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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高度重視住屋及通脹問題

行政長官崔世安今(17)日表示,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澳門居民的住屋及通脹等民生問題,並正從「以人為本」的基本理念出發,陸續出台和落實一系列應對當下和兼顧長遠的政策措施,與市民一道把握機遇、克服困擾,建設更美好的家園。 行政長官早上出席「澳門基本法與特區發展專題講座」時表示,澳門「一國兩制」的實踐已進入新的階段,特區發展既面臨重大機遇,亦將面對不少新的挑戰。因此,第三屆特區政府必定會與社會各界同心同德,進一步落實《澳門基本法》,加快經濟適度多元化的落實,確保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促進發展成果的更合理分配。 行政長官指出,廣泛推廣澳門基本法、深入開展基本法的學習和研究,對於落實《澳門基本法》至關重要。特區政府除了在施政中加大推介力度外,還將與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以至各社團機構緊密合作,為基本法推介工作的普及、深化和研究而共同努力,確保「一國兩制」實踐繼續全面、深入推進。


衛生局與社工局共同呼籲慎防低溫症

根據地球物理暨氣象局預測天氣將持續嚴寒,最低氣溫約攝氏七度,預計最快至周日氣溫才開始回暖。為此,衛生局與社會工作局共同呼籲市民須預防低溫症,注意禦寒保暖,並特別呼籲長者和慢性病患者,以及負責照護長者和慢性病患者的人士和機構,應採取適當的預防和照護措施,保障長者和慢性病患者的健康。
最近一周,仁伯爵綜合醫院每天錄得零至三個低溫症個案,並沒有超出平常的水平。 澳門地處亞熱帶,長年溫暖,但冬季期間有時會受寒潮侵襲而出現氣溫急劇下降或寒冷、嚴寒天氣持續情況。研究顯示,具有上述特徵的地區,與經常性寒冷或嚴寒的地區比較,冬季額外死亡和低溫症的情況可能會更為顯著和嚴重。 低溫症一般是指人體中心溫度(用肛探或耳探測定)低於攝氏35℃(華氏95℉)的情況,通常因無穿著適當保暖衣物而長時間暴露於寒冷氣溫而致;易發於11月至3月期間、氣候較溫和但經歷氣溫急降的地區;常見於六十五歲或以上、男性、貧困、獨居、露宿人士。其他危險因素包括慢性疾病、創傷、感染、使用酒精或某些藥物、物質濫用、濕水等。低溫症可導致中樞神經抑制、心律失常、腎衰竭等併發症而危及病者生命,病死率較高。
冬季額外死亡是指在冬季期間人口一般死亡率高於非冬季期間的現象。研究顯示,在氣候較溫和但經歷氣溫急降的地區,冬季額外死亡的現象較顯著。九成以上額外死亡發生於六十五歲或以上人士,最常見的死因是心血管疾病(佔一半以上)和呼吸系統疾病(包括呼吸系統感染,約佔三分之一);其他疾病如惡性腫瘤等的死亡率在冬季也有所升高。
針對低溫症和冬季額外死亡的原因,長者、慢性病患者及其照護者和機構,應採取下列預防和照護措施措施:
1) 適當添衣
宜穿足夠的禦寒衣物,質料以乾爽、輕便、舒適、透氣和保暖性能好為佳;不要穿得過份臃腫和緊身的衣物,以免妨礙血液循環和影響行動;若長者有失禁的情況,宜勤於更換已濕的尿片及褲子;應確保頭、頸、手和腳部都溫暖。
2) 家居保暖
保持家居環境溫暖及空氣流通,留意門窗及牆壁是否有破損,以致寒風從空隙中吹入屋內;使用電暖爐必須確保室內空氣流通。電暖爐應遠離門口、通道、或易燃物品;對熱力感覺減退的人士,如糖尿病及脊髓病患者,不宜使用暖水袋及暖身器。
3) 禦寒飲食
多飲用及進食熱量較高和容易消化的熱飲品和熱的食物,如熱奶、熱湯、粥、粉、麵、飯等;每天要攝取足夠的水份;注意均衡營養,避免高脂肪及高膽固醇的食物;避免酗酒。
4) 適當活動
盡量留在室內或有陽光的地方。如必須外出,要適當地穿着保暖禦寒的衣物;避免長時間置身於寒冷的環境或寒風中;維持適量的運動。
5) 保健防疾
定期作健康檢查及依時覆診;按時服用藥物;按照衛生局的指引適時接種流感疫苗;密切監察病情,發現身體不適應迅速就醫,並按照衛生局的指引適時接種流感疫苗。當遇緊急情況時,應透過社會支援服務系統和設施及早求助。
6) 留意天氣
密切留意天氣轉變,尤其當溫度在短時間內急劇下降時,更應提高警惕,以防因嚴寒而引致體溫過低。地球物理暨氣象局設24小時查詢天氣服務(電話號碼1311)。
7) 關懷增暖
家人及親友應關懷和協助身邊長者,鼓勵及提醒長者作出恰當的禦寒措施:若認識獨居或患病的長者,請經常致電或探訪問候,多加關懷,讓長者感受到溫暖。
若市民發現長者患上低溫症,或出現體溫持續下降、肌肉僵硬,心跳減慢、神智昏亂、甚至出現昏迷等症狀,應盡快將患者送院治理,並可致電:999(報警熱線)或28572222(消防局)求助,報警時謹記說明患者當時的情況(低溫症)、年齡、性別、徵狀(清醒、意識混亂、昏迷)、地址,以便救護車盡快前往及有關醫護單位作出適當的準備。此外,社會工作局設於青洲收容所街的避寒中心將持續對外開放,直至天氣回暖。中心內備有棉被、飲品及杯麵供避寒人士使用。當最低溫在攝氏十度或以下,中心會全日開放。若日間氣溫稍為回升,則由上午十時至下午六時暫停開放。


