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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進口(藥物監督管理局)

進口醫療衛材產品的預先許可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申請醫療衛材產品的進口准照前,須先向藥物監督管理局辦妥相關產品的進口預先許可證。

辦理資格:持有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受管制外貿活動登記”的商號。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首次申請進口前,必須遞交產品的外包裝樣本及說明書;
  2. 每次申請時,必須填妥相關的“預先許可”[doc][pdf]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服務辦理地點:藥物監督管理局

地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19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3個工作天內簽發貨物進口預先許可證。(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資料內容必須包括:產品名稱、牌子、生產商名稱、產品的有效成份及含量;

如說明書或產品外包裝用中、英、葡以外的文字寫成,尚需提供中文或葡文的譯文。


相關規範或要求

第7/2003號法律 – 對外貿易法

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給予進口許可權限的貨物名單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藥物監督管理局(ISAF)

最後更新時間:2024-03-27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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