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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澳合作設施管理考證課程 落實粵澳合作框架協議 推進兩地人才培養

為貫徹落實《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中共同推進兩地的人才培養之目標,勞工事務局與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聯合澳門管理專業協會、澳門管理學院及廣州市白雲工商技師學院,於今年第四季推出“助理設施管理師「一試兩證」考證課程",學員只需通過一次考核並取得合格,即可同時獲得內地發出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三級)及本澳的職業技能證書。並計劃於明年在「一試兩證」的基礎上,推出更高級別的“設施管理師「一試三證」考證課程",除上述「一試兩證」兩項證書外,學員更可獲得由美國國際設施管理協會(IFMA)發出的證書。勞工事務局今(9日)與澳門管理專業協會舉辦新聞發佈會,介紹相關考證課程的詳細內容,報讀條件和職業發展前景等。 助理設施管理師「一試兩證」考證課程總時數為42小時,當中包括設施管理基礎知識、設施的營運與管理、溝通方式及技巧、相關科技、個案分析等。學員可藉課程有系統地掌握設施管理的各種必要知識。設施管理是一項涵蓋多個學科的專業,揉合了人物、地點、流程、科技,確保設施充分發揮其應有功能。隨着本澳更多公共設施、交通系統、酒店娛樂設施相繼落成,設施管理人員的專業對確保業務效率、公共安全等十分重要。而設施管理的「一試三證」,引進國際認可的資格,有助提升本澳人員的管理能力,增加向上流動的機會;有序地提升行業整體的技能水平,更能確保水平與世界接軌。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澳門居民均可報讀助理設施管理師「一試兩證」課程:1.從事設施管理相關工作5年以上(學歷不限);2.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工作經驗不限);3.中學畢業並同時擁有3年相關工作經驗。有意報讀者請填妥報名表格連同所需文件電郵至dsaldfp@dsal.gov.mo、或傳真至28481363、或親臨勞工事務局太平工業大廈第一期地下和澳門管理學院中華總商會大廈9樓辦理報名手續。查詢詳情請致電82914888、瀏覽勞工事務局網頁www.dsal.gov.mo或下載勞工事務局手機應用程式APP查閱相關訊息。


消防局聯合澳門大學為新校園住宿學生舉辦防火安全知識講座

消防局一向重視澳門大學新校園的防火安全,因應新學期開始,為提高澳門大學住宿生及教職員的防火意識、應變能力及逃生技巧,消防局聯合澳門大學舉辦共4場防火安全知識講座,約600人參與。 講座分別於8月12、14、18日及9月9日進行,內容包括:消防局的使命、信念、抱負及服務承諾、燃燒的理論、常見火警危機、發生火警時的應變措施及逃生技巧、常見的消防設施設備、如何正確操作及安全使用滅火筒及消防喉轆等。 同時於本年08月22日,為測試橫琴澳大河底隧道在發生事故時,各部門的應變及協調能力,消防局配合交通事務局的安排,於橫琴澳大河底隧道舉行交通意外火警拯救演習。 最後,消防局與澳門大學表示將繼續加強合作及合辦同類型講座,提升澳大新校園教職員及學生們的防火意識及面對突發事故的應變能力,降低發生事故的機會。


