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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等教育委員會全體會議

非高等教育委員會於2月28日假教育暨青年局一樓仲尼堂舉行2013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由委員會主席、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主持,會議內容主要介紹了"澳門中小學生閱讀專項評鑑"報告、2013年施政的工作重點以及《私立學校通則》法律草案諮詢文本。 教育暨青年局早前委託了香港大學教育學院中文教育研究中心,開展"澳門中小學生閱讀專項評鑑",以評估和分析現時本澳推動閱讀政策的成效和困難,為規劃未來相關措施提供建議,使學生的閱讀能力得到提升。負責該研究的研究中心總監謝錫金教授,在會上簡介了評鑑結果以及相關的建議。 此外,教育暨青年局局長梁勵介紹2013年施政的工作重點。特區政府會按照優先發展、提高品質、育人為本、促進公平的方針,努力推動《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2011-2020年)》的實施,將在加大資源投入、提升學生的語文能力和品德發展以及加強家長教育等方面展開系列工作,進一步實施好《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尤其是為學校落實教師薪酬1.3倍的級差創造條件,在2013/2014學年於各校設立公積金制度,並開展工作表現評核。 最後,教育暨青年局廳長梁慧琪介紹了《私立學校通則》法律草案諮詢文本。為配合教育制度發展需要,落實《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的相關規定,而現行的《私立教育機構通則》已實施多年,有需要作出修訂,為此,教育暨青年局在檢討《私立教育機構通則》的基礎上,擬定了《私立學校通則》法律草案諮詢文本。諮詢文本已上載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www.dsej.gov.mo,公眾可於2013年4月18日或之前向教育暨青年局提交建議或發表意見。 委員們在會上就上述議題展開積極討論,並提出了許多寶貴的意見,尤其是建議充分發揮學校閱讀推廣人員的作用,在《私立學校通則》的完善方面多聽取教育界的意見。 出席是次全體會議的委員除主席張裕司長外,還包括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張素梅主任、副主席梁勵局長,委員蘇朝暉、郭小麗、何少金、阮美芬、施綺蓮、呂碩基、尤端陽、謝思訓、戴明揚、梁官漢、陳建邦、梁少培、朱深勇、王國強、李略、劉嘉翀、林發欽、朱國權、黃潔貞、歐陽國健、李潤基、吳俊文、關佩珊。


跨境貨運司機涉入口冒牌服裝被海關起訴

澳門海關查獲一輛跨境貨車在進入澳門路氹新城海關站時,被揭發其車內載有一批懷疑冒牌服裝,司機涉嫌觸犯知識產權相關法例,澳門海關將以侵犯商標權法的刑事罪行起訴涉案司機,並將案件送交檢察院處理。 於本月二十五日,一名楊姓本澳職業司機駕駛一輛粵澳兩地貨車,運載一批成衣由橫琴口岸到達路氹新城海關站入境貨場,向海關站清關人員遞交進口成衣申報單時,值勤稽查關員發現申報之內容貌似正常,但憑藉經驗和觸覺,經細心分析和風險評估,對上述車輛之貨物進行全車重點檢查,申報單所載之貨物為一批共四萬八千三百五十件男女服裝,申報貨值合共為澳門幣四萬六千三百元,但發現除申報單所述的雜牌成衣外,當中滲入一批共四百八十件印有「GIORDANO」品牌之男裝短袖上衣。由於成衣質料粗糙、包裝差劣,司機不能提供購貨單據或該品牌成衣生產授權書等證明文件,口岸監察廳遂聯同知識產權廳作進一步聯合偵查,隨後核實該品牌已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局作商標註冊登記,經品牌鑑定人對案中扣押物進行初步核查後,證實全部屬於假造商標的成衣制成品。涉案嫌犯姓楊,四十七歲,本澳居民,除為司機外亦是貨主,聲稱該批侵權成衣在內地以每件人民二十元購入,合共人民幣九千六百元,打算在本澳以每件人民幣三十元出售圖利。 澳門海關以第九七/九九/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九二條所指之犯罪,起訴有關涉案人士,並送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處最高六個月徒刑或科處三十日至九十日罰金。 澳門海關在各口岸對出入境人士的檢查是按既定的程序和設有風險評估機制,依法抽查進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過境人士和運輸交通工具。任何貨物進出本地區時,均需按照澳門《對外貿易法》等法律之規定,依法向海關申報。與此同時,在打擊假冒偽劣貨品方面,海關如有發現違法情況時,不論貨物的數量多寡,都會依法提出檢控。澳門海關在此呼籲各界人士,在營商或進行貿易行為前,需審慎了解貨物的真偽,以評估會否觸犯知識產權相關刑法的風險。 市民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的資料,請即與澳門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八五三)二八九六五○○一。


