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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科學館 我最喜愛的本地科研題目投票活動正式展開

由澳門科學館主辦的「科學.原來很近」我最喜愛的本地科研題目投票活動已於日前展開。此活動的目的是希望加強公眾對本地科學研究的認識。澳門科學館將與獲最高票數題目的研究單位合作,製作該主題的展品並於澳門科學館展出。投票活動將於十二月中旬作首輪統計,未能在此次選出的研究題目,仍有機會在下一輪投票中獲選。 為向公眾展示澳門的科研成果及介紹相關的科技發展,澳門科學館將設立與本地科學相關的展廳,以加深各界對本地科學研究的認識。 是次投票活動共有三十四項科研題目,內容涵蓋工程科學、電腦科學、生醫科學及環境科學四大範疇,研究項目分別由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及澳門科技大學提供。首輪投票將會選出三項研究題目並於澳門科學館展出。 歡迎對本地科研有興趣人士,透過網站www.msc.org.mo/vote了解並選出最喜愛的研究項目。


保安司回覆議員書面質詢

對於立法議員區錦新書面質詢禁止入境的黑名單問題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傳發在回覆中重申,治安警察局作為負責特區政府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執行機關,有責任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之規定,拒絕任何不符合入境條件的非澳門居民進入本澳,以確保本地區的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破壞。 他指出,拒絕入境是一項行政行為,根據第4/2003號法律第5條之規定,不獲准入境者可依法作出申訴。由此可見,被拒入境者是可以進行法律救濟的。 另外,就議員梁安琪書面質詢當局如何確保海關不斷提升查驗毒品的技術以及緝毒的工作技巧,徹底改變本澳成為毒品走私中轉站的問題,黃傳發在回覆中強調,保安當局高度注視且經常性評估毒品犯罪的新趨勢,除了與歐美地區有關機構保持聯繫,也著重與內地、香港、台灣、日本、澳洲及東南亞國家或地區的警察、海關等部門進行密切合作,通過情報交流和聯合辦案,以及邊境控制、邊境搜捕,聯手打擊跨境販毒犯罪活動,偵破一系列嚴重的中轉販毒案件。 在執法能力方面,當局不斷透過各種渠道加強刑偵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對毒品和各種販運手段的認識;而在執法行動方面,海關在本澳各邊境口岸對出入境旅客所作出的檢查,會因應情報訊息、當時的旅客數量、國籍及來源地作出相應的風險評估而進行檢查;當局現正落實改建機場海關站旅客入境檢查區的關檢範圍及流程,以進一步打擊不同類型的走私違法活動及保障旅客的私隱性。 除此之外,海關已與設於北京的世界海關組織亞太情報聯絡中心加強聯繫,藉此知悉更多販毒活動的資料,並與鄰近地區的海關互換毒品走私的訊息,以強化打擊毒品犯罪的工作。 另外,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代主任沈頌年在回覆梁安琪議員書面質詢治安當局對在澳逾期逗留外籍人士簽發「行街紙」的理據時表示,治安警察局對於在逗留本澳期間因涉及刑事案件被司法機關命令禁止離境的人士、在澳遺失旅行證件的旅客以及等候被遣返的人士,發出「報到憑證」(俗稱「行街紙」),是為了更有效地進行管理,方便巡邏警員截查時識別身份,而並非獲批准逗留本澳的憑證。 保安司重申,警方十分重視逾期逗留人士對本澳的治安構成若干程度的負面影響,故除了竭力遏止因此而衍生的罪行外,亦會嚴格執行出入境條例及研究改善出入境管理的措施。如近期,治安警察局要求旅客入境時出示返回原居地的機票及維持留澳期間的生活費用才批准入境。 此外,警方正積極推動設於治安警察局第二警司處之拘留中心早日投入運作,以便將待遣返的人士拘留在該中心內,直至完成有關驅逐程序為止,相信屆時將可減少簽發「行街紙」的數量。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399/III/2008、572/III/2008及566/III/2008。


