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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為業界舉辦針對性的培訓工作坊

澳門特區政府旅遊局與旅遊業相關協會探討業界培訓需要,經評估後舉辦針對性的旅遊業界培訓工作坊,教授導遊及旅行社主任或經理專業技能,以提升服務質素及工作效能,鞏固澳門旅遊城市形象。 旅遊局舉辦兩場「應付不滿意顧客技巧 ─ 導遊專業人員工作坊」,每次為期兩天的工作坊分別於5月27、29日及6月3、5日舉行,內容包括專業導遊所扮演的角色及職責、專業條件的要求、不滿意顧客的起因、顧客投訴實例研究及應付顧客投訴角色演出等。工作坊目標為讓現職導遊確定導遊鞏固澳門旅遊城市形象的角色、複習專業導遊技能以及應用行為科學和人際關係技巧。 另外,首場「有效旅行社督導管理工作坊」亦於上述期間舉行,為期四天的工作坊內容包括旅行社主任/經理所扮演角色及職責、有效顧客服務技能、有效時間管理、培訓高效能的員工及高效團隊成功因素等。第二場工作坊於5月28、30日及6月4、6日舉行。旅遊局鼓勵旅行社主任或經理參加工作坊,掌握有效溝通技能並提升員工工作效能,從而建立高效團隊及發揮凝聚力。 工作坊導師由擁有超過二十年澳門旅遊業培訓經驗的國際企業管理顧問公司(Chow & Associates)行政總裁擔任,以簡短演講、小組討論及錄影帶鑑賞等方式授課。 旅遊局曾舉辦多次零售業培訓工作坊,期望透過舉辦不同業界培訓活動,促進及協調旅遊業界之專業技術培訓,以持續改善服務質素,合力打造澳門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


房屋局與議員及多名地產業界人士會面

房屋局今(27日)與立法會議員麥瑞權及數十名地產業界人士舉行會議,聆聽相關人士對於《房地產中介業務法》之意見及建議,尤其對於商業營業場所須設於作商業、服務、寫字樓或從事自由職業用途的不動產內,房屋局代表呼籲與會者儘快提交足夠的資料及情況說明,以助房屋局按每個個案逐一分析,依法處理。 房屋局譚光民局長及法律事務處任利凌處長今(27日)與立法會議員麥瑞權及數十名地產業界人士會面。有與會者查詢商業營業場所的開設條件,尤其對於設於住宅,工業廠房或非商業用途之場所,是否符合《房地產中介業務法》中有關"商業營業場所"之規定。 房屋局代表表示,根據該法律第17條第1款的規定,商業營業場必須設於作商業、服務、寫字樓或從事自由職業用途的不動產內,不可設於工業或住宅用途的不動產內。一般情況下,會透過商業登記證明、營業稅開業申報證明文件、物業登記證明等文件審查有關場所是否符合《房地產中介業務法》中所指的"商業營業場所"的規定。 房屋局並呼籲相關人士儘快提交足夠的資料及情況說明,以助房屋局按每個個案逐一分析,依法處理。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將於今年7月1日起生效,屆時僅具備有效准照的房地產中介人及房地產經紀方可從事有關業務。為使類似房地產中介業務的經紀或中介人能在法律生效後無間斷從事相關業務,業界及其從業員可於6月份前向房屋局申請臨時准照及商業營業場所說明書,以便在該法律生效後繼續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 截至本月21日,房屋局累計收到約760宗房地產中介商業營業場所說明書申請,約120宗申請已完成核准工作並陸續發出繳款及領證通知書,其餘申請亦正按序處理。


下環街周三起實施有限度通車

因新建大廈接駁地下管線,下環街近順成大廈路段將於周三(29日)上午10時起實施有限度通車。為避免道路重覆開掘,工程將同時進行水、電及電訊管網的接駁工作。期間,禁止車身長度起過7米及高度超過3米的車輛經李加祿街駛入下環街,相關車輛駕駛者可使用河邊新街往媽閣方向行駛。為期約15日。 交通事務局呼籲市民和駕駛者留意上述臨時交通安排,並遵守路上所設置的臨時交通標誌及服從警員指揮,如欲了解詳情,可登入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或交通地理資訊網traffic.gis.gov.mo瀏覽。