消委會三月份舉辦系列活動 慶祝仲裁中心成立十五週年

消費者委員會的「消費爭議仲裁中心」今年成立十五週年,該會在三月份舉行系列活動,進一步推廣仲裁中心的服務及《消費爭議仲裁中心規章》。 消委會根據29/96/M號核准仲裁制度法令訂定《消費爭議仲裁中心規章》,而「消費爭議仲裁中心」就根據規章於1998年3月12日成立,仲裁中心成立目的是為提供多一個途徑,讓消費爭議雙方自願透過協商、調解及仲裁方式解決一些較複雜的、金額在澳門幣五萬元或以下的消費爭議,經仲裁中心仲裁的個案具有法律效力,進一步保障消費雙方的權利,中心的優點是免費、簡快、保密及裁決具有法律效力,服務對象包括本澳及非澳門居民。仲裁中心成立後共處理了近五百宗的爭議個案,涉及金額接近澳門幣兩百萬。 消委會為保證中心的暢順運作,《消費爭議仲裁中心規章》引進了一般加入之聲明制度,讓商號可以預先加入自願仲裁機制,當加入了仲裁機制的商號,一旦消費者提出將爭議個案交仲裁中心處理,有關的商號必須接受,並需要在爭議解決後才可退出仲裁機制,保證個案圓滿解決,有關的商號就是「加盟商號」。凡「加盟商號」都會獲消委會發出認可的標誌,讓消費者選擇「加盟商號」消費時增加消費信心,「加盟商號」制度的設立是為消費者權益預先建立保護的屏障。「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成立之初,僅有五十多間商號參與「加盟商號」制度,由於「消費爭議仲裁中心」的公平、公正;「加盟商號」是消費者消費的其中一種信心保證,目前已有超過1200間不同規模的本地及外資企業加入了「加盟商號」的行列。 為進一步落實「加盟商號」制度可以保證消費者的合理權益,消委會於2001年在「加盟商號」制度基礎上,創立「誠信店」優質標誌計劃,凡「加盟商號」在一年內沒有不良投訴紀錄、保持良好的合作態度,以及恪守消委會要求「誠信店」遵守的十多項維權承諾,以及與「誠信店」業務的「行業守則」,經過恆常審查及不定期的巡查,合格的「加盟商號」都會獲得「誠信店」年度優質標誌,經過超過12年的實踐,「誠信店」優質標誌計劃既能保障廣大消費者的權益,同時該標誌贏得了口碑與信心,成為旅客留澳消費購物的信心品牌,在本澳近年致力發展旅遊城市之際,「誠信店」優質標誌發揮了促進的作用,目前「誠信店」累計已超過1100間。 為進一步宣傳「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服務;「加盟商號」「誠信店」預先保障消費者權益的作用,消委會推出不同類型的推廣活動,今年,適逢「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成立十五週年,以及三月份是「世界消費者權益日」,消委會在三月內推出多元系列活動,包括:《消費爭議仲裁中心規章》網上問答遊戲、在各社區舉辦普法園遊會以及巡迴展等,消委會期望透過社區推廣讓市民廣泛參與,增加消費者認識「消費爭議仲裁中心」的運作及服務,在進行消費活動前後過程都獲得充份的保障。 《消費爭議仲裁中心規章》首個活動以園遊會形式於3月2日下午3時至5時在華士古達嘉馬花園舉行,園遊會設有遊戲攤位、消費爭議仲裁的法律諮詢服務以及現場有獎常識問答遊戲等項目,歡迎市民踴躍參與。


荷蘭園大馬路近西墳馬路兩周六日有限度通車

因維修交通燈管道及配合民政總署重鋪部分路面,由3月2日起一連兩個周六、日,荷蘭園大馬路近西墳馬路的路段將實施有限度通車措施,且禁止車身長度超過6米的車輛由荷蘭園大馬路進入西墳馬路,屆時7、7A及8號巴士路線亦將繞道經高偉樂街進入西墳馬路,呼籲市民和駕駛者留意。 為減低對交通的影響,有關交通燈管道的維修及重鋪路面工程安排於一連兩個周六、日進行,分別由3月2日上午9時至3日晚12時及3月9日上午9時至10日晚上12時,期間,荷蘭園大馬路近西墳馬路的路段將實施有限度通車,工程地點禁止泊車;同時,禁止車身長度超過6米以上的車輛由荷蘭園大馬路進入西墳馬路,因應上述交通管制,原來途經荷蘭園大馬路轉入西墳馬路的7、7A 及8路線,亦將改經塔石廣場地下行車隧道、沙嘉都喇賈罷麗街、士多鳥拜斯大馬路及高偉樂街進入西墳馬路,停靠的站點不變。 交通事務局呼籲市民留意有關交通改動訊息,如欲了解有關臨時交通改動詳情,可登入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或交通地理資訊網traffic.gis.gov.mo瀏覽。