行政暨公職局與學校合作推動年青人作選民登記

為向年青人宣傳和推動選民登記,行政暨公職局正與本澳各大專院校和中學聯繫,為合資格的在校師生,尤其是為年滿17周歲或以上的年青學生安排集體辦理選民登記。 行政暨公職局表示,將根據各校的實際情況和需求,盡量協調為有需要的學校提供便捷的選民登記服務。 如學校需要有關計劃的詳細資訊,可直接與該局選舉技術輔助處聯繫(電話:89871704)。


譚伯源:盡力維護就業及鞏固營商環境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今(23)日強調,面對環球金融海嘯的衝擊,特區政府穩定整體經濟目標的首要工作是維護本澳的就業情況,以及鞏固本身的營商環境。 譚伯源中午出席公開活動接受訪問時表示,澳門作為一個開放型的自由經濟體系,在今次全球金融海嘯衝擊中,或多或少會受到一定影響,首先出現的是經濟發展速度開始放緩,特區政府將繼續密切留意國際及鄰近地區的經濟發展趨勢。 他重申,即使未來本澳經濟發展速度放緩甚至轉壞,特區政府定與商界及商會保持緊密聯繫,了解業界的困難,並盡一切辦法,透過調整政策,維護本澳的營商環境,避免本澳經濟在金融海嘯中大傷元氣,以利企業固本,待將來經濟環境轉好時可更快復甦。 譚伯源指出,特區政府現階段非常關注就業情況。統計數據顯示,在金融海嘯後,本澳目前就業狀況轉差,但相信不會出現大規模裁員,特區政府繼續密切留意本澳整體經濟發展形勢,因應情況採取適當措施。 他透露,特區政府在稍後公佈的2009年施政方針中,將預留資源及推出一些可行的政策措施,以維護本澳就業情況及鞏固營商環境。


《修訂公共房屋相關法例草案文本》內容專題介紹六 之 「評分原則」及「購買經屋的津貼制度」

為讓公眾了解《修訂公共房屋相關法例草案文本》之修訂重點,日前已先後向大家介紹了「申請條件」、「收入限制與申報」、「資產限制與申報」、「輪候排序」及「轉售條件」。今日為大家介紹的是最後一則專題「評分原則」及「購買經屋的津貼制度」。 評分原則
- 為落實合理分配社會資源的公共房屋政策,評分方面將加強宣揚優良傳統倫理觀念及優先照顧弱勢社群的原則,包括: 1. 居於澳門的時間
2. 房屋類型
3. 樓齡
4. 身體或精神缺陷
5. 人均家團收入
6. 對長者之輔助 - 經濟房屋之評分原則方面,將特別加強四個原則:鼓勵與長者同住、維護傳統家庭、援助低收入家庭和身體及精神缺陷人士。 - 社會房屋之評分原則方面,將特別加強五個原則:長者優先、維護傳統家庭、援助低收入家庭、援助身體及精神缺陷人士和居於租賃房屋。 購買經屋的津貼制度
- 津貼金額為購買經濟房屋價格的10%。 - 津貼總金額分兩期發放,以切合預約買受人的實際需要:
第一期,於簽訂買賣預約合同後支付,金額為津貼總金額的60%;
第二期,於簽訂買賣公證書後支付,金額為津貼總金額的40%。 - 由郵政儲金局發放津貼予申請人。


