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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公司競投高校臨時課室建造工程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臨時課室建造工程今(5月7日)早公開開標,共26家公司參與競投,分別提出造價4百50多萬至8百30多萬澳門元不等。工程主要為保安高校建造4間課程,紓緩學校課室不足情況。 參與競投的公司中,14家公司被接納競投,10家公司因欠交產品說明書、工程經驗的合同鑑證本、結構計算書及解釋説明等文件衹被有條件接納,有關公司須於指定時間內補交文件,另2家公司不被接納,主要是單價表欠公司認別資料、欠材料質量聲明書及廉潔誠信聲明書等多份重要資料。 由於現時路環保安高校課室不能應付需求,應校方的要求,土地工務運輸局將在路環保安高等學校範圍內,增建臨時課室,以應付學校各項課程的增加,讓修讀學員有足夠上課空間。臨時課室佔地約300平方米,建築物以混凝土結構為主,總建築面積約450平方米,樓高兩層的建築物可提供4個課室,建築物高度7.6米。此外,為改善學校附近的路面狀況,工程包括重鋪學校周邊的路面。 在完成審標程序後,土地工務運輸局將爭取今年第3季動工,工期約6個月,大約可提供120個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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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拉士大馬路6個咪錶泊車位將調整為電單車泊位

根據日前與八達新邨代表會面及現場視察達致的共識,交通事務局將於本月10日及11日,把慕拉士大馬路其中6個咪錶汽車泊車位改為電單車泊車區,總長約32米,以紓緩有關大廈居民對公共街道設置電單車泊位的需求。 交通事務局日前與八達新邨管理委員會的代表、管理處人員、區內坊會及關注事件的議員等,曾就區內的交通問題,尤其是大廈商場內經常泊滿電單車的情況交換意見。有代表反映,電單車亂泊情況嚴重影響到居民的出入,更憂慮一旦發生火警,將危及居民生命安全,故希望局方能在大廈周邊合適位置增設電單車泊位,以避免因電單車無處停泊而駛進商場內。 交通事務局指出,十分關注該大廈商場內電單車胡亂停泊的問題,將積極尋求合適位置增設電單車泊車位,基於兼顧區內工作、購物及居住人士,以及道路使用者的不同需要,並考慮到區內部份大廈已能提供一定數量的汽車泊位,故有條件把位於慕拉士大馬路的其中六個街道咪錶汽車泊位改為電單車泊車區,總長約32米,期望紓緩該區居民對電單車泊位的需求。局方並將密切留意改動後的現場交通情況,以及繼續檢視區內是否有其他合適位置可用作設置車位用途。


個人資料私隱意識網上自我評估系統

亞太區私隱機構組織於2010年5月2日至8日舉行“私隱關注運動2010”的活動,主題是重點向長者推廣保護私隱意識。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與亞太區私隱機構組織成員(包括澳洲、加拿大、香港及新西蘭)聯合設計了一個“個人資料私隱意識網上自我評估系統”,讓長者測試自己的保障個人資料意識是否足夠。 為配合該活動,獲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提供版權,本辦公室也制作了“個人資料私隱意識網上自我評估系統”的葡萄牙語版本。
這個網上自我評估系統的不同語言版本已上載於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及本辦公室網頁。市民可以登入本辦公室網頁www.gpdp.gov.mo瞭解更多情況及使用該系統自我評估。


第十七屆“離岸保險監管組織”年度工作會議於澳門世貿中心舉行

第十七屆“離岸保險監管組織”(OGIS)年度工作會議將於5月10日至13日在澳門舉行,並由澳門金融管理局主辦。 15位來自下述法轄區的保險監管組織代表將出席會議,包括:巴哈馬、 百慕達、英屬處女群島、開曼群島、 庫拉索、直布羅陀、根西島、馬恩島、澤西及薩摩亞。 首日的安排包括上午9時舉行的開幕式及將集中討論會議主題“落實等效保險人償付能力計劃II"。 次日則會審議各個法轄區的報告,包括“離岸保險監管組織”(OGIS)教育委員會及為處理各項課題而成立的委員會擬定的報告。 最後一日的會議,將會討論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的最新發展和國際保險領域的其他事項。 會議於5月10日、11日及12日上午9時假世貿中心十七樓澳門廳舉行。