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最後一場公眾說明會本週五在文化中心舉行

為期三個月的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第二輪公眾諮詢,已於去年十二月十二日起展開,諮詢期內第四場公眾說明會將於本週五(3月1日)晚上八時在澳門文化中心會議室舉行,歡迎廣大市民出席,發表意見。 有意於公眾說明會上發表意見之人士,可由當日晚上七時開始到現場接待處進行登記,按登記次序安排發言;在公眾發言環節時間內,會盡量讓已登記的人士就項目內容發表意見及建議。如因現場登記人士眾多而未能發言者,可於會後由工作人員記錄其意見,或透過電話、電郵、傳真及書面等其他渠道表達意見。 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主要內容包括︰休閒餐飲區、特色餐飲區、文創禮品街、美食廣場、露天劇場,為市民及旅客提供集飲食、購物等元素之休閒空間。為方便公眾了解"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內容,政府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民署轄下各區市民服務中心及服務站均備有諮詢文本及小冊子(中葡文版本)供索閱,市民亦可於專題網頁查閱。此外,西灣湖廣場、友誼廣場、塔石廣場、墨山巷步行區、筷子基綠楊休憩區、祐漢公園、氹仔花城公園側及嘉模墟等多個地點亦設有展板,以圖文並茂方式作介紹,讓公眾了解項目內容。 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第二輪公眾諮詢之諮詢期至今年三月十二日。公眾可透過以下途徑發表意見:電話2833 7676、傳真8795 2781、電郵info@saivan-consultation.gov.mo、專題網頁www.saivan-consultation.gov.mo、或將書面意見郵寄或遞交至政府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北區市民服務中心、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中區服務站、下環服務站、台山服務站等地點。


二零一三年一月對外商品貿易統計

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今年1月貨物出口總值為10.1億元(澳門元,下同),按年上升62%,其中再出口貨物(8.3億元)上升98%,本地產品出口(1.8億元)則下跌11%。貨物進口總值達72.2億元,按年上升31%。1月份貨物貿易逆差為62.2億元。 今年1月輸往香港(6.6億元)、中國大陸(1.2億元)及歐洲聯盟(3,351萬元)的貨值按年分別上升119%、55%及1%,而出口至美國(4,339萬元)則減少9%。 非紡織品出口(9.1億元)按年上升76%,其中鑽石及鑽石首飾(1.8億元)和鐘錶(1.0億元)的升幅達190%及144%;紡織品及成衣出口(1.0億元)按年下跌3%,其中非針織/非鈎織成衣(4,984萬元)上升6%,而針織/鈎織成衣(4,153萬元)則下跌20%。 原產自中國大陸(24.4億元)與歐洲聯盟(18.2億元)的進口貨值按年分別增加45%及28%。進口消費品(45.4億元)升幅為30%,其中食物及飲品(10.2億元)、黃金製首飾(7.0億元)、手錶(4.4億元)與小客車及電單車(3.2億元)分別上升26%、62%、23%和73%;此外,資本貨物進口(12.5億元)按年上升27%,其中手提電話(5.7億元)上升5%。 1月份澳門對外商品貿易總額達82.3億元,較去年同月的61.4億元增加34%。


