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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續赴馬來西亞及新加坡推介投資環境

為繼續推進粵港澳三地共同開拓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之合作商機,並向有關國家推介大珠三角投資環境,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廣東省商務廳及香港投資推廣署除於較早前的6月24日在印尼雅加達舉行了 “2015粵港澳-印度尼西亞經貿交流會”,三方亦分別於6月26日在馬來西亞吉隆坡及於6月30日在新加坡舉行了 “2015粵港澳-馬來西亞經貿交流會”及“2015粵港澳-新加坡經貿交流會”。 有關活動由粵、港、澳三地經貿部門共同於2012年開展,此後每年均有舉行。上述馬來西亞站及新加坡站交流會合共超過300名當地企業家參加。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投資者服務廳高級經理黃偉倫在上述兩場交流會上表示,澳門與馬來西亞一直保持著緊密的合作關係,2014年雙邊貿易總額達850萬美元,按年上升16%,2105年首四個月,兩地貿易總額同比上升24%至330萬美元;而澳門與新加坡的經貿合作關係亦穩步加強,2014年雙方商品貿易總額達到2.14億美元,雙方在休閒旅遊大型項目的合作空間不斷擴大;同時,隨著“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人才信息網站”的開通,將更有利於馬來西亞及新加坡企業借助澳門這個商貿平台,打開內地及葡語國家市場。 廣東省商務廳巡視員羅練錦在上述兩場交流會中表示,中國推動的『二十一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發展戰略為深化雙邊經貿合作提供了廣闊空間,為開展合作提供了新的機遇。香港投資推廣署署長賈沛年及助理署長何兆康亦在會上推介了香港的投資優勢,並表示中國“一帶一路”的政策將為香港與東盟國家之間的經貿合作帶來增長。 於兩場交流會的洽談環節上,馬、新兩地企業對澳門營商環境表達了濃厚興趣及向貿促局提出多宗有關澳門投資環境及來澳開設公司的查詢,涉及行業包括:貿易、電子商貿、能源、金融、專業顧問、手機遊戲、環保科技及管理服務等。 在馬、新推介期間,貿促局拜訪了馬來西亞中華總商會,該會副總會長丹斯里拿督斯里林錦勝表示,馬來西亞位於東盟國家的中心,地理位置優越,而且自然資源豐富,政策穏定,是開展雙邊貿易的有利條件。貿促局亦在會上介紹了澳門的投資環境,並邀請該會組織參與第20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 此外,貿促局代表一行亦於新加坡訪問了一間大型建築設計和設施管理公司及一所大型會展公司,獲悉了他們未來在澳落實投資的意向。


房屋局將展開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公開諮詢

為進一步完善本澳公共房屋法律制度,房屋局將於7月9日起至9月6日開展為期60天之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的公開諮詢,是次透過諮詢建議修訂的內容主要涉及社會房屋之超收入戶及富戶的定義及處理、管理及處罰制度、申請條件及申請制度等,旨在合理配置公共資源,保障本澳居民的居住需要。 鑑於第25/2009號行政法規《社會房屋的分配、租賃及管理》生效至今逾五年,考慮到本澳近年經濟的急促發展,私人房地產市場所供應的房屋租金大幅攀升,使低收入家團的住屋負擔加劇,社會上有意見反映要求政府關注,如:年輕人與弱勢群體競逐公共房屋資源、檢討富戶的退場機制、憂長者申請社會房屋受阻等問題。 房屋局按本澳的實際情況,並依循合理分配社會資源、優先照顧弱勢社群、維護優良傳統的倫理觀念及關顧長者的原則,於2014年開展檢討社會房屋制度的一系列工作,並多次與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就社會房屋的申請條件與制度、超收入戶及富戶的定義及處理、管理及處罰制度等進行討論,認為有必要對現行社會房屋法律制度進行檢討及修訂。 目前,房屋局已完成編製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諮詢文本,並於2015年7月9日至9月6日展開為期60天的公開諮詢,是次透過諮詢建議修訂的內容主要涉及明確超收入戶及富戶的定義及處理、調升富戶的租金率;管理及處罰制度之關於引入社會房屋管理扣分制度、關於飼養狗隻的問題;申請條件之檢討個人申請人的年齡下限、放寬長者申請人的總資產淨值限制、放寬已享受經濟房屋、四厘利息補貼制度及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的家團成員的申請資格限制、檢討不得擁有物業的規定;申請制度之評分準則、分配次數等。 房屋局歡迎居民及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踴躍發表意見,集思廣益。公眾可於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下載該諮詢文本,並於諮詢期內透過電郵info@ihm.gov.mo、電話2859 4875、傳真2830 5909、網上填寫www.ihm.gov.mo或郵寄至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發表意見及建議,使修訂後的《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更切合社會發展所需。


