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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水小組上電台節目 就新水價機制與公眾交流
特區政府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下稱小組)現正就“自來水價格機制諮詢方案”進行公開諮詢,為廣泛聽取民意,小組組長、港務局局長黃穗文以及小組成員、港務局處長黃文濤今(2)早應澳門電台邀請出席電台時事節目,進一步向公眾講解《澳門節水規劃大綱》(下稱《大綱》)以及“自來水價格機制諮詢方案”內容,並即場與公眾就諮詢方案積極交換意見。 水價偏低致社會忽視水資源價值 黃穗文表示,《大綱》已正式出台,確立未來十五年澳門特區的水資源管理和發展路向。小組今後將按照《大綱》內的八項「開源、節流」方針逐步開展水資源管理的相關工作,包括“開發再生水源”、 “增大蓄水庫容”、 “普及節水器具”和“重建水價機制”等。小組委託澳門理工學院於3月份就居民和商戶的用水習慣進行了問卷調查,結果顯示現時水價偏低,8成受訪者有「用水不知價」的情況,說明社會忽視了水資源的價值。小組早前並委託了珠江水利科學研究院進行「自來水價格機制研究」,報告指出澳門現行的單一水價不利於節水,國內外許多城市已實施階梯式或分類式水價機制,該院亦提供了適合澳門應用的可行性水價機制方案。小組參考了上述研究成果後制定“自來水價格機制諮詢方案”。 小組與市民就新水價機制交換意見 有聽眾贊同調整水價機有助於推動社會各界節約用水,但建議以減價形式鼓勵節水。黃穗文表示相關研究報告指出,澳門現時的水價未能反映水資源的真實價值和珍貴程度。特區政府每年均對澳門用水進行補貼,而且特區政府向內地購買原水,但內地原水價格逐年攀升,令澳門的水價亦有調升壓力,若減價就不能體現「用者自付」原則。她又表示,澳門近年受日益嚴重的鹹潮威脅,淡水資源得來不易,澳門社會各界應積極節水,以回饋中央政府和上游地區在水資源短缺時亦保障對澳供水安全。 對於有聽眾質疑新水價機制是增加水費,與供水公司利益輸送。黃穗文澄清,新水價機制增加的水費不會成為供水公司利益。特區政府將向內地直接購買原水,再向供水公司收取水資源費,已有有效的機制保障不會因此而令供水公司增加收入。黃穗文又強調,水價機制是節水的經濟手段,並非單純加價,而且超過5成家居用戶的水費不受影響甚至有可能減少,家居用水的第一、二、三階梯水價亦低於現時全成本水價,即全澳居民用戶的水費在調整後仍享有政府補貼。 有聽眾建議非家居用水亦採取階梯式水價,黃穗文指出,在研究制定諮詢方案時亦曾考慮將非家居用水實施階梯式水價,但經參考國內外城市的實況,絕少會在非家居用水方面實施階梯式收費,因為每個行業都有不同的用水特點,若單憑用水量按階級計算收費並不適當。 對於聽眾建議回收酒店中水以及化淡海水用作沖廁,黃穗文指出本澳現時已有環保酒店採用中水循環系統,在《大綱》中亦有提出研究海水化淡利用,但由於澳門和珠海的地理環境與香港不一樣,澳門和珠海的海水含沙量多,若要化淡不僅成本高昂,在處理技術上亦有困難。然而小組現已開展再生水利用的研究,其中橫琴澳門大學新校區以及石排灣公共房屋等新城市會舖設雙管網,逐步試行應用再生水,如試行情況理想會考慮推行至將來的新填海區。 黃穗文在節目結束後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為了擴大本澳的蓄水庫容,提高自給自足能力,小組已開展修復九澳水庫及黑沙水庫的重新啟用計劃,小組現已委託科研單位就加固水庫、連通九澳水庫及石排灣水庫等作前期分析,待有研究結果後方動工,估計工程完成後,本澳的淡水總庫容可增加一倍,連同山體雨水收集系統,預計在2025年,淡水總庫容可增至567萬立方米。 小組週日辦介紹會廣納民意 小組推出“自來水價格機制諮詢方案”,目標是建立一個合理而有效推動社會各界節約用水的新水價機制。小組期望透過諮詢廣納社會各階層的意見,聽取公眾對諮詢方案的意見以及互相交流,從而完善有關方案,務求在達成全民共識之下推行新水價機制,為構建澳門成為節水型社會奠定基礎。 “自來水價格機制諮詢方案”諮詢期至7月30日,期間小組會舉辦多場介紹會進一步加深公眾對“自來水價格機制諮詢方案”的認識和了解,為社會大眾提供一個意見交流平台,令特區政府最終實施的新水價機制方案更符合民意和有效推動節水。小組將於週日(7月4日)在氹仔花城公園旁的休憩區舉行公眾介紹會,歡迎市民出席;另將於7月11日假文化中心舉行團體介紹會,屆時會邀請本澳社團、商會及業界人士出席,聽取不同階層人士的聲音;其後7月18日在祐漢公園繼續舉行公眾介紹會,向更多市民介紹“自來水價格機制諮詢方案”。 