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任何時候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出示文件:申請人/合法代表具簽名式樣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認證繕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行政執照處:澳門南灣大馬路 762 – 804號中華廣場 2樓(飲食及飲料場所一站式發牌服務)
綜合服務中心及市民服務中心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台山分站:澳門台山巴波沙大馬路127號嘉翠麗大廈B座地下;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筷子基分站:澳門沙梨頭新街筷子基社屋快達樓第2座地下G舖及H舖;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澳門李加祿街下環街市市政綜合大樓4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無需繳費
審批所需時間
即時。
備註/申請須知
1. 當事人可親往申請或授權代辦人申請;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
一、親臨各服務中心領取牌照
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 倘由持牌人親身領證的情況,個人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法人(公司)須按照其商業登記證明上之簽名方式一欄,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領取;
– 倘有代領人的情況,領取牌照時須出示以下任一款的文件:
A.須出示持牌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認證繕本及出示代領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B.倘代領人持有有效之授權書,須出示授權書正本及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二、網上平台下載及列印牌照
持牌人可透過“飲食及飲料場所准照下載及續期系統”,於飲食/飲料牌照有效期內,自行下載及使用A4白紙列印最新的牌照。(透過網上下載牌照的持牌人,於2/2020號法律《電子政務》生效後簽發的電子准照註1,必須持有一戶通(個人或實體)帳號登入,方可下載相關之數碼證照,詳細請參閱://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047/)
註1. 屬於2/2020號法律《電子政務》生效前簽發的電子准照,可繼續使用市政署網上帳號登入下載。
三、自行於自助服務機列印牌照
持牌人(僅為個人持牌人的情況下) / 獲授權之代辦人,均可透過自助服務機讀取其澳門居民身份證以列印牌照。
*如於自助服務機進行自動領證時,遇到未可正常列印牌照的問題,上述人士均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各服務中心,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到服務櫃台列印牌照。
**自助服務機設置地點請參閱︰www.cityguide.gov.mo/main.htm#c/kiosk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