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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網站增專項列規劃中公共工程資訊提升訊息透明

為進一步提升訊息透明,優化公共工程資訊發佈工作,土地工務運輸局除在局方網站上列出進行中及已完成的公共工程項目資訊外,並自今年初起增設專項羅列正在規劃的公共工程項目資訊,讓社會更好地了解項目內容,並有助業界得以早作準備,籌劃人力資源和組織設備,從而優化工程執行。 澳門建築機械工程商會理事長王宗勝、秘書長劉玉威、副理事長吳啓華、理事劉明昕等上周四(6月13日)到訪土地工務運輸局,與局方就公共工程推出及相關資訊發佈等多項議題交換意見,由副局長劉振滄、基礎建設廳廳長郭子昌、公共建築廳代廳長呂常新、土工技術暨道路處處長陸惠財、水力暨環境衛生處處長余穎麟、圖則暨工程處處長劉國權、保存暨修葺處代處長霍偉飆等接待。 王宗勝等首先介紹了該會"公共工程關注小組"重組後的情況,並期望能了解今年即將展開的公共工程項目數量,以便有意投標的業界及早籌劃和準備,避免在人力資源和設備需求上造成不必要的壓力。 對此,劉振滄表示,局方聽取了業界過去提出的意見,已於今年初起進一步優化公共工程資訊的發佈工作。現時市民登入土地工務運輸局網站http://www.dssopt.gov.mo後,點選"公共項目",不僅可查閱到正進行及已完成的公共工程項目詳細內容,還可點選"規劃中"一項,瀏覽局方即將推出的公共工程項目資訊,相信藉此既可提升資訊透明,有利公眾監督政府;也有助業界得以早作準備,籌劃人力資源和組織設備,從而優化工程執行。劉振滄強調,土地工務運輸局一直配合社會發展,有序推出公共工程,預料今年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有逾廿個工程項目會陸續展開。 會上,商會代表亦反映了建築工程的工量計算標準在實際操作時與執行合同出現差異的情況,現正收集其他相關商會的意見,將向政府提出具體方案。此外,他們並關注到到尋找有償租用土地放置大型建築器械及《防火安全規章》的修訂工作等問題。


下屆葡萄牙語大學聯會2014年澳門舉行

澳門大學副校長(研究)馬許願教授日前代表該校出席葡萄牙語大學聯會(AULP)第廿三屆年會。會上,AULP管理委員會一致通過第廿四屆年會將於二○一四年六月在澳門舉行。 AULP的會員來自全球一百五十多間大學,如安哥拉、巴西、佛得角、幾內亞比紹、澳門、莫桑比克、聖多美普林西比、東帝汶等地的大學。今年,該會在巴西位列前五名的美景市米納斯聯邦大學舉行,馬許願教授擔任了其中一場圓桌會議的主席,與與會者共同探討"國際交流的學術影響與財政支援"。巴西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Paulo Speller教授、巴西馬托格羅索聯邦大學校長Maria Lúcia Cavalli Neder教授、新里斯本大學副校長José Esteves Pereira教授亦出席了是次會議。 此外,馬許願教授代表澳大擔任AULP管理委員會會議及AULP大會的其中一名副主席;同時,他還向大會提交了澳門三間公立高等院校:澳大、理工學院和旅遊學院共同籌辦第廿四屆AULP年會的計劃書,得到AULP管理委員會一致通過第廿四屆年會將於二○一四年六月在澳門舉行。這將會是AULP年會第五次在澳門舉行,之前四次分別於一九九八年、二○○三年、二○○六年和二○一○年舉行。