消委會“存憑有理"活動反應佳 持續舉辦深化消費者維權意識

消費者委員會舉辦的“存憑有理"活動反應熱烈,該活動將於11月14日結束,該會歡迎消費者踴躍參加。消委會表示,透過該會一項調查反映,消費者目前能夠主動向商號索取及保留發票的習慣尚待加強,該會將持續進行有關活動,從而建立及加強消費者相關的維權意識。 為建立消費者在消費後索取及保留發票的習慣,以保障消費者有更充份的條件來行使其索償權,消委會去年舉辦的“存憑有理"活動,活動取得良好的成效,消委會今年繼續舉辦“存憑有理"活動,進一步加強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同時,亦可藉此推動商號更主動向消費者發出單據等消費憑證。 消委會表示,根據該會今年年中委託機構進行的一項調查,收集消費者對商號提供發票的意見,在受訪的1,028本澳居民中,有超過一半的受訪者認為應強制規定商號要向消費者提供發票,另外,約有一成七的受訪者就認為消費達到一定金額時,商號就要向消費者提供發票,以上兩類意見約佔整體受訪人數的六成七,該調查又發現只有三成半的受訪者是有向商號索取發票的習慣,約一半的受訪者沒有以上的習慣,其他意見則表示視乎購買產品種類及價格,為此,該會認為相關的宣傳教育工作需持續進行以維持及深化活動的效果。 今年的“存憑有理"活動自5月份開始以來,已有不少消費者參與了該活動,活動至11月14日結束,消費者在消費後,每筆消費金額在50元或以上,即可以向參加該活動的商號索取貼有“存憑有理"識別貼紙的憑證,持有關憑證到消委會(高士德大馬路26號或黑沙灣新街52號政府綜合大樓1樓M區)換取抽獎券,將填妥資料的抽獎券投入該會的收集箱內就可參加抽獎,獎品包括頭獎2,000元(一名)、二獎1,500元(兩名)、三獎1,000元(三名)及四獎500元(四名)的現金獎品,另設安慰獎100名,可各得內含100元的“誠信店”別注版的電子貨幣,今年共有254間商號參加了該活動。 消委會歡迎消費者踴躍參加“存憑有理"活動,有興趣參加人士可登入消委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查閱參加活動細則及參與該活動的商號名單。 消委會查詢電話:8988 9315。


“校園節能文化活動2015” 得獎名單揭曉

由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辦,教育暨青年局、中華教育會、天主教學校聯會協辦,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支持的「校園節能文化活動2015」評審工作已經順利完成,各奬項亦已誕生。今年培華中學和澳門培正中學分別奪得中、小學組的最高榮譽獎項——「節能模範校園大奬」。頒獎禮將於十月舉行,並有分享環節,讓各校師生交流經驗,分享成果。 「校園節能文化活動」是能源辦的能源教育活動之一,於每年的3月至5月在全澳的中小學校範圍舉行。今年共34間學校參加,包括小學16間、中學18間。活動以計分制進行評比,今年得分最高並達到80分以上,獲得「節能校園綜合獎」金奬的學校有五所,分別是中學組的培華中學及培正中學﹔小學組的培正中學、澳門浸信中學及聖羅撒英文中學。銀獎方面,中學組有聖玫瑰學校、浸信中學、聖羅撒英文中學、新華學校及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小學組則有培華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聖玫瑰學校及聖瑪沙利羅學校。奬項的具體得奬名單載於附表。 在奬勵在特定項目表現出色的學校、個人或組別中,今年「能源管理及設施改善奬」由新華學校、培華中學及聖玫瑰學校奪得;中學組的「能源教學活動奬」由培正中學及培華中學的老師獲得,而小學組奬項由培正中學及浸信中學的老師獲得;「能源主題之科普活動奬」由培正中學及浸信中學的參賽組別獲得。作品奬項方面,「海報/平面設計類作品奬」由培華中學、鏡平學校、二龍喉中葡小學及浸信中學的學生獲得;而「其他類作品奬」由粵華中學、培華中學、培華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及培道中學氹仔小學分校的學生獲得。 「校園節能文化活動2015」的評審工作是由活動的主、協辦及支持單位的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按照章程規定的評分準則,經過仔細分析和討論後,評選出各個獎項的得主。今年評審由能源辦代表廖燕群、教青局代表歐陽建榮、中華教育會常務理事李明基、天主教學校聯會理事楊慧青、以及科技基金代表葉瑜玲擔任。 「校園節能文化活動」自2007年開始舉辦,活動鼓勵在老師引導下,由學生發揮創意,在校園內開展各項與節能相關的活動,讓學生從小認識能源及其重要性,珍惜能源、懂得節約,養成節能的習慣,並將節能的行為帶到家中,甚至社區。