市民如欲了解更多“自來水價格機制諮詢方案”的相關資料,可瀏覽小組網頁(http://www.marine.gov.mo/waterconservation)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9882422或89882423查詢。小組歡迎市民透過小組網頁、電郵(water_conservation@marine.gov.mo)、傳真(28511986)或郵寄(澳門郵政信箱47號)等方式發表意見,共同為構建節水型社會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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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廈平民新邨」重建 提供不少於750個社屋單位

為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完善望廈社區的交通配套,加大社會房屋供應,特區政府將啟動「望廈平民新邨」重建計劃,興建集公共巴士轉乘站、公眾停車場、綠化休憩設施及不少於750個單位的社屋大樓,藉此優化社區的居住環境,改善居民的生活質素。 落實增加公共房屋之供應量是特區政府在跟進公共房屋工作上的努力方向。為實現有關承諾,特區政府正從多方面作出努力,包括尋求各種可行方案,加快興建公共房屋,以期有序地推進於2012年底分階段興建、落成19,000個公屋單位。 位於慕拉士大馬路、俾利喇街及黑沙環斜路之望廈平民新邨,始建於上世紀八十年代,提供650個社屋單位。目前,建築物已出現老化現象,部份單位內出現滲漏水、石屎剝落等問題,需要定期進行維修保養,為此,政府決定將望廈平民新邨納入重建規劃,以期善用土地資源,增建更多社屋單位及社區設施,以協助弱勢社群解決居住困難。 增設巴士轉乘站、公共停車場 重建後的望廈社屋,樓高37層,由裙樓及兩座塔樓組成,共提供不少於750個社屋單位。新建的社屋大樓的佔地總面積約7,400平方米,設有公共巴士轉乘站,社會設施,綠化休憩設施及公共停車場。為回應未來社區人口的增加,新建的望廈社屋地面層將設有公共巴士轉乘站,提升區內交通疏導能力,滿足居民未來的出行需要;地下三層將設為公共停車場,提供不少於500個車位,紓緩區內的泊車需求,此外,1至3樓將為社會設施,提供不同類型的支援服務,4樓則為綠化休憩設施。 揀樓排序 公開抽籤 現時,望廈平民新邨共有551個社屋家團,合共1,648人居住,其中約有154戶為65歲或以上長者,部份為獨居長者。為了讓租戶更清楚調遷過程及相關安排,房屋局於6月中舉辦調遷說明會,並向所有租戶發出家團資料及調遷意願申報表。為公平起見,將由房屋局邀請的代表公開抽籤,制定望廈平民新邨租戶揀樓排序名單,65歲或以上的長者家團、殘障人士及精神病患者家團可獲優先,其後按排序名單序號約見租戶揀選單位。 以原區安置為主 望廈平民新邨租戶主要調遷地點為提供588個單位的「望廈社屋第一期」,預計9月起分階段搬遷。現居住於望廈平民新邨的1至2人家團共230個,而新建的望廈社屋第一期將提供308個一房一廳單位,故有足夠的單位讓望廈平民新邨內的獨居長者或長者夫婦原區安置;惟因原區三房一廳的單位稍為不足,故部份家團需要選擇其他區域的新建社屋,如筷子基社屋或青洲社屋。 考慮到部份租戶在搬遷上的困難,房屋局將與社團協調組織義工予以協助;倘為老弱無依者及有特別困難的租戶,可向房屋局提出,一般租戶須自行搬遷。 房屋局、土地工務運輸局、建設發展辦公室及體育發展局今天(2日)舉行聯合記者會,由房屋局局長譚光民、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體育發展局設施管理廳廳長劉楚遠、房屋局房屋監管處處長伍祿梅及建設發展辦公室馬文俊建築師介紹重建項目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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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非本地區居民」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
為方便在澳門工作或就讀的非本地區居民出入境,自2010年7月5日早上11時起,持有效「非本地勞工身份咭」之人士及其家屬,或持有效「逗留的特別許可」之學生,可於下列指定地點和時間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完成有關手續後,憑有效的旅行證件,即可使用關閘邊境大樓及外港客運碼頭的自助過關通道辦理出入境手續。已辦理或未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的「非本地勞工身份咭」或「逗留的特別許可」之持有人仍可使用傳統通道辦理出入境手續。 此外,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之人士,須注意以下事項:
1) 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時,需出示有效之旅行證件並連同「非本地勞工身份咭」或「逗留的特別許可」,而旅行證件需與辦理的「非本地勞工身份咭」或「逗留的特別許可」之證件相同;
2) 倘屬續期之「非本地勞工身份咭」,應出示已繳費之收據;
3) 年齡介乎11歲至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需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辦理。 符合上述要求及有意使用自助過關通道辦理出入境手續的非本地居民,可於下列三個指定地點和時間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而首日(即本月5日)辦理登記手續時間為早上11時至晚上11時,敬請留意。 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之地點和時間
地點 時間
外港客運碼頭邊境站警司處(入境大堂) 由早上8時至晚上12時
氹仔臨時客運碼頭邊境站警司處(入境大堂) 由早上8時至晚上12時
關閘邊境站警司處(出境大堂) 由早上9時至晚上11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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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務局將適時公佈航線消息
港務局局長黃穗文指出,現時有多條海上航線正在籌備當中,港務局將密切留意各船公司的進度,並會適時公佈有關的航線情況。 黃穗文在出席電台節目時被問及各海上航線的準備情況時表示,在14條新批出的航線中,目前有5條已投入營運,而另有多條航線正在籌備當中。 黃穗文指出,特區政府已批准相關的船公司在澳門營運有關的新海上客運航線。然而,不排除有個別船公司的新航線尚未取得另一航點主管機關的開通許可。港務局將密切留意各船公司的籌備進度,並會適時公佈最新情況。 港務局於本年1月14日按照《海上客運》行政法規,向五間具備營運要件的公司發出定期海上客運准照及相應的海上航線許可,營運公司須於180日內開始經營有關航線,否則其所持有的定期海上客運准照或海上航線許可將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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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每月發放幸運博彩毛收入數據
博彩監察協調局由本月起,於官方網址www.dicj.gov.mo每月定期上載「每月幸運博彩毛收入」數據。一般情況下,當月數據將於翌月的第三個工作天前完成上載。其他博彩資料及數據更新則繼續按原來的季度形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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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關注居民住房需求
房屋局局長譚光民回覆立法議員何潤生的三份書面質詢時指出,特區政府高度重視居民的住房需求,從多方面,透過多項措施有效地解決居民的置業問題。 譚光民表示,政府將試點推出一幅面積達三萬平方呎的土地,以公開拍賣形式推出市場,並在競投條件上設定多項規範及要求,包括限定細面積單位的興建比率,動工、興建、落成、銷售等程序設定時間規限;同時,亦透過工廈轉變用途措施,增加居住單位。 同時,當局現正對閒置土地的數量及具體狀況進行深入分析,並按其不遵守批給合同的程度及嚴重性分類,先研究嚴重違反的個案,尤其批給期限即將屆滿、長期拖欠溢價金及從沒展開土地利用工程的個案作出處理。對於獲批給土地而長期無理不發展的情況,不排除採取宣告土地批給失效等手段作懲處。同時,亦正研究加大閒置土地的罰金,考慮將罰金與溢價金掛鈎,增加閒置土地的成本,促使發展商依時進行土地利用。 另外, 當局正對經濟房屋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其中包括經濟房屋的准入及退場機制,申請人年齡下限、在澳居住年期、一定年期內不得擁有私人物業、每月總收入上下限及資産淨值限額等。 