衛生局回應本澳中成藥包裝標籤和說明書的調查結果

目前,本澳雖尚未有中成藥註冊法律制度,但衛生局已完成草擬有關中成藥註冊制度的行政法規,並即將進入立法程序。為維護公眾健康,衛生局多年前已先後發出:內服及外用中成藥及傳統藥物重金屬含量標準、中成藥及傳統藥物微生物限度標準、牛源性藥物進口規定、禁止進口及銷售馬兜鈴科中藥材等技術性指示或規範。 2002年已制訂中成藥及傳統藥物包裝的標籤規定,並分別於2004年及2005年作出修訂,規定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市場之所有中成藥及傳統藥物,其包裝必須標明藥品名稱、劑型、配方、製造商、貨物製造批號及有效期限等資料,所有中成藥及傳統藥物必須符合上述包裝標籤規定才可獲准進口本澳。
在中成藥進口本澳時,衛生局稽查員會在口岸檢查該進口是否符合上述包裝標籤規定,並會在定期對藥房、藥行及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的稽查過程中,即場檢查產品的包裝標籤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倘發現不符合進口規定的中成藥,則即時作出調查及跟進處理。
在中成藥監測方面,衛生局除了通過稽查和抽檢來確保中藥的安全性及質量外,亦透過鄰近地區通報、網上和媒體訊息監測來收集中藥的安全性及質量資訊。此外,亦設有本地的藥物安全性和質量通報系統,透過本澳的中醫生、中醫師等衛生專業人士,向衛生局通報所發現的中藥安全性及質量缺失資料。對於通過上述措施所收集到的中藥安全性和質量資訊,衛生局將儘快作出綜合評估、分析及按照有問題中藥的風險作出處理的決定,並以快捷的途徑,將可能對本澳巿民健康造成危害的重要中藥資訊通知醫療機構、業界、衛生專業人士及向巿民公佈,並要求藥廠對說明書作出修改。
為了進一步確保澳門特區市民能獲安全有效的中成藥,新的中成藥註冊制度的行政法規草案規範了中成藥的質量、安全及有效性,亦明確規定中成藥的說明書應載有藥品名稱、劑型、配方、不良反應、藥物交互作用、過量用藥或中毒的症狀及緊急處理措施等資料。條文亦規定中成藥的包裝及說明書不得含有誇大、誤導市民、未經科學證實有關藥物質量、療效或安全性的聲稱,以及不得含色情或淫穢等內容資料。
倘若衛生專業人士、業界或市民發現藥物嚴重不良反應、質量缺失或包裝標籤等問題,可致電熱線66833329或於辦公時間致電85983427向衛生局藥物事務廳作出通報。