2015年城市規劃委員會會議安排

城市規劃委員會2015年度第十三次平常全體會議將於9月15日(星期二)下午3時舉行,討論18份規劃條件圖草案。會議的召集書、議程及公開的會議資料於明(10)日上載至委員會網頁(http://www.cpu.gov.mo)。公眾可於明(10)日至9月14日報名旁聽。 會上討論的18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分別是:水坑尾街302號 - 澳門;天神巷31-33號 - 澳門;苦力圍17號 - 澳門;意那韶白的士打巷8-10號 - 澳門;關前正街27-33號 - 澳門;顯榮圍13號 - 澳門;聚龍舊社8-10號 - 澳門;十月初五日街203號 - 澳門;位於鄰近何林圍之土地 - 澳門;賣魚巷16-20號 - 澳門;纜廠巷11-11A號,打纜圍4-6號及亞美打利庇盧里4號 - 澳門;位於鄰近渡船街之土地 - 澳門;位於鄰近炮兵馬路之土地 - 澳門;菜園涌巷1號及工廠街2號 - 澳門;黑沙環馬路1A號 - 澳門;榮光巷15-17號 - 氹仔;蒲桃街70號及聯生海濱路94號 - 路環;中街9號及花園圍1號 - 路環。 根據法例規定,會議公開部分開放予公眾旁聽。會議轉播室設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5樓多功能廳,有意參與者需於會議舉行前提早最少1天報名,座位有限、先到先得。報名可以電話(8590 3800)、傳真(2852 4144)或電郵(info@cpu.gov.mo)登記姓名及聯絡電話留座,集體登記留座將不被接納。倘會議當日仍有空席,未預先登記留座人士亦可最遲於會議當日下午二時至二時三十分前,親身到五樓接待處登記參與旁聽。基於環保考慮,旁聽現場不提供會議資料紙本,以及下載或影印服務。


社保基金提醒僱主應依時繳納散工供款

社會保障基金提醒僱主應依時繳納散工供款,逾期繳納者須支付遲延利息,更可能被科處罰款。 本澳僱主如有聘用散工(即以具期限勞動合同聘用的本地僱員),須於該僱員工作月份的翌月內為其繳納供款。例如:僱員在八月份工作,便應於九月份內繳納供款。 按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散工供款額如下:(* 請參閱附件!) 僱主倘逾期繳納散工供款,在法定繳納期後60日內補交須支付遲延利息,每月利率為所欠供款總額的3%,不足一個月亦按一個月計算,金額最少為澳門幣50元;如60日後仍不繳納,除遲延利息外,更可被科處最低為澳門幣500元至應繳供款金額一半的罰款。 此外,若受聘的僱員從未於社會保障基金登錄為受益人,僱主須同時為其辦理登錄,否則該僱主按其違法行為所涉及的每一僱員可被科處澳門幣200元至1,000元罰款。僱主可親臨社保各服務點、透過社保網頁www.fss.gov.mo或致電28532850查詢僱員的登錄狀況。 另外,市民亦可透過上述的網址和電話查詢更多散工供款的資訊。


譚俊榮會見澳門崇德社一行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今(8)日在特區政府總部會見澳門崇德社首屆領導層一行,勉勵該會發揮專業及文化多元的優勢,加強社會服務,為促進本澳婦女和兒童的權益作出貢獻。 澳門崇德社會長兼理事長楊寳儀、副會長李慧思、總監吳靄琳等介紹,該會匯聚了在澳不同國籍、不同文化背景的專業女性,旨在引進創新理念,提升對婦女、兒童的社會服務,為推動澳門社會工作與國際接軌作出努力。 譚俊榮對澳門崇德社的成立表示歡迎,肯定該會關注婦女權益及致力社會服務的宗旨。他指,保障婦女、兒童權益是民生工作的組成部分,特區政府一直非常重視,將積極支持民間團體開展相關的社會服務。他並勉勵該會發揮自身優勢,借鑑參考國内外先進理念和成功做法,應用到對本澳的社會服務,共同推動澳門社會的進步。 在交流有關特殊兒童教育的話題時,譚俊榮表示,上任後極為關心社會上此方面需求的增加,已開展了大量工作,着力提高政府部門間的協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在對特殊兒童的評估、早介入、早治療,以及增聘專業治療師等方面都取得良好進展,本澳的特殊兒童教育將會獲得明顯改善。 參加會見的還有澳門崇德社秘書長蘇姍璐、總監施綺莉、副會長王如茵等,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黎英杰,顧問林韻妮、林曉白。