“文化遺產‧文學風景” 盧九公園賞楹聯導賞活動受歡迎

由文化局及澳門文物大使協會合辦的"文化遺產.文學風景"導賞活動,上周日(五月二十六日)假盧廉若花園首次舉行。活動邀請鄧景濱教授擔任導賞嘉賓,透過互動的方式,從文字學、歷史、楹聯格律、內容以及作者生平等方面,結合現場實景講解,豐富了參加者的文學知識,增進其對澳門景點盧廉若花園的認識。 是次首度在盧廉若花園舉行的楹聯導賞,活動當日雖然天氣欠佳,仍無損參加者的熱情。有參加者帶著紙筆,邊聽導賞嘉賓鄧景濱教授講解邊做筆記,讓導賞團彷彿成了一次校外活動課。鄧景濱教授對澳門名勝景點楹聯素有研究,此次親臨導賞,他先從盧廉若之父盧九的原名"盧耇"開始介紹,再將園內各副楹聯逐一講解;並從文字入手,碰到楹聯中難以辨認的篆書字體時,會從文字訓詁學的角度解釋字辭源流演變;同時講解對聯寫作知識、其內容與園內環境的關係,旁涉楹聯作者或題字者的生平,在生動活潑的對話氛圍中,讓參加者飽享一頓豐盛的文學大餐。其中一位旅居澳門二十多年的日籍女士參加者興致勃勃地全程參與,更不時向工作人員查詢某字的寫法,其對楹聯文化的熱愛令人感動。 為推廣蘊藏在澳門文物景點中的文學遺產,增加大眾對文學和文化遺產的認識,文化局與澳門文物大使協會將於五月至七月期間分別假盧廉若花園及媽閣廟舉行共六場"文化遺產.文學風景"導賞活動。首場活動順利舉行後,其他導賞活動場次還包括六月二十三日及七月七日上午十時至十一時半舉行"盧廉若花園楹聯導賞",六月十六日、三十日及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至十一時半舉行"媽閣廟摩崖石刻導賞",費用全免。有興趣的市民可瀏覽文化局網站(www.icm.gov.mo)或澳門文物大使協會網站(www.mhaa.org.mo),並於即日起透過澳門文物大使協會網站作線上報名,每團以十五人為限,額滿即止。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六二三八六四四一或電郵至info@mhaa.org.mo。


行政長官:認真檢討暴雨應急機制

特區政府高度關注連場暴雨產生的水浸問題。行政長官崔世安已指示運輸工務司和社會文化司,使其屬下部門完善應急機制、暴雨訊息發布機制,檢視路氹區渠網容量荷載、加大擴容能力,以及完善暴雨警告信號下當局所採取的措施。 行政長官崔世安今(27)日向記者表示,上周末經與運輸工務司司長開會,聽取其就上述問題的報告、研究和意見。特區政府將展開幾項工作,第一,批示運輸工務司司長統籌各部門,檢視路氹區在發展過程中尤其因居住人口和綜合項目大量增加,其下水道系統的容量荷載;另一方面研究在水浸嚴重的地點加大擴容能力,然而,政府將按輕重緩急有序鋪開相關工作;第二,特區政府將重新檢測暴雨期間實施一系列應急機制,指示部門必須顧及廣大居民的安全問題;第三,已批示運輸工務司司長,認真檢討和設法支持受水浸影響的部分中小企和商戶。 就暴雨期間學生上學問題,崔世安指出,經與社會文司司長討論後,認為須檢討第68/2010號批示,並批示教育暨青年局及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共同研究預測、預警和發布機制。 他強調,當局發出暴雨警告的時間非常關鍵,基於居民安全理由及考慮到整個城市運作,政府期望日後在早上遇到暴雨天氣時,能於七時前透過傳媒及網絡向市民公布暴雨警告信號。 行政長官又稱,政府多個部門以往就氣象訊息發布機制已作多次研究,過往雖曾出現「學生在晴朗的一天不用上學」的情況,但政府平衡利害後,認為把學生的安全放在首位最為重要,日後亦必定會就發布機制再作檢討。