氹仔往返赤鱲角機場航線明開航

港務局批准金光渡輪有限公司明(8)日起,開始營運氹仔客運碼頭往返香港海天碼頭的航線。 氹仔客運碼頭往返香港赤鱲角機場海天碼頭的航線是港務局發出定期海上客運准照後,第四條投入營運的航線。四條航線均以氹仔客運碼頭作為航點,分別往返江門,以及香港的上環、九龍和赤鱲角機場。 港務局於本年1月14日按照《海上客運》行政法規,向包括金光渡輪有限公司在內的五間具備營運要件的公司發出定期海上客運准照及相應的海上航線許可,有效期為十年。


特區政府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在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的書面質詢時指出,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乃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根本準則,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秉持這一準則,繼續深入研究《基本法》的精神和規定,努力提高依法施政的水準。 她表示,早在2001年10月31日,特區政府向立法會引介《設立民政總署》法案時,已表明對《基本法》第95條的理解;而該法案已於同年12月14日獲立法會通過,並已於2002年1月1日起生效。 另外,立法會於2004年4月1日通過的第3/2004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及其附件一,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產生和組成作出了明確規定。立法會亦於2008年9月23日通過了第12/2008號法律對上述《行政長官選舉法》作出修改,進一步完善行政長官選舉制度。 關於由法院司法官擔任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的問題,陳麗敏表示,立法會在審議「修改第3/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法案的過程中進行了充份的討論。而立法會亦於2008年9月22日通過了第11/2008號法律「修改《立法會選舉制度》」,藉以進一步加強打擊賄選以及完善選舉程序。 另外,陳麗敏在回覆議員吳國昌的書面質詢時重申,特區政府一直關注並致力改善本澳的水浸問題。一方面有序地建造雨水、污水分流式下水道系統,取代以往合流式的下水道,並更換各區排水能力不足的渠管,加強疏通斜坡雨水渠及公共街道雨水井的工作;另一方面,現正研究在內港十六號碼頭附近建造雨水泵房,減少海水倒灌及加快雨水的疏導能力。 此外,特區政府考慮到低窪地區在潮漲時會引起水浸問題,故對有關地區新入則興建的工程,在分析其可行性後,只要符合條例的均要求將建築物的地台升高,以避免因潮汐而引起水浸。 土地工務運輸局亦因應颱風期間出現海水倒灌及暴雨時引致水浸問題,設置了「風暴潮預警系統」,以便及早做好部署及預防工作。長遠而言,當局會透過整體規劃、地區發展及活化城區等措施,又或在進行區域性的大型工程時,一併進行綜合的治理低窪地區的水浸問題。 而隨着輕軌一期方案的確定,當局現正檢視輕軌沿線周邊區域的空間情況,以及評估所需的康體設施,以便作出適當的規劃,當中包括結合南、西灣湖沿岸的湖濱資源,創建更完善的休憩空間。鑒於上述兩個人工湖的底泥中積累了大量污染物,基於公眾衛生安全考慮,現階段仍維持其作為景觀用途為主。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10/IV/2010,056/IV/2009。


保安當局就「行街紙」事宜回覆議員質詢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傳發表示,獲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簽發俗稱「報到紙」或「行街紙」的非本地居民,若不遵守規定、缺席報到而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釋,或涉及刑事犯罪行為,當其被再次截獲時,可被「延長拘留」至完成驅逐出境所需時間。 黃傳發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相關人士獲發俗稱「報到紙」或「行街紙」的簽證後,須於指定日期(視每個個案而定)前往出入境事務廳報到,以便跟進相關個案,從而瞭解其最新之逗留情況。 他表示,若有關人士不遵守規定、缺席報到而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釋,或涉及刑事犯罪行為,當其被再次截獲時,出入境事務廳會根據第6/2004號法律的規定,向檢察院建議將有關人士作出「延長拘留」至完成驅逐出境所需時間,而期間將其拘留在設置於第二警司處內之「拘留中心」。但有關之「延長拘留」,須由刑事起訴法庭作出決定及宣告。 對於一些原居地較遠或較偏遠、本澳沒有直接航線抵達的逾期逗留人士,警方會設法透過鄰近地區如香港或內地的飛機航班轉往。至於部份涉及刑事犯罪行為而被有關司法當局採取禁止離境強制措施、獲發「報到紙」或「行街紙」的人士,警方會適時向司法當局查詢其最新情況,以便當有關的強制措施一旦被終止時,出入境事務部門便可註銷其「報到紙」或「行街紙」,並盡快安排將其遣送離境。 至2010年3月5日尚滯留在本澳而持有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簽發「報到紙」的非本地居民共有1,074人。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90/IV/2010。