政府責成青洲坊發展商妥善做好清遷工作

政府一直密切關注青洲坊地段發展商的清遷工作,並積極督促發展商履行合同,與木屋家團磋商補償及搬遷安置事宜。房屋局於12月16日再與發展商代表會面,並強烈責成發展商妥善做好清遷工作;同時,局方正加緊審核發展商日前提交的35宗申請,爭取日內完成,就此要求發展商在該35宗申請有審核結果後才清拆木屋,發展商承諾配合並妥善處理。 對於青洲坊發展商在12月15日清遷的一間木屋,根據房屋局資料顯示,該木屋原登記人已於1989年購買一個經屋單位。而在今年9月,局方接到發展商提交的兩宗申請,同時提出透過該木屋要求安排優先購買經屋單位,該兩宗申請涉及5人,其中3人在政府1991年及1993年木屋登記名冊內並沒有紀錄,另外兩人則不是該木屋的原登記人,但曾登記於另一木屋,有關木屋的居民分別於1993年及1994年獲安置購買兩個經屋單位,而該木屋亦於1996年完成清拆,故上述5人均不符合申請經屋的資格,局方已書面回覆當事人有關情況。 另外,對於青洲坊發展商在12月13日清遷一木屋期間,有人作出強烈對抗的個案,根據房屋局資料顯示,該木屋的原登記人(共4人)已於1992年透過木屋獲安置購買一個兩房的經屋單位;而現場的兩名人士均不符合購買經屋的資格。局方於12月16日與有關居民會面,並協助轉介社工局跟進;待對方進一步提供文件資料,局方會審核其是否符合例外情況租賃社屋單位。 房屋局呼籲木屋居民理性與發展商協商有關清遷事宜;而發展商需於清拆木屋時,確保安全並妥善安排木屋居民的物品。 政府對於青洲坊地段木屋安置的審核標準,是以政府1991年及1993年木屋登記名冊內有登記的木屋佔用人資料為基本,如經審查符合資格將獲安置,經發展商與木屋家團磋商並達成清拆木屋協議,按協議之日期進行清拆。如不符合安置條件,則交由發展商負責與木屋家團磋商補償及搬遷安置事宜。過去曾獲安置的木屋家團不能再要求安置,必須予以清拆。


政府清拆是為了保障公共利益 審院駁回一僭建天台屋人士之上訴

終審法院昨日(15日)對一宗涉及僭建天台屋的個案進行裁決,駁回上訴人(違法人) 所提出的要求法院中止政府拆卸令之上訴,主要理由是政府清拆該僭建物是為了保障大廈住客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公共利益。土地工務運輸局對終審法院的裁決表示歡迎,並指出,政府“拆遷組”至今已處理逾一百三十宗僭建個案,未來將繼續積極打擊僭建行為,遏止僭建問題惡化。 政府今年對位於南灣大馬路一住宅大廈的僭建天台屋發出清拆令,違法人因而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要求中止政府的清拆令,但中級法院於本年10月駁回了有關上訴,主要原因是涉案的樓宇天台是樓宇的重重疏散通道,故應保持暢通無阻,以便萬一發生火災時能發揮避火層的作用。因此,倘政府不能立即執行拆卸令以保障防火安全,勢必嚴重侵害公共利益。 由於違法人不服中級法院裁決,故再向審終法院提出上訴,但同被審終法院駁回,其中一重要理據同是基於對公共利益的保障。 對於違法人認為中止政府清拆令不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更不會造成嚴重損害,終審法院並不予以認同。因政府清拆該僭建物是為了恢復保障大廈住客和財產安全的公共利益,倘中止執行有關清拆令會使上述公共利益處理重大危機中。 土地工務運輸局對中級法院和終審法院對該違法人提出的上訴均予以駁回表示歡迎,並認為對政府日後繼續致力打擊僭建行為提供了重要支持。目前,政府正在進行清拆該天台屋的相關程序。 政府的“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簡稱“拆遷組”)自今年第二季開始首次清拆行動至今共處理逾過一百三十宗僭建個案。政府強調,盡管不會“一刀切”取締現有僭建物,但居民亦不要心存僥倖趕建僭建物,因凡施工中的新增或翻新個案、危害所在樓宇結構安全、僭建物本身殘危、塞渠漏水、影響公眾衛生和影響防火安全等個案會列作優先處理。 土地工務運輸局重申,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性命和財產安全,及保持和睦的鄰里關係,絕不應僭建。若政府發現有新增和翻新的個案,必定嚴厲打擊,即使在跟進過程中已經建成或有人居住,亦會採取清拆行動。一旦政府採取清拆行動,違法人將要承擔有關後果,被科以罰款和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等,尤其是加重違令罪。
政府再次提醒,絕大部分樓宇的天台屬於大廈共同部分,有意購買大廈頂層單位的人士,應事先透過物業登記局的“查屋紙”,了解擬購買單位是否包括天台範圍。