環境委員會與行政暨公職局共同向公職人員推廣環境管理

環境委員會與行政暨公職局為進一步加強公共部門人員對環境管理的認知和推動公共部門的環境管理工作,於2008年10月21至23日假座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層演講廳為公共部門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舉辦了三場有關環境管理的培訓,主題分別為“實踐環境管理”、“環保採購” 及 “環保辦公室”。 是次培訓由環境委員會所邀請之導師負責主講,培訓內容是有針對性地按照三類公共部門人員的工作性質而編制,培訓對象分別是“公共部門內負責建立及實施環境管理體系的人員”、“負責採購的人員”和“工人及助理人員”。 在為“公共部門內負責建立及實施環境管理體系的人員”所講授的“實踐環境管理”課程當中,主要內容包括建立環境管理體系的好處、國際標準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全球實施狀況、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條文綜述、建立及有效實施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步驟及要訣、持續改進環境管理體系以提升機構形象。 為提高公共部門內負責採購人員對環保採購的認知,主要介紹了各地推行環保採購狀況、採購環保產品應留意的事項、實踐環保採購的方法以及案例分析。 而“環保辦公室”部份則主要鼓勵工作人員認識全球面對的環境問題及挑戰、了解環保辦公室、如何享有清新室內空氣質素、節約用水、節約能源、減少廢物、環保駕駛等。 不同的機構實施環境管理皆可以有效並持續地提高環保表現,有助減少污染及善用資源。是次環境管理培訓共有來自40多個公共部門約180位公職人員參與,是為長遠樹立公共部門之環保形象,以及鼓勵進一步改善公共部門環保表現。


2008年6月澳門國際性銀行業務統計

澳門金融管理局今天發表的統計顯示,至2008年6月底,澳門銀行的國際性業務保持高速增長。國際資產佔銀行體系總資產的份額,從2007年6月底的79.8% 上升至2008年6月底的83.5%;而國際負債佔銀行體系總負債的份額,則從2007年6月底的75.0% 上升至2008年6月底的78.5%。 外幣是澳門國際性銀行業務的主要交易單位。至2008年6月底,澳門幣佔國際金融資產及負債的份額分別只有0.5%及2.5%。同期,港元及其他外幣所佔的國際資產份額分別為41.1% 及58.4%,而所佔的國際負債份額分別為45.9% 及51.6%。 澳門銀行的國際資產 至2008年6月底,澳門銀行的國際資產總額達3,165億澳門幣(394億美元),較去年同期增長35.5%;其中,對外資產及本地外幣資產分別上升31.1% 及52.6%,數額達2,436億澳門幣及730億澳門幣。因本地銀行在海外有關連信用機構的存款被分類於其他對外資產項目下,其他對外資產佔國際資產的份額一直保持最大,至2008年6月底達1,300億澳門幣,較去年同期增長7.9%。 澳門銀行的國際負債
至2008年6月底,澳門銀行的國際負債總額達2,973億澳門幣(370億美元),較去年同期增長35.2%;其中,對外負債及本地外幣負債分別上升82.2% 及5.6%,數額達1,551億澳門幣及1,423億澳門幣。前者為有記錄以來首次超越後者,成為國際負債的最主要組成部份;其中,由於從海外信用機構吸納的存款總額上升422.2% 至553億澳門幣,外來存款總額因此上升72.8% ,達1,301億澳門幣。 澳門銀行對外資產及負債的地區分佈
澳門國際銀行業務主要分佈在亞洲及歐洲地區。至2008年6底,澳門銀行體系對外資產中,對香港及中國大陸的債權各佔30.6% 及20.1%﹔對葡萄牙、德國及荷蘭的債權則各佔20.8%、3.8%及1.2%。對外負債方面,對香港及中國大陸的負債佔總體對外負債份額為46.9% 及10.7% ﹔法國、葡萄牙及德國佔總體對外負債的比重則分別為12.9%、8.9%及2.4%。 澳門國際性銀行業務統計是根據國際清算銀行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所倡導的方法編制,藉以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與該國際組織的 “地區性國際銀行業務統計” 計劃。