終審法院消息

終審法院編號為18/2013案件的預審程序已被宣佈終結,預審法官已作出了批示,因此根據《刑事訴訟法典》第76條第1款規定,該案已脫離司法保密期。由於該案引起廣泛關注,基於公共利益,現特公佈有關案情,以便公眾了解: 1. 在檢察院第7520/2010號刑事偵查案件中,檢察院司法官於2012年12月5日作出批示,認為有跡象顯示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女士曾參與實施該案所針對的犯罪或其他不法行為,命令以瀆職罪對她另行開立刑事偵查卷宗,案件編號為329/2013。 2. 在檢察院第329/2013號刑事偵查案件中,檢察院司法官於2013年1月25日作出批示,認為暫無充分跡象顯示有人作出瀆職之行為,命令將偵查卷宗歸檔。 3. 2013年2月1日,Paulina Santos(歐寶蓮)律師根據《刑事訴訟法典》第57條第1款e項及第2款的規定,申請成為上述檢察院第329/2013號偵查案中的輔助人,該申請於2013年3月12日獲終審法院法官批准。 4. 2013年3月18日,上述輔助人針對前述第2點所指的檢察院司法官的歸檔批示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女士向終審法院提出預審申請。終審法院法官根據《刑事訴訟法典》第270條及第271條的規定宣告展開預審,案件編號為18/2013。 5. 經預審,終審法院負責該案的預審法官認為案中沒有充分跡象顯示嫌犯觸犯了輔助人所指的偽造文件罪、瀆職罪及濫用職權罪,因此根據《刑事訴訟法典》第289條第2款的規定,於2013年6月18日作出了不起訴批示。 6. 根據法律規定,由於此案之預審直接由終審法院負責,因此預審法官預審終結後所作出的決定為終審決定,不得對其提出上訴。 7.有關不起訴批示己於法院網頁內公佈,可通過下列鏈結查閱: http://www.court.gov.mo/c/cdecision_182013.htm


黃有力任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訊:就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副主席李偉農等人涉嫌瀆職案件,行政長官崔世安於6月5日委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法律顧問柯雋樂(José Luciano)為預審員提起簡易調查程序。 該調查程序已經完成。在預審員向行政長官提交的報告中,認為有跡象顯示上述人員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犯有違紀行為,建議對他們提起紀律程序作進一步調查。 行政長官已委任柯雋樂為紀律程序的預審員。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妨礙無罪推定原則下,行政長官今(17)日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331條的規定,決定對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及副主席李偉農採取防範性停職,自2013年6月18日起為期90日。 為確保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的正常運作,行政長官委任黃有力為民政總署副主席,以專職性制度,在現任領導不能視事期間,代行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職務。 而體育發展局副局長戴祖義將以代任方式擔任局長的職務。


1間兒童中心及1學校出現流感樣疾病群集性感染

衛生局今日(6 月17日)接獲1間兒童中心及1間學校出現流感樣疾病群集性感染的報告。上述兒童中心位於鮑公馬路的主教山,通報累計6名院友出現發熱及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而出現流感樣疾病群集性感染的學校,是位於李寶椿街的聖若瑟教區中學第5校,該校小四乙班累計11名學生出現發熱、咳嗽、咽痛等症狀。所有患者已到醫療機構診治,無住院及無重症個案。兒童中心患病的院友和大部份患病的學生,已接種2012至2013年度季節性流感疫苗。衛生局已安排採集部分患病院友和學生的呼吸道樣本送檢,兒童中心及學校已加強清潔消毒和保持室內空氣流通等感染控制措施,及嚴格執行患病院友及員工隔離、患病學生及員工不能上學的規定。 衛生局提醒巿民,為減少患上流感或其他上呼吸道傳染性疾病,應採取以下措施:
1. 確保自己及家人睡眠充足,飲食均衡以及勤做運動;
2. 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勤手洗;
3. 打噴嚏或咳嗽時應掩着口鼻,用紙巾包好痰涎及分泌物,放入有蓋的垃圾桶內,及儘快洗手;
4. 保持空氣流通及良好的環境衞生;
5. 凡有感冒病徵、需要照顧病人及進入醫院及診所的人士,都應戴上口罩;
6. 如有不適,應立即就診及留在家中休息。
有關詳情可查閱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vaccine/)或致電熱線電話28 700 800。