審計署公佈《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

審計署公佈《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發現交通事務局作為執行及監察「新巴士服務模式」的實體,對巴士服務班次監督、巴士服務費結算支付程序、巴士現金車資監督,以及車輛環保標準要求等環節的執行和監察工作均未如理想,對於《承投規則》內所訂定的車輛規格要求亦未盡完善,影響「新巴士服務模式」的推行成效。 審計報告指出,《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從2011年8月至2018年7月的判給總金額達47.76億澳門元,有關公帑支出是否用得其所,達到改善巴士服務的目的,備受社會關注。是次審計工作主要審查交通事務局在2011年8月至2013年1月對該項工作的執行及監察情況,報告亦列出審計署在交通事務局進行實地審查計時所提供的最新資料,以探討交通事務局是否已適當履行其監督職責。 審計署審查了交通事務局於2011年8月至2012年9月期間對巴士班次頻率的監督情況,該局表示由於無線射頻監察系統未能顯示巴士的確切離站時間,故主要透過派員抽查方式監察發車情況,該局又稱新模式自2011年8月運作1年後,各巴士公司的發車情況已能符合《承投規則》的要求。但根據審計署抽查其中10條涉及服務金額最大的路線資料顯示,當中有9條路線未有按照各相應時段所要求的班次頻率發車,尖峰時間長期發車不足,部份路線的實際發車班次只達到要求的65%。此外,其中6條路線即使尖峰時間發車不足,但由於離峰時間大量增發,故仍能滿足《承投規則》內有關班次總量的要求,甚至超出了所規定要求的數量。對此,交通事務局雖於2012年10月審計工作進行期間對無線射頻監察系統進行完善,但依然只以抽查形式對某時段的發車情況進行監察,未能適時察覺尖峰時間長期發車不足,在離峰時間大量發車以補足班次總量的情況,顯示局方對於"班次頻率"的監察存有不足,無法確保獲判給公司按照《承投規則》提供服務。 在關於巴士服務費的結算程序審查中,發現部份班次未能符合《承投規則》的結算要求,但由於局方未有按照監督機制貫徹執行,故未能適時發現有關情況並作出跟進,而對有關班次作出了支付。此外,有營運車輛於同一日內不斷行駛多個班次,卻完全沒有電子及現金票收記錄,但由於有關班次已按既定路線行駛,最終仍被局方確認為可作支付的"正常班次"。交通事務局僅以巴士班次是否按既定路線行駛,作為服務確認的主要依據,而未有對乘客資料等其他數據作一併考慮,顯示局方對於服務確認的方法有待完善,否則難以確保所申報的班次已確切提供了服務。 報告又指交通事務局在核實巴士班次數量的過程中,只就總量作出關注,而未有具體核實每一台營運車輛所申報的服務班次是否具有相應的服務記錄,導致部份獲支付的班次,實際上並沒有有關班次的出車記錄,欠缺合理支付依據。有關的結算行為欠缺正當性,亦構成浪費公帑的風險。 關於現金車資的監督,根據《承投規則》第III.ii部份第7點,巴士票款全數屬特區政府所有。審計署抽查了其中兩天巴士現金票款的處理情況,卻發現連續兩天同一台營運車輛均未有將"錢箱"交回,存在遺失現金票款的風險。當審計署指出有關情況後,交通事務局表示因人手不足,而現金票款收入金額不大為由,只以抽查方式監管票款錢箱,在審計發現上述情況後亦未有向巴士公司作出了解,而且回覆審計署的資料亦與實際情況不符,例如交通事務局表示有關車輛於該兩天只提供了3小時16分鐘的服務,故懷疑因營運時間短沒有現金票款而未有將錢箱交回。但審計署發現有關車輛實際上提供了超過10小時、12個班次的服務。雖然局方在審計期間已制訂了改善措施,但有關措施只是對"票款收入總表"內每一錢箱的金額進行累計加總工作,未能有效監察是否存在漏報錢箱的情況,無法確保收回所有現金票款,更未有妥善履行監察票款收入的職責。報告特別指出,對於收入和開支的監察,公共部門應努力確保其合法性和完整性,不論金額多少亦應嚴肅處理,故此不應該亦不可能因為金額的大小而在相關的工作上有所疏漏。再者,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合共13個月的票款收入超過292 347 726澳門元,其中現金票款佔21.06%,達61 556 010澳門元,即每月的平均現金票款為4 735 078澳門元,金額實際不低,更應做好監管工作。 審計署又發現交通事務局在長達7年的《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合同中,只要求獲判給商所採購的營運車輛必須符合歐III排放標準,明顯落後於國際上的主流要求,錯過了借新模式的推行而跟進國際環保趨勢的時機。此外,交通事務局未有保存工作過程中曾參考的文件資料,未能讓其監督實體或第三方判斷訂定有關標準之合理性。 報告就上述問題向交通事務局提出7項改善建議,並在綜合評論中指出,巴士服務改革與市民的日常出行息息相關,其判給合同所涉及的金額龐大,透過是次審查可見交通事務局的管理及監督工作未如理想,促請該局妥善履行其受託管理責任,妥善執行監管工作,以確保能有效解決市民「搭車難」問題,使相關資源獲妥善運用。報告建議交通事務局應同時就合同條款及管理措施一併作出審視,倘有需要,應從根本作出完善,以確保所投入的大量公帑資源,能真正達到改善公交服務質素的目的。 報告較早前已呈送行政長官,公眾可於審計署網站(http://www.ca.gov.mo)下載報告全文,或於明(28)日辦公時間到本署免費索閱。