能源辦代表出席水電工會座談會 表達電改方案的立場

應澳門水電工會邀請,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代表昨晚出席該會假台山工聯職業技術中學禮堂舉行的關注《澳門電力市場改革方案》座談會,表達政府電改方案的立場和原則,並聽取工友意見,作電改方案的參考。 能源辦指出,政府現時正就未來電力市場的改革進行公開諮詢活動,收集各界意見。對於未來的電力市場,政府明白澳門市民對電改的期望,改革已經是大勢所趨,政府希望透過今次的廣泛諮詢,通過各種形式收集各種意見,力求緊貼民情,做好電力市場的改革工作。 對於是次座談會,能源辦感謝該會對電改方案的關注和支持,表明政府十分理解各員工對前景的考慮。政府重申一向關注工人就業前景及福利保障,特別對於專營企業,更加明確規定必須優先聘用本地工人,依法督促企業嚴格遵守承諾,履行責任。對於員工的退休問題,政府責成澳電必須儘快妥善處理,撥款填補充裕的基金,保障員工退休後的生活。同時要求專營公司要提供更多培訓予員工,穩定工作團隊。 對於電改方案,能源辦重申必須堅守供電安全穩定的大前提,同時考慮員工的憂慮,兼顧社會和諧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及方向。電力市場會跟隨社會同步發展,所以大家要不斷自我提升,以分享發展的成果。 最後,能源辦感謝各位員工多年來在不同環境下,不管日曬雨淋,為確保社會的用電作出貢獻,並相信各人未來仍會為特區的發展繼續做好。


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保障新聞自由

行政長官何厚鏵今(22)晚出席「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9周年聯歡晚宴,他在致辭時強調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地保障新聞自由和出版自由,並希望傳媒工作者堅持愛國愛澳,以公平、不偏不倚的態度報導新聞。 行政長官感謝澳門新聞工作者在過去一年及長期以來對特區政府工作的監督、批評和支持。他表示,澳門未來面對着挑戰。明年將是祖國建國六十周年,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周年,並須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以及確保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順利進行。他希望,澳門的傳媒工作者堅持愛國愛澳,以公平、不偏不倚的態度報導新聞,繼續捍衛澳門的新聞自由,對政府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使政府把工作做得更好。 行政長官強調,特區政府必定一如既往堅持保障新聞自由和出版自由,並會繼續關心新聞工作者和新聞從業員的生活保障。 席間,行政長官向在本澳新聞機構服務滿50年的記協會員頒發服務年資獎。


特區政府啟動《維護國家安全法》諮詢工作

行政長官何厚鏵今(22)日宣佈,澳門特區政府根據《澳門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完成了《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的草擬工作。並即時啟動《維護國家安全法》的諮詢工作,諮詢期由今日起,至11月30日結束,為期四十天。 特區政府下午於政府總部多功能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行政長官何厚鏵、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法律改革辦公室主任朱琳琳等出席,分別就《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的立法工作及諮詢內容作出闡述和介紹。 行政長官表示,澳門在回歸祖國之前,一直都適用葡國《刑法典》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規定。但在特區成立時,原來適用於本澳的葡國相關法律不再生效,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著法律的完全真空。 他指出:「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是基本的憲政責任。為了貫徹“一國兩制”的方針,國家並沒有把內地的相關法律直接延伸到澳門特區實施,而是透過《澳門基本法》授權澳門特區自行立法,這是國家對澳門特區和全體澳門居民的高度信任。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全面貫徹落實《澳門基本法》的必要舉措,亦是特區政府理所當然、責無旁貸的憲政責任。」 他又提到,國家的穩定安全、繁榮富強,是澳門賴以保持穩定,持續發展的必要前提;大家亦正確認識到,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政府和廣大澳人共同的神聖使命。 行政長官強調,在認真、深入的研究和準備的基礎上,特區政府嚴格按照基本法的有關精神,並根據澳門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精神,以及澳門本身的實際,進行立法工作。在整個草擬的過程中,特區政府也嚴格確保《澳門基本法》所規定的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等自由,得到充份的保障。故此,草案的條文內容一方面完全對照和符合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另一方面又確保在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居民基本權利和自由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 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共有十五條條文,建議禁止上述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並設定懲治的刑罰。 《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的諮詢期由今日開始,至11月30日結束,為期四十天。為充分了解社會和居民的意見和建議,特區政府將於今(22)日、23、24、27及28日晚上舉辦五場《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介紹及諮詢會,請社會各個界別代表出席,並安排於十一月五日舉辦一場公眾諮詢會,對象為廣大市民;當局也開設專有網站(http://www.gov.mo/basiclaw23/),通過不同渠道,廣泛收納各界的意見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