈夫生前遺下的100枚陳舊子彈,交予局方處理。 最後,治安警察局再次呼籲市民,根據第77/99/M號法令《武器及彈藥規章》之規定,市民如果仍存有過時或陳舊彈藥,可直接交由治安警察局情報廳槍械暨彈藥科協助正當處理。另外,任何人士購買、出售或存有槍械或彈藥必須符合法例規定,否則,可能會觸犯《刑法典》第262條「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罪。


治安警偵破兩宗棄置爆竹案

就7月21日和7月31日,先後於路環黑沙水庫山坡及西望洋斜坡兩處,發現共94箱裝有約4,872萬頭爆竹被不法棄置之案件,經調查後,治安警察局首先於7月28日成功偵破並截獲棄置首批爆竹的涉案男子,隨後再經深入調查,發現上述男子與第二宗棄置爆竹案相關,其供稱受一名男子委託,處理上述大量爆竹,治安警察局於是在昨午(8日)查獲該名涉案男子。 第一名嫌犯姓關,二十多歲,澳門居民,報稱售貨員;第二名嫌犯姓馮,六十多歲,澳門居民,報稱從事廟宇工作,治安警察局以《刑法典》第262條【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罪將兩人送交檢察院處理。同時,局方追緝另一名在逃涉案者。 治安警察局再次呼籲,公眾以任何形式持有或不法處理具爆炸性物質均可能觸犯刑法典,為免危害自身及公眾安全,切勿藏有任何危險物品。同時呼籲公眾、各商業場所負責人切勿非法進口任何可爆竹及煙花等或可引致燃爆效果之危險物品,違法者將會承擔相應之法律後果,切勿以身試法。


消委會調查珠港澳新鮮豬肉蔬菜價格

消費者委員會履行6月12日第4/95/ M號法律第10條第2款b)之規定,調查街市及超市的新鮮豬肉及蔬菜零售價格,該會並將8月3日至8月9日收集得的價格數據與珠海市及香港同期、同類食品的平均零售價作對比。有關的資料已上載到消委會網站等平台供消費者參考。 消費者現可於消委會的網站 (www.consumer.gov.mo) 或 iPhone Android手機應用程式的“澳門超市物價情報站”、該會微信官方帳號內的“物價查詢”查閱該會對比珠港澳三地新鮮豬肉與蔬菜平均零售價的相關資料。 消費者如有相關查詢,請致電該會熱線電話:8988 9315。


旅遊巴事故情況更新

旅遊巴事故中,受傷的32名旅客(12男20女),其中22人已接受了治療離開醫院,目前仍有10名傷者包括3名重傷者於鏡湖醫院留醫。三名重傷者(女)現正在深切治療部,其中一名重傷者昏迷,由隨團家人陪伴,另外2名重傷者現時清醒,情況穩定。其餘7名傷者(3男4女)正在普通病房留院觀察,情況穩定、良好。今日暫未有病人出院。衛生局將繼續與鏡湖醫院密切聯繫,跟進傷者情況。 澳門地接社經與鏡湖醫院方面協商,暫時毋須立即就醫療費用作結算,稍後將知會旅行社承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另外,旅客的個人保險方面,內地組團旅行社指出團前已告知旅客應按個人需要投保相應的旅遊保險產品。 22名已出院之旅客今早由澳門地接社接載前往檢察院辦理相關法定手續,下午返回治安警察局交通廳作後續跟進。據悉,有關旅客已提出刑事告訴。地接社正與受輕傷的團客協商賠償問題,初步按受傷級別賠償,地接社將墊支賠償費,相關賠償仍在商議中。而澳門地接社也正與投保的保險公司接洽。 內地深圳組團社昨晚已協助通知傷者家屬,其中一名重傷者的家屬較早前已到達澳門,兩名重傷者及一名在普通病房留院的傷者家屬已辦妥簽注,估計今天稍後時間到達澳門。澳門地接社承諾承擔受傷旅客及其家屬在澳門的住宿及交通安排。 旅行團中沒有受傷的12名旅客昨日已離開澳門。 危機辦將繼續與衛生局、旅遊局、治安警察局等部門及旅遊業界密切聯繫跟進事件,並按家屬需要協調各部門及旅遊業界提供適切協助。