衛生局呼籲市民繼續防範中東呼吸綜合徵

衛生局表示,由7月5日下午5時至今日(7月6日)下午5時,無收到需要進行中東呼吸綜合徵檢測的懷疑病例,至今全部檢測結果為陰性。 為預防感染中東呼吸綜合徵,特區政府建議巿民暫時不要前往韓國,如不能避免,則應避免到當地醫療機構或接觸當地病人及醫務人員;期間要注意個人衛生,包括經常洗手、在人多擠迫的地方可考慮戴上口罩。而前往中東時應避免接觸動物特別是駱駝及到農場,避免飲食未經適當處理的飲料(如駱駝鮮奶、駱駝尿)和食物。 另外,為減少在不同醫療機構轉診時增加疾病傳播風險,衛生局呼籲市民由韓國或中東地區返澳14日內,如有發熱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應戴上口罩,召喚救護車到仁伯爵綜合醫院特別急診就診,並向醫生詳述旅行史,避免到其他醫院或診所就診,亦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線醫務人員方面要注意保持警惕,特別是對來自或曾前往韓國或中東旅行的人士,應及時通報可疑病例,並採取相應的感染控制措施。 有關中東呼吸綜合徵冠狀病毒的詳細資料,可查閱衛生局網站(中文http://www.ssm.gov.mo/portal/csr/ch/main.aspx,葡文http://www.ssm.gov.mo/Portal/csr/pt/main.aspx) 或致電衛生局熱線28700800查詢,而曾於過去一個月到過韓國國內醫院的市民,可主動聯絡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熱線,以便作進一步評估。 根據今日(7月6日)韓國衛生部門的最新通告,韓國沒有新增中東呼吸綜合徵確診病例,目前累計確診病例為186人;無新增死亡個案,死亡累計病例為33人。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資料,截至7月3日,全球錄得的中東呼吸綜合徵冠狀病毒感染個案已增至1365例,其中至少487例死亡。受影響的中東國家包括沙特阿拉伯、卡塔爾、約旦、阿聯酋、阿曼、科威特、也門、黎巴嫩和伊朗。而美國、法國、德國、英國、義大利、西班牙、希臘、荷蘭、阿爾及利亞、奧地利、土耳其、埃及、突尼斯、馬來西亞、菲律賓、中國及泰國均有病例報告,這些病例都和中東國家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