《建築安全督導員》證書課程接受報名

近年,本澳經濟迅速發展,各項大型基建項目的相繼展開,令本澳建築業職安健狀況備受關注。勞工事務局一直致力提升各行業的職安健水平、監督企業遵守職安健法例,積極預防工作意外,減低工傷數字,亦會向業界提供適當的支援和配合,從宣傳教育和課程訓練等多種渠道,鼓勵僱主和僱員做好職安健工作,並與業界及專業團體合作,推廣職安健文化。
隨著大型基建項目的增加,施工技術的提升,業界對建築安全督導員的需求亦日漸增加,建築安全督導員肩負的責任,除了要維持建築工地的施工安全外,亦起著溝通橋樑的作用,一方面要讓僱主明白到施工安全的重要性,使他們願意投放更多資源在職安健措施上;另一方面要讓前線工友了解工作意外的嚴重性,重視職安健措施,使他們願意合作落實執行安全政策。
為此,勞工事務局與澳門大學繼續合辦《建築安全督導員》證書課程,課程包括「職業安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及「職安健法例」四部份,內容兼顧訓練與實習,學時150小時,完成課程並考核合格,將獲勞工事務局及澳門大學聯合簽發的結業證書,並可獲勞工事務局頒發助學金澳門幣2500元。完成課程的學員具備專業知識,可以協助僱主進行職安健項目的自我規管,提升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推動業界的工作安全文化。課程舉行日期和時間分別為: 第一班:2013年3月25日至9月16日,逢星期一及星期二晚上7:00–10:00;
第二班:2013年5月8日至10月31日,逢星期三及星期四晚上7:00–10:00;
第三班: 2013年6月8日至11月30日,逢星期六上午9:30-12:30下午2:00–5:00; 報名由即日起至3月12日截止,報讀人士必須最少具備中學畢業或以上的學歷,並具有2年或以上在地盤施工或管理的工作經驗,按報名先後順序擇優取錄,每班名額40人,報名表格可於澳門大學持續進修中心網頁(http://www.umac.mo/cce/)下載填寫,連同相片二張,學歷證明文件、工作證明文件及身份證副本,遞交至澳門大學王寬誠樓地下澳門大學持續進修中心。查詢課程教學內容,請聯絡勞工事務局職業安全健康廳,電話:8399 9240 / 8399 9429),查詢課程報名及管理,請聯絡澳門大學持續進修中心,電話:8397 4545 )。


社保基金提醒僱主應如實並依時為僱員供款

社會保障基金提醒僱主須依時為僱員繳納強制性制度供款,如有逾期須支付遲延利息及可被科處罰款;倘有僱員離職,僱主須向社保基金申報並停止為離職僱員繳納供款,否則不適當繳款可構成虛報勞動關係。 按法律規定,所有與他人建立勞動關係的僱主須於該關係開始的緊接供款月份內在社保基金辦理僱主註冊,以履行供款責任。供款月份為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有關僱主須於供款月內繳納前一季度的長工供款,及於散工僱員工作月份的翌月內繳納散工供款,散工僱員如當月工作少於15日,有關供款額將會減半。 僱主倘逾期繳納供款,在法定繳納期後60日內補交須支付遲延利息,每月利率為所欠供款總額的3%,不足一個月亦按一個月計算,金額最少為澳門幣50元;如60日後仍不繳納,除遲延利息外,更會被科處最低為澳門幣500元至應繳供款金額一半的罰款。 另外,社保基金提醒僱主,倘有僱員離職,僱主須向社保基金申報並停止為離職僱員繳納供款,由於僱員的在職申報及繳納供款具有法律意義,於僱員離職後繼續為其繳款的行為可構成虛報勞動關係。 去年7月至12月,社保基金已完成核查並證實虛報勞動關係個案共45宗。就懷疑個案,社保基金會將資料轉交勞工事務局進行調查及核實,若確認存在不實申報的情況,會註銷相關不當供款,如其中涉及對受益人發放給付,亦會通知受益人退還不應收取的款項。被證實虛報勞動關係的僱主如有聘請外地僱員,社保基金會通報人力資源辦公室跟進。若上述情況涉及違法行為,會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市民如想查詢更多有關社會保障制度的資訊,可以致電28532850,或者瀏覽社保網頁www.fss.gov.mo。


2012年臨時居留許可申請統計數據

2012年,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共接獲"管理人員及具備特別資格的技術人員"申請個案540宗(比上年增加50宗)、"重大投資及重大投資計劃"申請個案84宗(比上年增加19宗),分別佔當年全部臨時居留許可624宗新申請之86.54%和13.46%。同年,"管理人員及具備特別資格的技術人員"獲批准申請個案共240宗(比上年減少172宗),"重大投資及重大投資計劃"批准申請個案共8宗(比上年減少2宗)。 按照第7/2007號行政法規,購買不動產之臨時居留申請已於2007年4月4日中止,在該行政法規生效前已登記個案約四千多份,且陸續在處理當中。因此,2012年全年不存在任何之購買不動產居留申請,而同年處理之22宗購買不動產居留批准個案,全部均為2007年4月4日前已登記個案。目前尚餘8宗不動產居留個案處理中,主要為申請人的身份及學歷文件仍在覆核中。


2013年3月份立法會議員接見市民時間表

立法會設有議員接待公眾服務,市民可約見當值議員,反映意見。服務時間為:逢星期一、三、五,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一時;預約電話:8796 7501。 2013年3月份立法會議員接見市民時間表見附件。 此外,市民亦可瀏覽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查看議員輪值時間表。 根據立法會第6/2000號決議,立法議員須按每一立法會期訂出的輪值表,順序接待已預約的公眾,並分析及處理其要求,再向立法會主席提交處理個案的摘要報告,最後立法會主席會將報告內容通知有關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