當局確保氹仔碼頭招標工作公平

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陳漢傑表示,基於氹仔海上新客運碼頭項目的規模龐大,特區政府在招標條文中允許投標公司以伙伴形式組成聯營體,同時,在首輪評標的同類型施工經驗一項中,只計算牽頭公司的施工經驗,這項舉措正是為照顧沒有太多同類型施工經驗的聯營伙伴,給予機會參與大型建設項目。 陳漢傑回覆立法議員麥瑞權有關氹仔海上新客運碼頭興建工程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為回應本澳對外的客運船務發展需求,對氹仔新客運碼頭原興建計劃進行了調整,由原來的輔助性質提升至本澳未來對外重要海上口岸之一。經協調及諮詢後調整了碼頭設計,當中400人的泊位由8個增加至16個,並建造3個1,200人的泊位及1個位於碼頭天台的直昇機坪。 他指出,過去曾發生有公司因資金不足而導致延誤或停頓,從而影響整項工程的進度。在綜合各種因素及確保工程能順利開展的前提下,依法採用預先評定資格之限制招標,可有助選出在專業、技術、經濟和財政等方面均符合條件的承建商。 他強調,為確保建築工人就業,在招標卷宗已規定必須優先僱用本地工人。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 181/IV/2009。


工務局就博企批地回覆議員質詢

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對於威尼斯人因金融海嘯導致資金出現困難,而被逼於2008年中止路氹城5、6及熱帶花園地段的相關工程,特區政府考慮到威尼斯人已投放大量資金完成上蓋建築物的結構,並已對往後所需資金進行集資,同時,該項目完成後將對特區整體經濟發展相對有利,因此,當局將於短期內完成有關土地的批給程序。 工務局局長賈利安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的書面質詢時指出,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自2004年開始向特區政府提出名為「金光大道」的發展計劃,作為路氹城發展藍圖,範圍包括現時的「威尼斯人度假村」、「四季酒店」及其他多幅土地,以興建酒店、娛樂場、商業區、娛樂區、休憩區及熱帶花園,冀於路氹城打造一個集娛樂、博彩及商務旅遊於一體的優質項目。 因此,特區政府於2007年批給一幅位於路氹城,面積405,658平方米,由地段I、II及III所組成的土地予威尼斯人的子公司「威尼斯人路氹股份有限公司」,興建一座娛樂場、酒店、公寓式酒店及會議展覽中心用途的綜合建築物;目前已建成的項目有「威尼斯人度假村」及「四季酒店」,對特區的旅遊、娛樂、博彩及會展業均起積極作用,並有助吸引服務業及酒店業的投資者,從而提升澳門對東南亞地區其他快將出現的同類型項目的競爭力。 賈利安表示,威尼斯人亦於2005年向特區政府提出批給路氹城5、6及熱帶花園地段的申請,用作興建酒店、公寓式酒店、會議展覽中心及對公眾開放的休閒綠化區等,總佔地面積約15萬平方米。考慮到有關建設項目有助推動澳門的旅遊業及會展業的發展,並能提供大量的就業機會,帶動整體經濟發展,特區政府於2006至2007年間批准威尼斯人陸續展開相關的土質勘探、土地平整、地基及上蓋建築等工程。其後,威尼斯人雖於2008年9月中止有關工程,但卻一直未有中斷相關的發展圖則審批及土地批給跟進工作。 他表示,考慮到威尼斯人於上述項目中已投放大量資金完成上蓋建築物的結構,並已對往後所需的資金進行集資,亦因應亞洲其他地區快將出現同類型發展項目,盡快完成此項目不單有助提升澳門的競爭力,亦可提供大量的就業機會,對特區整體經濟發展相對有利,因此,將於短期內完成有關土地的批給程序。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182/IV/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