譚俊榮視察特殊教育學校及路環教育用地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今(6)日展開第二輪學校考察的第三次走訪工作,視察了提供特殊教育的公立路環中葡學校,另外現場考察了路環石排灣區CN6a地段及聯生填海區12a地段兩幅教育用地。他指,政府將推進本澳特殊教育的完善發展,期望有更多專業人才投身服務特殊教育。 前瞻做好特殊教育發展規劃 路環中葡學校於2012年原址重建,新校舍在2014年初由行政長官崔世安親自主持開幕。該校專為16至21歲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服務,提供全人發展的優質教育,令學生在愉快、信任及互愛的環境中學習與成長。學校環境恬靜優美,特區政府大力支持,目前共有65名特教學生,深受家長的信任和歡迎。 譚俊榮司長一行在路環中葡學校校長鄭國卿,教師陳嘉燕、黎就卿等陪同下,考察該校物理治療室、多感官學習室、電腦教學室、家居室及多間課室,仔細察看校内無障礙設施,並與該校教師、專業治療師及輔助人員等深入交談了解工作情況,聆聽教學與治療中存在的困難。對全校教職員工不辭辛勞,奉獻特殊教育事業表示感謝及作出勉勵。 他指出,特區政府致力於發展和完善本澳特殊教育,教育部門必須前瞻做好中長期的發展規劃,洞悉社會趨勢的變化和教育提升的需求,及時部署各項教育資源的安排。對於有先天障礙的兒童,開展早療、早介入和早教有助於改善生長發育,可以更好地協助其將來融入社會,自立自強。他表示,特區政府會更加重視專業治療師和特教老師的培訓,期望有更多專業人才投身服務特殊教育。 加快推進石排灣公屋區學校建設 譚俊榮司長在教育暨青年局梁勵局長及有關同事陪同下,實地考察位於石排灣公屋區的教育用地CN6a地段,表示將全力加快有關規劃建設進度。 為滿足石排灣區居民子女的教育需求,並配合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和人才培養的需要,CN6a地段已規劃發展興建一所公立學校、一間職業教育實踐中心和一間語言培訓中心。公立學校提供幼兒、小學教育,職教實踐中心提供學生專業實踐的環境及為市民提供技能培訓,語言培訓中心則營造與生活體驗和情景學習相關的空間,並設有宿舍。 譚俊榮讚賞有關規劃,指出石排灣公屋群的居民需求迫切,在確保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將加快落實各項行政程序,全力推進學校建設進度。他要求,該地段教育設施要同時給予社區分享,建成後應適當開放球場、圖書館、多功能室及休閒區域給該區居民及青少年使用。 譚俊榮又考察了鄰近石排灣馬路的聯生填海區12a地段,該處為預留教育用地。他指示教青局深入研究路環區未來人口增長情況及居民的教育需求,分析現有學校的分佈情況,從整體上作考量,協調及深化相關發展規劃。 隨同譚俊榮考察的有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黎英杰,教育暨青年局局長梁勵、教育研究暨資源廳廳長黃健武、教育廳廳長梁慧琪,以及社文司辦公室顧問惠程勇、林曉白。


葡語國家商法及國際法研修班結業禮

由中葡論壇(澳門)培訓中心主辦、澳門大學承辦的“葡語國家商法及國際法研修班”於本月六日中午十二時假中葡論壇(澳門)常設秘書處多功能廳舉行結業典禮並頒發證書。 中葡論壇(澳門)常設秘書處常和喜秘書長、中央駐澳門特區聯絡辦公室經濟部陳星副部長兼貿易處負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政策研究室李暘副主任、莫桑比克駐澳總領事Rafael Custódio Marques先生、安哥拉駐澳副領事兼代任領事Maria Cezaltina Monteiro da Costa女士、中葡論壇(澳門)常設秘書處韋尚德副秘書長(葡語國家指派)、中葡論壇(澳門)常設秘書處陳敬紅副秘書長(澳門特區政府指派)、常設秘書處行政辦公室張杰主任、常設秘書處聯絡辦公室主任兼佛得角派駐代表馬里奧‧维森特先生、澳門大學代表法學院José Eduardo Figueiredo Dias助理教授、研修班輪值班長António Maria Júdice Mendes Moreira先生以及中葡論壇各葡語國家派駐代表等出席典禮。常和喜秘書長、José Eduardo Figueiredo Dias助理教授和輪值班長António Maria Júdice Mendes Moreira 在典禮上分別致辭, 隨後頒發結業證書。 本期研修班是中葡論壇(澳門)培訓中心今年舉辦的第三個研修班, 二十二名來自巴西、佛得角、幾內亞比紹、莫桑比克丶葡萄牙及東帝汶六個葡語國家的相關官員和專業人士參加。 隨著區域經濟深化合作的持續推進, 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交往不斷密切, 商法和國際法對跨區域商貿發展的作用顯得相對重要, 因應葡語國家實際需求而開辦此課題。在澳門的專題研修主要包括:了解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的平臺作用、全球政治法律背景下的澳門特區、全球化時代中的國際法、澳門特區的法律及政治行政架構、公司法律制度、商業企業理論及商業合同等。還安排學員參訪了澳門多個相關的公共部門和機構, 如: 澳門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消費者委員會、官樂怡基金會、澳門律師公會及多間本地與葡語國家有聯繫的律師事務所進行互動交流。期間, 在太原的研修主要包括與內地法律範疇單位的專題交流, 如太原法律援助中心、山西科貝律師事務所及山西省律師協會等。同時參加了活力澳門推廣週•山西太原系列商貿活動, 與當地企業就跨區域發展的技術與法律情況進行了充分交流。 今次研修班及系列活動, 一來讓葡語國家學員體會中國內地及澳門著力促進與葡語國家區域經濟合作, 二來通過交流使內地和澳門企業更多了解葡語國家市場及營商環境, 三來利用澳門平台優勢, 加強葡語國家與中國內地和澳門在商法及國際法方面的經驗交流, 強化相關專業領域水平, 促進彼此商貿往來發展, 進一步推動區域經濟合作, 貫徹中葡論壇在教育與人力資源領域的合作, 發揮澳門作為中葡商貿合作服務平台作用。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擔任“與青年有約”主講嘉賓 首次與青年網上交流