民署跟進一宗懷疑食物中毒事件

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於九月八日接獲衛生局通報,一名本澳居民從下環街售賣花卉的小販購入細芋頭,懷疑食用後出現唇舌腫脹及麻痺症狀。民署就有關事件進行巡查及跟進,並發現有花販售賣經營許可以外之貨品,已即時將貨品扣押並作檢控。 民署接獲衛生局通報,一名市民於九月七日在下環街小販區於俗稱“灣仔婆”的花販購得兩隻細芋頭,經烹煮食用後,出現唇舌腫脹及麻痺症狀。民署接報隨即派員前往上址進行巡查及跟進,並發現當中有花販出售超出其經營許可以外之貨品,民署人員已即時扣押其貨物並作出檢控。民署強調任何攤販不得經營販賣超出其牌照許可以外之貨物,亦將加強巡查監管,如發現任何違規情況將依法檢控。 中秋節臨近,不少市民將會購買傳統應節食品,民署呼籲消費者應選擇有良好衛生環境及具信譽的商戶,謹慎選購食品,若對食品的衛生條件、來源及安全性存有疑慮,則應停止購買或食用。


衛生局接獲一宗懷疑食物中毒事件報告

衛生局今日(9月8日)接獲鏡湖醫院通報一宗懷疑食物中毒事件報告,1名本澳居民懷疑食用細芋頭後出現唇舌腫脹及麻痺症狀。 經初步調查,該名居民為50歲男性;9月7日傍晚在下環街市附近的流動小販買了兩隻細芋頭,晚上經煲煮進食後,即時出現唇舌發麻、刺痛,並出現腫脹;隨即到鏡湖醫院就診,現時病情已好轉,無需住院治療。據流行病學調查,其進食史、潛伏期和症狀,引起是次事件的原因為化學性食物中毒的可能性較大。衛生局已即時將流行病學調查資料通報至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以便作進一步跟進。 衛生局表示,在處理食物時應注意良好衛生操作守則,食物供應商應確保食材和食物儲存、製作過程的安全;同時,為預防食物引起的胃腸炎,消費者要向有信譽的供應商購買食物或食物原料;食物應徹底煮熟才可食用,煮熟的食物亦應存放在適當的溫度下,經存放的食物在進食前應徹底翻熱才可食用。


民署跟進一宗市民報稱懷疑食物中毒事件

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接獲市民報稱懷疑食物中毒事件,已即時通報衛生局及派員前往提供食品的場所進行衛生調查,並抽取食品及環境樣本檢測。由於該場所早前亦涉及發生食源性集體胃腸炎事件,食安中心將繼續調查及密切跟進事件。 民署食安中心於九月八日接獲市民報稱兩人於九月四日到位於澳門東望洋新街“金越越南牛肉粉"用餐後,於翌日凌晨起陸續出現胃腸炎病徵。民署接報後隨即通報衛生局及派員前往涉事場所進行衛生調查,約談商戶負責人了解事件,並抽取了食物及環境樣本進行檢測。由於涉事場所於九月四日亦曾發生懷疑食源性集體胃腸炎事件,民署高度關注並正調查及跟進兩宗事件的關聯性,不排除與作業人員個人及操作衛生有關。食安中心已要求商戶負責人對食品製作的區域及供餐地點採取衛生改善措施,加強食品衛生管理,尤其食品貯存方面,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為減低食品安全風險,食品安全中心呼籲業界必須遵守食品衛生及安全之要求,注意環境及個人衛生,確保食材和食物的貯存及製作過程安全,生熟食品應妥善處理,避免交叉污染。另外,消費者亦應選擇有良好衛生環境及具信譽的食肆,如對食物衛生狀況及質量有疑慮,應停止購買或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