至於青州坊地段的木屋清拆及公屋興建計劃,譚光民回覆表示,青州坊地段4已經清遷完畢,並即時啓動公屋的興建工作,興建500個經屋單位。 譚光民重申政府正從多方面作出努力,尋求各種可行方案加快興建公屋,同時以會定期於網站公佈有關興建進度,讓社會各界瞭解公共房屋的資訊。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 292/IV/2010;142/IV/2010;147/IV/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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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密切關注人力資源市場供求
勞工局局長孫家雄回覆立法會議員麥瑞權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制定的人力資源政策一直以本澳整體利益為依歸,並儘可能平衡勞資雙方的利益與兼顧雙方的訴求。 他指出,特區政府按照「善用、開發、輸入」的人力資源政策,處理人力資源問題。密切關注並根據人力資源市場供求變化,適時調控輸入外地僱員數量。在處理中小企輸入外地僱員申請方面,人力資源辦公室嚴格依循特區政府的人力資源政策,在確保本地居民的就業和勞動權益的大前提下,致力協助中小企解決人力資源問題,實事求是審批每個申請個案。 面對澳門經濟將進入另一較快發展的新階段之際,勞工局將會相應加強人才培訓的工作,為培育更多高素質人才投入更多資源,使人力資源可配合經濟持續發展的需要。 在緩解中小企的人力短缺及培育人才方面,該局開辦的職業培訓課程會與就業需求緊密結合,針對性地為有較多職位空缺的行業增辦更多的職業培訓課程。在提升職業技能水平及建立專業認證制度方面,該局開辦「第二技能培訓計劃」協助本地勞動人士學習本業以外的新知識和新技能,以拓闊就業的選擇和發展空間;專為在職人士開辦進修培訓課程,使本地人才具備勝任中高級的技術或管理職位的能力;開辦涵蓋多個行業和工種的認證課程;積極籌建職業技能證明制度。另外,該局亦推出「高等院校畢業生內地實習計劃」,積極引導青年人的職業生涯規劃。 孫家雄表示,因應未來經濟形勢變化和社會的實際需要,特區政府除持續完善現有的就業及培訓措施外,亦會不斷積極探求和研究新的對策及方案,以優化本地的人力資源配置,並不斷提升本地勞動者的競爭力。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 113/IV/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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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回覆兩議員書面質詢
衛生局局長李展潤回覆立法議員高天賜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法律明確醫務人員有義務於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可被隨時召喚執行職務,而該傳召制度的設立更是全世界醫療部門慣常的和既定的做法。 他表示,爲確保回歸十周年慶典和政府交接工作的順利進行,衛生局早於2009年1月29日發出對員工在2009年12月14至27日休假限制的通告,以盡可能將影響減至最少;衛生局作出有關的休假限制,是在權衡風險下的危機處理措施之一,以及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而決定。 此外,在實施該措施前,衛生局與各部門主管和醫院科室負責人舉行會議,解釋相關的特殊安排,並要求下達予各員工知悉及配合。有關決定及安排亦得到絕大部分員工支持和配合。 另外,李展潤回覆立法議員陳美儀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本澳由於不具備設立國際骨髓捐贈者資料庫的條件,因此,衛生局捐血中心於今年3月與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舉行會議,計劃借助香港輸血中心已設立的國際骨髓捐贈者登記系統,由捐血中心負責收集本澳欲捐骨髓 / 血幹細胞的個人資料和血樣本送至香港,令澳門間接地參與國際骨髓捐贈者登記活動。若接受骨髓或幹細胞者爲澳門居民,衛生局將支付相關費用,當局亦支付澳門居民合適捐贈者往來港澳的交通費用。 現時仁伯爵綜合醫院正跟進6名需要進行骨髓移植的病人,估計每年約有4至10人需要進行骨髓移植。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 186/IV/2009;150/IV/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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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家雄:致力保障本地居民優先就業權利