教育暨青年局於7月7日晚上8時10分舉辦以“未來棟樑.攜手向前”為主題的“與青年有約”溝通活動,並首次嘗試以網上平台的形式進行。活動邀請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擔任主講嘉賓與青年互動交流。 是次活動就現時澳門發展的趨勢,配合國家的發展策略帶來的新機遇,探討青年未來的發展,藉着經驗分享和交流,鼓勵青年勇於創新、實踐夢想,不斷提升自我,為澳門培養高素質、具專業的未來人才,正面推動青年建言及參與社會。 當晚活動首先進行簡單而隆重的網上平台啟動儀式,接着譚司長將與青年在網上交流。期間可於網上即時收聽及提問,歡迎青年朋友踴躍參與。 上述活動詳情可瀏覽教青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如需查詢,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397 2629或8397 2678與莫小姐或譚小姐聯絡。


最新一期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通訊》出版

「個資辦」第30期《通訊》已經出版。今期開始,《通訊》以全新面貌與讀者見面,除以半年刊形式出版外,在版面編排及內容方面均有所改變,尤其適當增加《通訊》的資訊量及專業性,以迎合知識型社會的發展。 主任馮文莊在《通訊》的序言中表示,在私隱漏洞及個人資料外洩風險不斷增加的大環境下,「個資辦」不僅致力於提升大眾對自身權益的重視,同時亦加強相關的制度建設,藉此與國際接軌,以更符合國際社會在保護私隱方面的規則。 馮文莊表示,「個資辦」會適時調整宣傳方針,擴大及深化大眾的個人資料保護意識,與此同時,在策略上將透過與業界溝通合作,了解其在運作上所面對的困難,從而構建一個更完善、且符合社會實際情況的個人資料保護制度,達致雙贏的局面。他強調,加強社會各界對個人資料保護的意識、繼而採取有效的自保方法,是「個資辦」的重點工作之一。 第30期《通訊》載有本澳及國際私隱發展的最新情況,內容包括2015私隱週系列活動、「私隱風險搜尋」評估以青少年為對象的網站、澳門青少年的個人資料保護情況調研結果、聯合國決定任命私隱權問題特別報告員等,此外,亦特別邀請本澳專家淺談澳門居民的網絡安全意識。 市民可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13樓)、政府資訊中心、澳門文化廣場、星光書店、葡文書局、各大專院校圖書館、教區青年牧民中心及中華新青年協會免費索閱最新一期《通訊》;或透過本辦公室網頁(www.gpdp.gov.mo)瀏覽。