旅遊局參與草原絲路行暨蒙港澳合作活動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參與「美麗中國——草原絲路行」暨蒙港澳旅遊交流合作活動,並於今(9日)與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局簽署《旅遊合作備忘錄》,加強交流合作。 由國家旅遊局港澳台旅遊事務司、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事務署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主辦,亞洲旅遊交流中心、香港旅遊發展局及香港旅遊業議會協會協辦的「美麗中國——草原絲路行」暨蒙港澳旅遊交流合作活動於8至12日在內蒙古自治區舉行。澳門旅遊局副局長謝慶茜、傳播及對外關係廳廳長容美華聯同旅遊業界,包括:澳門旅遊商會理事長關德輝及澳門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代表參與是次活動。 「美麗中國——草原絲路行」暨蒙港澳旅遊交流合作活動的內容包括三地旅遊推介、港澳遊客入境內蒙古旅遊獎勵政策和提振計劃發佈儀式、簽約儀式、業界洽談會、草原絲路參觀考察及總結座談會等。 港澳代表團還先後得到國家旅遊局副局長李世宏以及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雲光中等領導熱情接見。 蒙港澳三地推介及多個儀式於9日在呼和浩特市舉行,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局局長魏國楠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副局長謝慶茜簽署《旅遊合作備忘錄》,藉以加強彼此的合作和溝通,協助發展雙方的旅遊業。國家旅遊局副局長李世宏、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雲光中和國家旅遊局港澳台旅遊事務司司長劉克智及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經濟部部長孫湘一等見證簽署儀式。 當日,旅遊局介紹了澳門的旅遊發展情況,並推廣最新的旅遊設施和產品等,宣傳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發展定位。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局及香港旅遊發展局亦同場介紹各自的旅遊狀況及旅遊資源。 副局長謝慶茜致辭時表示,澳門作為“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節點,特區政府將積極配合“一帶一路”的部署,與內地攜手合作、參與和推動相關工作,提升“海上絲路”以及“草原絲路”等各個“絲綢之路”文化旅遊品牌的國際影響力,共同推動區域旅遊的發展。 旅遊局藉參與是次活動,深化內蒙與澳門的旅遊合作,並讓澳門旅遊業界與內蒙旅遊業者互相交流、分享業內最新資訊及旅遊產品,促進彼此的聯繫和合作。 旅遊局及業界一行於9至12日實地考察草原絲路的內蒙古部分,行程包括呼和浩特市、希拉穆仁草原、包頭市及鄂爾多斯市等地的重要旅遊資源及設施。


“幾何宇宙──宇宙幾何:黃偉健立體及多媒體作品”欣賞會周四舉行

文化局澳門藝術博物館自二零一二年起舉辦“澳門藝術櫥窗”,以鼓勵創作及推動澳門現當代藝術發展,今期藝術櫥窗主題為“幾何宇宙──宇宙幾何:黃偉健立體及多媒體作品”,欣賞會於本周四(八月十一日)下午六時三十分於藝博館三樓舉行,歡迎公眾出席。 “澳門藝術櫥窗”旨在提供開放多樣的展示空間及交流平台,鼓勵澳門藝術家對當代藝術觀念、形式的探討和表達。黃偉健,生於澳門,從事插畫工作,範圍涵蓋傳統媒介和數碼影像及動畫,也有燈飾設計、商場主題展覽設計等。曾獲夏利豪基金會現代藝術比賽繪畫組冠軍及雕塑組冠軍。曾多次獲頒獎助學金到歐美觀摩考察,二零一一年獲得香港十大傑出設計師大獎。 作者利用最基本的幾何元素加上時間、節奏、規律、大小、角度、色彩的變化,從而在是次作品中呈現出無限的影像。在幾何世界裡,作者看到無限宇宙,但是這一切祇是從一小點,一條線,一個面,一個立方體開始。作者認為宇宙無窮無盡,一滴海水裡面也是充滿了微細生命,一個人可以好微小,也可很巨大,視乎觀點與角度。作者認為祇要找到了那平衡點,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存在價值。 “幾何宇宙──宇宙幾何:黃偉健立體及多媒體作品”展期至九月二十五日。藝博館位於新口岸冼星海大馬路,開放時間為上午十時至下午七時(下午六時三十分停止入場),逢周一休館,門票五澳門元,周日及公眾假期免費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