衛生局接獲1宗腸病毒群集性感染報告

衛生局今日(6月17日)接獲一間托兒所出現腸病毒群集性感染的報告。有關托兒所是位於氹仔布拉干薩街的童真托兒所C2班,累計3名學童出現手足口病徵。所有病童病情較輕,無住院,無出現神經系統異常症狀或其他嚴重併發症的個案。衛生局現正採集樣本進行檢測,並已指導托兒所進行全面清潔消毒等感染控制措施。 衛生局強調,大部分腸病毒感染個案可自行痊癒,但少數病人可能出現致命的併發症。衛生局呼籲家長、學生和學校、托兒所、院舍工作人員採取下列措施,預防腸病毒感染: 個人:
 洗手: 接觸眼、鼻、口前,以及飯前、如廁後及處理完嬰兒的尿片或其他污穢物後要洗手;
 呼吸道禮儀: 打噴嚏或咳嗽時應用紙巾掩住口鼻,並小心處理口鼻排出的分泌物;
 減少接觸: 避免前往人多擠迫、空氣流通情況欠佳的公眾地方;
 增強抵抗力: 均衡飲食、足夠的水分、適量運動、充足休息,避免過度疲勞和避免吸煙,以增強抵抗力;
 及時就醫: 若有發燒及出現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的症狀,應盡快找醫生診治,特別是症狀嚴重時。 學校和院舍:
 環境衛生: 確保室內有足夠的新鮮空氣,經常用1:100漂白水稀釋液清潔 桌椅、玩具和1米以下的牆身等兒童容易接觸的地方;
 病人暫停上學入托: 留意員工和兒童患病情況,有發熱或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症狀的學童或員工應暫停上學或上班;
 及時通報: 如兒童或員工有不尋常的集體患病情況,應立即通報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電話: 28533525,傳真: 28533524)及社會工作局或教育暨青年局。


沙特阿拉伯再確診3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衛生局呼籲前線醫務人員和巿民警惕

沙特阿拉伯衛生部門6月15日證實該國再確診3例新型冠狀病毒(中東呼吸綜合徵冠狀病毒)感染病例。衛生局呼籲前線醫務人員保持警惕,居民外遊時應注意個人衛生和食物衛生,避免到當地醫院或接觸當地患病的人士。 根據公佈的資料,新確診病例的其中2例為45歲男性和68歲女性,患有慢性疾病,病情危重,2人居於沙特阿拉伯麥加地區;第3例為46歲男性,居於沙特阿拉伯Riyadh地區,經治療無效死亡。暫時未清楚有關病例與早前發生在沙特阿拉伯東部新型冠狀病毒群集感染爆發是否有關聯,沙特阿拉伯衛生部門的調查工作仍在進行。 至今,全球錄得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個案增加至61例,其中34例死亡。受影響的中東國家包括沙特阿拉伯、卡塔爾、約旦和阿聯酋。法國、德國、英國、突尼西亞和意大利亦有病例報告,這些病例都和中東國家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目前的資料顯示,該病毒可通過密切接觸傳染。 衛生局表示,自首次收到世界衛生組織的通報起,已加強對不明原因肺炎和群集性呼吸道感染的監測,至今未見任何異常。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早期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但病情會迅速惡化。免疫力較怟的慢性病患者和老人較易感染,且症狀可能不典型。衛生局提醒前線醫務人員注意保持警惕,特別是來自或曾前往中東旅行的人士,及時通報可疑病例,並採取相應的感染控制措施;居民外遊特別是前往中東地區時應注意個人衛生和食物衛生,避免到當地區院或接觸當地患病的人士,及避免接觸動物。外遊回澳後如有不適,應及早就醫,並向醫生詳述旅行史。有關中東呼吸綜合徵冠狀病毒的詳細資料,可查閱衛生局網站(中文http://www.ssm.gov.mo/portal/csr/ch/main.aspx,葡文http://www.ssm.gov.mo/Portal/csr/pt/main.aspx) 或致電衛生局熱線28700800查詢。