環保局繼續監管在本澳銷售的車用柴油

為保障空氣質素,控制車輛尾氣污染物排放,環境保護局按照2006年1月23日公佈之第4/2006號行政命令持續監察在澳門銷售的車用柴油總含硫量不超過法令的規定。局方分別於年9月28日及30日,以及10月27日及28日,在澳門、氹仔及路環的加油站以及九澳油庫,共抽取了四十個車用柴油樣本並送交專業化驗室進行化驗。化驗結果顯示所有四十個車用柴油樣本的總含硫量介於0.0008% 至0.0012%之間,均低於第4/2006號行政命令規定的0.005%。 環境保護局將繼續對在本澳銷售的車用柴油進行監管,不定期抽樣化驗,以有效改善本澳的空氣質量。


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公佈《澳門城市概念性規劃綱要》研究成果

經過不同視角的調研、公開諮詢和專家論證,再結合澳門、區域乃至國家最新的發展態勢,澳門特區政府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終完成編製《澳門城市概念性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中、葡、英三種語文的文本。可持續中心考慮到在《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下稱《珠三角規劃》)頒布前,廣州、香港和深圳等大珠三角城市已先後制訂了城市的遠景策略規劃,故《綱要》在描繪澳門未來30年的發展藍圖時,主動配合了有關發展規劃的共同願景和目標,提出把澳門打造為「宜居的亞洲現代文化城市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 可持續中心公佈有關研究成果時強調,澳門已邁進回歸祖國的第2個十年,在國家整體發展贏得了騰飛之時,科學謀劃澳門未來的長遠發展規劃已具備了現實意義、治理意義和戰略意義。再者,在2009年大珠三角區域空間格局出現了重大轉變與發展,港珠澳大橋的動工和橫琴島開發等均成為了區域內的頭等大事,內港與灣仔之間行人過境通道發展計劃亦加緊配合兩地的交通發展規劃。此三項基礎建設的出現,再加上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和中央批覆填海造地,兩項涉及土地開發與利用的決定,對澳門乃至區域之間的人流、物流、資金流、交通流和訊息流均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更促進了土地利用及經濟產業活動的發展。而《綱要》作為特區首份長遠規劃的綱領性文件,正好把握了粵港澳邁向更緊密合作的良好勢頭,審慎而科學地規劃了澳門城市未來30年的發展戰略框架。 可持續中心表示,《綱要》以優質生活、以人為本和可持續發展作為三大主軸,在《珠三角規劃》的指導下,參考了《大珠三角城鎮群協調發展規劃研究》,從經濟、人口、交通、房屋、文化、環境、空間、區域協調和城市管理九大策略入手,按照了《橫琴總體發展規劃》的基本原則,將澳門城市從「本位發展」向「開放動態發展」轉移,並相應地提出了上述九大策略之短、中、長期的策略部署。 《綱要》介紹了九大策略的要旨。經濟發展策略的要旨是要形成綜合旅遊業和生產性服務業協調發展的適度多元產業佈局,全力把澳門打造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人口承載策略的要旨是致力使人與社會、環境和諧發展,讓居民共享優質生活;交通佈局策略的要旨是建設綠色綜合交通系統,打造珠江西岸的交通樞紐;房屋規劃策略的要旨是保障居民住有所居,安居樂業;文化多元策略的要旨是傳承多元文化融和的特色,塑造富現代文化的城市生活;環境保護策略的要旨是營造低碳節能城市,實現可持續發展;空間佈局策略的要旨是以澳門半島和離島的二元空間結構為基礎,進行動態開放式的空間發展;區域協調策略的要旨是與珠海協同發展成珠西增長極,構建珠三角西岸交通樞紐,促進粵港澳大都市圈的形成;城市管理策略的要旨則是運用資訊科技和引入風險管理,保障城市運作的安全性和可持續性。 可持續中心指出,《綱要》作為特區首份長遠規劃的綱領性文件,將為特區未來長遠的發展,以至與大珠三角主要城市的更緊密合作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而為了響應環保,可持續中心鼓勵欲進一步了解《綱要》內容的市民,可於十二月十八日起從http://www.cplan2008.gov.mo瀏覽及下載有關文本。