勞工事務局局長孫家雄回覆立法議員關翠杏的兩份書面質詢時指出,特區政府一直致力保障本地居民優先就業的權利,堅持聘用外地僱員僅為補充本地人力資源的不足,《聘用外地僱員法》已明確訂定特區政府批給聘用外僱許可時必須依循的原則,以維護本地居民的就業權益。 他表示,根據該法第42條的規定制定補充性行政法規,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於2010年4月26日的會議上,通過除落實《聘用外地僱員法》第九條的三項規定外,將加入聘用本地僱員的數量保證、接受對可聘用外地僱員數量的重新評估機制,以及相應的監察機制。 人力資源辦公室一直以來都是非常審慎地批出企業外僱數量,同時,絕不容許企業刻意以短期或臨時性質招聘本地僱員、或假以登記招聘本地人充數,藉以獲取外僱配額。 他指出,為進一步協助本地居民就業,該局會因應實際需要與企業合作舉辦招聘會,為了避免出現流於形式的情況,會繼續加強與企業的溝通及合作,致力辦好有關招聘工作。同時,亦會儘量結合各種培訓計劃、就業配對及公開招聘等工作,務求更有效率地解決本地居民的就業問題。 他表示,就監察勞動範疇法規遵守情況,勞工事務局會依職權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僱員的合法權益。所有僱主均有責任貫徹履行勞動法例的規定,尤對僱員合法權益的保障方面,須嚴格遵守法律所規定的義務。 同時,為加深本澳市民對《勞動關係法》的認識,特區政府與社團組成聯合工作小組,開展一系列推廣活動,向市民宣傳有關法規。相關工作達到預期目標,效果顯著,有效提高市民對勞動關係之間權利和義務的認識。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295/IV/2010、371/IV/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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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業就業不足人士短期援助計劃」將於本月結束
隨著澳門特區政府多項公共工程相繼啟動,博彩業的大型建築項目短期內陸續復工,以及建築工人積極找尋工作的意願等,預期建造業的就業情況將出現較大改善。因此,對於在本年5月中旬推出的「建造業就業不足人士短期援助計劃」,勞工事務局認為現時已無需延辦,並將於7月10日結束,以便將工作的重點全力投放於協助建築工人盡早就業。 制訂是項具有社會援助功能的「建造業就業不足人士短期援助計劃」,是基於澳門建造業在受到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後,建築工人就業情況變得嚴峻。為在短時間內協助建造業就業不足及失業人士紓緩經濟困難及鞏固行業知識,勞工事務局特別為4月中旬在該局辦理建造業臨時緊急就業登記,以及4月23日前在該局求職登記仍在效的建造業工人,於5月中旬推出「建造業就業不足人士短期援助計劃」,舉辦為期8週及分兩個階段進行的有津貼培訓課程,提供學額共有3,800個。 考慮到建造業不定期開工及按日計算薪酬的行業特性,為免凍結人力資源,勞工事務局對上述課程的安排為每星期3天,每天上課3小時,讓學員以工作為主,只要在課程的上課時間內未有工作,便可靈活參與培訓課程,而有關的培訓津貼按出席日數計算,完成首階段四週課程的學員可獲發最高澳門幣3,240元的培訓津貼。 「建造業就業不足人士短期援助計劃」整體參加的學員人數約有1,600多人,課程現已屆期末階段,並將於7月10日結束。對於有關培訓課程的開辦,社會上有不同的意見,但大多認同有關計劃推出的用意,認為達到了幫助部份建造業從業員解決經濟上燃眉之急的目的,亦同時紓緩了就業問題所引致的社會緊張或矛盾。另一方面,勞工事務局在課程進行的同時,亦繼續加強就業轉介,大力協助建築工人就業,包括把已登記的建築工人的資料向業界企業及公共工程承建商作出推介,以及全程監督大型建築工程的招聘活動等,盡力使人力資源獲得充分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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