逾32,000名大專學生獲得學習用品津貼

2014/2015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計劃已於本年3月31日截止登記,共有32,686名大專學生符合資格獲發放澳門幣3,000元學習用品津貼。 “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計劃旨在支持大專學生購買書籍、參考資料和學習用品,以體現特區政府對大專學生的重視和關心。該項津貼計劃於本年2月3日至3月31日接受登記,共有32,686名學生符合資格獲發放學習用品津貼。當中修讀本澳高校課程的學生有16,395人,外地高校課程的學生有15,001人,外地高校與本地機構合辦課程的學生有1,290人。以就讀院校所在地分類,就讀澳門的有16,395人,內地的有6,653人,台灣地區的有4,408人,香港的有2,286人,葡萄牙的有278人,英、美及澳洲分別有815人、785人、462人,其他國家或地區有604人;以修讀學位分類,修讀博士學位有462人,碩士學位有3,449人,學士學位有26,711人,高等專科學位有1,286人,其他課程有778人;以修讀學科範疇分類,其中“人文學科和藝術”範疇有4,395人,“工程、製造業和建築”範疇有2,263人,“社會科學、商業和法律”範疇有13,806人,“衛生和福利”範疇有3,507人、“教育”範疇有1,629人,“科學”範疇有1,929人,“服務行業"範疇有5,093人,“農業”範疇的有64人。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已完成津貼發放工作,總支出為澳門幣98,058,000元。透過該項津貼計劃,除減輕大專學生購買學習用品的財政壓力外,高教辦大致掌握了本澳居民修讀高等教育課程的基本情況以及學生的就學分佈,稍後將就相關數據進行綜合分析。


身份證明局推出辦理特區旅行證自助服務

身份證明局繼2014年3月推出辦理《特區護照》及《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續期的自助服務機後,於2015年7月正式推出以自助服務機辦理《特區旅行證》申請。市民自助辦理《特區旅行證》無需預先取籌,於身份證明局辦公時間內自行使用自助服務機辦理即可。 現凡年滿18歲、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無權取得其他旅行證件的中國籍人士可使用自助服務機辦理首次申請《特區旅行證》手續,或在《特區旅行證》有效期屆滿前九個月內辦理續期手續。 自助辦理《特區旅行證》的申請步驟簡便,申請人只需按自助服務機指示進行核實及採集指紋、現場拍照、掃瞄身份證及於電子簽名板上簽署。申請人完成步驟後持繳費憑單到櫃台付款便完成整個申請手續。 現時,位於南灣中華廣場的身份證明局及位於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設有《特區旅行證》申請自助服務機供市民使用。此外,身份證明局於自助辦證區、領證處及網頁(www.dsi.gov.mo)均設有使用上述自助服務機的示範短片,市民可於使用前預先瀏覽。 為持續優化服務質素,身份證明局歡迎市民就自助辦證服務提供寶貴意見。身份證明局將繼續努力研究推行更多便民的電子化服務。