7公司競投《供應及安裝黑沙馬路及竹灣馬路超速偵測系統》

《供應及安裝黑沙馬路及竹灣馬路超速偵測系統》競標今日(16日)在交通事務局多功能廳公開開標,經初步審核文件後,11間參與競標的公司,4間因遲交或其他原因不被接納,其餘7間公司因須補交文件而被有條件接納,造價由澳門幣460多萬至960多萬不等。 為加強打擊黑沙馬路及竹灣馬路沿線入夜後的非法賽車活動,交通事務局聯同治安警察局共同制訂在黑沙馬路及竹灣馬路設置超速偵測系統的技術要求,並匯制成《供應及安裝黑沙馬路及竹灣馬路超速偵測系統》招標卷宗進行公開招標。 是次招標主要是在上述路段沿線已設有的兩個超速偵測點的基礎上,增加2個超速偵測點(每點均為雙向),並在路段沿線增設14路視頻監察系統,以實時監控現場環境(例如:超速偵測系統遭到惡意破壞等),有關信號會分別回傳至交通事務局交通控制中心以及治安警察局的監控中心。與此同時,考慮到該段道路在入夜後光線較黑,是次招標亦包括加設LED限速標誌,以加強提示道路的速度限制。


社會工作局今晚(12月16日)勸喻露宿者入住避寒中心及派發禦寒衣物

鑑於氣溫持續寒泠,社會工作局將於今晚(12月16日)20時30分開始至深夜時分,安排社工到澳門及離島各區尋找露宿者,勸喻他們入住社會工作局避寒中心,並派發禦寒衣物。


衛生局呼籲減少食用炸焗脆零食

衛生局關注香港消委會與食品安全中心近日公佈的炸焗脆零食測試結果,顯示有89款經炸焗食物含有可致癌物質丙烯酰胺(acrylamide),當中包括多款本澳有售的知名廠牌的薯片。 丙烯酰胺是一種有毒的基因致癌物(genotoxic carcinogen),瑞典國家食物局於2002年首次發現經高溫處理後的含碳水化合物食物中可含有丙烯酰胺。香港食環署和消委會過去曾就此進行多次研究檢測,發現丙烯酰胺在薯片、薯條、焗薯、餅乾等零食的含量較高。研究並顯示,以不同油溫(超過120℃)和時間烹調含豐富碳水化合物的食物,包括家居煮食,均會導致不同程度的丙烯酰胺產生,時間越長、油溫越高,丙烯酰胺含量越多。 目前,丙烯酰胺在人體的致癌劑量尚未明確,國際間亦未建立其在食品中的安全限量標準。為減少從食品中攝入丙烯酰胺的機會,降低對健康所構成的風險,衛生局建議巿民:應從均衡飲食生活著手,減少食用經油炸或烤焗的香脆食品;注意多進食蔬菜和水果,並避免高溫長時間煎炸煮食;同時,呼籲家長培養孩子健康飲食習慣,注意選購食品,積極減少高膽固醇、高鹽或高糖分食物的攝取,以降低罹患各類慢性疾病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