房屋局舉辦《房地產中介業務法》說明會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即將於7月1日起生效,為向業界及公眾說明該法案之主要內容,以及房地產中介業務者須注意事項,房屋局已於6月14日及17日舉行了共兩場《房地產中介業務法》說明會,合共約550人出席。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目的是讓業界朝向更專業,及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於7月1日起僅持有有效准照之房地產中介人及經紀才能從事相關業務。房屋局作為具房地產中介業務範疇的主管實體將會根據《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的相關規定履行監察職能。 為向業界介紹房地產中介業務法之主要內容,以及從業期間須注意事項,房屋局於6月14日假旅遊活動中心一樓舉行《房地產中介業務法》說明會業界專場,並於6月17日在房屋局舉行《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公眾說明會,合共約550人出席。 會上,有與會者關心房地產中介人之商業營業場所,房屋局重申,商業營業場所必須設於作商業、服務、寫字樓或從事自由職業用途的不動產內,不可設於工業或住宅用途的不動產內。一般情況下,房屋局會透過商業登記證明、營業稅開業申報證明文件、物業登記證明文件、物業登記證明等文件審查有關場所是否符合《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所指的"商業營業場所"的規定。 房屋局自4月3日開始接受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及房地產中介人臨時准照的申請,截至6月14日共收到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申請有3,966宗,已獲批准2,956宗;而收到房地產中介人臨時准照申請有1,356宗,當中屬自然人商業企業主申請有954宗,已批549宗;屬公司申請有402宗,已批148宗。 在房地產中介人臨時准照申請中,涉及非法律規定用途之商業營業場所的個案有89宗,根據其提供的物業登記證明文件所顯示之土地用途分別為屬於都市用地24宗、附屬部門2宗、農用地2宗、停車場1宗、居住46宗、工場1宗、工業7宗、廠房6宗。 關於都市用地的個案,房屋局呼籲當事人可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查詢及申請更改土地用途之內容與手續。 兩場說明會由房屋局局長譚光民、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黃翰寧、房屋局法律事務處任利凌處長、房屋局房地產中介事務小組職務主管李寶儀及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高級技術員鄭錫林出席並作介紹,及回答與會者之提問。 同時,房屋局在會上派發了《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法律簡介、房地產中介人須知、市民須知、房地產中介合同參考本,有關資料將會上載至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內供查閱。 房屋局現正按序加緊跟進審核申請的工作,並提醒申請人須交齊相關法律規定的各項文件才可獲批准臨時准照,而已接獲通知補交文件的申請人應及早補交以便審批。 房屋局會發出信函通知獲批准之臨時准照申請者前往相關銀行繳交費用後,連同信函以及遞交臨時准照申請後由房屋局發出的申請收據,於辦公時間前往俾利喇街望賢樓地下之辦事處領取臨時准照。 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及房地產中介人臨時准照申請期限至6月底,由於6月29、30日為星期六、日,故6月28日為申請最後一個政府辦公日,房屋局呼籲有意申請有關臨時准照者須留意截止日期,盡快遞交申請,申請時應謹慎填妥申請表格及交齊各項所需之文件,而於房屋局網頁上亦上載了申請所需文件之資料及填寫表格之範本供參考,而遞交申請表可前往位於青洲之房屋局辦理。


路環鄰近田畔街項目仍在審批尚未動工

對於今日有市民言論指路環一處正在施工的地盤為田畔街項目偷步興建,土地工務運輸局澄清,該施工地段進行中的工程為"路環崗頂傳染病康復中心改建及擴建工程",地處崗頂馬路;至於路環鄰近田畔街項目仍在審批中。 "路環崗頂傳染病康復中心改建及擴建工程"於2012年7月公開招標,土地工務運輸局並於2013年2月完成判給,同年3月動工興建,預計在2015年3月竣工。 有關工程位於路環高頂馬路,是在先前的路環傳染病康復中心原址範圍內進行興建。考慮到路環自然環境,局方要求承建商在進行地基工程時必須採取較環保的鑽孔樁,從而減少對周邊環境的污染,現時該工程仍處於地基建設的階段。 政府對路環崗頂傳染病康復中心進行改建及擴建,主要目的是由於現時本澳尚未有足夠的高度傳染病隔離病床,而現時仁伯爵綜合醫院受條件所限,未能滿足傳染病隔離的安全標準,由於路環的傳染病康復中心已不足以應付傳染病的收治。為此衛生局計劃改建及擴建路環高頂傳染病康復中心為臨時傳染病防治中心,並待日後的專科大樓落成後,題述中心將調整為康復中心用途,並作為後備傳染病隔離用途。 該項目位於路環高頂馬路,地段面積約3,406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為12,960平方米。工程完成後約提供60個單床位的獨立病房,主要集中分佈於4樓至6樓,每層各有隔離病房20間,室內停車場設於3樓,可提供26個汽車車位及10個電單車車位,其餘樓層將安排為員工工作室、飯堂、化驗室、機電設備房及各類設施等等。 至於路環鄰近田畔街項目,局方重申,該項目仍在審批中,尚未發出任何工程准照。


行政長官悼念莫慶恩神父

行政長官崔世安今(17)日對莫慶恩神父的逝世表示沉痛的哀悼。 莫慶恩神父畢生致力於慈善事業,特別是救助收容無家可歸的弱者。莫慶恩神父生前親善土生葡人社群,曾獲諸多榮譽,成為不可磨滅的利他主義精神的楷模,為澳門和世人所稱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