澳門視覺藝術年展月杪開幕 展本地藝術家中國書畫創作

文化局《二零一三年澳門視覺藝術年展—中國書畫類創作》將於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五)下午六時半在南灣舊法院大樓舉行開幕儀式。是次展覽為第二十四屆澳門藝術節活動之一,澳門視覺藝術年展每年為本地藝術家搭建展示才華的平台,展出富本土特色的藝術作品。 本年度澳門視覺藝術年展有別於以往,以中國書畫、篆刻及以各種媒體呈現之實驗水墨類作品為主要展覽項目,於去年十月開始進行公開作品徵集,共二百八十多件作品參加徵集活動。展覽由五位來自不同地方和專業領域的資深中國書畫藝術為擔任評審委員,經過認真討論後,挑選出八十一件/套入選展覽作品,其中十件獲本年度視覺藝術年展"優秀作品"的作品包括:何來成《無名氏春夏秋冬四季》、李惠華《三人組》、李德勝《小城記憶》、洪冽《繁華之外》、曾國明《大乘氣象》、葉杰豪《文天祥正氣歌》、廖文暢《唐詩畫意》、劉玲菱《不知清與濁》、譚植桓《張家界煙雨》、蘇沛權《一束花》。 澳門視覺藝術年展歷年來獲得藝術家熱烈的迴響與支持,匯聚本地熱愛創作的藝術家,展示富本土特色的藝術作品,期望能通過觀摩、展示和交流,推動本地藝術發展。《二零一三年澳門視覺藝術年展—中國書畫類創作》於南灣舊法院大樓舉行,展期由六月一日至八月十一日,開放時間為上午十時至下午七時,免費入場,歡迎居民到來欣賞本地藝術家的創作。


打擊非法工作行動二零一三年四月份統計資料

本年度四份,治安警察局及勞工事務局打擊非法工作行動的統計資料如下:
在本局獨自採取的打擊行動中,巡查了402 個地點,其中3個地點由勞工事務局轉介,共查獲14名非法工作者。 在勞工事務局獨自採取的打擊行動中,共巡查了16個地點,查獲1名非法工作者。
另外,在本局聯同勞工事務局採取的聯合打擊行動中,共巡查了3個地點,查獲3名非法工作者。 上述巡查地點包括建築地盤、私人樓宇、商業場所及工業場所等地方。


《國際司法互助》工作坊

由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辦、屬第二期歐盟與澳門在法律範疇合作項目之一的《國際司法互助》工作坊,將於5月30日下午3時至7時,假座冼星海大馬路文化中心一樓會議廳舉行。
是次工作坊的主講嘉賓有:
1. 英國政府嚴重欺詐案辦公室檢控諮詢小組成員及御用大律師John Hardy先生,QC;
2. 歐洲司法培訓網絡Luis da Silva Pereira秘書長;
3. 法國司法部,巴黎地區法院Tania Jewczuk法官。
工作坊以葡語及英語進行,輔以廣東話及葡語即時傳譯,主要探討下列議題:
A. 現今世界的引渡;
B. 關於歐盟理事會第2201-2003-EC號條例的判決的承認和執行(婚姻案件和父母責任案件);
C. 論國際民商事司法互助的互惠原則。
包括是次工作坊在內的第二期歐盟與澳門在法律範疇的合作項目以"鞏固澳門的法律制度"為目標,該項目將持續至2013年12月。 合作項目的執行和協調工作由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負責,並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多個不同實體及公共部門負責主辦,包括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法務局、經濟局、財政局以及歐洲研究學會。


二零一三年二月至四月就業調查結果

統計暨普查局就業調查結果顯示,今年2月至4月失業率為1.9%,與上一期(1月至3月)持平;就業不足率為0.8%,上升0.1個百分點。 勞動人口共35.94萬人,勞動力參與率為71.8%;其中就業人口達35.24萬人,較上一期增加600人。按行業分析,博彩業和零售業的就業人數增加,飲食業則有所減少。 失業人口為7,000人,較上一期增加200人;尋找第一份工的新增勞動力佔總失業人口4.2%,下降2.0個百分點。 與去年同期比較,勞動力參與率及失業率分別下降0.6及0.1個百分點,就業不足率則與去年同期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