新《預算綱要法》諮詢內容重點簡介

新《預算綱要法》將規範政府以更有效率及效益的方式,開展預算活動,管理預算收入及開支;嚴格規範預算修改,從而達至專款專用;與此同時,加強預算及帳目資訊的透明度,以滿足立法會及社會大眾對公共財政監督的需要。為達到上述目的,《預算綱要法》擬從六大重點出發,重新訂定。 重點一:重訂及增加若干基本原則 有關預算管理的基本原則及規則合共十項,其中,以現行法例為基礎,略作調整的有五項,包括:年度性原則、單一性及整體性原則、不扣除原則、不指定用途原則、分類列明原則。 其餘五項為新設立的,包括: 一. 預算透明度 透過預算資訊的適時提供,提高預算透明度,讓公眾適時獲悉特區預算執行情況,更好的監督政府的預算管理。 二. 預算平衡 為體現《基本法》的精神,新《預算綱要法》強調在編製特區預算時,以量入為出為原則,以保持預算平衡,避免赤字。換言之,須按預測收入的多少,決定開支預算的規模;且當經濟出現調整以致收入受到影響時,開支也應得到控制和進行相應調整。做到量力而行,有多少錢辦多少事,確保特區財政收支狀況的長遠健康發展。 三. 可持續性 該原則指特區對已承擔或將承擔的開支負擔應具備足夠的支付能力;廣義而言,是指特區應具備長期預算的規模和充實的財政資源,能持續提供服務,維持特區經濟及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四. 會計制度 現行大部份的公共行政部門是採用單式的記帳法,新《預算綱要法》擬採用更為科學的複式記帳法,對每一筆交易或事項都要以相等的金額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帳戶中進行登記,從而可以更清楚、準確、完整地記錄所有財務數據,令財務資料的信息量更為豐富全面。 五. 效益、經濟及效率 新《預算綱要法》擬規範公共行政部門在預算的編製和執行過程中,應遵循“效益、經濟及效率”原則,在運用所賦予的公共資源時,尋求以最少的資源支出提供優質服務,達至既定的目標。 重點二:實行專款專用制度 特區政府須按立法會通過的預算,專款專用,開展行政活動。新《預算綱要法》擬規定,任何預算的修改,如涉及特區總開支預算金額的增加,須編製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如不涉及特區總開支預算金額的增加,則由行政長官核准;除法定情況外,任何預算修改,不得涉及組織章目之間,經濟性質分類章目之間,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項目群之間的撥款轉移。例如,甲部門的預算款項不得轉至乙部門、預算計劃用於支付薪俸的人員開支不得轉為購置物品,或者計劃用來興建公共房屋的款項,不得轉至興建公路橋樑等其他的項目。 這一擬新增的規定,將是新《預算綱要法》中的重要環節,也是該法重新訂定的根本目的之一,希望藉此將公共資源的運用納入更完整的法律規管範圍內,通過對預算修改的嚴謹監控,實行專款專用,確保公帑按規定的用途使用。 重點三:強調預算執行的功能分開原則 新《預算綱要法》中擬規定於預算收入方面,結算與徵收功能分開;於預算開支方面,將開支許可、結算、支付許可及支付的功能分開。 重點四:規範備用撥款金額的設置上限 政府於編製來年的財政預算案時,基於各種主客觀原因,不可能精確的預測到來年將發生的一切開支,為此,就需要準備一定的“應急備用金”,即“備用撥款”,以應付一些未能預測的開支。 現行《預算綱要法》備用撥款的金額並無上限的設置,而係由特區政府基於審慎理財的原則,透過財政預算案向立法機關作出預算建議。新《預算綱要法》擬訂定,無論特區中央預算或自治機構的本身預算,備用撥款金額不得超過開支預算總額的百分之三。 另外,新《預算綱要法》擬規定,遇有涉及特區內部公共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的情形,行政長官得許可,將其他於預算執行期間因具理據而顯示出屬多出的款項,作出調撥以追加備用撥款。在有限制的條件下,保證當出現危及公共安全及利益的事件時,政府能具備足夠的資源及時應對,增強應變能力。 重點五:設立跨年度指示性開支 新《預算綱要法》將強化預算案之完整性及嚴謹性。尤其係涉及跨年度執行的開支項目(例如:跨年度的公共工程),公共部門除登錄預算開支外,尚應提供具明細的參考資料。 新《預算綱要法》擬規定,政府在編製預算時,公共部門為落實投資項目而登錄預算應按項目群分列預算,就跨年度的大型工程項目,應估算整體的預算開支及所需的執行年期。 公共部門除提交建議年度所需的預算供立法會審核外,還須列示隨後年份以至完成執行項目年份的各年度的指示性開支,以便立法會在審議預算案時能清晰了解公共部門對投資項目的整體規劃。而在預算執行的持續監督方面,配套法規擬規範,部門及機構須定期向立法會匯報有關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預算執行情況的資訊。 該規定希望達到兩個目的,一是豐富可供監督的資訊內容,提高預算編製和預算執行的透明度,便於立法會更深入和適時的對項目資金使用狀況進行有效監督。二是有利於公共部門持續審視實際的開支是否按計劃進行。 重點六:增設預算中期報告 除保留年末預算執行報告的提交機制外,新《預算綱要法》擬增設年中預算執行報告,規定特區政府須於每年七月底前,向立法會提交截至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的年中預算執行報告,報告須載有跟進預算執行的必需會計資料。其作用是在預算執行的年度中,及時檢視預算執行現況,有利於立法會適時了解特區預算執行情況,加強對政府的預算管理和財政活動的監督。 以上為新《預算綱要法》六大重點,其他的諮詢內容歡迎有興趣的人士參閱諮詢文本。為提高本次諮詢的成效,聚焦社會關心的議題,本局亦設計了“諮詢意見表”,希望廣大市民積極建言献策,提供意見,有關意見表可投入放置於財政局大樓及轄下兩個辦公地點的意見箱內,詳細地址在諮詢文本中有清楚列示;市民亦可透過登入“財政局諮詢專頁”填寫及提交意見表;又或者直接就所關心的任何內容透過本局提供的任一方式或途徑提出,充分發表意見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